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不可以爱不用死

如果一个人的死能拯救成千上万的人,那该不该剥夺他的生命?
《古剑奇谭》的第一集有这样的场景,剑仙说:不能因为要拯救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就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如果抛开法律,政府,以及当事人的选择等等。我就开始思考:一个人的死如果能救成千上万的人,是不是应该剥夺他的生命?(当然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仅仅是假设:比如邪恶势力要求交出某个无辜的人,不然将会导致千万人死亡)补充资料: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 类似讨论:我不是题主,但是,我还是想加进这一个问题:我觉得这两个问题对比,有利于大家开拓思路。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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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看见这个问题想起了一件事情。那个时候奥巴马刚刚当选总统,我问了我爸一个类似的问题:要是有人问奥巴马,1个人死和1千万人死他会怎么选?我爸回答说这个问题其实有个非常标准的答案:“我当选总统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建立完善的制度,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那这不是没回答问题吗?”“这个问题是不能公开持任何立场的,你要是公开回答,不管怎么样都会有一批人跳出来反对你的。就像我和你妈出去逛街,你妈问我两件衣服哪件她穿着更难看,我肯定说都好看,然后把两件都买回来么。我陪她去逛街就是为了付钱,又不是去判断衣服好不好看的。”“那奥巴马要是真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呢?他是不是一定要做那个坏人呢?”“当然不用啊,交给民主投票就可以了。民众会投票判那一个人死刑的。”我当时笑了半天,现在想起来他的回答还是很深刻的。
从伦理学角度回答一下吧让我们来做一个思想实验:现在爆发了一场致命性传染病,已经感染了一千万人。7天之内需要服药,否则必死。唯一发现有效的药物,是某一个没有染病的普通人,他的基因有变异,我们只能使用他的人体组织来制药,但这么做的话,他又必死无疑。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人和那一千万人无亲无故。现在你是政府决策层,公众暂时不知道有这个消息(就是有人的人体组织能够制药),你现在是否应该派人去抓那个人来制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你应该派人去抓他,一个人的牺牲能挽救这么多人的性命。但是,如果你不是政府决策层,你是那个基因很特别的人呢?你肯定不希望自己活在这样一个国家,政府会因为大部分人的生存的原因,剥夺你无辜的生命,别人得病不是你的错。如果你是一个得病的普通人呢?如果你得知这个消息,也许你会自己动手抓到那个人,因为那个人能救你的命,你家人的命,你周围所有亲朋好友的命,虽然他是无辜的。但当你抓到他以后,现在需要你亲手处死他,你下得了手吗?很多时候,人类的道德其实都是一种情感上的判断。你全家人得病要死,现在要你杀一个人来救你全家,你很有可能会做。你隔壁全家人得病要死,现在要你杀一个人来救你隔壁全家,虽然你隔壁一家人的数量和你全家是相同的,但你依然不会去做。功利主义试图在整个社会中找出一套合适的规范,使得这个社会能良好地运营下去,人与人之间能和谐相处。但是,在这个思想实验下,还有社会存在吗?现在是爆发了一个危机,正常状态下的规则还适用吗?让我们回到现实社会当中。事实上,我们很多人都用着血汗工厂里生产出的产品。因为一些人辛苦的劳动,我们享受着低价却优质的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福利就是许多人的辛苦换来的。如果每个人真的同等重要,那我们现在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血汗工厂产出的产品(一些发达国家的确这么呼吁群众了,因为他们的人民有钱购买高价产品)。少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同等重要吗?每个人真的都是平等的吗?一个人的生命和千万人的生命同样重要吗?这些都是非常抽象的问题,我们这群吃饱了没事干的人就会如此空泛地思考这些问题。但现实生活不是几句空泛的疑问,而是无数需要考虑公平正义的制度设计。我们认为,少数人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都要得到保障。我们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我们认为,生命都是无价的,每个人都一样有生存权。但事与愿违,多数人的利益常常需要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实现,一些少数人的利益,更是建立在多数人牺牲自己利益的基础上。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已经不平等了。从先天天赋,到后天的家庭环境,再到宏观的社会环境,每个人都不一样(同卵双胞胎也许差不多)。有的人死了,十里长街都站满了哀悼的人。有的人尸体还能好好处理,放在一个水晶盒子里,供大家参观。而我的爷爷死了,只是亲朋好友们落泪,放在一个木头盒子里,埋在了土里。有的人死了,赔偿一百万,有的人死了赔偿二十万。有的人一出生就活在地狱模式当中,有些人一出生就是简单模式。少数与多数,利益的冲突、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种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与人之间该如何相处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伦理学当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依然没有一个令所有人都信服的答案。我个人比较看好规则功利主义,也就是:我们都遵守一套能促进大多数人幸福的规则。但有的人认为道义论更好,一些规则是无论如何都要遵守的,我们不能谋杀一个小孩,即便是为了拯救千万人。有的人认为,美德伦理学就很好。在一个有美德的社会里,也许发生了前述那种思想实验,那个基因变异的人也许会自愿站出来牺牲自己。我并没有回答“如果一个人的死能拯救成千上万的人,那是不是应该牺牲他?”以功利主义的角度,我们应该牺牲他。但有的伦理学主张认为,我们不应该牺牲他。但我倾向于认为,如此一个极端的问题,它已经不在伦理学的论域之下了。如果我是决策人,我会毫不犹豫地牺牲他,并隐瞒这个消息,不让获救的人们有负罪感。如果我是普通人,我会毫不犹豫地绑架他,并牺牲他。如果我是这个基因变异的人,我会毫不犹豫地躲起来,不让大家找到我。你也许会有不同的答案,那没关系。牺牲一个拯救千万,这样的问题想想就好。还有更多更现实的问题值得去思考。
老师,@牟頔
老大,我被邀请在知乎上发此文,经过持续思考,发现目的大概是继续搅浑知乎,逼将不逼,格将不格。毕竟我作为三无用户已久,期末复习正忙着,所以本文将缺乏查证。各位在失望中请担待,并提出各自优秀见解。上周在《奇葩说》八强争霸第二场时,我们对一个逻辑本质与该以上问题几乎完全相同的辩题进行了一场,可以说是节目开播以来最严肃的辩论()当时的情景设定是这样的:贾玲在一艘船上,场上八位尚未淘汰选手(此处走心)与场上百名观众在另一条船上。二十分钟后,两艘船都爆炸,大家死掉。然而人多那条船上有个钮,摁一下,贾玲爆掉,大家获救。所以,到底要不要按?辩论过程中,有选手将此议题简化:“杀一救百”。而事实上在我看来,“杀一救百”的说法将辩题最核心的争议点曲解——1.杀一救百,是第三方权衡之举;2.辩题之意,则是当事人的“多数人暴政”这是有本质区别的两件事。杀一救百是典型的功利主义思维产物,行动主体若是事件外的第三方,大抵可以动手。功利主义强调“幸福最大值”,提出社会幸福是一个可以叠加的总和,依此世界观指导下的行为,皆指向对这一幸福之和的提高。杀一救百,很简单,活下来的更多,失去亲人的家庭更少,悲伤更少,幸福相对更多。功利主义很多时候可以帮助我们快速解决问题,因为很多抉择似乎与个人道德的绑定没那么强烈。然而一来,世界并非如此机械,即对幸福可叠加存疑;二来,我们并非永远都是第三方,至少在这个议题中,行动主体(船上多数人、票权人)是事件当事人。因为被淘汰很久了,我坐在二排,基本不用对任何一个辩题过脑子,选持方。毕竟作为辩手,硬说,怎么都能说。但是这道题,我坚定地坐在反方——即不该杀贾玲的一侧,并未曾动摇。拜哈佛公开课(
