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手机游戏公司做游戏,关于净资产报酬率和税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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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外文翻译-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基于对报酬的激励作用.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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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porate Tax-Planning Effectiveness: The Role of Compensation-Based Incentives (Ⅰ)
John D. Phillips 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whether compensating chief executive officers and business-unit managers using after-tax accounting-based performance measures leads to lower effective tax rates, the empirical surrogate used for tax-planning effectiveness. Utilizing proprietary compensation data obtained in a survey of corporate executives, the relation between effective tax rates and after-tax performance measures is modeled and estimated using a two-step approach that corrects for the endogeneity bias associated with firms' decisions to compensate managers on a pre- versus after-tax basis. The results are consistent with the hypothesis that compensating business-unit managers, but not chief executive officers, on an after-tax basis leads to lower effective tax rates.
endogenous treatment effects.
I. INTRODUCTION
Effective tax planning, defined by Scholes et al. (2002) as tax planning that maximizes the firm's expected discounted after-tax cash flows, requires managers to consider their decisions' after-tax consequences. In this paper, I investigate whether after-tax accounting-based performance measures lead to lower effective tax rates (ETR), my empirical surrogate for tax planning effectiveness.1 The ETR, an income-statement-based outcome measure calculated as the ratio of total income tax expense to pre-tax income, generally measures the effectiveness of tax reduction strategies that lead to higher after-tax income. A lower ETR, however, can only proxy for tax savings and does not always imply that after-tax income and/or cash flows have been maximized.2 Despite this limitation, the ETR has been used to mea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spending on the tax function (Mills et al. 1998) and corporate tax department performance (Douglas et al. 1996). Also, lowering the ETR is frequently cite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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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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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组织职工到外地旅游所支付的旅游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16:39:16)  你好!  据财税 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单位为个人支付的旅游支出,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6:49:59)2、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12月份的工资在1月份发,那所得税是怎么扣的,是按1600来扣吗( 16:26:06)  你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日(税款所属期)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5年12月的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仍适用以前的费用扣除标准。( 16:30:49)3、您好,我是一个刚成立的公司,我想询问一下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0:49:07)  你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4:06:25)4、我是一个工商户,请问一下我每月都应该交一些什么税或或费用.请说的详细一点( 17:17:08)  你好!  你的问题不够清楚,个体工商户涉及到哪些地方税收与其经营项目、核算方式等密切相关,因此,请你将有关情况讲清楚,以便回答,谢谢合作!( 17:22:32)5、你好,我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由单位承担,在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时,是否参数选择不含税,税前扣除数还是1000元吗( 15:37:48)  你好!  如果是单位承担个人所得税款,参数应选择“不含税”。扣除费用标准目前江苏地区为1200元,从明年起开始执行1600元。( 18:06:58)6、2005年12月取得的收入是按原来标准扣除还是按1600标准扣除!谢谢!( 13:38:10)  你好!  2005年12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仍按原扣除标准(盐城为12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新扣除标准1600元从日起执行,适用于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以后。( 18:00:54)&&7、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台湾人来大陆工作,是否满5年后要两地都要交纳个调税?( 13:36:58)  你好!  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后,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该个人在第六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90天,可以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一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五年期限。( 17:59:58)8、听说,现在给职工交纳的养老金,都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交纳所得税,是这样吗?多谢回答!( 21:15:56)  你好!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6:19:23)9、我们是成都一家新公司,我想请问一下,个人所得税该如何交,怎样的标准。( 16:53:22)& &你好!  个人所得税项目较多,计算复杂。你具体是指哪项所得(收入)?请你把问题讲具体一点以便我们的回答,也可直接登录我们的网站,进入“12366专栏-业务查询”,查询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规定。( 16:10:08010、2005年12月取得的收入是按原来标准扣除还是按1600标准扣除!谢谢!( 22:36:19)  你好!  2005年12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仍按原扣除标准(盐城为12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新扣除标准1600元从日起执行,适用于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以后。( 16:05:54)11、您好:非常感谢您昨天给我的回答,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我看到“我省公务费标准由省纪委、财政部门制定:县处级每月150元,科级每月100元”,如果单位没有进行车改革,仅仅有通讯补助,科级干部是不是也能扣除100元?公务费是指用车和通讯合计金额,还是分项各为上述标准?(  你好!  根据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目前,我省公务费标准由省纪委、财政部门制定:县处级每月150元,科级每月100元。( 11:19:35)12、发放给单位职工业务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11:57:57)  你好!  你所说的“发放给单位职工业务费”具体是指什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收入性质和计算方法,请继续将问题讲清楚,谢谢合作!( 17:16:31)13、请问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企业是否直接在工资里面扣除?