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从6个数字3个一组可以组成多少组中选出3个数有多少种组合方法

第1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1.第一阶段:专技人员考试发展之滥觞﹙1948—1986﹚1947年“行宪”后,“宪法”第86条所规定的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专技人员执业资格须由“考试院”考选铨定。考选铨定实为“考选”与“铨定”两种方式,前者通过考试筛选取得资格,后者则是通过证书资历的审核检验给予资格。早期这些资格的取得,在数量统计上以铨定为主。但随着环境的演变,愈近现代则愈以”考选“为标准赋予资格,如高普考与特考。简言之,”行宪“前的专技人员考试制度,基本处于变动而不确定的状态中﹙台湾“考选部”,2009﹚。1948年7月21日,修正公布考试法,将公务人员任用考试与专技人员执业再度统一合并,专技人员考试另有专章,考试方式除笔试、口试、测验及实地考试外,另有检覆﹙以审查证件、面试、实地考试为之﹚;专技人员高考之检覆、专技人员普考之检覆资格条件均有规范。1950年8月12日,公布专技人员检覆委员会章程。1957年12月27日,专技人员检覆面试及考试实施办法公布,“考选部”开始办理检覆业务,先审查证件,后采检覆笔试。由于公务人员任用考试与专技人员资格考试的目的、性质及功能不同,同一考试兼取两种资格,会导致考用难以配合。1962年8月29日,修订考试法,明确规定若公务人员、专技人员两种考试的应考资格和应考科目相同,可以一次“兼取”两种资格。1983年9月1日,首度试行“全国性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将公务人员考试与专技人员考试分开举行。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的转变,表明专技人员考试制度相对成熟,“兼取”之制,至此走入历史后台﹙李启华和邱士宗,2001﹚。
2.第二阶段:专技人员考试稳定发展期﹙1986—1998﹚1986年1月1日,公务人员考试法与专技人员考试法公布施行,同时取消“分类报名、分类录取”的措施,废止原考试法。自此,公务人员考试与专技人员考试采取两法并行制度,考试资格开始有“分别考试、分别录取”之分。1998年2月26日,“考试院”作出规定,办理专技人员考试必须符合“依法规”、“应领证书”及“专技人员”等三项要件。1995年1月28日,修订部分条文。
3.第三阶段:专技人员考试制度重大变革期﹙1998—2012﹚1998年12月29日,专技人员考试法历经6年的研讨,全盘修正公布,2001年1月1日施行。其重点为:将专技人员考试等级分为高等、普通及初等三级;考试及格方式依据类科等级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录取标准;废止检覆制度,回归正统考试,删除有关举办检定考试的条文。2001年11月14日,公布的专技人员考试法修正幅度非常大,不仅条文数目由原来的18条增加为24条,同时,在内容、条文的结构、章节的编列、考试类型的增加及应考资格的强化上,均有极大的增修,可谓专技人员考试制度的重大变革,具有证照考试与资格考试之特色。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技人员考试种类也日益增加。专技人员考试在迁台后经过数十年发展,取得执业资格的方式由宽变严,取消检覆制度,回归正统考试,其内涵已有相当程度的改变与调整。依台湾地区现行规定,专技人员为自由职业。“考试院”将专技人员考试分为两类:一类为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及初等考试三等;另一类为特等考试。前者为常态性永续办理的考试,后者为限期举行的考试。
“考选部”每年聘请专家学者任典试委员、命题委员、阅卷委员,统筹办理各类专技人员考试。在过去60年至80年的历史中,从公务人员任用考试合并立法到独立建构发展,考试类科从1940年的四大类三十科别发展至2008年的四大类八十六科别,每年考试﹙含检覆﹚及格或录取人数从当年的2020人增加至2008年的38226人﹙已无检覆﹚﹙张其恒,2008﹚,都只是中国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改革历程当中的一环。
二、台湾地区会计师考试制度建制及演进
(一)制度沿革伴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转变,会计师考试也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其关切要点。就概念层而言,早期会计师考试随着公务人员考试制度,实质上就是“考铨”。此后,随着行政管理思维与技术的引进,成为“财务行政”。而当会计师受到社会普遍重视时,会计人才开发也就成为热门话题。时至21世纪,“会计人力资本开放”、“策略性会计人力供给”等概念的出现,更是极大地丰富了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内涵。国民政府时期的会计师考试制度主要是考试法的颁布施行,依考试法举办的任命人员考试﹙即公务人员考试﹚高考及格者,同时取得专技人员执业资格。1948年,重新修订考试法,才是专技人员考试正式成为会计师考试的开始﹙张其恒,2008﹚。考试法只规定了考试的资格、考试的种类以及考试的程序,而未规范各自的内容。会计师法更加清楚地界定了会计师考试的地位及程序,然而,由于内战开始,会计师法并未能付诸施行。但即使如此,经过长达数十年的努力,会计师考试终于在专技人员考试中得到应有的地位。会计师资格的认定,除了以专技人员“考试”方式外,“考试院”还发展了相关的“检覆”方式加以补充。“考试”与“检覆”虽然同样有“检定的过程”﹙即考试﹚,但两种性质略有不同:“考试”是为尚未具有技术资格者所设;“检覆”是为已执业一定时间,可能已具备技术知识,但尚未有资格认证者所设。申请检覆的资格有三种:会计相关科系专科以上毕业,曾任荐任以上会计审计人员3年以上者;相关科系专科以上毕业,曾任专科以上学校讲师或副教授3年以上或教授2年以上者﹙须讲授会计学科至少2科,其中包括会计学、成本或管理会计、审计学中的一科﹚。检覆除审查证件外,还需举行面试及实地考试。
