俘虏别人烽火战国抓六星英雄雄的条件和几率是多少,有什么更好的…

为什么有些国家士兵被俘虏是耻辱,有些国家士兵被俘虏后释放会得到英雄般对待?
虽然我不是题主,不过看到不少回答都希望题主举个例子,那我就替题主给个例子。日本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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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是军校生,我还真问过他这个问题。“公子,万一事不可为,切不可意气用事,当存有用之身,以图将来啊…”“说人话。”“你到时候该投降就投降可别facebook你要是死了留下孤儿寡母我可怎么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当然,蝼蚁尚且贪生,为人何不惜命…”“说人话啊你你你你!!!”他一把把我抱住了,当然他再不动就要被我掐死了……ex说,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投降不光彩,不过也不算什么耻辱,因为军队强了,不像过去只能用人命去拼,还不一定有拼命的机会。投不投降,越来越是个人选择的事了。如果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事不可为,应该会投降,但如果他没有完成任务,比如说他要钉死在阵地上掩护部队撤退,他不会撤退也不会投降,因为他多坚持一会,就能有更多的人能活下去,他愿意用自己的命换更多的人的命。他说这是军人的人道。
排名靠前的回答忽略了一个问题: 脱离时代背景.这就是后来我们很长一段时期选择不当俘虏的原因.
在古代的欧洲,俘虏一样是不受人待见的。后来基督教文化兴起,欧洲思想以基督教文化为基准,我要讲的就是这个基准下跟这个话题相关的两点与其他文化不同的观点。其一,就是赎罪理论。在基督教文化中,最大的罪是人的原罪,而原罪通过基督的被钉十字架得到救赎。所以,世上没有什么罪是不能赎的。而世人对罪行的认定或许会有偏差冤假,上帝的认定是绝对无误的。因此,事实上在欧洲文化中,“被俘”并不是“光荣”,被俘或投降依然是有罪行的,欧洲并不鼓励军人动辄投降或被俘。但可以认为,其被俘之后失去自由、生死操于敌手(当然现在社会要求交战双方尽量遵守公约保证战俘安全)、还可能被各种凌辱虐待,这跟罪犯被判刑关在监狱中一样,就是一种赎罪的过程。到了那一天,这些服役期满的罪犯或者被释放的战俘,他们重新获得自由,就是赎完了罪,赎完了罪,自然就该获得跟普通人同样的生存环境,不应再被歧视。(这种赎罪思想也是今天欧洲文化流行“废死”的根源,此处无关,简单一提。)而非基督教文化则不是,罪没有什么叫做可以救赎的,罪是应该受到“惩罚”。救赎是写错字,涂改掉重新写,错字没有了。惩罚是写错字一个大叉,旁边另外写,错字跟大叉依然存在。所以你如果在非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犯了罪,服役期满出来,别想人家就把你当正常人看,绝对依然异样的眼光看你。在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上帝的救赎,单就社会价值来说,赎罪当然是支持废死,若罪赎了,命却没了,这样的罪赎来做什么?(在以前有上帝信仰时代,还可以说赎来上帝的救恩、天堂的大门,在已经政教分离推崇理性思考的现代,生命都没有了还赎什么)。惩罚则不然,因为惩罚,所以剥夺犯罪者的生命,是非常正常合理的,别说惩罚生命了,惩罚三族九族连坐都正常。儒家文化中最严重的是记入青史世世代代责骂,让你在岳飞墓前跪足三百年又三百年再三百年。那么问题来了,你被外敌俘虏,你受到的惩罚在哪呢?外敌怎么虐待你或者善待你,都是外敌的事,我们自己的惩罚在哪呢?那还不就等你回来再来惩罚惩罚。(当然,在古代中国也有回来不惩罚的,甚至依然被委以重任,但这是被视为属于君王、上级的恩赐,而非视为合理应得)这是非基督教文化的共同选择,不要说中国,一堆国家都一样。(当然现代社会基督教文化影响力日增,废死也好,反对惩罚观念也好,救赎观念也好,是日益广泛。)第二个不同观点,就是忠诚的对象。在中世纪时代,欧洲是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的,这些概念要到法国大革命前夕的启蒙时代才开始产生,那么中世纪时代欧洲的骑士们,忠诚的对象是什么呢?是上帝。所以当时欧洲各国的骑士们,前赴后继参与十字军,跟萨拉森人(当时欧洲对亚非洲伊斯兰教徒的泛称)作战,然后被俘,各国依然会出赎金将他们赎回来,重新又拿起武器再跟萨拉森人作战。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背叛上帝,即使他们被俘之后遭受各种虐待,从肉体到心灵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甚至会故意被鸡奸……),但只要他们没有背叛上帝,没有背叛信仰,他们依然是上帝忠诚的仆人,各基督教国家就有责任去营救回他们。但,你试试背叛上帝,改宗伊斯兰教试试?你最好别回来,宗教裁判所在等你来点天灯。如果没有背叛上帝,那当然值得骄傲,被异教徒如此凌辱,依然能够坚持信仰的坚定,这不是屈辱,这是光荣。我发现我写文章特喜欢跑题说题外话,这是病,没得治。言归正传……言归题外话正传,有一段时间,欧洲那些移民到美洲的乡巴佬后裔们羡慕留在欧洲的贵族,所以在二战后一段时间非常流行各种骑士题材,但他们又不太懂得骑士文化,正在此时,日本文化趁虚而入,把日本的“武士”形像改造成欧洲的“骑士”形像,在美国市场大流行,让美国人以为骑士就是跟武士差不多,有个主君,然后为了主君出生入死,动辄就主辱臣死、杀身成仁、不甘受辱、以血洗耻、非要报复…………并且因为美国文化的强大(美国文化的内容很匮乏,但工具——电影、小说、音乐等很强大)而影响全世界,最终变成美国工具宣传日本意识。后来法国特意发起一场“骑士正名运动”来保护文化,拒绝外来的歪曲影响。(题外话的题外话,“文化入侵”一词就是法国人提出的,后来在1995年,也正是法国的首倡,在世贸谈判中提出“文化例外”原则——文化产品有其特殊性,不能与其他商品等同起来任其自由流通。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投票,除美国等2票反对4票弃权外,其他各国一致同意,自此文化例外原则成为国际公约。)题外话真的太多了……总之,在基督教文化中,国家民族之上还有一位上帝的存在,上帝才是公义的代表,才是最终的审判者,而离弃一国投靠另一国简直不算什么,良臣择主良禽择木,别择了伊斯兰主动投靠就行。