( 11:52:42)  你好!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请登录本网站“12366专栏-业务查询”详细查询)。  支付工资的企业应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一般直接从当月应发工资中代扣。( 17:10:59)14、您好,我是盐城某局公务员,我想请问一下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就是原来规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可以统一扣除一定的费用,我们好象统一执行过一个标准,现在盐城地区有无此规定了,与扣除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失业金等四金有无矛盾。(2005-11  你好!  根据苏财税[2003]77号文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将我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可扣除的部分补贴、津贴,自日(税款所属期)起,统一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执行。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等已经在上述400元范围之内,因此不再执行原来的102元扣除标准。  据盐地税发(号,从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扣除在原来800元的基础上,可以加计扣除400元其他费用和由个人负担的“四金”(即: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公积金、失业保险金)。( 10:33:17)15、您好,我想问一下独生子女补贴具体是指什么,是否包括“六一”节日费和子女上大学补助。  你好!  税法中并未对免税的“独生子女补贴”作详细说明,据我们所知,“独生子女补贴”属于计划生育政策中规定的,一般是按月或按年定额发放的,应该不包括“六一”节日费和子女上大学补助。建议你可向计划生育管理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10:11:29)16、我公司是改制企业,改制时员工将安置费转作企业股本,请问按股分红的股息是否需交个人所得税?如需交纳有无政策优惠? ( 11:14:44)& & 你好!& & 你所说的“安置费”是什么性质的?根据规定,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作为&工资、薪金所得&按一定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员工将该笔收入以股份形式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6:25:37)17、我单位是工程单位,依据收入缴纳综合税(含营业税及附加 企业所得税2。3% 个人所得税0。5%)职工工资不再交个税,那股东年底分红要交税吗?( 21:40:16)  你好!  根据国税函 505号文件规定,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不直接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据实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上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主要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你所提“股东年底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15:56:37)18、四险可以能在税前扣除吗?比如:工资2000元,四险之和是500元,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基数是元。什么相目能扣除?( 13:34:04)  你好!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当月工资2000元,其中“四金”为5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 11:46:44)19、请问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已经第五次升级,盐城地税网站上是否可以下载。( 16:57:40)  你好!  实在抱歉,目前网站上没有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的下载。请您与所在的管理分局联系,联系号码和人员提供在我们网站的首页上。谢谢合作!( 17:20:55)20、已交了企业所得税,请问分配利润给股东还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11:03:10)  你好!  根据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利润是否已缴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取得股息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关系。发( 17:37:00)21、我单位是改制企业,属于有限公司,股东为国企一部分、职工一部分,年终分红如何纳税,分给国企的红利是否也纳税?( 17:03:15)  你好!  取得红利的股东,即国有企业和职工个人应分别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7:23:32)22、你好!我是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请问如发生劳务费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 20:46:25)  您好!  根据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你单位对外发生个人劳务费支出时应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 16:44:13)23、内部退养职工一次性取得的收入按月平均,如月份不足整月,应该怎么计算?( 12:37:49)  您好!  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15:12:45)24、我刚参加了一个游戏的比赛 中了第一名 是香港四日游戏 但是因为我是学生经济能力 所以折换现金2000块 但是那公司说要扣税 扣剩1669.6元!请问他是依据什么条例? 如果不合法 我该怎么和他提出申诉 谢谢( 12:30:43)  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均需按照“偶然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08:52:50)25、您好: 我单位是私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请问河北省的烤火费标准是多少?烤火费在2006年3月份以前发放可以吗?( 12:18:04)  您好!  您所提问题不属于涉税范畴,请您向河北当地有关部门详细咨询,谢谢合作!( 08:50:51)26、您好: 我公司为职工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需交个人所得税吗?走福利费可以吗?( 12:05:40)  您好!  财税 94号文件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08:49:46)27、您好!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每月的安全奖不能当月发放,而是分月造册集中在某一月支付,请问集中在某一月支付的安全奖能否按所分月造册的金额并入各月工资后,计算个人所得税?您回答的是合并发放的安全奖属于“这段时期、基于绩效考核的所得”请问“这段时期”是什么意思?谢?  您好!&&“这段时期”即:未按时发放奖金的数月。( 10:40:46)28、非常感谢老师的答复:临时性以及兼职人员的所得,均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需到地税开劳务**吗,还是列在工资单里即可,若存在雇佣关系是按工资,还是劳务计说,谢谢( 16:07:46)  您好!  根据国税发(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的规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由所得人到地税机关申请********,支付单位据以入帐。( 16:13:06)29、什么样的津贴、补贴、福利费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11:17:09)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对上述规定作了补充说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对“政府特殊津贴”和“免税补贴、津贴”,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是指由国务院任命、并发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证书》的专业人员,由财政部门一次性发放的补贴。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院士津贴和资深院士津贴。( 11:25:06)30、我公司是搞软件开发,常有临时的开发人员,还有兼职的临时性质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临时人员的工资和兼职的要交个税吗( 09:37:23)  您好!  临时性以及兼职人员的所得,均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0:05:25)31、个体工商户是否交个人所得税?为什么?( 09:04:34)  您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09:42:03)32、煤火费是否计入人所得税( 08:47:14)  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均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09:39:27)33、我司在北京,某员工的工资在北京发放,但社保及公积金在上海社保缴纳,人事做工资时每月都在工资税前的其他减款中体现这笔钱,财务入帐时做:借:经营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上海,这样可不可以?税务检查时会不会还要我司提供其他书面文件?多谢!( 12:10:04  您好!  有关帐务处理问题,请您直接向财政部门咨询;或者与当地主管税务稽查部门进一步联系咨询。( 15:38:04)34、农村代办员为农村信用社代办储蓄、代办回收贷款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税金,在按“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的同时,是否允许同时扣除?( 20:04:38)  您好!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 10:40:10)35、个税由企业负担可否抵企业所得税( 09:51:56)  您好!  