1950年9月15日,台北首次举行检定考试,检定考试及格者可报考当年举行的高普会计师考试,其后每年依照这一模式举行,从未间断。由于当时的高普考试同时包含“全国性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台湾省籍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与“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三大考试,故与今日的高普考试明显不同。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及制度的演变,此时期的高普考试已逐渐接近当今的面貌。但就制度施行而言,此时期因时局不稳,各项规定或是仅处于研议阶段即告夭折,或是已制定但尚未执行,即便是高等考试与普通考试已施行,但由于其他制度仍持续使用,从而降低了考试效用。1945年至1977年,会计师法先后作了六次修正,条文增至51条。截至2007年会计师法大幅修正之前,此51条文构建起台湾地区会计师制度之粗模,并施行长达30余年,此时会计师考试分为高普考试与会计师的检覆时期﹙黄崇文,2006﹚。1980年,台湾社会经历了具有深刻意义的急速转变。在此背景下,为配合专技人员考试制度整体建制之架构,“考试院”积极推动会计师考试制度变革,旨在发展一个适应现代化,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师制度。因此,在法制面、组织面上陆续出现新的法令颁布。1986年,考试法修正。会计师考试分为高考及格、检覆面试及格、检覆免试及格三种,自此会计师考试制度开始有了全新的面貌。1987年2月9日,会计师检覆办法,这既是办理会计师资格认定的处理方式之一,也是应考人依检覆办法的规定取得会计师资格的方式。2001年3月20日,“考试院”为提升会计师执业水准,通过了“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会计师考试规则”。重要的变革除了考试的消极资格即研修学分资格的限制外,还包括“科别及格制”的录取方式。2006年10月25日,废止会计师检覆办法。为方便新旧法规的衔接,避免新法实施初期可能产生的适用疑义,规定有5年的过渡期﹙林宜男,2003﹚。此时,会计师考试与“考试院”成立后举办的高级公务员考试、普通公务员考试有所区别,考试举办的单位、法律规章以及录取惩戒过程皆不相同。2008年3月10日,请领会计师证书与申请执业登记规则。经过多年的调整,目前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台湾地区取得会计师资格的主要方式。2011年,专技人员高等会计师考试规则的修正,是会计师考试制度上的一大变迁。会计师考试在细节上虽有不同,但大致仍沿用相同的架构与思维,这彰显了台湾地区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发展,在考试种类、应考资格、考试方法等方面均已日益精进。
从应考资格的规定至录取标准的修改,台湾“科别及格制”的推行过程在很多层面均受到美国的助益及影响。台湾将美国会计师考试的“科别及格制”视为学习的标杆,积极引入其相关经验与理论,这也成为此时期台湾地区会计师考试变革主要的学习对象﹙林宜男,2003﹚。台湾地区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最大特色在于,会计师考试的主办单位不是由专业团体自己办理,而是由“考试院”自行举办、自行命题。这种由会计师考试来取得会计师资格的架构,已成为今日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制度虽然历经多次变动,但此基本原则依然不变。
(二)考试法制在举行正式考试前,除考试本身外,尚要厘清考试的进行方式以及由谁来办理考试等问题。因此,初期考试相关法律的制定,可谓至关重要。1.应考资格依会计师考试规则第5条规定,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以报考:﹙1﹚在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的国外专科以上学校会计、会计技术、会计统计、会计资讯、会计与资讯科技、会计﹙与﹚财税、财税、财政、财政税务科、系、组、所领有毕业证书者。﹙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的国外专科以上学校第一款以外之科、系、组、所毕业,领有毕业证书,曾修习初等会计学或会计学﹙一﹚或工业会计、中级会计学或会计学﹙二﹚、高等会计学或会计学﹙三﹚、成本会计或管理会计、审计学或高等审计学、税务会计、政府会计、会计实务、会计师实务研究、非营利事业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或财务经济学、财政学、经济学、民法概要、商事法、证券交易法或证券法规、税务法规或租税法规、资料处理或电子资料处理或电子计算机概论或计算机程式与应用或电脑应用、电脑审计、会计资讯系统、统计学、职业道德规范、公司法、商业会计法、管理学﹙概论﹚或企业管理﹙概论﹚、管理资讯系统、银行会计、会计制度、会计师法学科至少七科,每学科至多采计三学分,合计二十学分以上,其中须包括中级会计学或会计学﹙二﹚、成本会计或管理会计、审计学或高等审计学等三学科,有证明文件。﹙3﹚普通考试会计审计人员考试及格,并曾任有关职务满4年,有证明文件。﹙4﹚高等检定考试相当类科及格。
2.免试条件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申请部分科目免试:﹙1﹚具有第5条第1款或第2款之资格,并曾任荐任或相当荐任以上会计、审计人员3年以上,有证明文件。﹙2﹚具有第5条第1款或第2款之资格,并曾任专科以上学校讲师3年以上,或助教或副教授2年以上,或教授1年以上,讲授第5条第2款学科至少两科,其中须包括初等会计学或会计学﹙一﹚、中级会计学或会计学﹙二﹚、高等会计学或会计学﹙三﹚、成本会计或管理会计、审计学或高等审计学等学科至少一科,有证明文件。﹙3﹚领有外国会计师证书,经“考选部”认可。经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试者,由“考选部”通知申请人,并依规定参加本考试。从早期会计师考试制度建立的过程与内容可以看出,工作能力的发挥是最重要的免试项目,而学识与操行的连接则是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此时,法制理性的确立,对于免试条件的施行,具有特别意义。