杀人道德的侧面),很多人都知道,这个议题是著名的“电车问题(Trolley problem)”的变形。“电车问题”由英国哲学家Philippa Foot于1967年提出,大意如下:“假设你驾驶一辆自己无法使其停下来的有轨电车,即将撞上前方轨道上的5个检修工人,他们根本来不及逃跑,除非你改变轨道。但是,备用轨道上却有1个人,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牺牲这一个人的生命而拯救另外五个人?”(wiki)20世纪,能够在伦理学上产生如上的问题,事实上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一步进化。我们终于极力将道德置于决策,并对后者进行评估——即便这种所谓的道德,与简单得证的功利主义频频出现矛盾。在我们的节目中,103人决定杀死贾玲,因为不杀,大家都要死,反正贾玲怎么着都会死。所以,杀。正方“要杀”观点大概如此:艾力说,再不忍心,很多危机中就是要保全多数人的;花希说,妇人之仁不可行,杀了贾玲大家汇聚成一片欢乐的海洋;马薇薇说,人就是在淘汰中实现发展的,杀天经地义,为了让别人舒服一点,咱就不用投票了,趁着你们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时候,我去按下啪啪钮,罪人?放着我来。正方分工明确,前期给这个议题下了很多帽子,将功利主义正名化(面对我国观众,这个动作成本很低)。到了马薇薇这里,已经踩稳杀一救百的正义性,开始跑题,当然了,她的跑题是经过精心考量的。以上都是我的猜测,毕竟他们准备辩题的时候,我在看微博涨了多少粉尸。要是没有高晓松、蔡康永的价值观输出,力图从辩论中跳出,变成一场演讲的话,就现场正方表现力而言,最终正方获胜,我不奇怪。反方获胜,多少是现场观众经不起群体道德绑架,跑票了。这个就不多讲了。其实,我们将视角进一步宏观化,一百多人死了,或者贾玲一个人死了,对历史而言,大概都没什么影响。所谓创痛,都会迅速弥去。历史的伤会不痛了,而伤疤会在,若是贾玲一个人死了,这个伤疤就昭示着群体的极私。如果我们把生命看做最重要的事情,保全自己,倒也ok。如果我们把信仰看做最重要的事情,请保全贾玲。这个信仰是什么呢?1.你我并非独立于社会精神存在,你我即是社会精神。2.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代表一种社会精神。3.如果我们选择牺牲自己,不杀贾玲成为一种社会精神,我们不将因我们自己、我们家人,被多数人谋害而恐惧(被谋害的后果只因对方人数多)。4.更文明的社会是给人更少恐惧(隐忧)的社会。信仰难得,它逼着人放弃很多常识与先验。如果我们不能时刻践行这种信仰,那么我们在做一个庸人(群氓,普通人)同时,至少也要保持对这种信仰的尊重。相较于一个人口更多的社会,我更愿寻求一个更安全的社会。船上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他们在动用私刑。私刑的恐怖,是在贾玲在船上喝酒吃肉的时候,在别人的密谋下,瞬间陨灭,无任何抗辩的机会。你可以拥有生命,但你难以安眠;你所期待的活下来后享用的当代生活的一切幸福美好,将会在不可知不可测的威胁中变得紧张兮兮。我们把击败恐惧想象得太简单了,只因我们脱离私刑已久,即便在心智上没有脱离功利主义的机械,在制度上我们迅速截取的成果,已经极大提供了你我追求的安稳。感谢国家。而至于为啥贾玲总会要死干嘛不炸死的观点——不作为,杀死贾玲的是命运;作为,杀死贾玲的是你。后者,你不只是在做一个谋杀犯,你同时在提醒公众:我们可以牺牲他人以保全更多人。传递的价值观是,这个社会的所有少数派,都是有理由、不得不陷入恐惧的——那些为亚群体呼喊的声音,现代文明中最显性的基因之一,就这样,被你们贴上了反革命的标签。毕竟,亚群对社会某一侧面的理解与显现,是对多数人“幸福之和”的冲击与消解。例子,还用举吗?最后,作为十八线不知名辩论队员,补充一下私货。高蔡二人最后脱离辩论,选择演讲,只是在这个议题下,在这个观众大比分支持正方所影射的民众现代化水平下,做出的文人的应时之举。并以自身修养“力挽狂澜”,让我们正方三位奇葩看起来十分孤清落寞且没人性。但是不要因为三位奇葩坐在正方就针对他们个人开始攻击。他们所展示的辩论水平,在节目逻辑下,已经发挥足够。辩手,终究只是你我的代言人,不是真理的审判者。
写篇引言:假设我穿越时空来到了远古时代,进入了一个只有20人的小部落和原始人进行交流。他们有多原始?他们还不会生火。整天吃生的,吃腐烂的,没有高温消毒,平均寿命是20岁,每天都是饥肠辘辘。一天我追随一队小猎人出去打猎,他们发现了一只大熊猫,缓缓靠近。其中一个猎人猛然一个起身,准备石头扔过去,我大声喝住:“你干什么!这是濒危动物!!!” 他说:“你才濒危。这是我们部落的吃的,有本事你不要吃。” 我闷闷不乐,我回到部落找到酋长,说“不行,我们要颁布《濒危动物保护法》。”你说能通过么?不管什么社会科学,你得先解决生存问题。人家都活不下去了,你还跟人家谈什么腔调。用我们今天的价值观去要求跟你有截然不同的的窘境的人这样的做法难道不该在考虑一下么?------------------------1. 我是学法律的,我很热衷于用法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如果我早几年看到这个题目,我一定会说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是不对的。读了几年书,现在再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用法的思维来考虑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对,甚至,我觉得一切用社会科学来分析这个问题的做法,都是片面的。我想说下我这么说的原因。2. 启发我转变想法的是不同的假设。首先,我们能不能牺牲1个人来换取另一个人的生命;然后我们能不能牺牲一个人来换取10个人的生命 (比较像哈弗公开课的铁轨例子);再来我能不能牺牲一个人来换取100个人的生命;再往后,到这道题,我们能不能牺牲一个人来换取成千上万的人的生命。 我不想把假设停在这,我们不妨这么想,如果一个国家所有其他人的性命都取决于一个无辜的人,我们是否应该牺牲他? 如果我们全人类的性命都取决于一个人,那我们是否该牺牲他? 3. 如果砝码从1人到”成千上万“没能改变你的看法,我相信,我最后举得两个假设可能会让你迟疑片刻,甚至改变回答。Let's be realistic,就算在美国,如果全人类的生命都取决于一个人的性命,如果这个人敢公开出现,他100%会死。我甚至敢说,过后就算有审判,杀他的人绝对不用服刑。他肯定有罪,因为法律规定他有罪。他不用服刑可能是因为行政特赦,就像Regina v. Dudley一样。4. 据此推测,我给自己提了两个问题:为什么砝码的数量不一样(我就认为)结果就不一样? 还有没有别的因素可能影响结果? 5. 我认为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在于人的基本属性。人有两种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一切群居的动物都如此。自然属性是人的本能,包括求生、包括生育、性冲动等等。而社会属性则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许多非群居生物来说,他们的种族延续和well being取决于他们的自然属性,个体的强壮,基因的优势让他们越来越好。6. 而对于群居动物,其种族的延续已经不完全取决于其本能,而是越来越多得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属性。最原始的情况就是有一个好的头领。譬如一个好的狮王,可以让一群狮子过的不错。譬如,引言故事中的酋长选择不要通过《濒危动物保护法》。群居社会追求的不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群体的利益最大化。人也是这样。因为人的智力优势,我们社会的welfare,以及我们的well being 越来越多的取决于我们的社会关系:我们分工合作,进行交换,各取所需;甚至我们发展出很多的学科来研究如何调整我们的社会关系。伦理、法律、政治、道德等等等这些社会科学都是研究的社会关系。 我们越来越少的去研究猎杀技巧、追踪、藏匿、伪装这类的技能,因为我们的假设是,我们的生存已经不再遭受威胁,所以我们的思考重点应该放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而不是个体的生存能力上。7. 我们的这些社会科学的发展并不是对我们的自然属性没有影响。而是在很多时候,会抑制我们的本能。譬如,因为我们的繁殖本能,我们就是看见异性会有性冲动,会有繁殖的欲望,但是我们的道德、法律都都严格限制这样的行为。再譬如,我们的社会更欢迎的是能够静下心来,不受干扰做事情的人,而我们的生存本能要求我们对外界的干扰敏感,我们天生就是易受干扰。这些的社会关系的”枷锁“,一般来说调整的是我们的劳动积极性。让我们觉得,自己的劳动成果不会被随意剥夺,自己的生活有保障,所以让我们更愿意得投入到更多的劳动中去。总之我们社会所制定的一切规则是为了我们整个群体的well being.8.