个人所得税应当由个人而非企业负担,因此,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03:34)36、发给学校老师的课时补贴、工作量补贴、行政补贴,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08:55:39)  您好!  据苏地税函 007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教师课时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学校期中、年终一次性发放给教师的课时津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与当期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量以及行政补贴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09:27:22)37、有一男士获得一次性劳务费2000元请问要交多少税?谢谢您!( 13:18:58)  您好!& &请问他所提供的是何种劳务?根据规定,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需按照规定税率缴纳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等。( 15:16:36)38、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纳税,这里的当月工资是不是当月发放的所有工资,是否也包括当月发放的以前月份的工资,谢谢?( 09:45:22)  您好!  根据规定,如果合并发放的工资不归属于这段时期、基于绩效考核的所得(即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奖金或考核工资),且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已就有关情况如实、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那么这些补发的前期工资可以据实分摊到相应的所属期计算个人所得税。39、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纳税,请问这里的当月是不是指当月发放的所有工资,包括当月支付的不属于当期的工资,对吗?( 19:57:53)  您好!  当月是指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 09:00:07)40、问: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每月的安全奖金不能当月支付,而是分月造册集中在某一个月支付,请问,集中一次性支付的数月安全奖金能否按所分月造册的金额并入各月工资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18:13:00)  您好!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合并发放的安全奖属于这段时期、基于绩效考核的所得(即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奖金),那么这些补发的奖金应当与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08:57:58)41、问: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某职工元月至10月的工资800元/月,月减除额1000元,1-10月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零.10月份该职工在工资表外又一次性领取了1-10月的安全奖2000元。请问,10月份取得的2000元安全奖是否应分摊进入1-10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则1-10月的个人所得税不交。  您好!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8:03:51)42、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后,有没有速算扣除数?( 15:26:55)  您好!  国税发 89号文件规定:为简便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可对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适用加成征收税率的劳务报酬所得、运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其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调整后,该方法仍然适用。( 16:11:05)43、个人买房145平方该怎样交税( 16:22:05)  您好!  主要涉及到契税,具体请您咨询财政部门。( 16:44:19)44、贷款买房,缴纳的契税可以充抵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吗?( 18:50:13)  您好!  契税与个人所得税为两个独立税种,不存在互相抵免的说法。( 08:47:09)45、公司给职工发放的烤火费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16:20:22)  您好!  烤火费具体是指什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16:30:27)46、请问贵网站是否有&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系统(升级版)&软件下载。( 09:44:13)  您好!  请您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直接联系咨询此事。( 09:57:36)47、请问个人资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怎样填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08:46:14)  您好!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亏损的,也应当按照按照进行纳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09:57:00)48、我单位内部退养人员一次性补助50000元/人,请问个人所得税应交纳多少?( 14:33:03)  您好!  国税发 58号文件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4:43:27)49、请问东莞市目前的个人工资税起征额是多少?税率是多少?( 19:20:58)  您好!  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作出了统一规定,即: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09:20:26)50、个人应交税是否应由个人去交或是单位在工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交。( 19:01:12)  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09:18:49)51、我想咨询一下,月薪2800,每月伙食费210,那么我要交多少税。谢谢!!( 18:57:29)  您好!  当月取得的伙食以及加班费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计算得出当月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为116元。( 09:14:40)52、我有一位朋友在东莞一间厂工作,月薪2800,每月伙食费210,请问要交多少税.另我想问下每月的加班费是否都要缴纳个人税.( 18:55:12)  您好!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您朋友当月取得的伙食以及加班费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得出当月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为116元。( 09:12:46)53、我现在系东莞的一间厂工作,月薪1100,每月伙食费210,请问应交多少税及应该系点样计法?另问税率是否都系统一的.( 18:49:31)  您好!  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作出了统一规定,即: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您当月工资所得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09:07:23)54、您好!请问国家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征收标准与江苏的征收标准是否一样,即起征点为1600元,如果不一样起征点又是多少?谢谢!( 14:41:12)  您好!  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作出了统一规定,即: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5:32:07)55、请问,我公司有两名人员,一名是协保人员,现在在我公司工作,已签订劳务合同,他的工资性收入我们应该如何计算?另外一名我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综合保险,也签有劳务合同,他的工资性收入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11:03:45)  您好!  您所提问题不属涉税范畴,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15:30:45)56、我想请问一下补充公积金的缴税问题,第月工资除扣除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金以外,我公司还有缴纳补充公积金被充公积金部分包括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个人缴纳部份是否要交税,公司缴纳部份是否也由个人出资缴纳所得税.谢谢( 11:00:36)  您好!&&“补充公积金”具体是指住房公积金还是养老保险金?请您将有关情况明确,以便我们作出准确答复。( 15:21:45)57、请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哪些具体规定  您好!  鉴于篇幅有限,有关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具体规定,这里不便赘述,请您登录本网站12366专栏详细查询。( 15:00:31)58、请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什么时候执行,谢谢( 17:12:34)  您好!  根据规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日起施行。( 17:15:50)59、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方法是怎么样的。( 12:08:37)  您好!  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4:51:59)60、工厂内每月发放的伙食费是否都系连工资一齐要交税( 20:44:12)  您好!