3.应试科目分为普通科目及专业科目,普通科目有2科、专业科目有6科;﹙1﹚普通科目:国文﹙作文与测验﹚,作文占60%,测验占40%。﹙2﹚专业科目:中级会计学、高等会计学、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审计学、公司法、证券交易法与商业会计法、税务法规。台湾地区的会计师考试无全部科目免试的规定,至于部分免试科目,依其条件不同,其减免的科目也有所不同。应考试及格方式,采取科别及格制。
4.考试主办单位会计师考试由“考试院”主办,依典试法规定,其典试事宜须设置典试委员会﹙由典试委员长、典试委员及“考选部”部长组成﹚办理。
5.考试日期会计师考试原先在每年夏季举行,后因专技人员考试与公务人员考试性质不同,自2002年起更改至八月举行。各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次考试共需二天半至三天的时间。
6.试题类型及及格标准所有应试科目均采用申论试与测验试相结合的试题,虽未明确规定两类试题的分配比例,但近年来都为多半的方式举行。会计师考试采科别及格制。依各科分别计算,专业科目只要在4年之内全数过关即为通过。专业科目以60分为及格,及格的科目可保留3年,未及格的科目只要在3年内补考及格,即为通过。期限届满,仍有科目未及格者,全部科目都需重新应试。
7.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口试、测验、实地考试。即使采用计算机考试,但仍是笔试考试的逻辑。通过会计师考试并领有考试及格证书者,尚不能立即执业,其应在公私立机构担任会计职务,或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助理人员2年以上,始得登录,并加入会计师公会后,开始执行会计师业务。
三、结论第2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1.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由人事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属于职位考试)。
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的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职位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资格考试)。
二、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社会在职人员录用考试和应届生录用考试两种。
1.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既包括社会在职人员也包括应届生。
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有的将两者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比如:云南),有的将两者分开考试(比如:北京),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
三、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资格考试和职位考试两种。考试大网站整理
1.资格考试类似与各类职业资格认证,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人事部门划定的分数线)者即可获得:“国家公务员资格证书”,此证书有效期两年(目前)。
2.职位考试没有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并进入面试环节者,如同去某公司应聘。面试人员之间须经过激烈的竞争并通过招考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后方能通过面试,通过面试后方能任职所报考的职位。
四、按实施考试的类别的不同。可以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
1.综合管理类职位主要包括:机关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考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第3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理解文件政策,确认自己是否可以报考。看好几个时间(网上报名时间、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明白自己要怎么操作;同意网上报名协议,明确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怎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从网站首页上找到报名系统登录口,在进行登前录一般都要求考生先注册。在注册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考生的个人信息,部分重要信息一经提交后不能更改(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如因填写错误或更改而提交将影响到你最终不能参加考试。注册成功后再登录报考系统进行报考。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前一定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位报考。在报考成功后,系统会提示你报考确认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
3.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多长时间公布?