但是,社会科学的假设,即我们思考重点应该放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而不是个体的生存上,在某些情况下是不适用的。如果我们都不能存在了,那一切的社会制度,不管你是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还是什么主义、依法治国、暴力独裁,就不再有意义。 所以如果一个common disaster 会消灭我们所有人,而只有牺牲一个人才能救我们。我们绝对会杀了他,这是个体繁荣和社会繁荣的共同要求,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共同召唤。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砝码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9. 既然砝码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那问题来了: where do we draw this line? 到底多少人才能让这样的结果合理化? 是一比10000还是一比一亿。 思考这个问题后,我觉得答案并不在数字的多少。10. 设想我们4人在Mignonette号上。我们遇到了海难,吃的都吃完了,淡水也快喝完了,4个人饿的不行。我们其中有个17岁的少年,身体孱弱,也不太会航海。也许杀了他就可以吃他的尸体,这样可以坚持到有救援来。我们杀了他吗? 我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枷锁之间进行了一番对撞。可我们的生存本能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一切社会的用来抑制我们本能的压力都必须要瓦解。这就是regina v. dudley. 三个人杀了17岁的少年,吃着他的尸体终于获救了。结果是三个人被判死刑,但是女王颁布行政特赦,改为监禁半年。11. 在regina v. dudley中,英国女王决定合理化这种为了多数牺牲少数的行为,其涉及的人数仅仅是三人。所以我们根本不需要成千上万的人来合理化牺牲。到底如何合理化这样的低比例的牺牲呢?12. 对于这个症结的最精彩的论述在《洞穴奇案》这本书中。 同学为这个假象的案子做过很好的brief,。 我没有必要再重复。我只为这个回答的阅读方便,大概讲一下案情:几个洞穴探索者去洞穴探险,结果被封在洞内,外部救援无法到达。几个人在洞中决定,要杀掉某人作为其他人的食物,大家都同意了。最后大家杀了人,终于靠着吃尸体活到了救济的到达。问题是问,我们能不能判他们故意杀人。13. 我看的是suber的版本而不是fuller的版本。suber提了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说,洞穴探险者们在洞中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他们没法和外面接触,外面的世界(我们)并不能帮到他们。他们的所有的利益,well being,都只能由他们自己来决定,他们相当于在洞中形成了自己的国家。他们的约定是他们的宪法。只有这样约定才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我们的法律因此没有办法渗透到这个洞中,所以我们的法律不适用,因为缺乏司法管辖 (out of jurisdiction)。 14. 我非常喜欢这个idea。这个是靠解释法律达到了regina v dudley的行政特赦的效果。这个解释最最有魄力的地方,是在于承认自己所学的学科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这是法律人最无奈的妥协。好的法律也不应该拖社会需求的后腿。如果一定要拖后腿,那么不要在人类的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拖后腿。15. 所以,对于是否能牺牲少数的问题,砝码数量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其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做出这些决定的人是否构成一个新的社会。而判断是否构成一个新的社会,我觉得,要看(i)这个团体的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 (例如在一个和平年代,社会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肯定不会是最大数量的人活下来,所以一旦这个目标成为了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那么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就发生了重大变化);(ii)他们所脱离的社会的社会规则不允许他们他们实现新的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 (我们的法律禁止故意杀人和食尸);(iii)在当时的状况下,他们所脱离的社会不能阻止他们做出任何的决定、实施任何的措施 (在洞穴奇案中表现为外界的救援无法到达,也没有强制力可以防止他们杀人);并且(iv)他们为了实现新的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而做出的决定的确有很大的可能可以实现他们的共同最佳利益目标。可能还有别的factor需要考虑进来(关于其他新的factor的考虑,我讲补充在本回答的最后)。像在法庭上法官会做的事情一样,这是我建立的一个test。如果上述四条都是对他们有利的,那么我倾向于觉得他们在当时的时空里建立了一个新的社会。当他们重新获救后,第二个要件就不在符合,这个新的社会被我们的社会”征服“,故而不复存在,我们的法律重新适用。16. 当然,我建立的test不一定是最合理的。我只想要承认我所选择的学科的局限性。我们社会科学的发展到今天,现今的假设就是生存不再是我们的共同最佳利益的目标。如果目标发生了变化,我们的假设不再成立,我们现在的价值观就不再适合用于解决另一个社会的问题。17. 回到题目中来,题目问,我们能否为了拯救成千上万人的生命而牺牲掉一个人。我想说这个题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答案。如果这成千上万的人和洞穴奇案中一样构成了新的社会了,那么如果他们做出了最有利于他们的选择,我想我会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他们并没有构成新的社会,而是譬如说,他们得了某种致命的病,躺在医院,只有杀一个人才能救他们,并且就算他们死了,我们还剩下13亿人,那么这个答案就要看在众回答的各位的答案了。18. 所以我并不是要否认各位的答案。我只是想说,如果仅凭数字为千万来作答,考虑得不够周全。因为不能把数字作为分界岭,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是否构成新的社会)来判断是否应该。--------------------------------------------------------------------------有许多同学对我的test提出了疑问,所以我把跟test有关的问答和想法写在这里。这里一块更多的是法学相关的讨论。所以对法学不感兴趣的,不一定要看。同时,因为这部分主要是写给法学的同学看,我默认这些同学有一定的法律英语基础,所以会夹杂更多的英文。实在抱歉。19. 对于每一个读了我的答案能够深入思考的读者,我是感激的。如果我能给你带来思考的,我已经非常高兴了。20. 我很讨厌我现在的位置,因为test是我提出来的,我可以随便解释。跟你们比起来,我处在一个比较狡猾的位置上。所以我一定要澄清一下,我不想为了争论而争论。如果我当初的确是这么想的,那么我告诉你我所想的是什么。如果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就像
提到的人造空间的问题,我愿意想一下再来看我能否解释,然后补充我的test。21. 我虽然很愿意跟大家进行讨论,但是我觉得有一些问题是不适合讨论的。譬如,你不能不给我一个完整的事实经过,只给我其中和我的test相关的一个factor,然后就来讨论整个test的合理性。(类似的问题有,如果被杀的人反抗了怎么办?)因为,no single factor shall control and the result shall depend on circumstances. 不过我必须要承认,我在回答中的用语可能不当,导致大家以为只要达成了那四个条件,就可以成为法外之地。可我的初衷并不是这样,我觉得这四个条件是比较硬的条件,应该还会有其他的factor需要考虑,所以我才说我的test是不完美的。也就是说,这个test应该是一个factor test而不是一个element test。其区别是,一个factor test是并不需要所有的条件都满足,而是给每个条件一定的权重,总体来衡量。而element test是必须满足每一个条件。22. 有不少同学提出质疑的原因是很难界定什么时候构成法外之地。我并不否认这其中的难度。但是我不喜欢的逻辑是,因为这么做很难,所以我们不这么做。你知道为什么美国金融衍生品那么多那么复杂,其复杂性间接导致了2008年金融危机。但是美国的策略不是ban them all together,而是在2010年颁布了dodd frank act 来规范操作,抵抗风险。这个法案tinker了金融行业的方方面面,对现有的法律进行补充,整个法案有848 页(). 我想套用 一句话,“这个社会有多复杂,我们就该有多优秀。”23. 还有不少同学,尤其是不了解普通法体系的同学,对我提出的这个想法可能有理解上的偏差。在普通法国家,court of equity和court of law最早是分开的。court of equity 有时候可以给与明文法律没有规定的救济。court of equity在一个一个案子判决后,将其归档,形成判例法来约束将来的相似的案子的审判结果。