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上述所得(包括伙食费)均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09:53:23)61、您好,请问各地的个人所税的征收范围是相同的吗?如果农民工不再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时,一次性领取保险金,要不要扣除个人所得税?谢谢。( 20:09:19)  您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各地征收范围根据法规规定执行。另据财税 144号文件规定,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09:45:40)62、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退休工人返聘或者被另外一家企业雇佣,那他的当月的工薪所得和退休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是否合并计算。( 20:22:14)  您好!  国税函 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08:55:25)63、请问:企业代扣个人缴纳的个税金额是否应计入应付工资总额?若进入,是否应进入成本、费用?谢谢!( 21:14:27)  您好!  企业代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应计入应付工资。( 09:42:15)64、您好!我是一名银行员工,我们现在工资分配实行绩效考核,每月固定发放基本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个人实发400元左右。另外按季发放效益工资,即七月份发放第二季度的效益工资。请问七月发放的效益工资是否可以除以三,计算到各月?( 11:08:21)  您好!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奖金或考核工资,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不应分摊至相应的所属期。( 11:24:20)65、我每月有100元的交通补贴,如果加上100正好比需要扣税的极限多了12元,但是现在我做班车,100元就不发了,也就是说工资条上有100,但发下来又要上缴,那到底该不该扣税啊?( 10:08:21)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交通补贴应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0:39:34)66、我每月实发工资是1512,如果按照当地规定1000元以上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那是说我多出的512要交纳税款还是说1512都要缴啊?( 10:02:46)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当地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10:35:38)67、请问各种赔偿款是否需要交税,例如:医疗纠纷赔偿款;交通事故赔偿款( 09:58:09)  您好!  各种赔偿性质的所得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23:05)68、住房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哪个文件?谢谢!( 13:14:59)  您好!  财税字 144号《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4:46:15)69、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个所税免税的各种津贴、补贴的具体内容、扣除标准,或者在哪个文件中有具体规定( 10:33:52)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对上述规定作了补充说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对“政府特殊津贴”和“免税补贴、津贴”,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是指由国务院任命、并发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证书》的专业人员,由财政部门一次性发放的补贴。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院士津贴和资深院士津贴。具体扣除标准请您向人事有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10:49:14)70、我是某电信公司的一名业务代办员,业务包括号线营销、线路维护、话费代收等,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被公司以代缴劳务税的名义扣掉8.4%的钱。我想问这个合理吗?有关劳务税你能解释一下有关的方面吗?( 21:02:06)  您好!  对个人提供代办劳务的,应当缴纳下列地方税收:营业税及附加5.55%(市区)、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10:27:23)71、请问我叔叔是响水的农民,03年出车祸,现在属于二级肢体残废人,现在他家在县城开了一家儿童用品店,请问凭他的残疾证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吗?谢谢( 16:36:13)  您好!  根据苏地税发 7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减税审批权限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的车辆可免征车船使用税。( 17:03:05)72、您好!请问个人所得税调整基数为1500元,何时执行?( 16:25:04)  您好!  目前江苏省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仍为1200元,暂无最新文件出台。( 16:26:52)73、老师您好:职工集资后,支付利息时应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由企业垫付,帐务应如何处理?  您好!  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支付。有关帐务处理问题请您咨询财政部门。( 11:34:03)74、请问现在香港人员在莞工作缴纳个税如何计算?在来料加工企业或三资企业工作的人员有无分别?近排有收到地税征收系统升级的通知,其中附有个人所得税汇总表,香港人员收入为10000,税率20%,应纳个税额为1125,请问是怎样计算出结果的?谢谢!( 09:13:04)  您好!  您的所得是什么性质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的规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您是否与所在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是确定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前提,因此,请您将有关情况讲清楚或者拨打详细咨询,谢谢合作!( 09:35:05)75、郑州个人所得税怎么扣,什么标准?( 11:49:11)  请您向当地地税机关咨询,谢谢合作!( 11:53:00)76、单位按报刊发表的文章给予作者奖励,这个季度我得了2030钱请问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11:30:05)  您好!  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42:25)77、您好:请问计入工资单中的午餐补助(因我单位无食堂)、通勤补助、让员工自已交纳的养老金等补贴、加班费都需计个所税吗?( 22:31:52)  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国税发 089号文件规定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 144号文件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09:04:46)78、单位代付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9:18:26)  您好!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单位代付的,应当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8:47:53)79、请问盐城市执行什么扣除定标准?谢谢!( 17:42:20)  您好!  根据规定,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目前,我省公务费标准由省纪委、财政部门制定:县处级每月150元,科级每月100元。( 14:58:52)80、据国税发 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请  请继续提问。( 14:56:07)81、你好~我是一名2003年转业的革命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同时因没有安排工作而办理了自谋职业证,自谋职业证是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出的,我如果在一个企业打工,企业可同时享受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但是为什么我的个人所得税就不能减免???请指导!( 12:48:56)  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请您对照上述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减征范围并建议您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10:28:34)82、我是一名下岗工人.现在是个体服装经营户.凭着再就业优惠证却一直办不下来免税已有半年.办税人员说得让我非解.他刚开始说手续麻烦要层层批一个月批一次,后来又说现在用优惠证办免税的人太多,不批了.用优惠证办免税说明下岗工人已经就业了.应该是好事.我该怎么办( 1  您好!  根据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办理再就业税收优惠需同时报送相应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照章办理减免税审批事项,由于具体情况我们不够清楚,建议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联系咨询,谢谢合作!( 10:00:26)83、为何找不到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下载软件?( 17:07:54)  您好!  请您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09:53:53)84、税法规定:独生子女补助不交个人所得税,请问:1、有没有文件规定具体发放标准?2、假设:单位发了10000元独生子女补助,要不要代扣个人所得税?