对于考试成绩,一般都会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对外公布。由于有些考试成绩需要等待上级核对、批复,所以,不能保证两个月后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4.《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有文理偏向吗?
很多考生认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的题目可能倾向于理科考生,《申论》的考试内容更倾向于文科考生。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公共科目考试,这两科考试所考察的能力都是一般国家机关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并不需要考生具备某项专业知识和素质。例如,《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数量关系题型,表面上看起来考察的是对数字的敏感程度,好象理科的考生对于此类题目更得心应手。其实它是考察考生对于规律的发现和把握的能力,这是理科考生和文科考生都应该具备的能力。再如:《申论》考试表面看起来是和作文一样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的,实际上文字表达能力仅仅是《申论》所需要考察的一项能力,在整体中也只占较小的一部分。《申论》所要考察的主要是考生对于材料分析、理解、概括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也是广大考生在中学、大学的所有课程学习中所要求的能力。因此,不论文科、理科还是工科考生,只要你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抓住事物的实质,那么不论你是否接受过专业写作方面的训练,都会有一个满意的成绩。
综上所述,《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是没有专业性倾向的考试。无论在考试设计,还是命题方面,尽可能地排除了对不同专业考生不公平的可能性。只要是具备了基本能力的考生,在考试中都能充分的展现自己的能力,得到满意的分数。
5.公务员录用考试对学历有什么要求?大、中专生和自考生能不能报考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要求的学历因党政机关的层次各异,中央党政机关一般是本科以上(招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约占1/4-3/1,其余是本科生),省市一级本科生占到80%-90%,县乡一级大中专生比例则明显提高。大专生可以考公务员,但受到的限制可能多一些,也就是说一些单位、职位不收专科生。没有中专生不可以考公务员的规定,但因为现在生源实在太丰富了,所以,中专生竞争上的可能性就大打折扣。
6.我暂时还不想进机关工作,但想考一张“公务员证”放着,请问这样可以吗?
所谓的“公务员证”只是指地方公务员的录用资格证。例如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从事公务员工作的资格证书,在规定的时效内,考生可以在北京市的党政机关或需要相关资格的单位求职,如果对方接收,考生可以被录用并从事相关工作。但是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而言,“公务员证”是不存在的。
7.自考生、函授生今年才能毕业,能不能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怎样出具证明?
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对于成教类(含自考、党校、函授)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毕业证待发的证明。
8.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问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农村从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工作的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招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的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例如在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但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虽然属于事业编制,这样就不能参加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试。
9.一个人可以报考几个单位或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在人事部网站和海关系统网站同时报考。报名结束后,公务员主管机关将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报考两个职位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
10.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公务员考试有中央、国家与地方的区别。这些区别,不仅体现在招考时间、招考条件方面,对于我们准备地方考试的考生来说更在于把握试题设置上的差异。在此,我们就以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为参照物,谈一谈中央、国家与地方公务员考试命题设置上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详细地了解一下我国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命题的设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135至140道题。
《申论》考试“主要侧重考查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形式既严格又灵活,要求考生摒弃套话、闲话,要求分析、论证和解决问题透彻、全面、清晰,同时又保证考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施展自己的真才实学。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从近几年的考试来看,以片断阅读为主,文字大约100字以上,题量为25道题,只是在2004年出现了30道题,不过这只是某一年的特例。06年一类考试中,也设置了30道题。可以说,这部分考察的难度在加大,07年不会低于06年的难度水准。
常识判断: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主要侧重测查考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等内容。此部分一类考试20道题,二类考试30道题。
数量关系:数量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题目。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给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认为最合适、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此题为5道题。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主要考察解决四则运算问题的能力。在这种题型中,每道试题中呈现一道算术式子,或者是表述数字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迅速、准确地计算出答案。此题为15道题。
判断推理:判断推理是考察考生逻辑推理判断能力的一种测验形式,共设40-45道题,其题型主要有四种。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15道题。第二种题型:演绎推理,一类15道题,二类10道题。第三种题型:定义判断,10道题。第四种题型:类比推理,10道题。类比推理是06年改设的题型,在06年以前考察的是事件排序。与类比推理相比,事件排序相对难一些。