作为court of equity来说,因为不是以法作为准绳,而是以公平作为准绳,其考虑往往不是特别周全的。一个案例中所确立的规则,必须只能在相似的案例中才能变得binding。对于一个新的案例,法院的思路是,首先要去对比新的案例和以前老的案例的事实部分的相似程度,如果相似,那么必须按照原来的判;如果相似但是有差距,看这个差距是不是需要建立exception;如果差距不需要建立exception则扩大原来的rule的适用范围到这个新的案例中来;如果这个差距需要建立exception,那就建立起来,用来补充原来的rule。24. 我提出的test,是建立在洞穴奇案的fact pattern上的。这个fact pattern是这样的:(1)被困的窘境不是人为造成的(2)外部的救援没法到达,但是外部能和里面保持通信。通信结果告诉里面的人,里面人的现在资源没办法坚持到救援的到达。(3)里面的商议是大家约定抽签杀人,并吃掉这个人。没有人反对。(4)里面的人最终杀了人,吃了人,活着等到了救援。我可能有漏掉关键的点,但是我还是推荐大家去读 的brief。链接在回答中已经给了。25. 所以,如果你要用我的test,那么你要符合洞穴奇案的fact pattern。如果fact pattern有任何的不一样,那么就要考虑是否要建立exception,抑或是新的test。我想建立的是case law,而不是statute。我并不需要考虑非常全面,因为时间和新的案例会把我的rule 慢慢补充。26. 再详细讲下我的test的基本思路。我的逻辑,不是刑法逻辑。而是国际法的逻辑。我暗藏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如果(1)我们国家征服了另一个国家;(2)他们国家的人民有已经存在的约定或合同;(3)这个合同是大家一致同意的;(4)这个约定不符合我们国家, 问我们是否应该用我们的法律来重新判断他们的约定有效。如果有效,那么我们应该肯定他们的consideration,如果无效,那么我们再适用我们的法律。 所以你不能说因为有人反抗,他有自卫的权利,所以他们的约定无效。这里面的逻辑错误在于你说他有自卫的权利已经是假设我们的法律适用了,然后你再来证明我们的法律适用,这个是循环逻辑。按照这个逻辑,你不能用任何我们的刑法的原则,立法的原则来约束他们的约定,因为他们的世界没有这些东西。但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原则来认定他们是不是一个独立社会或者一个独立的国家,因为这个issue和我们是否认定他们的约定有效有关。但是我同样要说,就算是我们要用原则来认定他们是不是一个国家,你也要考虑我们在制定我们的规则的时候是否考虑到了这种极端情况。如果这样的极端情况并不是我们最初制定这些原则的时候想到的,我们应该考虑是不是让出一点leeway。
知乎老规矩一:感谢点赞评论以及把反对观点说粗来的人。知乎老规矩二:第一次得到这么多赞,平时认认真真抖机灵都没人赞,想不到今个马马虎虎用心答引来这多人赞。。好鸡冻╭(╯ε╰)╮好了,以下为看了所有评论和大多回答后的一些个人小观点。。1、我十分赞同量大而质变的观点。但,单单只是单独的赞同这一句话。部分知友将“成千上万”的死上升到了亡国亡人类亡文明的地步。我只想说哈哈哈哈哈哈哈~按照如此没有节操的上升级别。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家里身家几百万,老婆打牌输了成百上千了,我埋怨几句对么?那么回答肯定是:败家娘们,抽一顿都不为过,都快把你输破产了!!2、作为一个热血的年轻人,我想再深入点。如果将问题改为:你觉得为了多少人而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是合适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答案。也许是14也许是14528也许是也许是:“汤姆,杰克比你对社会的价值要高,你该代替他死”也许是:“这几个奴才惊了朕的宝马,给我拖出去斩了”每个地方,每个时代,每个种族,每个文化信仰下的人答案是不一样的。我始终觉得,这个数据越高,社会就越文明。而我觉得二十一世纪在中国以及大多数国家,这个数据是高于“成千上万”的。3、谁?谁不觉得?张八“我不觉得!”好的,张八你好。可能大多数人和张八一样,不觉得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即便成千上万的人要死也不会去剥夺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的社会。有点棘手。因为我没有找到正密集的坐着一万个人的铁轨。而且用摇一摇,摇了一上午都没有摇到外星人。。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听到窗外发动机的声音。。我赶忙拉起张八往外跑张八一头雾水我们飞快的跑出住宅区张八一头雾水我们跑到了城市最繁华的街道张八一头雾水我们横穿马路突然将一辆红色的兰博基尼拦住张八一头雾水“哎呀,我操,找死啊!”“你每天都敢把车开出来吗”我问张八一头雾水“有病啊你!”车主趁张八把我拉开,踩了一脚油门消失了。我说你看到了吧。张八终于将疑惑由脑袋转到脸上又转到了嘴上“我他妈看到了什么,我要有兰博基尼也敢开出来”这辆兰博基尼一千多万,可以让一万个要饿死的人吃一年的馒头,,管饱。相当于牺牲他一辆车就可以救好多好多人。你看,这世上明明还有人饿死。他丫的还敢把车开出来?还有那电视上看到的。马云,比尔盖茨。。啧啧,好大胆。你看,他们都敢!为什么敢?4、有人说,不是酱紫的哪。政府会让人民投票决定那个人的生死。哈哈~ 你们说投票结果是一万对一还是一亿对一万呢?再说投票这么好用么?那如果投票“是否同意没收全国最有钱的一百个人的钱分给全国人民”,其结果代表的民意能否作为一个社会正确的观点?当然,如果真有关乎一万个人生命的事情。那谁去拯救他们,难不成看着他们死?我想,文明会驱使那一个无辜的人成为救世主,心甘情愿自愿地为了一万个人去牺牲自己。世世歌颂,代代传扬。等等,要是那个人他铁石心肠,自私,好落井下石,怎办?怪我咯!?5、你,站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中国梦是什么?不准看电杆,不准抡袖子。知乎老规矩三:好了好了,磕着瓜子,胡说八道了半天。要去搬砖了,去晚了,工头得骂人了。 ——更于 2014平安夜前若干小时以下原回答。————————————。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孟德斯鸠————————————————————————————————————————移植手术成熟的今天,杀死任何一个健康人,都可以救活几个人。但这不是从遥控飞机上抠出八个电池来,然后安在时钟,电视遥控,计算器……上。这种单纯的利益最大化逻辑。社会给人最基本的需求就是要有安全感。
感谢点赞和评论的朋友,因前后添加的内容太多,主线有些乱,特重新编辑。顺便连同评论区的一些提问一并在重新编辑过程中讨论,并试着回答。知友有任何疑问,可以在评论中留言,我会在能力范围内尽量给予解答。如认为本人答案有何问题,也希望您能指出。------------------------------------------------------------------------------------------一个人的生命和一群人的生命,哪个更重要?先不急着回答,我们看看下面这个老掉牙的问题。  有一群小朋友在外面玩,而那个地方有两条铁轨,一条还在使用,一条已经废弃。只有一个小朋友选择在废弃的铁轨上玩,其它的小朋友全都在那条仍在使用的铁轨上玩。-  很不巧的,火车来了(而且理所当然往那条仍在使用,但是上面有很多小孩子的铁轨上行驶)。  此时,你站在铁轨的切换器旁,因此你有能力和权利让火车转往那条废弃的铁轨。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挽救那群小朋友;但是那名呆在废弃铁轨上的小孩将被牺牲。-  -- 你会怎么办?请思考,并给出你的选择及解释。这个问题很揪心,源自于出现了两种判断的标准:1、应该拯救数量多的孩子,放弃数量少的孩子。2、放弃选择错误轨道的孩子,不牺牲做出正确判断的孩子。第一种,是以数量为标准,拯救人数多的,牺牲人数少的。第二种,是以规则为标准,做错了事,自然要付出代价,没有做错事,必须受到保护。据说大多数人会选择救那群孩子,换句话说,牺牲那一名在废弃铁轨上玩耍的小孩。但是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那名选择停用铁轨的小孩显然是做出了正确决定,他脱离了朋友而选择了安全的地方。而他的朋友们则是无知或任性地选择了不该玩耍的地方。那么,为什么做出正确抉择的人要为了大多数人的无知而牺牲呢?哲学给我们的答案:一个人的生命,和许多人的生命一样重要。(已经有很多知友已经分析了,我这里就不多说了)在我看来,哲学的答案,实际不能在我们选择的时候给予任何实在的意义。他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为了拯救许多人,就放弃一个人。那然后呢?我们怎么选择?我需要的是告诉我怎么选,是选择一还是二,不是告诉我一和二 一样重要!排名第一的答案说的很好,很有哲学专业功底:以功利主义的角度,我们应该牺牲他。但有的伦理学主张认为,我们不应该牺牲他。一个人和许多人放在天平两端,我们无法判断重量(砝码不同),或者他们等价。最后,排名第一的答主的选择是:我倾向于认为,如此一个极端的问题,它已经不在伦理学的论域之下了。如果我是决策人,我会毫不犹豫地牺牲他,并隐瞒这个消息,不让获救的人们有负罪感。