谢谢!( 17:06:26)  您好!  国税发 089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标准的独生子女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请您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09:51:36)85、个人符合有关规定的捐赠如果是实物,怎样折现(按什么样的标准)?并且需要有关单位出具什么手续?据讲:在国外是要求公民填写有关表格后有关部门核验就行做抵免( 13:18:12)  您好!  捐赠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09:47:11)86、大学生 奖学金 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09:19:00)  您好!  暂无大学生奖学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0:35:11)87、本月初发上月工资,本月末发本月工资,每月工资超1200元及未超1200元,分别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02:35:37)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相应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江苏省范围内,月工资收入未超过1200元的,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10:24:57)88、(接上问):因为某些国家税法规定在与我们同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手续后进行抵免的.请指教.( 21:35:01)  您好!  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损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0:05:40)89、税法规定以实物形式发放的福利要折合成现金计算个税.还规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捐款可以税前扣除.我想请问:那职工通过有关部门捐献的衣物 被褥 书籍等是否也应折合成现金抵免呢?这是税法没有明确而需要明确的.因为某些国家税法已规定在与我们同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按规定取?  请继续提问。90、我盐问一下最近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率表( 12:34:49)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具体税率表请您登录本网站12366专栏查询。( 15:02:27)91、年薪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09:38:17)  您好!  国税发 107文件规定: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 8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同时,国税发 9号文件规定,实行年薪制单位的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09:46:44)92、我在企业上班,每月收入不平均,多数月份的收入只有几百元(工资),少数月份超过千元(含发几个月的奖金),可一年的总收不超过1200元×12月=14400元,我听说可以按年交税的,不知我这种情况如何?( 16:13:47)  您好!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减除相应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具体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08:49:22)93、老师您好:请问我每月在工资外报支的手机话费需要征收个调税吗?谢谢( 16:26:38)  您好!  据国税发 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17:01:46)94、请问现在个人所得税扣收标准是按1200元还是1500元?市里有相关文件出台了吗?  您好!  目前盐城市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仍为1200元加“四金”,暂无最新文件规定。( 16:52:31)95、单位准备用节余的福利费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08:33:31)  您好!  财税 9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6:34:44)96、股东借公司的钱,在一个会计年度末未归还,税务是不是视同鼓股东分红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 22:26:16)  您好!  财税 158号文件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6:28:33)97、在国有企业上班月工资1400元,需交多少税?( 20:40:19)  您好!  江苏省规定,个人月工资达到1200元的,即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有关当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请您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10:15:10)98、我是大连的转业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几年后,企业准备买断工龄一次性支付10万元,请问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6:01:46)  您好!  财税 157号、国税发 17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10:01:15)99、我月工资是1490元 应交纳多少税?计算方法?( 10:55:16)  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费用扣除标准,请您向当地税务部门直接咨询。( 08:57:27)100、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身份如何确定( 08:34:30)  您好!  税法所说的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09:55:40)101、在政府机关工作月总收入2000元的二等甲级伤残军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的缴纳是以基本工资为标准还是以总收入为标准?)谢谢!( 07:40:35)  您好!  根据苏地税发 7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减税审批权限的通知》、苏政办函〔2003〕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规定: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分为三个等级: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基本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的残疾人以及二等乙级以上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按上述比例的100%减征个人所得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轻度的残疾人以及二等乙级以下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按上述比例的50%减征个人所得税。 ( 09:52:14)102、你好,我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公司每月支付给我的代理手续费在扣除劳务税后是否还要扣个人所得税?( 22:54:53)  您好!  据国税发
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营销员取得的收入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后,可按其余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营销费用,再按税法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减除费用800;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和适用税率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9:50:05)103、你好!我想开个小规模的机械加工厂,不知定税是多少?如果年总额是20万,包过成本的.会是多少?地税需要交什么税??谢谢!!!!!!!!( 20:45:58)  您好!  机械加工厂涉及到地税的主要有:城维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企业或个人)等,具体需交纳多少税收请您直接向主管税关联系咨询,谢谢合作!( 09:46:13)104、您好。A先生为非上海市户口,现就职于上海市某公司,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所得为薪金所得。他的税前扣除的“五险一金”按照其户口所在市标准计算缴纳给了该市的相关部门。那么A先生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的“五险一金”部分能否按他的实际缴纳额据实扣除?或  您好!  财税 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建议您向上海当地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谢谢合作!( 16:08:04)105、A先生为北京市户口,现就职于上海市某公司,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他的税前扣除的“四险一金“按照北京市标准缴纳给了北京的相关部门。那A先生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的“四险一金“部分,能否按照北京的标准计算?  您好!  请问A先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薪金所得还是其他项目所得?鉴于有关情况我们不是很清楚,请您将问题提清楚。( 17:55:23)106、出差补助是根据员工出差天数乘以补助标准(元/天)填入员工的差旅费报销单﹐此单据认不认可是原始凭证﹖此补助要并入员工薪资﹐收入上缴个人所得税吗﹖( 15:26:27)  您好!  个人按照当地规定标准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但需取得正规**,差旅费报销单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16:24:01)107、您好!