到了理性的现代,上帝隐去,位置就被一批称为“普世价值”的事物所占据(当然,到底是民主为主、自由为主、人权为主、当地民意为主……就还有得争,还没有个定论。)被他国俘虏,不要背叛这些“普世价值”,譬如说不要出来替朝鲜金氏王朝大声叫好,那么社会的接受度还是很高的。如果被俘了之后出来替金氏王朝叫好的话,那记得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宣布那是被迫的、不是真心话,否则的话,想回来还当英雄?不知道“千夫所指、无病而死”的道德杀人法吗?在非基督教文化中,国家当然可以不是最高,譬如到现在,北非中东中亚很多地方,从利比亚到叙利亚伊拉克阿富汗的变天跟内战,其实质都是当地部落与部落之间、教派与教派的夺权。而在东方,由于早就形成大一统帝国,国家观念才是高居第一位的,再不是春秋战国时代那种君择臣、臣亦择君的思想。可以说,在东方传统上,国家民族就是普世价值。就是诸多利益中的宪法。美国再自由也不能给你违宪,所有国家都一样。违背了最高价值观,就跟背叛了上帝一样,想当英雄?重新投胎比较快啦。(当然,所有国家的最高价值都会改变,就如上帝也被隐去,位置换成别的一样。)其实引申来说,东亚、西欧,都有比较鲜明的特征,而美国在文化上是个四不像。所以好莱坞的电影中,虽然有鼓励逆境作战、被俘依然不失本心的精神,但同样也有学来的故意渲染别人残暴、对待俘虏穷凶极恶、来宣传千万不要被俘的思想。总之就还是个大杂烩啦,这个市场,有能力就去抢吧,挂美国羊头卖中日韩狗肉正当其时呀。回到题主的问题中来(总算跑题回来了),所以很明显的,如何对待是一种文化上的不同,而同种文化中,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有不同的结局,就算是同种情况,都会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而有不同的待遇,就算是同个历史时期,也会因为评价者所认同的最基本价值观不同而有不同的观点。一竹杠打倒全船人,说是某国怎样某国又怎样,是没有意义也是没有道理的。没有必要一下子就跳到人权、体制等问题上,甚至说到反“道德帝”或者反“国家意志”这种程度来。从根源来分析,就是都好正常不奇怪。
首先我们必须要澄清一个事实,在TG出现以前的中国,是否存在着视被俘为耻辱的价值观?有,当然有,而且被广为赞颂,要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句话是哪来的。出处 《·元传》:“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 为什么中国古代就有这种宁死不当俘虏的文化和舆论导向?必须先问问当了俘虏后会有什么下场?招降俘虏补充自身兵员的案例不是没有,主要出现在国家观念极为单薄的乱世,当兵主要为了混碗饭吃,没有保家卫国或者民族气节之类的大义,转化起来相对容易,比方三国时代。 可惜这不是主流,中国古代的战争规模比西方大太多了,动不动几十万大军出动,战争历时数月乃至数年,后勤压力巨大,再增加几万光吃饭不打仗的俘虏怎么办?秦将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楚霸王项羽坑杀秦降卒二十万薛仁贵活埋铁勒军十三万拓跋珪活埋投降五万燕兵…………如果把古代史里面的外战部分拿出来单看,但凡涉及到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之间的文明冲突战争,抵御外族入侵的种族战争,其惨烈和血腥程度立刻上升了一个等级,而且历史中屡屡出现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屠城。1649年(顺治六年)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借口“余贼未靖”,下令屠城,杀人四日方止,潭城惨不忍睹。湘潭城中百姓几乎全被杀光,城中不满百人。” 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进行十二日疯狂屠城,惨绝人寰的程度相当于“扬州十日”,远远超过了倭人的。《鞑靼战纪》记载“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戴耘野《行在阳秋》记载:
“初二日,清陷广州,屠之。...百万人民,尽死于内”。1645年4月,清兵在爱新觉罗.多铎的率领下进攻南明,兵围扬州。清军主帅命令那支杀红了眼的清军在扬州大掠十日,后来仅仅是被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着《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公元349年,冉闵在平棘以一万的汉军为先锋歼灭了从幽云二州南下所谓平叛的后赵石冲军十万。并干掉了石冲,活埋了三万多投降的后赵军。随后其歼灭了关陇边缰前来平乱的胡军十余万,坑杀四万人。再其后其震压了石遵部的胡军,杀石遵及胡人十余万。公元349年,冉闵包围邺城,闭其四门屠城,大杀六夷族人,被斩者20余万。加上全国各省各地的复仇屠杀。羯族与匈奴在血腥的民族报复中被基本杀绝。公元350年正月,冉闵杀石鉴,同时杀死石虎的38个孙子,尽灭石氏,并与割据各州郡不服从的后赵羯将开战,他几乎每战必胜,每攻掠一城必屠尽不服之羯人。其后冉闵即皇帝位,年号永兴,国号大魏,史称冉魏。1231年,拖雷引兵攻掠四川,大肆屠杀成都居民。千年古城只落得民无谯类。四川被屠杀后,人口减少上千万人,占95%以上,是确定无疑的,但具体多少有一定分歧,只有困难是宋代人口按户来统计,一户有多少人估计不一样。绍兴三十二年四川的户数为263万,如果按照均每户为5人计算,则南宋初四川人口大约为
1,320万人(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川元丰绍兴淳熙户口数》)。但也有人估计是一户7口人,则人口大约2000万,仅仅成都一城城内被屠杀至少140万人。城外数都数不清,下面是从中国地方志找到的记载。旧〈成都县志〉引明人赵防〈程氏传〉,该传引元人贺清权〈成都录〉曰:
"城中骸骨一百四十万,城外者不计。”又引元人〈三卯录〉曰:“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公元1211年,成吉思汗领大军南下攻金。公元1215年,攻陷金国都城中都(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对城中居民进行了长达一个月之久的大屠杀,超过100