应该拯救数量多的孩子,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这可能就是多数人的价值观。“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些口号是不是听着很耳熟?对,这就是我们友邦朝鲜用来教育人民的口号。我相信,肯定有人会问,不对吗?听好,我的答案是,不对!保护少数人的利益才是民主社会制度健全的表现。民主社会一个最基本的信念,是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社会不可以整体利益之名,牺牲部分人的平等机会。而在此之上,形成的现代法律制度,从根本上,就是保护少数人利益。(源头参照: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换句话说,法律如果保护不了某个人,就保护不了所有人。我的判断,是以制度为标准,在我给出的案例里面,制度给的答案,选择的是2。也就是说,我选择拯救那一个小孩!解析:从法律上讲,我改变轨道导致小孩死亡,这里面存在“我明知我的行为会导致小孩死亡,而我还选择继续我的行为”,本质上这是属于故意杀人罪。对于那群在火车道上的小孩,我只是在道义上救助,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在我不能保证自身和他人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我是可以选择不实施救助的。(这里面存在一个新的问题,见死不救犯不犯法,在这种情况下,是不犯法的,直接给答案,不拓展了。)不管你同不同意,这就是制度或者说法律制度给出的解答。再举个例子吧,这个可能有点跑题:前阶段,在友邦朝鲜,若干律师被抓了,若干律师被吊证了,若干律师被谈话了,若干律师被喝茶了,若干律师被延迟年检了,若干律师被打断肋骨了,若干律师被法官呵斥了。也许还会有更多的律师有更多的牺牲。这是出现在一帮代表法律的人身上,很有讽刺意味。在任何事情面前,任何人都是少数人,而朝鲜是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即便任何人代表法律,也改变不了任何事。上面是那段时间我在微博上的评论,因为事实太极端了,冰冷的现实给我们讲了一个冷笑话。在任何事上,任何人都是少数人,以多数人为借口,破坏制度,看似只侵犯少数人,实际上侵犯了任何人。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判断标准,那么,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而在我看来,多数人的暴政,本质上是少数人以多数人的名义,侵犯所有人的利益。在回到最初的案例,这个案例里,有个很有意思的意向。正确的轨道就是制度,废弃的轨道就是为了道义、多数人利益、伦理等等改变制度。有时候,好像坚持正确的轨道会牺牲更多人,但是,以这个例子而言,如果我改变了轨道,表面上牺牲少数人救了更多人,但是,废弃的铁道会存在更多风险——比如轨道老化导致火车翻车;比如轨道前面是万丈深渊等等。那个时候,我们就是为了个别人,而牺牲火车上所有人的利益乃至生命。说实话,我们现在的国情,是大家都不愿意遵守制度,而是跳过制度走捷径。(如果我朋友被抓起来,我先想到的肯定也是找人把他捞出来,我自己也在此深刻反思),在眼前,这可能对大家都好,但是长远,必将损害包括你自己在内所有人的利益。制度之所以为制度,就是没有任何人能以任何借口凌驾于制度之上,人类为了生存,免不了有牺牲。但不能是制度性的牺牲,更不能以鼓励和强迫。即便游戏,也都是有制度的。现在的游戏,bug太多了。--------------------------------------------下面是一些关于评论的讨论,是基于此答案基础上的扩展,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看下。1、有些朋友认为我使用的例子不合理,我提的是一个人和几个人,和原题不一样,现在设想一下,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不是存在“量变引起质变”?如果存在“量变引起质变”,那么肯定会有一个临界点,就会出现,“牺牲一个人救86个人不可以,但是牺牲一个人救87个人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个“质变”是否只因为数量导致?比如以前讨论过的“一个大学生救一个老农”值不值?一个临时工救一群公务员该不该出现?身份和背景是不是可以影响决策?如果像这样,在极端条件下,“让 灵 岛 先 走”是不是也是合理的?只提了问题,是因为我觉得,有时候,问题是可以回答问题的。2、第一次评论。之前学到biomedical ethic中有一部分讲到medical research和health care,有类似的问题。我们讨论的问题是给一个人organ transplantation需不需要考虑他的social values。个人觉得是需要的。人是平等的,但是在society这个概念里social value就不同。比如是给一个homeless man kidney transplant还是给一个有家庭有一定资产的人transplant,我觉得这时候考虑social value是对的,应该给后者kidney transplant。其实这也是utilitarianism 。(作者) 回复 赞同。不了解医学,不知道在器官移植中会不会有排队机制,如果有的话,应该按照机制进行,不应该考虑其他因素,这也是机制存在的意义。从某些角度讲,机制才是解决功利主义与道德伦理间矛盾的答案。在没有排队机制的情况下,平心而论,我和你的选择,是一样的。 回复 (作者)当时有一篇的作者也讲到了排队机制。我觉得最合理的还是first-served这种机制,不过那篇的作者想阐述的是在first-served的基础上,要加上对于social value的考虑。
先给大家讲个以前看过的故事:一个和尚渡河,上了船,他发现有一个专门打劫船只的大盗,和尚可以告诉其他人,其他人会杀掉大盗,这样别人就犯下了杀孽,因为大盗当时还没有行凶,和尚也可以不说,这样大盗就会犯下杀孽,选择前者和后者,都有人会因犯下杀孽堕入地狱,和尚后来怎么做的呢?他自己上前,把大盗给杀了。东方式的思维,是不做价值观的评判者,而做的是承受者。世间的对错本来就难以评判,而我们也未必有评判的权力,我们仅有承受后果的能力。人人生而平等,一条命和一千万条生命谁个重要,有更有价值?谁又有权力决定他人的生死?答案是没有任何人有这个权力!!!哪怕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也没有这个权力!!!但即便没有这个权力,没有合理性让我们舒缓和释放,我们依然可以做出这个决定。那就是承担做出决定的后果。将一个人,一千万的生死都担负在自己身上。这让我想起了《三体》里的罗辑和程心。何等巨大的压力与背负?所以这个问题的真正难点不在于如何选择,你只要选择你觉得对的就好。问题真正难点在于你能否承受住你决定选择的后果?选择不杀人而让一千万人都死的人,并没有错。他连承担一个人死的过错与罪孽的勇气都没有,他怎么可能有承担成千上万人的勇气与担当?杀一人而救千万人的人也没错。因为这样的决策者能够承担得起杀害一个无辜人的罪孽。做一个价值的评判者并不难,难的是做一个承担着,日日夜夜背负着杀害无辜人的罪孽,甚至被世人永远唾骂。能担得起多少赞美,就能经得起多少诋毁。很多时候我们都羡慕一个国家的领导,或者是千古称颂的圣人。可我们忘了,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蜘蛛侠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他们之所以那么伟大,并不是因为他们过得比我们所有人都轻松都愉悦,恰恰是他们能够承担与承受常人所不能承受之重,完成常人不能完成的重担。所以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问自己,我能承担杀一个人的罪孽?还是能承担杀一千万人的罪孽?选个自己能做到的就行了。最后推荐大家一部电影:看完之后,大家也许会有不同的感悟。看完之后,大家也许会有不同的感悟。
这么愚蠢又经典的问题,早就讨论很多遍了,哈佛公开课中《论正义》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当初很是流行过了一遍。这个问题如果要讨论,不是楼主这么问的,太不严谨。应该是问“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杀死一个人,这种行为合乎正义么?”如果需要牺牲个体,保全整体利益,还需要合乎正义,这是有一些限制条件的。否则不能称之为“牺牲”,而称之为“谋杀”。个人以为,条件大致如下:1.公开所有的相关信息,比如事情的危急程度,被牺牲个体的唯一性和必要性,有多少人和此事有关,选定此人的逻辑是怎样的。这非常重要。为何要到死一个保全大多数的地步?为何要选这个人被牺牲。所有的信息透明,因果明确,自愿选择,这才是合乎正义的牺牲,否则不是。2.被牺牲者是否有拒绝的自由。这也很重要,牺牲必须自愿,不能强迫。一旦强迫他人牺牲被认为合法,那么这个手段很快就会被用来作为合法谋杀的先例。某些极端情况下,必然出现无人自愿而强迫有人牺牲的情况,那么就要保证选择牺牲者的这个规则必须是随机的,而不能指派,通俗说就是抓阄。如果破坏这个规则,抓阄作弊,同样可以认定为谋杀。3.某些群体或者职业中,不适用以上的限制条件,什么群体呢?就是在加入群体或者职业之前,已经明确告知风险和被牺牲的义务,这种属于已经事先知会,达成了牺牲协议,那么遇到危急情况,指派这些人牺牲是合乎正义的,例如军人、警察、消防员、医生,这些职业需要承担风险,危急时刻领导人要求这些人上前牺牲,以保全更多人的利益,这属于职责的一部分,必须履行之。哦,对了,还有记者。12年前那场非典,很多人就是这样义无反顾牺牲了自己。4.最后一点,即使是牺牲,也需要公示并铭记之,不能隐而不宣。所有的牺牲都是永垂不朽的,1条命也好,10000条命也好,都值得后人记住。就说这么多,更多的请自己去看哈佛公开课关于《正义》的内容,并自己思考。