资料分析:资料分析试题着重考察考生对文字、图形、表格三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考生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才能从问题后面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此题共设20道题。
《申论》从2000年到2007年的申论试题关注的重点分别是噪声治理、医药安全、网络管理、生产安全、环境治理、农村扶贫、突发性事件应急防御、土地征用等,所属国情。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面更为宽泛,涉及点更为具体。一般为省情。
了解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命题设置,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地方与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公共科目命题上的区别。
第一、难易程度不同。一般说来,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题目难度大于地方公务员考试。这与招考条件上的差异是一致的。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招考条件上比地方的更严格,试题当然也就难一些。但这并不是说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就很简单,记住这只是“相对”来说的,要想一举脱颖而出,您还是要进行充分的准备的。
第二、命题组织模式不同。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地方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自己的命题组,所以地方公务员考试试题主要来自人事部考试中心题库,通过买题或买题后加工得来。说到此,相信您一定恍然大悟:那些所谓“某某命题组出的教材”的话纯属谎言!
第三、题量不同。如前所述中央、国家试题一般为135至140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而有些地方的公考与中央、国家的考试有一些区别,各地方也不尽相同。如广东、湖北一般为90分钟100题,北京、天津、浙江等地方与国家一致。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方也不是每年都一成不变,所以还是要关注当地的考试大纲。此外,每种题型的数量也与国家的不尽相同,如北京公考,言语理解部分为30道题,数量关系部分25道题,均比国家公考的要多,但在判断推理部分为30道题,比国家公考的试题要少10-15道题。
第四、答案设置不同。中央、国家的公务员考试全部为单选题,部分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却有多选题。以北京的为例,在常识部分前20道为单选题,后10道为多选题。作答此类题要注意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否则不得分。
第五、题型不同。这是中央、国家与地方公考区别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在备考时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以天津为例,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考察知觉速度与准确性这一题型。此题型共有60道题,单独计时,考试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分,答对得分,答错倒扣分,不答不得分,最低分为零。它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汉字、数字、英文字母等视觉符号的细微特征及差异的快速而准确的辨别、比较、转换等的加工能力。一般有词表对照、字符替换、字符核对、同符查找、数字定位和数字核对六种题型。上海公务员考试也有这一题型,而且采用电脑答题的方式。北京公考在数量关系的数字推理部分也有一种不同于国家公考的试题类型:看图形中的数字填数。对于这些特别的题型我们一定要特别的对待!
第六、《申论》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面更为宽泛,涉及点更为具体,一般会涉及省情。第4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关键词:公务员;考录制度;公平性;科学化
公务员的产生方式主要分为考任、选任、委任和聘任四种,其中的考任即通常所说的公务员考录制度,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考录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本文以公务员考录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为基础,结合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原因,进而提出一些有益的对策。
1 公务员考录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报名准入的歧视
我国《公务员法》第23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这赋予了主管部门在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为各个职位招聘到最合适的人才,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滋生了很多问题,一些机关违背公平性原则做出很多歧视性规定。
1.年龄歧视。我国现行公务员法将报考公务员的年龄上限定为35岁(少数情况放宽到40岁),这可能与我国之前的养老保险体制有关,由于公务员实行单独的退休养老制度,为了缓解国家养老的压力,必须将公务员的年龄上限定的比较低,然而,随着我国社会养老双轨的合并,此种制度设计已经不合时宜。盲目追求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化实际上侵犯了35岁以上公民的平等权和劳动权。
2.性别歧视。由于男女在生理上的天然差别,某些特殊的职位只招男性或者女性无可非议。然而,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很多机关单位任意使用此条限制,一些并无特殊性且无需区分员工性别的职位也提出性别门槛,违背公务员考录制平等竞争的原则。
3.户籍歧视。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2005年国考取消了报考资格的户籍限制,中央机关招考不再是北京人的专利,随之,一些省份也取消了报考的户籍限制,但还是有一些省份出于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对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进行户籍限制,这不仅侵犯了相关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同时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吸纳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不利于高效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
4.学历歧视。我国公务员法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未做直接规定,只是要求由于职位相符的文化程度即可,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则有学历要求过高的情况,现在公务员报考都要求大专学历,这无疑就将一部分高中毕业后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拒之门外。同时,很多部门还要求考生有硕士以上学历,这在一些省级政府部门极为常见,这往往导致有些考生由于具有硕士文凭可以轻松录用,而其他人却连机会都没有,其实一纸文凭并不能证明能力的高低,这种学历歧视导致了公务员队伍的畸形发展,一些没有较高文凭但有真才实能的人无法到关键岗位发挥应有的作用。学历歧视中还包含院校歧视,一些政府部门招人时往往要求学生是“211”或“985”院校的毕业生,或者给这些院校的毕业生给予优先待遇。