万人为此殒命。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攻打西夏的肃州一战,遭到西夏军民的奋力反抗,城破后,成吉思汗下令屠城,全城只有一百零六户免死。对于经历过这么多次血腥的民族战争的中国人,自然崇尚的是死战不降的英雄,传播的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气节,原因很简单,前线的战士你投降了保全了自己的性命,间接的把后防的老百姓送上了屠场。看完上述屠城史,如果你是那个屠城的生还者,你会怎么看待哪些放下武器的俘虏?回到近现代,随着文明的发展,战争对于老百姓的影响越来越小,对待俘虏的态度越来越趋近于理解,毕竟自己的身家性命非常安全,也就乐的理解别人保命的行为。但是,我们要仔细审视一下自己,是否在用21世纪的行为标准去衡量历史?受到诟病最大的恐怕是抗美援朝的战俘,返回国内后受到了不少不公正的待遇。我们今天可以承认当年做的不够好,但是从1953年抗美援朝向前数15年,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还历历在目,几乎所有中国家庭中都有亲人死在日军的屠杀中,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更崇敬哪些宁死不降的烈士。当然,胜利后对于被俘将士的态度,确实应该检讨,但那时候的中国,缺少的是大国的自信,严重缺少安全感。正如贫寒家庭的孩子弄丢了钱会被狠狠的揍一顿,放在富家子弟也许还会理解他的错误。最后,就这个问题采访了一下我父亲,在南海舰队服役十多年的老兵。他没正面回答,反问说,如果是对方是日军,你敢投降吗?
其实,这和东西方文化和战争发展史都是有关系的。西方战争是从领主战争发展过来的,发动战争的是领主,战斗中失败被俘、被包围后被俘都是可以交赎金把人换回来的,所以中世纪以来,欧洲的战争打来打去,贵族死于战场或被俘后被杀害的很少。后来战争中优待被俘高级军官的行为可以视为这一传统的延续。也因为这一传统,下令投降对于欧洲军官来说并不是一个难以接受的选择。东方战争就残酷的多了,因为东方世界自古以来的战争就是以亡国灭种为目的的,诸葛亮七擒孟获毕竟只是个故事,长平的大坑才是俘虏们最常见的归宿。日本人对玉碎的追求可以看作这种东方战争哲学的一个缩影。而二战时期,欧洲人因为一战把幻想都打掉了,所以实际上对于投降也是很看不起的,敦刻尔克撤退后被俘的人没人被当作英雄对待,被当作英雄对待的只有成功撤退的人;你听说过法国有谁是投降以后又在法兰西第四或者第五共和国能够被当作英雄对待的吗;希特勒听说保卢斯投降以后是怎么说的?就算在美国,除了那几个被麦克阿瑟带去签字现场包装过的人,还有谁是被当作英雄对待的?朝鲜战争被俘美军也没听说谁回国收到了英雄般的欢迎越战貌似也没有吧?况且那时候反战情绪那么高涨========割============ 提醒我美军有战俘奖章,我查了一下,还真有,不过获奖条件是:“这种奖章用来授予所有在日后在武装冲突中被俘,且在被俘期间表现坚贞不屈的美军人员”且在被俘期间表现坚贞不屈的美军人员坚贞不屈
春秋式的多国并存,相互制约,强者无法通吃,做事要考虑影响,多少还有一些温情。投降了也会有赎回去的可能。近代欧洲长期保持了春秋式的格局。(两次世界大战有转型为战国乃至一统的倾向)而战争激烈,以摧毁政权为主要目的,失败者可能尸骨无存的情况下,残酷性就大大提高。打起消耗战/长期战/总体战,士兵都是炮灰。投降了,就被原所在方当作敌人。而俘获方也希望俘虏为自己作战。另:虽然拿人命堆胜利可以有一些成绩,但如果实力就是不够,极端的神话一经破灭,人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士兵的生命越不得到珍惜,则被俘之后为敌效力的可能也越大。
看到这么多扯淡的也是醉了。为什么有些国家当俘虏是耻辱?因为有些国家,他们的敌人没有善待俘虏的习惯。看看现在ISIS的新闻不就知道了?如果投降还是会被杀(有时候还是虐杀),那根本就不划算。
各位别扯太复杂了,被俘获释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其实往往取决于历史上被俘军人的表现。如果某个国家的军人被俘后往往会招出不该招的内容,那么这个国家一定不宽容被俘者,反之则会形成相反的文化。美军有一个基本原则叫Code of Conduct,这个原则是1955年艾森豪威尔根据日内瓦公约和美军现有军规制定的6条原则,这6条原则并不是艾帅首创,只是他首次明确规定为军人必须遵守的原则,6条原则为:II am an American, fighting in the forces which guard my country and our way of life. I am prepared to give my life in their defense.III will never surrender of my own free will. If in command, I will never surrender the members of my command while they still have the means to resist.IIIIf I am captured I will continue to resist by all means available. I will make every effort to escape and to aid others to escape. I will accept neither parole nor special favors from the enemy.IVIf I become a prisoner of war, I will keep faith with my fellow prisoners. I will give no information or take part in any action which might be harmful to my comrades. If I am senior, I will take command. If not, I will obey the lawful orders of those appointed over me and will back them up in every way.VWhen questioned, should I become a prisoner of war, I am required to give name, rank, service number, and date of birth. I will evade answering further questions to the utmost of my ability. I will make no oral or written statements disloyal to my country and its allies or harmful to their cause.VII will never forget that I am an American, fighting for freedom, responsible for my actions, and dedicated to the principles which made my country free. I will trust in my God and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注意看第三和第四条,被俘美军军人是不能透露一丁点儿有效信息的,能说的也就是日内瓦公约规定的,军衔、军种、姓名而已,这些信息是方便交战双方通报战损名单的。