请问:建筑业的承包经营预缴个人所得税按月由企业代扣,而一个项目往往施工周期是一年,如果按一年来计算个人收入所得额税率过高,是否能按月计算个人收入所得额并纳税。谢谢。( 09:51:59)  您好!  国税发 127号文件规定:一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的,应按各年所得预缴、预扣和结算个人所得税。难以划分各年所得的,可以按月预缴、预扣税款,并在工程完工后按各年度工程完工量分摊所得并结算税款。( 15:19:15)108、不知上次我提问的两个问题是否能将计算过程算给我看?( 22:28:39)  您好!  X某每月工资5000元,12月分得全年效益工资90000元的全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1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1=5555元  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95)=18130元  合计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3685元。109、月工资为3000元,上税的税率为?%。( 21:16:13)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相应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如果是江苏省内纳税人,月工资为3000元,扣除1200元后,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计算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55元。( 08:47:25)110、请问职工个人在单位报销的通讯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17:55:26)  您好!  据国税发 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18:04:26)111、将产品或商品赠送给客人应不应该代扣个人所得税( 15:20:24)  您好!  据国税函 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住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 15:31:30)112、发放职工过节物资(如:中秋节发月饼)应不应该代扣个人所得税( 15:14:22)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取得的过节物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15:28:53)113、2005年X某每月工资5000元,12月分得全年效益工资90000元(该公司实行年薪制,扣除标准为800元)如何计算其05年个人所得税?详细过程.( 00:05:13)  您好!  国税发(2005)8号文件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具体计算方法见下题。( 09:23:54)114、X某2005年4月取得工资1500元,同月还取得上年度一次性奖金12000元,如何计算当月个人所得税?( 00:00:57)  您好!  国税发 9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对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即: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a、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b、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9:04:40)115、老师你好1 请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建安营业税税务机关反还的手续费应当如何处理,是否有相关规定。如反还的手续我单位作为应付工资和个人的奖励,是否需要对这一部份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有相关的规定可否发至我的邮箱。万分感谢!( 23:31:04)  您好!  根据财税字 020号文件精神: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51:53)116、请问东莞市的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是多少?综合补贴费也要列入个人所得税内吗?( 14:59:25)  您好!  请您向东莞当地地税机关咨询具体扣除标准。( 16:54:31)117、我是一所民办学校,地税局该不该收所得税?( 21:37:14)  您好!  国税发 6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人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09:05:23)118、建筑公司内部改制成立的劳务公司,他们由几个人自由组体实行独立核算,专门从事工程劳务施工,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计税?( 17:37:03)  您好!  独立核算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收,建筑企业主要涉及到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企业或个人)、印花税等。( 18:03:00)119、你好!徐某在A公司上班,利用业余时间徐某在B公司兼职一份工作,如此一来徐某每月可取得双份薪水。试问对于徐某这种情况,每月将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22:04:14)  您好!  国税函 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09:45:57)120、我是搞电脑维修的,也做二手电脑的个体工商户,请问我需要缴纳国税和地税吗?( 13:50:31)  您好!  电脑维修属于地税管辖范畴,“做二手电脑”是指销售吗?如果是销售电脑,则涉及到增值税,具体请您咨询国税部门。( 15:25:31)121、请问一次性补偿金该如何交税(江苏太仓)?举例:某工人工作二年零一个月,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为12万元.请问他要缴纳多少个调税( 12:09:04)  您好!  财税 157号、国税发 17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15:09:59)122、我想开一家情侣饰品店,大约20平方,请问要交哪些税?税率多少?在这方面有没有优惠啊?( 09:59:40)  您好!  个体情侣饰品店主要涉及到下列地方税收:城维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对个体工商户采取定额管理或建帐管理的方式,暂无这方面的税收优惠规定。( 10:47:48)123、我公司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个人所得税按公司工程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请问职工工资薪金是否要申报个人所得税?还有经营租赁的机械设备需要上租赁税吗?如果需要,税率是多少?( 19:22:17)  您好!  国税函[号文件规定,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管采取何种方法计算)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不直接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据实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租赁机械设备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5%,同时按照规定税率缴纳城维税及教育费附加。( 09:51:05)124、本公司今年1月发放2004年年终奖,并已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新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9月我公司发放2005年季度奖,请问9月份的奖金能否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方法缴纳税金呢?2005年1月份缴纳的个税属于那年度的税金呢?( 17:21:01)  您好!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7:38:53)125、你好!我公司于上月组织单位员工外出旅游,期间的旅游费用由公司支付,请问这些费用是否要分摊到每个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里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 13:34:07)  您好!  对单位为个人支付的旅游支出,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4:41:48)126、你好!请问个人所得税是怎样征收的,计征依据是多少?计算工式是什么?  您好!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应税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等,各税目的计税依据以及计算方法和公式,请您登录本网站12366专栏详细查询。( 14:39:44)127、您好请问公安部给烈士的奖金算本人所得免税还是算烈属所得减税?( 21:43:54)  您好!  该笔奖金应属于烈属所得,经批准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09:05:08)128、您好!请问打字复印店是否需要缴纳国税???谢谢。( 20:52:01)  您好!  打字、复印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由主管地税机关管理,主要涉及到以下地方税收: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08:51:24)129、你好!对于公司员工一次性报销金额较大的差旅费补贴,是否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6:33)  您好!  根据国税发 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请您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 08:46:05)130、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在每月工资中支付的住房补贴(包括一定的福利费享受)是否应缴纳个税?( 16:50:13)  您好!  财税 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7:21:22)131、某个体户为我县移动公司代办业务,提手续费,移动公司拿着**到市里报销,公司不记帐,手续费市里提供,公司没有决策权。请问,我县移动公司可以算有支付权吗?是法定扣缴义务人吗?谢谢!( 21:57:59)  您好!  您所提不属涉税范畴,请咨询相关部门。