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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文!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出炉!
目 录
一、现行土地规划实施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一)适应“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两规合一、多规融合”的需要
(三)保障农业地区重点急需项目落地的需要
三、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调整原则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目标调整
(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四)建设用地预留指标
五、“三线”划定
(一)城镇开发边界
(二)永久基本农田
(三)生态保护红线
六、与相关规划衔接
七、重点项目安排
(一)综合交通
(二)水利设施
(三)能源设施
(四)生态环保
(五)产业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二)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划基期为2014年,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一、现行土地规划实施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9年5月获省政府批复(鄂政函〔2009〕120号)。《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江夏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8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84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49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9845公顷。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充足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江夏区生产总值由236.47亿元增长到597.15亿元(占全市的5.5%),年均增长13.5%。“十二五”时期,也是江夏区抢抓发展机遇、快速建设时期,各项建设对用地的需求量较大,2010-2015年间全区累计获批新增建设用地6142公顷,充足的建设用地为江夏区重大项目落地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提升了江夏区的优势地位。
2、建设用地投入和产出水平明显提升。受经济和投资快速增长影响,江夏区建设用地产出水平和投资强度有显著提高。2015年,全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为243.76万元/公顷,是2010年(139.74万元/公顷)的1.74倍,年均增速达到11.77%。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241.20万元/公顷,是2010年(86.37万元/公顷)的2.79倍,年均增速为22.8%。
3、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到2014年末,全区耕地保护面积71809公顷,划定基本农田面积63709公顷,实现了武汉市下达的2020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实施期间,江夏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形成中部107沿线(含铁贺线)现代农业示范区、西部金水河沿线农业标准化生产保护区、东部梁子湖大道(天子山大道)沿线都市农业生态休闲区、北部新老南环线沿线现代农业创新服务区的“三纵一横”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部分管理政策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现行规划》确定江夏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0848平方公里,占2014年全区实有耕地面积的比例为85%。从空间来看,全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区域基本上都是基本农田,缺乏缓冲和弹性空间,而江夏区农业经营水平较高,农业观光旅游蓬勃发展,根据现行政策,相关的配套设施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导致必要的农业设施难以落地。
2、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产出效益偏低的现象客观存在。一是批而未用土地较大。截至2015年底,全区批而未用土地面积1772公顷。二是建设用地产出效益偏低、耗地率偏高。2015年,全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为243.76万元/公顷,为全市平均水平(574.36万元/公顷)的42.44%。“十二五”期间江夏区GDP增加300.68亿元,获批新增建设用地32.83平方公里,单位GDP增长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为10.92公顷/亿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74公顷/亿元)。三是农村居民点集约水平不高,全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04平方米,村庄集并潜力大。
二、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一)适应“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武汉市“十三五”规划提出大力推进经济、城市、民生升级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性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江夏区“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到2020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新江夏。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各项建设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需要在土地规划中予以落实,需要优化规划空间布局,更好的适应和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两规合一、多规融合”的需要
土地规划是重要的空间规划之一,起着“底线、底盘、底图”的作用。2014年以来,武汉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全域生态框架规划,江夏区组织对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了优化,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未同步调整,客观上导致了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的不一致。同时,武汉市初步完成了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各行业各部门也编制了“十三五”规划,迫切需要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协调其他相关规划,实现“两规合一、多规融合”。
(三)保障农业地区重点急需项目落地的需要
江夏区辖区面积2018平方公里,除去水域和城镇建设用地,还有约1000平方公里的土地承担着“菜篮子”、“米袋子”、农业人口就业、农耕文化、生态休闲等功能,广阔的农村地区一直是规划的薄弱地区、管理的难点地区,特别是农业配套、风景旅游、农民还建等项目面积较小、布局分散,不到实施阶段难以准确定位,往往不符合土地规划,迫切需要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保障稳增长、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三、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优化。在保持现行土地规划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框架规划等充分衔接,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2、近远结合,突出重点。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规划主要指标,着重做好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先确保“十三五”重点急需项目落地,对于本次调整完善难以解决的,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
3、应保尽保、数质并重。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耕地、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除难以避让的耕地外,其它优质耕地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4、上下协调,充分衔接。构建市、区、乡联动协调机制,做好与城乡规划、“十三五”规划、部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目标调整
1、耕地保有量目标调整。强化耕地保护,从严从紧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到2020年江夏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71613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城镇周边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到2020年江夏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800公顷。
3、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到2020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6956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4716公顷。