尤其注意第三条,被俘军人仍然要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继续抵抗,“make every effort to escape and to aid others to escape”,就算呆战俘营里,也要以越狱为首要任务,只有坚持这6条原则直到获救的美军军人,才能享受英雄礼遇。违反其中一条即视为背弃了美国军人的职责,等待他们的依然是军事法庭的审判,尤其是违反第四条,罪名不会轻的。在战俘营中能够坚持贯彻以上6条本来就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任务,这即是俗称的活着比死了还难,尤其是面对有严刑逼供和洗脑传统的敌人时,多少美军官兵靠着反复背诵这6条准则,受尽了皮肉之苦才撑到友军前来救援,这样的人不给予英雄礼遇,以后谁还遵守这6条原则?1993年在索马里的摩加迪沙,参加联合国行动的一架美国陆军黑鹰直升机被击落,驾驶员三级准尉麦克尔o杜伦(Michael Durant)被俘。杜伦不但身负重伤,而且在被俘之后还被看守开枪打中他的手臂。在杜伦身陷囹圄的日子里,军人的行为守则帮助他度过了各种折磨与考验。他说他并不能全文背诵守则,但是它的精神一直铭记在心。经过10余天的谈判,杜伦最终得到释放。斯科特o弗朗西斯o奥格雷迪(Scott Francis O’Grady)是美国空军的飞行员,1995年执行北约在波黑地区的空中禁飞区任务时,他驾驶的F-16猎鹰战机被地空导弹击落。奥格雷迪跳伞逃生后,心中牢记军人守则,在6天的时间里,迂回曲折地逃避敌人的搜索追捕,用到了各种求生的方法。当最后他找到一处可供直升机降落的林中空地的时候,才发出求救的信息。几个小时之内,美国地中海舰队就出动了数十架飞机的救援队伍,成功地将奥格雷迪从敌后救出。一方面是因为美军确实有强大的营救能力和决心(主要是能力),另一方面这两位英雄不论身处何种境地都不忘军人职责,始终严格贯彻6条原则,所以他们是实至名归的英雄。想想看那些进了渣滓洞的地下党,只要没变节,同样是英雄,这都是一个道理。至于中国为什么没有这种文化呢,我不清楚我军对军人被俘时的要求是什么,不过自古以来,中国古代的战争中就没有赎回俘虏这回事,所以被俘的人也就知道从此跟组织永别了,俘虏们提供有效情报者比比皆是,还有变节倒戈者,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可以说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俘虏们被俘后国家不会赎回,他们就只能靠变节换取生路,而被俘者多变节,国家更不会赎回俘虏,长此以往,军事文化就只能以强调战死,鄙视被俘来维持军队的凝聚力了。东亚世界的战争自古以来便没有任何条约的限制,交战双方的行为不受限,国家和军人之间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契约,因此东亚世界的战争,动辄都是亡国灭种的风险。假设文天祥被俘后还能享有丞相的礼遇,赵宋皇室被俘后还能照样保持低一级的头衔和相应的待遇,崖山海战绝对打不起来。假如于禁被俘后他知道曹操会不惜重金,甚至以停战和约为条件换他回去,估计他也会做一回有气节的人。关于这两种文化孰优孰劣真的没必要争下去,如果中国人保持西方世界的骑士作风,张巡早就投降尹子奇了,整个江南都会被安史之乱的动荡所毁灭,华夏文明的衰落至少提前个500年吧;而余程万估计在被包围后就会立马投降,然后日军趁王耀武军团组织起防线前长驱直入,怕是湖南沦陷,重庆也不保了,抗战是否就以日本的胜利而结束了也不得而知。反观西方世界如果没有赎回俘虏的传统,狮心王理查就只能把牢底坐穿,英国国内围绕立储问题打一场内战是免不了的,估计联合王国是没戏了,搞不好英格兰都得回到七王争霸的时代。孔代亲王从西班牙回来后一定会被路易十四斩首,从此也就没有孔代亲王为路易十四打下的法兰西霸业。两种文化都有其合理性和弊端,两种文明能够在几千年来惊心动魄的战争绞杀中幸存下来并发展壮大,各自不同的军事文化在关键时刻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总结一下:美帝的那套文化是人性,但背后是宁可付出更多人力物力也要把人救回来的决心和能把这事办成的强大军事实力做保证。中国就算给海盗付了赎金都会被骂浪费纳税人的钱,还有些喷子说几个船员的命不值几千万美元赎金。连普通船员的命尚且都这么不受同胞待见,假如中国某天真的不惜血本要营救被俘官兵回国,等着看网喷们怎么骂吧。所以共和国的战士们,你们还是别投降了,国家容得下你们,老百姓也容不下你们。
中国军队的士兵,要被敌人俘虏后释放
会得到英雄般对待,我早就当俘虏了。
投降只是一个表象,在国外作战可以投降,国内更多是溃败。核心是作为一名军人,一只军队,其战斗任务是应当用生命去争取的,但是他们为一己私利放弃了。他们放弃的不是一个任务,他们是背叛了其身后的人。对于一线的战士,首先是背叛了自己的战友。军人上战场都是把生命交付给自己战友的,最危险的莫过于战友把自己的后背卖给敌人,甚至倒插一刀。其次是其人民。兰封战役,27军一触即溃,8军不战而退,直接导致花园口决堤,近百万人死亡,数百万人流离失所。军人本是用生命捍卫百姓的,现在却要百姓用生命为军人争取时间。当然,对于美军就不一样了,美军背后不是自己的人民,是别人的人民,至于自己的战友,那跑的可比敌人快多了。当然,还有更重要的,越战的时候,美军战死的军官有近1/5是自己的士兵打死的。估计美军当时正为子弹往哪个方向打的问题绞尽脑汁,至于子弹打完了事怕是没有精力去关心了。现在嘛,人家是募兵制,更像是一个合同工,可不是"凭自己的意志为国家而战斗",是凭着手里的武器为家人的小康生活而战斗的,命当然更重要了,你也不能拿着几万美金就让人卖命不是?至于大部分国家,他们的军队有战斗力吗?就伊拉克那军队,那也叫军队,他们也好意思叫军人?你把他们和我们解放军放一起比较,你让解放军的脸往哪放?