你问我会不会杀他救千万个人,如果那千万人中有那么几个对我重要的人,那我八成会,因为我自私如果那千万人中,都和我狗屁关系没有,那我没准会,因为要看历史进程赋予我的责任如果你问我该不该,我跟你说不该。因为这件事儿本身挺可怕的。你之所以问千万人而不是俩仨人,是因为你在计算道德成本。因为你认为为了救两个人,杀一个人好似感觉上不太对,为什么不对呢?我帮你剖析下你的内心就是。一条人命+正义 > 两条人命然后你就开始往右边的天平加砝码,三条人命似乎也不太够,那就四条?可能也不太对。哎呀 毕竟找不到界限!那就千万条吧!!当你开始计算的时候,你就已经放弃了绝对主义道德的标准,开始进行功利主义道德了。而此时,你只要往天平右边加人数那准能成功。假设人类有五十六亿零一个。杀了这个人就能救五十六亿人的命,那他,该不该杀?!超简单,那时候就算他没做错什么,我们也会给他起名叫撒坦然后干掉他。杀撒坦当然应该啦(? o?_o?)?然而你去思考另一个极端,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千人,杀一个人可以活999个,不然只活一个。然后你杀了这个。然后巧了~一天后999人中,杀一个可以活998个,杀不杀?……最后就特么剩了五个人,就变成五个人打架的故事了。所以,如果一件事本身不对,就算你怎么加砝码也不可能对。如果你明摆着计算功利比大小(你可以假装计算,之后说那个人是撒坦,这个方法会高明那么一点点)……那道德也没多大意义了。所以,我觉得不该,然而,实际上怎么做又是另一码事儿了。我还应该早睡觉呢~这不也熬到了这会儿。
屏幕对面看见这个答案的有缘人,你好。到了这个饭饱神虚昏昏沉沉的点儿,没什么精神了吧?这样,这次我保证不说单口扯犊子。拿起你手边的杯子,泡上点儿什么。金骏眉也好,雀巢速溶也不错,甚至一杯光秃秃寡淡淡的白开水。无关乎杯盏里的味道,只是蒸腾缭绕的温暖雾气,或许能褪去你焦躁的困乏,然后跟我一起进入那座雪域边城。我认认真真的跟你说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本来我小说里一个边缘人物的设定,题主的问题,恰与这个背景契合。我给题主的答案,就在这个故事里面,绝不会答非所问。由于答案字数限制,没能展开来写,就算个大纲吧。尽快更新,绝不太监。想看的人,可以回复一下,更新了我会在评论区通知大家。我用千字文里头二十四个字做章节,取名叫做【二十四字古道章】。这样看起来逼格高一些。【天】贡塞拉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镇。沿着镇边,有一条用粘土髓、米浆和麦杆混成的泥筑成的简陋城墙,方圆几里围了一圈,西北和东边留了两处缺口,用青铜条随意的焊了两个栅栏,两个兽头大锁咬住铁链,权当城门。镇中隆起一座山包,三股自涌清泉从山脚汩汩冒出,滴水成冰的时节也不曾断流。有人在出水口加了花岗兽头,铺了石水槽,将泉水引入一个方形石井,这口井哺育了这座小镇。以水井为中心,几条青石板路把小镇切成了莲花形状。出东门,走一百六十里,就是水草丰美的暖春牧场,顺着纳赤河折向东北,地势渐低,不过一匹良驹两个昼夜的脚程,过了铜钥关,就进了中原。往西北门出去,有一条古道,顺着古道进入望不到边的连绵雪原,沿着陡然隆起的大地之脊边缘,穿过一座座怒浪起伏的雄峰垭口,雪戎诸部,一直一直走,就能到达和中原一样富庶繁华的佛诞之国,圣城德格叶。数不清的马队水一样流淌在那条无数先祖用白骨搭建的古道上,从关内西南滚绣城驮来绸缎茶叶,东部凤栖城运来瓷器窑具,东北逐雪城运来珍贵药材,在小镇贡塞拉中转之后,运往雪原之外的化外诸国,换回金珠、香料、象牙、火器、精巧机械、波纹钢锭和蛇腰舞姬。古道像一条细长的动脉,在这片大陆上最繁荣的两个文明圈之间输送着不同的需求和养料。这条流淌着黄金的血脉,沿途也滋生了无数骑快马握钢刀的马匪。马匪与商队就像太极图里的阴和阳,传说拓道先祖的马蹄凿穿冰雪踩出一条通畅路途,在踏上异乡沃土的那一刻,他们身后的影子站了起来,钻回了遮天雪幕之中,化为马匪。自此,影子们在崇山雪原内世代繁衍,肆意纵横,刀为爪牙,劫掠为生。在外人看来,风催大雪,雪原气候一日三变,让人摸不清规律,但马匪们总能埋伏在雪幕之后,远远坠行马队,然后精准的在马队人困马乏精神松懈的时候,猛的从风雪里钻出来。有风自古道呼啸吹来,抬鼻子一嗅,满是铁和血的味道。几百年来,只有骨头最硬、刀法最精、一颗心八方开窍的汉子,才能带着弟兄们抵挡住遮天的风雪,翻过险峰峡谷,强渡冰河大川,在豺狼般的马匪轮番袭扰下,走穿古道一个来回,带回让人羡慕的财富。飞扬的每一颗雪尘,都是一把无刃无锋的刀子,拂过裸露在外的皮肤,会留下看不见却实实在在的细碎刀痕。数百年,无数男人在这条古道上枯萎,一身钢筋铁骨沾到了雪原的罡风与飞雪,被侵蚀得像沁格罕古迹出土的弯刀一样佝偻,骨节里锈迹斑驳,满身岁月划痕。他们抱着财帛老去,感受到身上最后生机被看不见的手缕缕抽干,唇旁齿间还残留着贡塞拉烈酒和牛肉的余味,耳旁回响着马蹄与钢刀出鞘的声音,被贡塞拉舞姬肚脐上水晶火彩灼伤的眼底,在埋骨前最后一瞬,依然会幸福的隐隐作痛。【地】踏上贡塞拉的下马青石的那一刻,就踏入了人间与地狱的交界。小镇西半边粉窝子里灯笼成排悬挂,红艳如妇人唇,银子往来流淌,雪白如妇人臀,雕栊藏娇,绣幕锁春,莺燕啼啭豪奢精舍里,红粉寄情叠石流水间。西半边日夜喧嚣,华灯流彩,燕歌赵舞到了此处,浑没了婉转敛劲,罗襦低了两寸,翠裙短了三分,大鸣大放热烈欢腾,细腰白腿一舞就是沾了蜜的刷,红唇娇音一颤就是要人命的钩,这儿的娼伶比京都的青楼头牌还要粉艳娇嫩,手里把玩的牙笙玉牌,纱帐子里放的金缅铃悬玉环,无不是名匠大家精心打制,就连后院拴马桩上绑的拉车马儿,用的都是镶金边儿的辔头。无论是从雪域归来的豪客要庆祝今后的半生荣华,还是将要踏入高原用命换财的赌徒要享受或许是此生最后的一场欢愉,出手都会格外大方。而粉头大都无儿无女,不将这些财物拿了换水粉衣裳、丝竹钿璎,留着做什么呢?轻拈翠靥花生晕,斜插犀梳月破云,误落了风尘。南边的连成排酒馆里,用不多的现钱和事成之后几份分成的许诺,就能聘到一伙刀客,如果现钱不够,也能在酒馆里和其他小商队厮混熟了搭伙一起请。刀客很好辨认,他们的眼睛是红的,有血溅进去过之后,这辈子就再也洗不干净了。酒馆里全是被酒催得热血上头的雄兽,满身炸起不管不顾的锋芒,三五成群围坐一桌吆五喝六杯盏成山,坐在雇主对面拿手拍着自己颈子说这腔热血就卖与识货的,独自一人坐在油灯照不到的暗影里拿两块磨石夹着刀刃缓缓抽动,伏在一桌杂乱酒碗里呼呼酣睡。外面天寒地冻,屋内却是暖融如春,几大盆炭火发的红旺,台子上弹琴姑娘颤着一身丰盈白肉,眼波流转,凤首哲念琴一曲未终,那边已然抽刀相向,欢歌笑语推杯换盏间溅起血光一片,无人侧目。骡马队的汉子们在这小镇里卸下货物,聘请刀客,购置肉脯乳酪、骡马烈酒,然后四处寻欢。这里不归中原的版图,也不是雪域诸国的牧场。没有县衙,也没有头人,不跪帝皇赞普,不拜神仙佛祖。一个小镇,自己就这么在白雪绿草的交界处生长开来,行商、娼妓、优伶、流犯、刀客、窃贼,闻风而至,历经酒和血灌溉几百年,野蛮的贡塞拉生机勃勃。小镇里每个人都在高声笑着喝酒,腰间悬刀,身后都是一片见不得光的影。希望与沦亡抵死交缠,一曲疯狂的富贵堂皇奏响在贡塞拉。【玄】蛮杜拉图是贡塞拉镇里的一个少年。听说从前,自己的父亲曾是个威震雪原的大英雄。父亲十四岁起跟随马队,共七回往返古道。他慷慨任侠,斩杀了古道上最凶悍的匪首,将最强大的匪帮一举打散,一生历经数十次大小血斗从未输过。他济困扶危,每次回乡,都会挨家挨户赠送伴手珍奇,邻里不平之事,也多有他斡旋解决。他马鞍旁边挂着几串风干人耳,泛着皮革一样的柔光,却闪得雪原群狼不敢靠近。父亲三十岁那年,在镇里起了一栋要塞一样敦实憨蛮的月白石碉楼,四根巨大堂柱竖起来的时候,镇里的人还以为那头举天的神龟翻了个身。盖宅子,是为了娶新娘。一个姑娘,在他第三度归乡,骑着大马、身披虎皮氅带着看不见尾的骡马队进了小镇时,就把心暗自许给了她。等了十二年,她的英雄给这个镇上最美的女人盖了一个家。大婚之日,便也是父亲隐退之时。雪原上三头最狠辣凶顽的头狼遣了使者,送来了三块刻着狮头的银牌。烛光摇曳,咆哮狮头利齿分明、威武霸道,眉宇间像极了英雄的面庞。银牌闪烁,使者言说雄狮归隐,虽然积蓄甚多,但今后终究是断了财路。从此往后,只要是拿着这块狮头银牌的骡马队,没有马匪会来袭扰。每年大道上马队数百,但雄狮隐退,群狼俯首,心甘情愿吐出三块肥肉,以示崇敬。雄狮又岂能靠豺狼馈赠的腐肉过活?一身如火红衫的英雄挽着妻子,长笑声中将银牌捏成了一个锭子,抛还使者。傻子,彻头彻尾的傻子。老人们看着英雄差人按着礼数送走了群狼使者,摇着头叹道。要是收了,这三块雄狮银牌,可是无数骡马队梦寐以求的东西,日进万金的宝贝。而穿着婚袍的女人,望向大英雄的眼神变得愈加柔美。【黄】但少年蛮杜拉图如今活得很落魄。少小不记事的时候,镇上出了一场大变故。父亲在那一场祸事之中,做了一件让人极为不齿的事情,他的名声与生命一道逝去。一个英雄,在那一日被草草埋入荒冢,日日遭人唾骂,连个碑也不让立。而与他一同出生入死的弟兄们,大都已经赚够了钱四散离去,贡塞拉镇里除了白玛金颜,再没有人愿意与他的遗孀独子有什么来往。为了生计,除了父亲那柄狮头吞口的银鞘马刀,蛮杜拉图的母亲卖掉所有家什,卖掉了大宅,在他十岁那年,实在熬不住穷困,抿了一口红纸,戴了钿朵,进了粉窝子。父亲究竟干了什么,母亲不肯说,每回一问,眼泪总会晕花了红妆。