5.政治面貌歧视1。无论是中央机关还是地方机关的很多职位都要求报考人员有共青团员和中共党员身份,团员的覆盖面很广,故其影响没有很大,而由于中共党员是少数,因而有些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是党员就有萝卜招聘的意味,就中央机关而言某些关键职位往往都要求须是中共党员,这无疑对非党员是不公平的,而且在我们提倡党政分开的今天,此种做法并没有生存的根基,只是由于历史惯性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一直存在。
1.2 考试制度的缺憾
1.多头重复2。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虽然经历了四个阶段的逐步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制度设计上的缺憾,其中的突出问题是多头重复,因为我国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而省考又是各省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因而,很多考生为了增大成功的几率多处报考,于是出现了有人一年参加10多次公务员考试的现象,这无疑增大了考生的参考成本,同时,如果一个考生过了国考,那么即使又过了省考也大都会选择条件较好的国家机关,这样对省级及以下公务员的招录无疑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若能打通国考和省考之间的壁垒合二为一进行招录,则会大幅度降低考生成本和提高招考的效率。
2.考试费用高。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各地收取的报名费不一致,但都偏高,有的一百元左右,更有的地方动辄要几百元,考生本来准备考试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要买很多的辅导资料,再加上高额的报名费成本就太大了,何况我国现行法对收取招聘费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政府部门这种高额收费的行为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报考部门唯一。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部门,而且在录用时也只能去当初选择的部门不能调剂,这种现象不利于人才的吸纳,首先是一部分人在报考时为了增加胜算稳妥起见往往选择一个与自己能力相比稍逊色的部门,这就使得部分优秀人才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次,由于考生不能在部门之间调剂,因而很多人为了去到待遇好比较热的部门会考很多次,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这种制度会使所谓的热门部门报考人员饱和,而使一些所谓冷门部门出现“无人问津”的尴尬,可见,打通报考人才的流通渠道很有必要。
4.考试等级单一。我国目前公务员考生都只能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这种“一竿子打死”的制度设计,表面是为了维护“公平”,实质上却是不公平的,一个博士和一个普通的本科毕业生如果都设在同一起跑线上,无疑对前者是不公平的,毕竟其学识和专业素养与后者都有质的差别。因而有必要,对考生进行分层,根据其学识进行职务的等级划分,从而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政府机关。
1.3 考试内容的误导
1.题目易被猜中。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其中申论的题目很容易猜中,比如据人民网报道,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在南开大学参加一次座谈会期间,和大学生交流时为学生们指了几个热点问题,而随后不久举办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申论恰恰就考的这三个问题,基本上是原题。这就使得很多考生为了增加获胜的把握而争相报各种辅导班,从而使各种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这些机构为了盈利会使用一切方法,滋生腐败也是利益驱使的必然。
2.内容划分单一。目前全国公务员考录相对应的岗位从科员到主任科员不等。虽然录用的岗位并不相同,但考试内容却是一样的,笔试的公共科目都是同一张试卷。这种考试内容等级水平的单一划分,显然与不同级别岗位对工作能力的不同层次要求互相矛盾。比如,既然博士研究生的录用岗位是主任科员,就应该根据主任科员的岗位要求来确定考试等级,而不应该与科员岗位要求“一刀切”。
2 解决公务员考录制度相关问题的对策
2.1 建立公平的报名准入制度
要真正实现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平化就要全方面消灭在考试报名准入方面的歧视现象,给各类考生以公平的竞争机会。首先,要控制招考部门在设置考生报名条件时的自由裁量权,从源头解决歧视性问题,非必要不能出现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外貌歧视、“出生歧视”、政治面貌歧视等;其次,实现考录制度本身内容应有的公平性,对一些并不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患者要赋予他们平等的就业权,甚至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工作也应向他们敞开大门3。
2.2 实现报名费与职位工资挂钩
立足考生所考不同岗位的工资本身并不相同的现实,借鉴美国不同报考岗位分别收取不等报名费的先进经验,为了减轻考生参考的经济负担,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可期待收入收不同的报名费。另外,如前文所述,政府招聘人才收取报名费本身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考虑到公务员招考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财物,不主张废除报名费,但是报名费的收取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相关部门不能以此作为谋利的手段。
2.3 推行分级分类考试
纵向分级,如德国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简单级四种,日本分为高级、上级、中级三种,每一级别设置相应的学历要求;横向分类,不同职位对人的专业素养和能力要求是不同的,同样的考卷并不能测出不同专业考生的能力情况,要针对不同的职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区别对待。要对职位进行合理的分类,在此基础上确定各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分级分类考试可以解决考生普遍质疑的“千人一卷”问题。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合理区分考试类别在突出人才选拔的针对性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我国已经在深圳等地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4。因此,公务员考试普遍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将指日可待。
2.4 实行全国联考模式
首先是地域上的联合,如果考试内容确能区分人的综合能力的话,那么因为地域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考卷,无疑是耗时耗力又对结果没多大有益影响的荒诞之举,为了提高效率,节省资源,可以像司法考试一样实现全国联考,考虑到不同地方的实际发展水平可以给予降分录取或适当加分优待。其次是政府各部门内部的联合,各个工作内容或工作性质相似的部门根据双向自愿原则可接受考生的调剂,提高招考效率,避免考生多次参考。
2.5 促进考试内容科学化
考试内容有着很强的导向性,对其进行科学设置不仅关系到考生的命运,而且对行政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根据前面提出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中考试内容方面的问题有必要修正,实现考试内容的科学化。第一,题目设置要具有新颖性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尽量避免考题被猜中的现象,让依靠猜题的考生打消念头;第二,划分内容、区别对待,顺应前文所述实行分级分类考试的趋势,考试内容也要相应的划分;第三,减少机械记忆知识比重,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考点涉及的知识面要广,角度要多样,力求考试内容的科学性。