反对目前大多数答案,给@姚广点了赞,最简单的例子,你带一群人,堵别人家门口,结果其中一个兄弟一不留神被抓进去毒打了一顿,你肯定会慰问下,关心下。但是,你被一群人堵到自家门口,被人暴打,连屁都不敢放,你指望谁同情你?
武器优势一方要强调人道主义,宽带俘虏,以瓦解对方战斗意志。劣势一方必须强调死战,被俘可耻,才能弥补武器差距。否则不用打仗了,直接把双方战斗资源建模比积分分胜负就行了
强烈反对的答案。这个答案令人愤怒,倒不仅仅是它所代表的价值观实在不该在一个文明社会中出现,更重要的是,本来题主问的是一个相对宽泛的问题,他的答案强行却将问题拉到了“为什么土共的士兵被俘会被当成耻辱,而美国的士兵被俘回来后会被当成英雄”,具体来说便是朝鲜战争的层次上。他说“其实题主你的意思很明白,又何必遮遮掩掩呢?”,我是没有看出题主的问题哪里有他说的意思。这样得了便宜还卖乖,真的好么?也罢,诛心之论且不说,既然他强行把话题扯到朝鲜战争,总该是对话题本身有自信的,可惜的是,他对这段历史本身的分析也是漏洞百出,看来看去,除了自己的臆断之外,唯一的论据就是引用的一段来源不明的网文。最起码的,180军的战史我可以确定他肯定没有读过。刚好我还看过这方面的一点材料,就说几句吧。 首先要明确一点,战场上下级军人最重要且唯一的责任就是听指挥,这个不用当过兵,看过《集结号》的话都应该很清楚了。战争当然不是讲宋襄公那种仁义的地方,但当时间已经进入20世纪时,战场也绝不是可以肆意妄为的地方。那么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标杆在哪里呢?就是军令。为大部队而牺牲小部队,这在美军那里也是完全允许的,事实上对于任何一支部队都是允许的,而小部队也要履行命令,即使这命令是让你去送死,这是军人的职责,违反了就要上军事法庭,没的说。但是,注意但是,如果你的部队已经被击溃,原来的战略计划已经彻底失败,那么这个时候做俘虏,从普通军队的道义来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就算是中国古代军队,也不会要求士兵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要杀身成仁。其一,你的命令是给部队下的,部队的任务失败了,士兵被抓了俘虏,合情合理,天经地义;其二,在战争上陷入不得不成为俘虏的情况下时,反抗没有任何意义,战争从来不是个人主义的舞台。举个例子,在砥平里战斗中,志愿军8个团与联合国军1个美军团、1个法军营及配属部队在砥平里展开激战。按照联合国军的部署,必须在中朝军队进攻下的全线后退中坚守砥平里这个前哨阵地,以保留战略上的转圜之地。战斗之惨烈可想而知,最后砥平里坚守成功。这个时候,联合国军如果后退一步,毫无疑问是要上军事法庭的,但是如果最好志愿军冲上了砥平里,少数几个负隅顽抗的美军被抓了俘虏,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这么说,不知道大家清楚这之间的界限没?好,我们再来看排名第一的答案,答案里说“人家豁上命拼了一个新中国,你本该用命去拼的,却极为聪明地回来了”,并在下面举了180师的例子,其用意昭然若揭。这种思维是极其可笑的,我在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战场上个人英雄主义毫无意义,什么豁上命拼,这种话在大规模的战场上根本毫无意义。再拼,你也是沙盘上的一枚棋子,再不拼,军令下来要你坚守阵地,难道你还要逃跑不成?军人也是人,我们不盲目拔高他们的素质,但也不胡乱贬低。我觉得每一个看过180师战史的人,都会认为他们是朝鲜战争中的英雄。明里暗里讽刺他们的素质,我真心觉得是对他们的侮辱。我们先从一个微观场景来看看吧,这个场景取自张泽石(原180师战士,1953年9月回国)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的回忆:陈晓楠:以前从来没做过这个思想准备。张泽石:就是啊,没有做过这样的准备,于是就哭啊。陈晓楠:对你来说也从来没有想过有被俘的可能,是吧?张泽石:哪想到过这个呢,既没有人跟我们讲过什么日内瓦公约,也没有人给我们说过有被俘的可能性,因为我们那时候确实有“不当俘虏”的这一条。陈晓楠:所以你当时真的意识到自己是当了俘虏了,那一刹那是什么感觉?张泽石:那是完了,这一辈子也完了,就那么一个感觉。所以才哭,完全绝望了。这里有两条信息很明显:1.志愿军确实宣传过“不当俘虏”。2.志愿军并没有宣传过万一当了俘虏,应该怎么办。这里的第一条,似乎还可以用“大家的实力不在一个量级上”(这个理由其实根本不堪一击,越南和共和国的实力在一个量级上?越战中被俘的士兵照样接受了审查。台湾政权和共和国的实力比起来又如何?登陆金门作战后被释放回大陆的俘虏照样被开除党籍军籍与判刑,1983年中央还专门发文件纠正这一错误)来解释,但是第2条就很成问题。军队和军人说到底无非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在普通的契约关系中作俘虏没有任何问题,当然,如果你说情况特殊,不作俘虏,那也应该要有相应的契约。比如你宣传说要牺牲自己也不作俘虏,或者说被俘后要坚持斗争不叛党,这些虽然有点反文明,但也是一种契约,别人要履行绝对服从命令的约定前,也会掂量你的契约。但是,在战场上根本不考虑被俘的可能性,这对普通士兵来说难道不是严重失职?难道潜意识里没有把他们当炮灰的意思?更何况,大多数士兵是在什么情况下被俘的?史书字字如金,“在2万多志愿军战俘中,从战场主动投向对方阵营的,为数并不多,绝大多数还是由于伤、残、病、饿丧失战斗力被俘的。”再看张泽石在节目中的回忆:(解说词)一天,为了躲避联合国军的追击,张泽石涉险横穿一处悬崖时不慎跌落了下去,而当他醒来时眼前的一切顿时令他大脑一片空白。张泽石:get up,起来,拿刺刀顶着我这儿,我站起来了。put your hand back your leg,把你手放到肩后面去,我假装我听不懂,我不理他们。