想要问问别人,却没一个街坊愿意与他说话,贡塞拉里也没人再提狮子王,就像这个人不曾存在一样。镇民见到蛮杜拉图,也像见到瘟神一样,吐一口吐沫,然后绕着走掉,从不与他多说半句。同龄的孩子却会一边唱着一首奇怪的歌谣,一边追逐着用石块砸他。狮子皮里藏豺狼,豺狼见不得光,豺狼咬死了羊。歌谣里有一股子奇诡的节奏,满满全是鄙夷与恨意。蛮杜拉图至今不清楚是什么,让父亲从边民心里的雄狮,变成了豺狼。卖肉的跛脚大叔白玛金颜,会在蛮杜拉图来买羊杂的时候,送他一小块酥油。正是长个头的时候,你要多补补身子。白玛金颜把木拐放在一边,拿起和肉案一样大小的刀,抓过一把只重不轻的肠肚,称也不称只是剁的山响。他年纪已过五十,运刀依然像风一样。手里虽然干着杀生的活计,但平日时时板着脸的白玛金颜,看见蛮杜拉图,却会眯着眼睛笑得慈祥。你父亲从来都是狮子,死了也是,这些愚民又懂什么?像屎一样的礼教遗俗糊了他们的眼睛。不是你父亲,贡塞拉早就被铲平了,不是你父亲,贡塞拉里每一个都要下地狱。肠肚腰子切得干净利落,白玛金颜一刀铲了起来,一堆脏腑软软的捧在手里。蛮杜拉图再问,白玛金颜总是摇摇头,不肯多说。吃完了,再来拿,记好了,你父亲一直是狮子,一直都是。白玛大叔往油纸包里裹羊杂和酥油的时候,咬着牙说。【宇】白玛金颜过去是个托天的汉子,是父亲的兄弟,也是父亲马队的左开锋手。他浓眉入鬓,络腮胡子连到胸口,滴水成冰的时节,也是光身披一件袍子,头顶上热腾腾冒着汽,就算骑着高头大马,手掌宽的大马刀也能拖到地上。他膂力雄浑,刀法精熟,遇到马匪,父亲坐镇调度兄弟,白玛金颜总是拍马当头,孤身一人对上数十马匪也敢一往无前,雪地上大马刀舞开像一团风。钢铁飓风,至煞辟邪。雪原上的马匪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铁包金。雪戎牧民都喜好豢养猛獒,而铁包金便是猛獒之中最烈最野的一种,头大如斗,四蹄如柱,一身黑毛及地,金色短鬃描眉染腿,吼一声震得人肝肠齐震,顺风数里之内刁豺无影,不见饿狼。给白马金颜这个外号,一是说他和这獒王一般高大凶猛,一是说他对大英雄如獒犬一般忠心无二,最后便是说他一身威风,无需见人,闻到味道,马匪的胆子便先漏了。蛮杜拉图的母亲与他说,第五回上古道,白玛金颜二十五岁的时候,丢了他的左脚。说是阵上中了马匪的箭,箭上抹了雪蝎子的毒液,眨眼间就肿得脱不下马靴,无法吮吸毒液,而且那雪蝎毒液极其猛烈,即便吮吸去毒,也是白白多费一条性命,战事急迫,若再耽搁片刻,毒气进了腑脏,威震雪原的铁包金就要死在流金古道。蛮杜拉图的父亲当机立断,举起白马金颜的大马刀,连着小腿砍掉了白玛金颜的左脚。幸而毒未攻心,白玛金颜体子也是硬朗结实,才捡回一条命。但左腿短了一截,踩不到马镫,大刀失了根基,无处起势,飓风不烈,摄不住豺狼,从此再不能跟着父亲走古道。就算是个残废,此前五趟来回积攒的钱,也本够他娶房媳妇,置办大宅,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不想白玛金颜几年就在粉窝子里花了个干净,只能临街搭个棚子,给驼马队卖一些不易腐烂的腌肉腊肠糊口。蛮杜拉图长到了十七岁,虽说家里穷,但白玛金颜时时多给多送酥油和肉,闲暇时也常常指点蛮杜拉图如何打熬筋骨习练刀法,再加上大英雄的血脉,也长得比普通少年高壮不少。他母亲虽曾是贡塞拉最美的女子,也经不住岁月打熬,粉窝子不养闲人,被老鸨子连人带铺盖卷子赶了出来。蛮杜拉图每日里帮粉窝子娼伶骑马赶车,也不够补贴家用。没法子,就算母亲千万个不愿意,就算白玛金颜大叔把胸膛拍的山响,说母子吃住全在他的身上,蛮杜拉图还是不顾母亲阻拦,在走马时节,把父亲的马刀别在腰里,去了南边的庸卓酒馆。他要上古道。蛮杜拉图在庸卓酒馆里一连闷坐了三天,都没人愿意找他。虽然很精壮,但你的眼睛里没血气,不是牢靠的人。商人们像挑牲口一样,肆意的捏他的肩膀与腰背,用手指掰开他的眼皮,然后叹口气,摇着头离去。最后一夜,兜里的银珠子只够买最后一杯醪酒。蛮杜拉图坐在酒桌前,缓缓的啜着。一个中年商人手提一只硕大的牛皮酒囊,一摇三晃,笑嘻嘻走了过来。这人丰神俊朗,白净清秀,只是脸颊一条刀疤破了皮相,长发用一个玉环束在头顶,戴一双麂子软皮手套,腰间悬一柄青钢剑古质苍莽,剑鞘老旧不见纹饰,也无流苏剑袍。那商客捏了捏他臂膀,赞许的点了点头,又翻了翻他的眼皮,摇着头正要走开,却被蛮杜拉图一把拉住。你见我眼睛里没进过血,不牢靠,是吗?那客商自饮了一口,一脸浓浓醉意,上下打量蛮杜拉图,目光扫过那柄马刀,停了一会,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蛮杜拉图喝掉杯子里的残酒,把杯子丢回桌上,右手拔出马刀,左手紧紧握住锋刃,再将刀从手心里狠狠的、慢慢的抽了出来。一手的淋漓鲜血,一把全部抹在眼上,黑红色的面庞上多了一抹浓烈的血气。少年蛮杜拉图如同带上了煞神的面具,在摇曳的酥油灯下看不清表情。要了我,这腔子血到死都是你的。商客醉眼忽的清亮,猛灌了一大口酒,笑着拍拍这个不懂规矩少年的肩膀,给他塞了一小包银子。三天后,太阳冒头之前,来西北青铜门找我。我打的六瓣龙葵牙旗。马刀回鞘。少年滴血的手提着银袋子,转身走了。我叫唐衍臣。那客商拉过胡凳,斜斜歪坐,一手拢在嘴边喊了一声,盖住了酒馆的嘈杂。我叫蛮杜拉图。少年回头,看着唐衍臣,一双眼睛已然血贯双瞳。回到家里,母亲见他脸上有血,问他怎么了,蛮杜拉图摇了摇头,洗干净脸,包了包伤口,眼睛火辣辣的上床去了。这一晚,他怀里抱着父亲留下的那柄狮头吞口马刀,沉沉睡去。梦里,蛮杜拉图见到早已记不清面容的父亲站在无边的熔岩火海中,朝他远远招手,背后一尊巨大佛像眉眼低垂,面目慈悲,高高耸立,直入云霄。那佛像头顶似乎仍有残缺,还未完工,仔细一瞧,竟是无数白骨骷髅累堆而成。三天后,蛮杜拉图留下了那一小袋银子,给左手换了药饼,穿上磨得油亮的狗皮袄,在绑腿里塞了两柄短刀,父亲的狮头马刀端端正正跨在腰上,什么也没跟母亲说,就去了西北青铜门。马队后面扬起黄色的烟尘,一路向西北去了。母亲倚在青铜门上,只是远远眺望。白马金颜站在一边,粗壮的十指互相绞着。他是狮子的孩子,有大英雄的血脉,这条流金古道,是他始终要去的地方。白马金颜低低的说。母亲点了点头,举起袖子轻轻拭了拭眼角,远眺古道上逐渐淡薄的尘埃,一言不发。【宙】骡马队很长,从牙旗上看是几家商号一起凑的,除了唐衍臣的龙葵牙旗,还打了猞猁、雄鸡、双蝠石榴等旗帜,其他几个商号的马队锅头对唐衍臣都颇为敬服,大小事情都听他的。数百健骡驮着货物,刀手与商户骑着马儿慢慢走着,赶马的马脚子催着马跑前跑后,将偶尔落单出列的骡子赶回队里。少年第一回走古道,不晓得规矩,独自骑在马上默然不语,单一件光板皮袄挡不住罡风沁寒,握缰的手微微有些发抖。“你的手还疼不疼。”唐衍臣靠了过来,问他。少年摇了摇头,皱着眉握了握伤手,又点了点头。唐衍臣笑了笑,又拿起牛皮酒袋吮了一口,嘬唇打了个呼哨,几名骑手各自围了过来。“这是李火头,专管生火做饭,这是海喇嘛,扶乩算卦、钉掌瞧病都是他的事,这二人管那八十六个马脚子;莫老大,马刀手头领,莫老二,马队开锋手,这两兄弟是使刀的行家,莫幺子是莫家老小,与你差不多年纪,跟着两个哥哥第一回走古道,三兄弟统管三十三名刀手,保的是货;这是白翎枭,用刀的大宗匠,更打得一手好镖,十三名护卫归他领,保的是人。”唐衍臣马鞭指点,说道。蛮杜拉图将手拢在嘴上,呵了口气,也不说话,只点了点头。唐衍臣折回鞭子,朝蛮杜拉图一指,笑着说:“这小子,就叫他蛮子吧,一股子精悍气没来由让我喜欢,以后定是这条古道上一柄大刀,趁他还小,哥哥叔叔多带带他,海喇嘛你去拆一驼货,取一副手套,一床大氅,一代醪酒来给他,这光板皮袄,顶什么事。”海喇嘛是个秃头大眼、牙缝里隐隐有草绿色的黑脸大胖子,怀里抱一根僧人作法用的镶铜大铁棒,坐在马上像坐缓缓移动的小山包,听唐衍臣吩咐,道了声拉索,掉头而去。唐衍臣又朝海喇嘛说:“取两块咸乳饼,一并拿来。”戴了手套,披了大氅,喝过了醪酒,嘴里含着咸乳饼细细的吮,蛮杜拉图身上稍微暖了一些,转头对身边的唐衍臣说:“这些人的名字,古怪得紧。”唐衍臣手里轻晃马鞭,咿咿呀哼着花灯曲子,听蛮杜拉图说话,笑答道:“都不是真名,是走古道用的诨号。只怕叫了名姓,被道上的横死鬼听去,来换你的魂儿。叫你蛮子也是一样。”高原气候多变,此时风催云散,太阳冒了出来,不一会儿,却是个碧空万里响晴天。蛮杜拉图问唐衍臣:“那古道上,要叫你什么?”唐衍臣眯着眼睛瞧他,像是被高原日光灼了双眸,笑着说:“叫我好哥哥吧。”说完,见蛮杜拉图黑红脸庞上怒意渐起,忙道:“不顽笑,我走古道时,用的名字叫唐葵寅。”头几日还没进崇山,只是地势越来越高,马队里喘息声越来越重,高原天气一日三变,响晴时候日光如箭,戳得人肌肤刺痛眼底发花,汗流浃背,转眼又是阴云密布,吹来的大风里带着刮人的雪沫,刚出的一身汗结为冰壳,敷在身上寒意沁骨,道旁蒿草野花也渐渐没了痕迹,裸露出黑黄色的碎石泥土。高原天黑得早,马队停当下来,海喇嘛带人歇马卸货,搭建毡帐,李火头带了几个马脚子,寻了个避风的地方,麻利的搭起锅灶,生了几堆旺旺的炭火,煨了几大锅水开始做饭。李火头做的杂锅饭菜重油盐,入口也辣,偏偏很听唐衍臣的,对蛮杜拉图颇为照顾,常常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的白牙,给蛮杜拉图木碗堆个尖儿,顿顿吃得蛮杜拉图嘶嘶吸气。还好他打的胡桃奶茶却是一绝,酥油、茶梗、芝麻、麻子粉、胡桃酱混在一起煮,加点盐巴,细碎泡沫翻滚沸腾,奶香四溢,喝下几碗,肚子里像生了一塘火,一泡尿能融掉狗头大一块冰。蛮杜拉图在贡塞拉也骑过马,骑这么久却是头一遭,胯间磨得生疼,一瘸一拐走到唐衍臣身边坐下,吹开奶茶油皮,吸溜了一口,莫家三个和白翎枭倒提着刀走了过来,一同围坐。莫家三个用的是直背马刀,白翎枭的刀却圆若月弯如钩,刀柄一个白玉枭头,蛮杜拉图生平从未见过这种怪刀。莫老大给自己到了一碗奶茶,一边吹一边说:“有狼群跟上咱们了,不多,十几头。”唐衍臣拔出随身酒囊的塞子,倒了半碗酒在茶里,说,“有狼不打紧,没狼才吓人,不是马匪就行。”