( 08:53:54)132、关于纳税调整: 我单位是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公司销售小灵通时,有如下优惠政策,捆绑销售:比如:小灵通购机款300元,用户只需要预存话费300元,可获一部含预存话费300元的小灵通.入帐时:预存话费入收入,小灵通的购机款我公司入成本,请问,这部分成本是否纳税调增?/  您好!  财税(号文件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或鼓励用户入网以及推广使用新业务,采用积分计划等多种营销方式,对达到一定消费规模的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优惠折扣,以及采用捆绑销售方式提供的话机或其他有价物品、有价通信卡等支出,应作为商业折扣或成本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 08:50:31)133、你好,我是一个个体经营户,经劳通讯器材,不知道地税能给我定多少 税?我的营业面积是50平米,一个月是2万元营业额( 20:35:30)  您好!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包括以下程序:⒈业户自报;⒉典型调查;⒊定额核定;⒋下达定额。具体定额为多少,请您与主管税务机关直接联系咨询。( 08:43:33)134、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每个月固定给我报销200元的手机电话费,请问这个费用是否算我的个人所得?( 17:08:11)  您好!  据国税发 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目前,江苏省公务费标准由省纪委、财政部门制定:县处级每月150元,科级每月100元。( 17:12:28)135、公司中午为当天在岗的员工提供盒饭(不是现金补助), 请问这个费用是否算做个人的所得?( 16:44:51)  您好!  该项所得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136、公司租房作为宿舍提供给员工使用,请问这个费用是否要算做员工的个人所得而缴纳个人所得税?( 16:39:34)  您好!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如果单位将租房费用发放给个人,那么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7:08:30)137、单位每年发给职工独生子女入托费,学杂费,医药费(职工必须提供**),这种情况是否要并入工资交纳个所税( 10:57:31)  您好!  下列不属于工薪所得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费;2.托儿补助费;3.执行公务员工资制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超出上述规定范围的各项费用均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1:47:11)138、请问我公司给一驻日本营销人员按销售额付酬,包括她在日本的生活等费用,她的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您好!  请问您公司与该营销人员有无签订雇佣合同?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对于其取得的所得应区别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鉴于您的情况阐述的不清楚,建议您直接来电-0进行电话咨询。( 09:47:38)139、请问个人工资所得税怎样计算是(工资总额减800)乘20%吗?( 13:41:07)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15:20:06)140、异地投资高层管理人员在当地缴纳个人所得税所给予的优惠政策( 18:48:03)  您好!  暂无此方面的税收优惠规定。( 08:31:03)141、如果月工资不够征税金额,那么累计几个月的工资一齐发,还应该交税吗?应该怎样交税!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江苏省内个人月工资薪金收入未达1200元的,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15:08:46)142、我想开一家私人口腔门诊部,请问有无税收减免优惠,并应交哪些税?( 11:13:05)  您好!  医疗机构需要缴纳哪些地方税收,根据其执业登记中注明的性质确定,有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请您登录本网站-12366专栏查阅财税(2000)42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1:35:48)143、农业生产用地出租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否也免征?( 19:09:04)  您好!  根据规定,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对于个人所得税暂无免税规定。( 09:20:39)144、您好!请问:税务部门对国营施工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是以企业职工薪金收入为基数,而是按施工企业的产值为基数乘0.5%征收,这样征收合法吗?依法应怎样征收?( 19:35:04)  您好!  盐地税发 105号文件对于进入盐城市区从事建筑业工程作业的所有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和个人,其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规定如下:对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以及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工程队和个人等),应按工程收入总额的2%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各类施工企业按工程总额的1%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您所在地区的税率为多少,请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09:05:37)145、我还是一名在校生,但是已经在外打工了,原本劳务费是一周一结,现在是一个月结一次,而且是打到银行卡里的,那这个税应该怎么扣法?( 16:51:01)  您好!  对个人提供服务业等应税劳务,主要涉及到下列地方税收: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17:02:34)146、人是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的是来样加式,本企业的所得税核算标准按个人所得税计算,1---8月的销售额是160800元,应具体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15:55:42)  您好!  根据财税 91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按月(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先将截至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椐此确定适用税率,再计算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截至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2(4)÷本月月份数(本季季度数)  截至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 ÷12(4)×本月月份数(本季季度数)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截至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截至上月(季)已纳所得税额   其中,在计算1月份(1季度)的应纳所得额时,截至上月(季)已纳所得税额为零。( 16:24:53)147、您好!我想请问如果我开一家粥之类的饮食连锁店需要交付哪些税?( 22:10:18)  您好!  主要涉及到以下地方税收: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企业或个人),另外涉及到一些地方小税种需连锁店的情况而定,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 10:00:18)148、对企业骋请的临时小工和合同制工人,企业支付的工资或报酬应如何征税?应征的地方各税是否有起征点?( 12:29:18)  您好!  对企业支付给临时人员的工资,应由临工向税务机关申请********,主要涉及到的税收包括: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0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09:38:53)14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股份包括货币出资、评估增值)如何交纳个所得税?( 11:57:05)  您好!  个人转让股权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09:45:55)150、上级主管部门是事业单位,本单位是企业,收上来的个人捐的扶贫款可不可以由办公室开据收据做附件来做个调税税前扣除?( 19:58:42)  您好!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所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的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单位所代扣的捐款符合上述条件,可按规定扣除。该笔捐款如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并且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则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09:10:41)151、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7:54:06)  您好!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8:01:08)152、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到外地开展7日的团队凝聚力的活动,具体工作的实施由旅行社来完成,公司共花费平摊4000元左右(统一公司支出),请问员工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12:51:50)  您好!  对单位为个人支付的旅游支出,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5:19:47)153、国家新颁布的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平时每月工资2000元,第二年一月份除发2000元工资外,另补上年奖金20000元,一月份应交个人所得税多少:若第二年一月份工资发500元,另补上年奖金20000元,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8:02:32)  您好!  