结果一个黑人鬼子他倒是很善心,他做给我看,just like this,让我这样子。我没办法了,然后就看到了我的那些小宣传队员从山口押下来了,他们也没跑掉。一块就被美国兵给弄到那个沟口,到了沟口一看,沿着那个河沟,望不到头的,我们的难友,一身的泥,这是伤,那是伤,还有拄树枝拐棍的,狼狈极了那个景象。所以我说我们怎么能打败仗呢,我们怎么打败了呢?脑子里面就老是这个问号,我们怎么打败了呢?世界上哪一支军队会要求士兵在这种情况下迎着刺刀上去?“必须要拿命去拼,否则你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便宜话还是不要随便说了吧,不是每个人都能站在决策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懂?再者,在事先根本没有考虑到被俘可能性的情况下,大多数志愿军战俘在战俘营中的表现又如何?在“美军的特许下,战俘营里还成立了一个准武装性质的“战俘警备队”,允许他们私设“刑讯室”,实际上给予了他们使用暴力手段去统治战俘营的权力”(张泽石回忆)的情况下,在很多亲共战俘被强迫刺上反共标语甚至被杀害(如四川大学新参军的外语系学生林学逋,他被亲国民党的警备队员剖腹挖心)的情况下,党组织依然建立了起来,甚至还联合朝鲜战俘制造了轰动一时的“杜德事件”,让中方在舆论战上大出风头。试问,还要如何要求他们呢?好,我们先不说被俘后的遭遇,也不说微观场景,就让我们从宏观场景上来看180师为何会有很多士兵被俘,看看是不是像最高票里答案说的那样是贪生怕死。其实这些都不是什么冷僻的史料,张嘴乱喷之前为什么就不能先看看呢?我们上面说过,纠结个别士兵的勇敢或怯懦毫无意义,战场上最重要的是军令。研究180师的悲剧也应该从此角度出发。180师失败的大背景是1951年春夏之交志愿军的“礼拜攻势”失败,后继乏力,为联合军所乘,而当时的180师恰好是全军的第一梯队,肩负全局之重,志愿军既攻势失败,全线撤退,那么先锋马上变成了后卫,这个责任就更为重大。日下午,志愿军首长下令结束第五次战役,全军撤至“三八线”附近休整,规定23日黄昏开始北移。5月22日,第3兵团首长令北撤时60军担负掩护任务,命令第一线监视敌人,第二线用麻雀战,第三线为连营阵地,以消灭美军1-2个连、伪(韩)军1-2个营为目标,迟滞敌人,22日晚开始转移。60军首长令180师在北汉江以南掩护兵团主力及伤员转运,尔后在白积山、上海峰设防(距师现阵地约80余公里)。看到了没有?180师承担的任务是掩护,掩护败军的任务意义及危险性我想大家都很清楚。22日晚180师左邻15军北移,担任兵团二梯队的39军北移。23日右邻63军187师北移,导致180师两翼暴露,孤军突出。23日,180师背水作战,本应北移占领阻击阵地。中午接到兵团代司令员王近山签发的电报称:“由于运力缺乏,现战地伤员未运走,12军5000伤员未运,15军……泗水洞尚有2000不能行动之伤员,60军亦有伤员1000余名,为此决定各部暂不撤收……阻击敌人,运走之后再撤收。”于是60军首长令180师再坚持守五天。本已准备北撤的180师遵命重新占领阵地,阻击敌人。180师孤立突出,副师长段龙章、参谋长王振邦建议将师主力撤过北汉江,江南留精悍部队阻击敌人,以免陷入不拔。郑其贵师长拿着电报说,8000伤员未运,怎么能撤,决心坚决按命令执行。又看到没有?180师其实是在不断为上层的决策擦屁股,3兵团指挥部发动第五次战役早已经是臭名昭著的决定了,王近山那句“就美军那点兵力,还不够一场淮海打的”可也是成为了笑柄啊。关键是180师的背锅还远远没结束,更绝的是,好不容易得令北撤到三八线,又被赶回去重新擦大部队的屁股!我们继续看:23日晚,副军长查玉升、参谋长邓仕俊建议把180师撤过北汉江,使本军三个师逐步靠拢。韦杰军长、袁子钦政委对掩护伤员的任务没有完成,不敢下决心。24日11时,180师处境更加危险,60军电报第3兵团首长、志愿军司令部并通报15军,称:拟将180师于25日撤过北汉江,建议15军伤员于25日转运完毕。这个计划上报兵团,没有得到回答。24日下午,敌人已对180师两翼推进,北撤路线将被切断。17时,军首长再次报告兵团王近山等首长,称180师坚持江南阵地已不利,令179师反击,180师主力撤过江北,江南只留1个团。这个电报发出后仍然没有得到指示。180师孤立突出,弹药告馨,没有吃的,仍在江南苦战。540团扼守城隍堂的3营与迂回敌人激战,弹药打光了,3营教导员任振华持最后一枚手榴弹与冲上来的敌人搏斗,同归于尽。24日夜,60军首长鉴于情况危险,令180师当晚撤过北汉江,沿江布防。由于晚撤两天,天下大雨,北汉江涨水,180师江南部队艰难地撤过江,被江水冲走不少。25日180师3个团沿江布防,为争夺要点,539团5连指导员杨小来率领大家先于韩军占领九唇岱山,伤杀敌120余人。因弹药打光,战斗英雄杨小来在搏斗中牺牲,5连、2营各单位都伤亡严重。军首长看到180师三面受敌威胁,按原掩护五天的计划已不可能。令180师到马坪里(三八线上)驾德山阻击敌人。180师按命令于25日晚北移,538团、540团均已出动一个多小时,又接到了兵团首长25日18时50分的电报命令称,令60军1个师控制加平至新延江(春川西)以北山区,担任阻击任务。军首长即令180师执行。于是180师又返回阵地。538团团长庞克昌、540团政委李懋召打电话给郑其贵师长,建议主力北撤,向179师靠拢,并肩防御,以少数部队掩护,不要把部队拉来拉去,徒增疲劳,并要当面向师长陈述。郑其贵师长说,坚决按命令执行。郑其贵命参谋长王振邦将师机关、直属队没有战斗力和老弱病残400余人,由军务科长张杰、直工科长王逸民带队转移。540团2营掩护军后勤,这两部分1000余人没有陷入合围。执行最后一道命令,使180师于26日陷入敌人合围,在断粮几天的情况下,部队更加疲劳,这样180师陷入绝境。接下来就是突围失败被俘了。战史白纸黑字,我觉得也不用多说,说“相比之下他们被俘不可耻吗?以他们苟全性命的偷生行为导致后来吃点苦,比起牺牲的那些人难道不是应该的?”