注释
[1]陆远权,邹成诚.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行政论坛,2011,06:59-62.
[2]杨珍君.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弊端及对策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8.
[3]扶松茂,朱春奎. 中国公务员考录制度中的公平问题研究[J].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66-70.
[4]禹琼.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3.
参考文献
[1]王少.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公平性研究[D].安徽大学,2013.
[2]刘栋. 论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创新[J]. 管理现代化,2010,03.第5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第一,国考:
1、招考对象: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没有户籍限制;
2、考试科目: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者都参加这两科的考试。部分岗位需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或专业考试。
第二,省考
1、招考对象: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但大部分省份对户口的限制进行放宽,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一般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第6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
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7、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省直机关和各市分设报名点,分别承担所属区域招考单位的报名工作。省直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的报名地点在海南省就业局,各市的报名地点在各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报名要求:根据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省政府办公厅、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气象局、全省司法、公安机关职位的,加考专业科目。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面试时间由省直招考单位和市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审批时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名政策和考务方面,可在报名现场咨询人事部门。
报考者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且只能选报一个部门中的一个职位。
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未列入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名称确定。
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拟录用人员在公务员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省人事部门仍然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或辅导班。第7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适合会计初学者及在校的会计类相关专业学生,报考指南包括:(1)报名条件。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4)考试形式。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全国范围内将有序推广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考试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单)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考试管理模式。(5)报名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适合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的会计初学者,报考指南包括:(1)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5)成绩管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适合具备一定会计基础的相关人士,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发展方向为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审计。(1)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考试科目。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13日。(5)成绩及证书管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发展方向为: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投行分析师等,注册会计师可以依法进行鉴证业务,并有权出具鉴证报告。(1)报名条件。一是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并向报考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二是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省略.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cpaexam.省略.cn)进行网上预报名。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2)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方式。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3)报名时间。境内考生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4月份,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4月份。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境外考生(即欧洲考区)专业阶段报名时间一般为3~8月份。(4)考试时间。境内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欧洲考区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份。 (5)成绩管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效答卷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由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集中评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确认后,由财政部考办向地方考办,并开通网络查询功能;考试成绩向地方考办后,地方考办应向考生制发成绩通知单。