莫老二手里一直有一把干豌豆,坐在马上一粒一粒吃,嚼得很慢很慢,他咽下已经嚼成浆水的豆子,拿刀簇了簇火,腾起数颗火星,说:“是咱也不怕。马匪多个屌?这天气,估摸着狗毬日的狼也逮不着兔子了。”唐衍臣点了点头,一口喝掉掺了酒的奶茶,对莫幺子说:“去跟海喇嘛说一声,过碎石滩的时候如果有骡子崴了脚,照规矩就地杀一两匹喂狼吧。”莫幺子应了一声,抓了一块肉干,小狼一样噙着去了。蛮杜拉图很诧异,他们日日吃肉干乳饼,伤了的骡子宁愿杀了喂狼,也不拿来打牙祭,不晓得是什么道理。唐衍臣见他脸上神色,知他迷惑,举起酒囊正要喝一口,发觉已经空了,见莫幺子恰好回来,便又将酒囊丢给他,让他去海喇嘛那里沽一些,莫幺子拿了酒囊,火堆旁捡了一块烤乳饼,拍拍灰,烫呼呼塞进嘴里,又嚼着去打酒。唐衍臣干巴巴咂了咂嘴,对蛮杜拉图说:“骡子伤了腿脚,一时半会好不了,走也走不得,马队候不起;若是杀掉分给众人,只是一顿肉食,拿了腿子肉的欣喜,拿了下水料的不悦,没来由惹纷争;眼下狼群只是跟着,饿红了眼就敢半夜摸来掏马肠子,不如把伤了的骡子杀了喂它们个半饱,不比杀了过一顿肚肠来的划算。”蛮杜拉图点了点头,又问:“那何不索性多杀几匹骡子,喂饱了,狼就不会伤人了吧?”一旁的莫家两兄弟和白翎枭一同笑出了声来,唐衍臣耐心的说:“一回喂饱了,群狼不单不会散去,还会跟的更紧,下一回喂不饱,狼就疯了,再说骡肉若不够吃还能引狼内斗,喂饱了还给它们添足了气力,何苦呢。”这些门道蛮杜拉图从未想过,一边回味一边将咸乳饼、胡桃奶茶和杂锅饭混了一碗,搅了搅呼噜呼噜吃了。【洪】莫幺子打了酒回来,也随便吃了三五碗,就拉莫老二教他与蛮杜拉图练刀。蛮杜拉图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但马队里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始终只有这二人,自然多了几分亲近。蛮杜拉图练了一路刀给莫老二看,莫老二嚼着干豆说:“你这刀法一股子一往无前的气势,太他娘刚猛,和以前古道上那个夯货铁包金一个路数,但你身子骨架还没长成,使开了虽说威风,撑不长久,终究是没什么屌用。”蛮杜拉图哼了一声,杵着刀一脸不忿,莫老二又说:“不是铁包金那种天生神力的人,用刀莫像头野猪,把一腔子气力使满了,出了刀转不回头,杀不了人就容易被人寻到破绽。”莫老二见蛮杜拉图依然不信,丢过两个刀鞘,让莫幺子和他比试,蛮杜拉图抄起一个就朝莫幺子肩头猛地劈去,莫幺子也不抵挡,垂手拖着刀鞘便走,蛮杜拉图一刀劈空,垫步上前,手腕一翻,反手去撩莫幺子髌骨,又被莫幺子避了,收招回来,缠头裹脑又是一刀去削莫幺子喉头,莫幺子往旁就地一滚,姿势难看,却已经到了几步之外,几招碰不着莫幺子衣角,蛮杜拉图心里焦躁,欺身向前,翻身一刀,莫幺子还未站起,只得半蹲身子举鞘去挡,这一刀力道悍猛,差点将莫老二刀鞘劈得横飞出去,蛮杜拉图举刀正欲再砍,又被莫幺子滚避开去,几来几往再沾不到莫幺子衣角,蛮杜拉图愈发恼火,刀势更猛,大开大合卷得地上枯草纷飞,莫幺子只是轻巧走避。高原本就容易疲惫,这一趟刀使下来,蛮杜拉图只觉得气喘如牛,汗出如浆,出刀时也不免走歪,反被莫幺子趁机在腰上点了一下。莫老二阻住二人,对蛮杜拉图说:“你身子强健,刀法也好,若是比武街斗,莫幺子被你逼在角落几刀就能要他性命,但偌大一片雪原任他游走,何必缠斗?一击不中,走避数里,悠悠然吊着你,拖着你,古道这么长,总能抽冷子咬下你屌来。”莫老二接着说:“这条古道,是狮虎墓场,豺狼故乡。几百年了,只出过一个狮王。只可惜他就算出了古道,也未能善终。”蛮杜拉图莫老二谈及狮王,罕见的收起了粗鄙言语,正想开口询问父亲生平,莫老二却说道:“娘的,好冷的风,你们娃娃屁股三把火,却把我冻缩了屌。”一粒豆子丢进嘴里便要走,莫幺子扑上去,从他怀里偷了把豆子,笑嘻嘻的也学他嚼,莫老二爱怜的摸摸幺弟脑袋,自去烤火。唐衍臣一口一口喝着冷酒,问莫老大:“你走了三趟古道,二哥也走过一来回,苦得钱够你们三个起房子讨婆娘,还带着幺儿来这坟场一样的地方做什么?”莫老大在火头上烘热了手,盖在眼睛上,舒坦的叹了一口,说:“一并砸到粉窝子去了。”唐衍臣呛了口酒,问道:“这许多钱,睡了几个小娘?”莫老大依旧拿手盖着眼睛,说:“就只一个。”唐衍臣更惊,还没说话,莫老二走来坐下,朝莫老大头上丢了一粒豆子,道:“我这哥哥憨直,只当那小娘是个镶金嵌玉的屄。”商队里刀法最好的神镖白翎枭从坐下来就一直抱着那柄古怪弯刀,听着远处狼嚎一言不发若有所思,此时却忽的转头问道:“什么金屄?”众人哈哈大笑,唐衍臣擦着笑出的眼泪和他讲了,白翎枭啧啧道:“当真是个金屄。”莫老大苦笑着说:“你们不晓得,这小娘叫做水桃儿,粉窝子里第一个祸水,勾男人有千般的手段,第一回去,只陪你说说话儿,吃一盏茶,喝完茶碗倒扣在盘里,你就自管回去,绝了这个念头,若是茶碗端放,十日之后再去第二回,她抱着凤首哲念琴给你唱几曲,手都碰不得,第三回去,才能拉着手儿喝喝酒,第四五回去,或许能剥了她的衣裳见一见雪一样白的皮肉。五趟来回才能爬一回那小娘的床,拢拢共共需给五个金珠儿。不过去的多了,交情够了,那白软身子就随你耍,莫说将腿儿吊在床隔子上肏,就连玉龙杵、银缅铃也玩得。”白翎枭不屑道:“这婆娘好生麻烦。”莫老大道:“头回去,花了许多钱,都没沾到半点荤,想着下回绝不再去,不想走之前一低头,瞧见水桃光着白生生的小脚勾了绣花鞋在那里晃,魂就丢了。在那勾魂窟里耍了两个月,将兄弟二人卖命的钱流水般花了个干净。这才带着幺弟上道,走完了这回,给幺儿讨房媳妇,让他过正经日子去了。”说着,歉然瞧向莫老二。莫老二咧咧嘴,拿舌头裹了裹粘在牙齿上的豆渣,说:“有什么的,大男人钱没了再找,媳妇儿也不急着讨,美人儿老了可就不经肏了。”唐衍臣敲了敲白翎枭的刀,说:“瞧你刀柄裹金绕银,白玉雕锤,赚了不少吧,说说你怎地也回了古道?”白翎枭轻抚刀柄,说:“我是沁格罕遗民,早没了故园。我好使刀,好打镖,好火奴儿,不来古道,却要去哪?”莫家两兄弟一听不禁变色,心道:原来是个走旱道的。古道尽头,折往南边,有一个火鲁部,信的赤月教,女人各个身穿长袍,面罩网纱,便是沐浴行房也不许脱掉,逾矩者全家绑在桩子上烧了。男子却没什么规矩。便有人开了瓦栏子,里面尽是十五六岁的娇美童男,阉了做妇人打扮,衣着淫荡,供富人玩弄,便叫火奴儿。莫老大听了,神情古怪道:“没想到除了太监与大户人家豢养的剑奴,竟还有这种阉人。”唐衍臣见莫家两个面色尴尬,右手隔着软麂子皮手套轻轻捏着左手背,笑道:“火鲁部离德格叶城不远,路上估摸着也没什么马匪,我自去德格叶城销货,你兄弟两个且随白翎枭去开开眼如何,花销算我的。”莫老大莫老二忙不迭的摇头摆手,白翎枭嘿嘿笑着说:“同去同去,男人才晓得怎么伺候男人,尝过火奴儿蚀骨的味儿,包你从此不想女人屁股。”莫老二苦着脸拍拍胯间,道:“我这铁打的屌,如何去戳出屎的地方。”众人正说笑间,却见白翎枭猛地沉下脸来,道:“狼嚎怎么没了。”【荒】最后一道日光在西山头上金灿灿闪了一闪,天色便沉了下去。蛮杜拉图与莫幺子练了一身汗,过来烤火,听白翎枭说狼嚎没了,莫幺子说:“狼群走了不是更好,伤了的骡子留着咱们自己吃。”唐衍臣冲莫老大点了点头,莫老大起身上马,点了六七个刀手,朝来路绝尘而去。莫老二摸摸莫幺子脑袋,说:“狗毬日的狼惦记着肉吃,才跟了一晌,怎会自己散了?定然是更凶恶可怖的事物跟在后面,惊散了群狼。”唐衍臣说:“老二,你与莫老大带刀手守上半夜,我与白翎枭带护卫守下半夜。”莫老二招呼剩余刀手点了火把,分为几队,拿了铓锣,绕着马队巡夜去了。唐衍臣裹紧了大氅,就地躺倒在火塘边上,说:“蛮子,幺子,这回你们要开眼了。”话才说完,便与白翎枭一同打起鼾来。莫幺子刨出埋进灰堆里的烤地薯,拍了拍就吃,边吃边掰了一半递给蛮杜拉图,蛮杜拉图不知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脑袋鼓鼓胀胀,茫茫然不知如何是好,手心全是汗,咬了一口地薯,嚼也不嚼就咽了下去。过得好一会儿,寒夜长空马蹄声响,是莫老大回转了来。唐衍臣与白翎枭醒转,坐起身来,问道:“打得哪家牙旗?”莫老大哈哈笑道:“是古道上第一等的窝囊废汪啜鼎。哈哈,三十几人,各个打了火把,见我们有六七人马,竟然不敢再跟。”白翎枭问:“当真是他?”莫老大道:“他撤了从前打的草豺旗,换了面新的狼头旗,哼,当年我照面兜头给过他一刀,刀疤到如今还在他脸上,火光下我瞧得分明,却骗得了谁去。”啜鼎,在雪戎语里是黑嘴唇的意思,高原上吃不饱饭的乞儿,嘴唇牙床都是青黑色的,说人黑嘴唇,便同骂人是乞丐。这汪啜鼎自己也是个孱弱的人,马上开不了弓提不到刀,却带了一伙与他一样的废人,专在古道头处打劫,倘若遇到第一回走古道的雏儿,便会奉上财物以求消灾,若是碰上敢拔刀子以血换血的硬手,汪啜鼎立即调转马头逃命去了,吃得便是这口机灵饭。白翎枭啐了一口,说道:“睡觉睡觉,虚惊一场。”唐衍臣沉吟一会,说:“有些不对,汪啜鼎向来是虚张声势拦路劫财,向来没有尾随商队这等行家行径。老大,辛苦你和二哥,这夜还是得守一守。”莫老大抓抓脑袋,也有些不安,听唐衍臣的话,点几个耳聪目明的刀手,上高地观望,又找了几个悍勇的,随他与莫老二一同游骑巡察。这一夜安然度过,第二日,莫老二黑着眼对唐衍臣说:“葵少爷,你他娘的兀自睡得舒服,我这一晚骑得蛋都碎了。”唐衍臣心里疑云越浓,道:“汪啜鼎这软骨头,如今不单会坠行尾随,还如此沉得住气,定然有鬼。”莫老二笑道:“葵少爷想得忒多,或许他只是怯弱呢。”唐衍臣还是摇头,这回莫老大、白翎枭也觉得汪啜鼎行为有些异样。“古道上,拦路者心虚,势头不对逃走便是,费心劳力尾随之人,才是要摸清商队底细,权衡势力,打定主意要咬下一块肉来。汪乞儿这一趟,绝不是讨饭来了。”一连几日,游骑刀手往来巡视,却不见汪啜鼎有什么动作,直到第七日,铓锣声仓仓猛响,几名刀手慌然骑马来报。“汪啜鼎冲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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