的人,我觉得最好摸一下自己的良心。没有良心,起码该看看地图吧?争取时间的断后部队四面被围和阵地争夺战是一回事?说了多少遍,战争不是谁死得多谁光荣,180师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所有战略目标,和189师同样是光荣的英雄——从TG方面来看。他们没有成功转移,是刚愎自用好大喜功的王近山的耻辱,是不知变通指挥僵化的郑其贵的耻辱——哪里轮到普通士兵来背锅了?我可以明确地把话放在这里,如果180师和189师执行的任务换一下,两支军队的命运也会完全交换!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口口声声“人家豁上命拼了一个新中国,你本该用命去拼的,却极为聪明地回来了,享受到了成果,还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这……公平吗?”,对在战争中受到侮辱与损害的普通人苛刻到极点,却无视他们不仅不是“极为聪明地回来”,也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而是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受到系统的迫害!我们先是被送到辽宁昌图县去“疗养创伤、接受审查、听候处理”。我们完全没有料到我们这些拼命回归祖国战俘的下场,竟然是“怕死鬼”、“变节者”、“背叛者”的罪名,是开除军籍、开除党籍、终生监控的处分!开除我党籍、军籍的主要罪名,一是我在被俘前没有拉响手榴弹跟敌人同归于尽,被定性为“有武器不抵抗被俘”,二是我在战俘营担任翻译被定性为“为敌服务”。……1954年夏天我退伍回家后,请求复学遭拒绝、到处求职遇冷脸、原定婚约被撤散。……哪知儿子出生还不到百天,我就因了“抗美援朝变节者”身份在突然到来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二类右派分子”,取消了我的教师资格和每月70元工资,只发给我18元生活补贴,下放农村监督劳动6年。但让我更加痛苦的是,父亲受到了我的牵连。1948年我回到家里再三劝说父亲参加革命,父亲接受了地下党安排,解放前夕他在长寿秦安纱厂任厂长,以袍哥名义组织了工人武装护厂队,防止了国军撤离时对工厂的抢劫,并保护了当地的水电站。1958年“反右”运动后期,父亲被诬陷为在解放前夕组织“反共自卫队”妄图负隅顽抗,立即以“极右分子”和“历史反革命”罪行逮捕入狱,1959年即冤死狱中。1963年我被重新分配工作,到一个偏远的中学任教。1966年,“文革”浩劫开始,我再次被扣上“大右派”、“大叛徒”、“大间谍”的帽子,遭关押、批斗、折磨。这样在特定年代背景下的悲剧,可以不批评背后的体制与观念,甚至也可以不给予人道主义上的同情,但是用“何不食肉糜”这样恶毒的语言讥讽,实在是越过了底线,做人是要有底线的。更何况大多数人都是被时代侮辱与损害的普通人,而不是可以随意把万千生命当作赌注的独裁者。在上面的答案中,我一直在援引材料,没有一个字提到“人性”与“文明”。但我还是想告诉第一名的答主,用“几乎上面所有拿啥人性、文明来说事儿的,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样的话嘲讽看起来是很酷,但是每个人都有站起来的权利,也应该为了站起来而努力。最后复习一下杨奎松先生的一段话:所谓“必要之恶”的逻辑中,最让人不可接受的,就是其中全无人性和人道的观念。好像相对于国家、民族而言,构成国家、民族的单个的人无关紧要。为了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该牺牲的就应牺牲,不应有任何怜悯之情,不能存任何妇人之仁。尤其令人难以容忍的是,这种逻辑的主张者,同样也必定是新的阶级论或种姓论的赞同者。在他们的观念中,凡不赞同他们主张者,即非我族类。既然非我族类,也就无所谓这类人的权利和感受。换言之,在他们的观念中,根本就不会有“天赋人权”和“人生而平等”的观念与意识,更不懂得当今社会中的人,其实首先是毫无区别的同样的有生命的人,然后才是张三、李四,才有其地域、阶级、民族和国家等种种属性,没有任何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后天的属性,去剥夺他人生而为人的各种基本权利,包括他坚持异议的权利。如今,我们连牺牲环境来求发展的逻辑都已经否定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相信以牺牲人的自由和生命为代价的这种“必要之恶”的荒唐逻辑呢?大家共勉。
那么问题来了:美国和日本现在打起来,我们应该是赞扬美军的人权,还是赞扬日军的纪律?还是继续抨击中国“或成最大输家”?
来来我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再来看看什么才算被俘呢区分投降敌人和被敌俘虏的界限:一般情况下,投降敌人是主动的,被敌俘虏则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敌人前具有自动放下武器的情节,而被敌俘虏时已不具备使用武器进行抵抗的条件。=============================回来看了一下评论,发现有的朋友理解偏了我的意思,所以重新精简一下答案。我的重点并不在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投降罪。而是这样一个法条在这里所传达的一种价值,和所产生的一种威慑都告诉我们:胜利重于生命,忠诚重于生命并不能说这种观点就一定有问题,但正是这种价值观,绑架了那些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人,让被俘被看成是苟且偷生。想活着又有什么不对呢?我们为之努力的胜利,究竟是为了什么?