根据国税发 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a.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b.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8:48:25)154、 您好! 我单位一次发放了5000元的安家费,事隔1个月后又从安家费里扣了个人所得税,请问安家费应该扣税吗?( 17:49:38)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17:56:49)155、我单位每年都有上级组织部门安排固定的扶贫对象和临时性的救济对象,大家捐款统一收齐后,可否由我单位工会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出具收据做附件来做税前扣除?谢谢!( 19:36:15)  您好!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所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的比例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因此,对于应由个人负担的扶贫捐款,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9:44:57)156、您好! 请问成都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呢?还有就是单位给员工的住房补贴需要交税吗?该交多少呢( 16:48:46)  您好!  根据财税 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有关成都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多少,请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谢谢合作!( 17:10:27)157、请问,因员工工程施工监督不利受到的处罚(未计入成本),在发放工资时做为扣除项目,是否可以按实发工资计征个税?( 09:43:35)  您好!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相应费用以及“四金”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员工个人的罚款不应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而应并入当期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10:28:05)158、我们公司聘请了临时劳务人员,但发给的每人劳务费不到800元(有签名附件),我们认为不需交个人所得税,但税务征管查帐时却对这块总的劳务费计收20%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是否合理?( 17:08:37)  您好!  对个人提供服务业应税劳务的,开票时一般涉及到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17:34:49)159、请问外商投资企业的员工餐凭正规**在福利费列支后是否还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16:38:57)  您好!  根据国税发(1997)54号文件精神: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7:00:07)160、车改了,请问江苏省的公务用车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个税?( 19:48:35)  您好!  据国税发 5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目前,我省公务费标准由省纪委、财政部门制定:县处级每月150元,科级每月100元。( 08:52:59)16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请问: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17:20:59)  您好!  财税 42号文件中规定的对非营利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仅指机构自身的各项税收,不包括个人从医疗机构取得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 109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08:46:53)162、我原来上班的医院因经营不善,被租赁给一私人老板,每月向医院交租金.我落聘后带了医院四名医生出来开办口腔门诊,在卫生局办了执业许可证,被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请问:我们是否应该缴税?应缴哪些税?从何时 开始缴纳?( 14:04:47)  您好!  据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有关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如下: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综上所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收,主要涉及到以下地方税收: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16:09:07)163、作为公务费补贴的通讯费补贴据说有文件规定如果不超过一定的标准可以不纳个税,是这样吗?能否帮助查找一下有关此类的文件及标准?谢谢!( 12:53:20)  您好!  根据国税发 58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后,按“工薪所得”征税。目前,江苏省公务费标准省纪委、财政部门制定:县处级每月150元,科级每月100元。( 15:57:55)164、私人牙科门诊应缴纳哪些税.谢谢( 12:09:07)  您好!  主要涉及到下列地方税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5:54:16)165、1、你好,在工商局领取的营业执照需要买印花税吗?谢谢( 07:07:22)  您好!& &根据(91)国税地函发002号文件规定:权利许可证照的应税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09:36:39)166、您好 我在大连商场做服装代管 请问我的工资是20000元的话 我该交什么税?交多少?怎么计算?谢谢!(( 00:22:11))  您好!  “代管”具体指何意?根据国税发(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应根据您与该商场之间的关系来判定。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有关大连市的费用扣除标准,请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09:32:32)167、独生子女药费补贴每年三百元,是否要并入工资计算并缴纳个调税?( 16:52:39)  您好!  据国税发 89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药费补贴仍需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7:15:30)168、你们在解答第239个问题时,在第二条中讲:②目前已明确规定可以免税的补贴、津贴有: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我省统一调整为102元)和职务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对执行公务员  由于提问字数有限,请您继续提问。( 15:51:41)169、我公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请问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后,股东分红股东就分红金额是否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08:52:31)  您好!  根据国税发(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函发(号《关于股份制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09:45:40)170、请问工作调动,在原单位的奖金扣税如何计算?我是2004年调离盐城去外地工作的,奖金因当时工程款未到帐而未能结算,今年该工程款已全部到齐,请问我在原单位的奖金如何扣税?是否可参照国税发 9号文件去扣税?请回复!谢谢!( 00:50:48)  您好!  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另外,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您应判定该笔奖金的性质确定应按哪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9:26:12)171、残疾人应该享受什么税务( 23:00:54)  您好!  根据苏地税发 7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减税审批权限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的车辆可免征车船使用税。( 08:53:58)172、单位扣了我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为480元.但没有**.单位说是开的总**.我想要我的个人所得税的**.可不可以?我们是小县城.税法不严格.听说单位请税务局的领导吃饭.可以少交税.象征性的交一点.可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如故的扣.我们这些员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手上没有发  您好!  根据国税发 65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通知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08:48:30)173、去年及今年市地方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岗位补贴是否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缴基数?( 09:17:42)  您好!  国税发 89号文件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地方岗位性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51:29)174、您好!感谢前面的回答。如8月份取得上年度一次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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