对考生提出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地方考办应及时汇总,并在规定日期内按规定格式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按照成绩核查工作有关规程及时组织成绩核查工作。成绩核查结果由财政部考办向地方考办,并开通网络查询功能。地方考办应向考生制发成绩核查结果回复单。(6)合格标准: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应持有效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免试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成绩核查回复单),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地方考办应对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地方考办应当汇总本地区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人相关资料,制作上报文件。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7)全科合格证管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内,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财政部考委员颁发全科合格证书。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应持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凭证向参加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上的发放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地方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ACCA第8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3月3日-3月4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1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又称广西税务学校,下同)。具体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地图、乘车路线和住宿参考信息
乘车路线
2、从琅东、竹溪立交方向乘46路或91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3、从303医院乘35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4、可乘公共汽车到“广西大学”站,再转乘24、35、46、91、88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住宿参考信息
名称
地址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招待所
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科园宾馆、城市便捷、
中隧宾馆、恒川宾馆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周边
四、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招考机关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当天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3.关于体检、考察等具体工作安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另行通知。
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第9篇: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
在日本没有人把总理大臣看成公务员。因为日本国总理大臣是执政党的总裁,是国会议员,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他是政治家,只有在发奖金的时候大家才想起来原来总理大臣也是公务员。
像总理大臣这种公务员叫“特别职公务员”,因为这些人是经选举或者任命出来的。特别职之外,经采用考试选的叫“一般职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两种,现在日本大概有96万国家公务员,还有大约316万地方公务员。自卫队员是国家公务员,公立幼儿园的阿姨是地方公务员。
在各种各类公务员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些通过了“第一种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那些人,也就是被称为“精英官僚”的那些人。日本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分三种,第三种,是面向高中毕业学历,第二种面向专科毕业,面向本科毕业生的是第一种。通过了这种考试就意味着成为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不仅有着与一般公务员同样的无过即有功、不被解雇等安定的工作条件,还有就是他们注定要担任高级公职。一般来说,他们升为课长(相当于中国的局长)是有保证的,以后再想往上晋升就要看能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了。这个晋升的最高峰就是各省的事务次官。当然根据省厅的不同,外务省除了事务次官以外,还有一个驻美大使的职务,而法务省还有一个检事总长(相当于总检察长)。而一般的普通公务员就只能做到长(相当于中国的科长),晋升课长是不可能的。
这种高级公务员考试分为各职种共通的“教养考试”和按职种不同的“专门考试”。教养考试的范围有: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社会科学;包括日本历史、世
界历史、地理和文艺的人文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学的自然科学;包括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空间把握的数据处理;包括现代日语、英语、古代日语和汉文的文章理解和时事问题。比如给出一张曲线图,要求说出这是哪个国家近十年的零售物价指数的曲线,这条曲线说明了什么问题,最后还要你说出这条曲线类似于什么数学曲线,并写出数学方程式。这种考试确实是有点变态的。
能够通过这种考试的以东京大学的毕业生为最多,比如2008年在通过高级公务员考试的总共1303人中,东京大学出身者就有417人,而第二位的京都大学只有161人。其实这种情况已经改变了很多,原来东京大学出身者比例更加高。这种结果的原因除了东京大学是日本最难考的大学、学生的质量最高之外,还有其历史的原因。
日本有一个喜欢结成派阀的习性。从战前到战后,这种一贯的官僚制度首先就造就了高级官僚中帝国大学出身者一统天下的局面。现在东京、京都、大阪、名古屋、东北、九州和北海道这七所原来的帝国大学之外学校的学生,对高级公务员考试也不是很感兴趣。考试难度本来就太高,能够通过的指望不大,而且就算通过了考试将来在中央官厅衙门里能得到合理晋升的机会也不大。
日本高级公务员也一样。在各官厅发出的合格通知书上明确标明考试名次,以后在晋升的时候只要没出过什么大问题,几乎就是按这个名次来,据说名次靠在后面的人要是晋升上了事务次官的话,名次在他前面的人除了辞官去某个公司就职,再不然就是去学校教书,反正不能再在这个衙门继续呆下去了。
任何制度都有好处和坏处。这种官僚制度的好处是公正透明,不带偏见地选拔人才,证据就是和世袭的政治家不同,很难看到世袭的官僚。坏处就是太死板,而且一次考试定终身的制度也确实不合理,加上政治家的煽动,官僚们最近成为了传媒和公众攻击的对象。2007年6月30日重新修订《国家公务员法》时新增加了这样的内容:“职员采用以后的任用、薪俸以及其他人事管理,与该职员的被采用年次及采用考试的种类无关,应该以人事评价作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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