想到了李陵
哥哥,人家战争是不情不愿可打可不打的呀,甚至他们只是为了别个国家啊,这种不宣传被俘回来还是英雄,谁有士气打战?说难听点他们那战争是吃饱撑着的,你以为!!!
题主你那所谓欧美的人道投降,也顶多是一战之后的事儿了当年也不过是能惠及中高级军官而如一般的小兵,也就是做苦役被卖掉的份儿
看过电视剧《康熙王朝》的细心观众,一定会记得这么一个场景:的庶出大皇子胤禔因跟蒙古叛乱部落噶尔丹对仗被俘,后被康熙之前嫁给噶尔丹的公主蓝齐儿(固伦荣宪公主)给救了放走。大皇子的舅舅,康熙手下得力大臣纳兰明珠得知后,大惊失色,千叮咛万嘱咐让大阿哥千万不要声张自己被俘的事情,就说是和大军失散了,掉进河里,自己摸黑跑回来的。大阿哥回康熙大营后,康熙最关心的是大阿哥是被俘的还是失散跑回来的,大阿哥违心地说了谎,康熙这才长嘘一口气,放心了下来。后来大阿哥由于自己说了谎受到内心的谴责,主动向父亲坦述了自己是被俘后妹妹放自己回来的,康熙得知后气得浑身打颤,咬牙切齿:被俘过,丢人呐,让朕怎么跟大臣们说?掌嘴!来来来。。。啪的一嘴巴,然后就是几拳,跟着说:这件事情不能再和任何人提起!
康熙王朝 胤禔征葛尔丹被俘 康熙怒打大阿哥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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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的人,无法切身体会和感受古人的和荣辱观,但从旁观者角度,看这段情节,可见东方社会对战士被俘还是当了逃兵,是有性质上的区分的。当逃兵虽然不光彩,但只要不是被俘虏,仍然还是自己人。一旦战士被俘虏了,如果自杀,那还会被自家人当作一条汉子,若换俘回来或其他原因逃回来,这将是俘虏家人和亲友的耻辱,欲除之而后快。也许有人会说,那只是在封建社会。可我们同样在影视情节里看到过,国民党军队里的被俘的官兵,在逃回去的时候,一样会被当作不受欢迎的对象。记得一个电影里,长官对逃跑回来的俘虏说:你都已经上了忠烈祠,怎么还可以活着呢?你叫我怎么跟将士们交代!这当然是影视编剧们的艺术加工和创作,但绝非无中生有,胡编乱造。至于像《》里的情节,在东方社会是绝无可能的。同样的儒教社会日本,在二战的时候,官兵战败就要切腹,神风特攻队都是以必死心态投入战斗的,如果日本战败,就连平民和妇孺都要被强逼着集体自杀,美其名曰玉碎。而日军虐待甚至屠杀战俘,也是基于同样的价值观。这些都是二战历史上的的确确发生过的真实事件。而日本在二战战败后,虽然天皇被以美国为首的盟军保留下来,但国内政治架构已经被彻底改造,战后颁布的《和平宪法》规定了日本不能拥有发动战争的常规部队,只能拥有力量极其有限的。内卫主要靠警察。国防更多是被纳入了美国的联合防御系统之内,美军常驻日本冲绳成为事实上的保护国和。而日本国内的政府,又被美国安排扶植的反对党所牵制,这时候的日本人,才敢像近年有年轻日本人在街头接受访问时对为国捐躯有什么看法时,直接对着镜头说:“要人民为它死的国家,就让它灭亡好了!”这样的话来。所谓的战俘能被交换、营救,或逃回去还会被当作英雄对待,那是因为欧洲经过了和思想,把欧洲人从神权的黑暗时代解放了出来,得到释放,得到伸张,才会有和,公民为了国家尽了自己的义务,国家、政府和人民就没有权力要求他自我毁灭来维护所谓的统治者的面子和尊严,因为统治者就是最广大的人民。你试想一下,如果是你的骨肉亲人为了保卫家园,和外敌对抗,结果被俘,你若不是为了维护虚荣和面子,会置亲人于死地而不顾吗?但封建帝王就可以,因为他要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王权、君权和森严的。但现代民主国家是由人民建立的,战俘就是人民自己的家人,自家人为家里流血流汗,哪怕被俘,也是光荣的。一个国家,如果是王的国,是帝的国,那人民就是为而活,也同样为帝王而死,就像工蜂工蚁那样,为了蜂群蜂巢、蚁群蚁巢去战斗去死;若这个国家是民的国,那国家就是为人民而存在,不惜一切代价去营救自己的人民子弟兵,就是这个国家这个政府的职责所在。这就是根本性的区别!
有些答案不错,点了赞,可惜都没有提到要点。有些国家不以为耻主要是西方为主的国家,而东亚国家则普遍以被俘虏为耻辱,原因何在。人权观念当然是其中之一,但最重要的是俘虏后的处置是关键。西方士兵被俘虏后,就不再作为战斗人员对待,是关在战俘营。但是东亚国家的规矩则是被俘虏后,必须选择是否忠于敌对方,反过来打原来的战友,不然就砍头,没有战俘这一身份,历史上这种例子数不胜数,比如张飞释严颜,投降了就是我阵营,庞德不投降只能砍头,后来的洪承畴也是要么死要么替清军卖命,想在牢里一直坐着都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俘虏往往意味着有背叛的可能性,所以统治者会加强对俘虏的可耻教育,一期于被俘虏的将领士兵能够就义。凯申公当年就听到有将领临阵兵败自杀,高兴得跟花似的。当然耻辱教育虽然深入人心,不过战时一旦中心崩坏,也管不了那么多,像吴化文大将军三姓家奴,末了还是第一个打下总统府的大功臣,真是一员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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