(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按照《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有关要求,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
1、划出基本农田。一是将现有基本农田中的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非耕地调出;二是将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及重点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三是将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划出。划出的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乌龙泉街、山坡街、安山街、金口街和舒安街。
2、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
3、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江夏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已于2016年5月通过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论证审查,下达该区域基本农田面积11884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全部予以落实,调入的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花山街、九峰街、流芳街、豹澥街、大桥新区、纸坊街、庙山办事处、藏龙岛办事处和郑店街。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按照“两规合一、多规融合”的要求,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一是与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对接,优化城镇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二是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接,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保障江夏新城、郑店物流商贸城以及大桥园区、庙山园区用地需求。三是与江夏乡镇总体规划对接,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四是与休闲农业、风景旅游、综合交通等相关规划的对接,保障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用地。
(四)建设用地预留指标
全区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181公顷,其中江夏区自管区域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89公顷,东湖高新区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92公顷,实行台账管理,用于规划允许建设区之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和规划调整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三线”划定
(一)城镇开发边界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道路、河流、湖泊等明显地物,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江夏区城镇开发边界包括未来新城建设地区、新市镇建设地区,以及为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必须保护和控制的结构性绿地、绿化隔离带、生态廊道、山体、水面等生态要素。
城镇开发边界分为城市开发边界、镇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主要包括纸坊新城、金口汽车新城和庙山产业区等集中建设区域,以及以上区域必须保护和控制的生态要素。镇开发边界主要包括各新市镇的集中建设区范围,以及新市镇集中建设区中必须保护和控制的生态要素。城镇开发边界管制规则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
(二)永久基本农田
在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应保尽保、优进劣出、量质并重的要求,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优先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划定要求的林地、草地等划出,规划到2020年,江夏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5800公顷。同时,将永久基本农田
“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到村组、农户。
(三)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鄂政发〔2016〕34号)要求,将重要水域保护地(重要河流、湖泊、水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 、I级保护林地等划入生态红线,划定的范围、面积以主管部门为准。
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其中,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允许的民生工程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发放排污许可证。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
六、与相关规划衔接
1、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一是对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二是对接新城组群控规导则、新一城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对接道路交通,两规协调一致;四是对接市政府批复的湖泊蓝线,蓝线内现有基本农田原则上全部调出,土地利用现状水域大于或者小于湖泊蓝线的,均按大范围控制。
2、与乡村规划衔接。一是对接江夏乡镇规划“一张图”,重点中心村、中心村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调出,划为有条件建设区,实施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村庄用地需求,近期确需建设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严格执行《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对接乡镇诉求,在非集中建设区安排必要的基础设施、风景旅游、休闲农业用地。
3、与设施农业衔接。一是与区农委对接,根据提供的农业园区规划,结合影像资料,调出部分基本农田,安排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二是根据乡镇反馈的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意见,在规划方案中予以充分考虑。
4、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衔接。一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安排在“一城三星[1]”,作为全区工业发展的重点核心片区,提升江夏在大车都板块中的引擎功能。二是其他乡镇安排必要的新增建设用地,确保基础设施、民生项目落地,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功能。
5、与相关部门规划衔接。主要是与综合交通、旅游、环保、水利等规划进行衔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对于已明确建设用地布局的,在土地规划中予以落实,确保下步用地审批的顺利推进;未明确建设用地布局的,尽可能纳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为实施项目规划提供依据。
七、重点项目安排
(一)综合交通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公路、铁路、港口多式联运,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整体效能。
1、公路。实施武汉绕城高速中洲至北湖改扩建工程、新南环线工程,以及“一桥”(重点推动天子山大桥或其备选方案建设)、“三新”(新建省道范堪线、天子山大道南段和省道法五线S214)、“四扩”(对107国道江夏段、省道S101南环线、省道铁贺线S314和省道武赤线S102进行改扩建)等8个重点工程。
2、铁路。建成轨道交通7号线南延线、8号线三期,启动金港铁路专用线、轨道交通11号线建设,实现全区轨道交通规模、密度和效率的同步提升。
3、港口。调整金口港港口布局,建设金口新港区;建设上汽通用汽车配套码头工程、金口物流园区码头工程;整治梁子湖航道,建设梁子湖旅游码头。
4、货运枢纽站场。规划至2020年,在纸坊街客运站的基础上改扩建一个大型的综合客运服务中心,在郑店街新建一级客运站和一级货运站,在山坡街新建二级客运站,积极谋划武汉第二机场。
(二)水利设施
加强长江干堤和支流堤防建设,进一步提高干支堤防洪标准,强化长江险段治理,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洪保护圈;对全区主要支流实施综合治理,全面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逐步推进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系统提升湖堤的防洪抗灾能力,加快实施水库除险、泵站改造、涵闸整治等工程项目,确保度汛安全。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天灯老灌区、王英水库灌区等6大灌区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灌排条件,增强保障功能。
(三)能源设施
保障城乡电力供应,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推进藏龙岛栗庙110KV变电站、岳府湾-纸坊110KV变电站、金口220KV变电站110KV输出工程、庙山阳光变电站等项目建设。建设五里界―庙山高压管道,在江花大道、大桥新区、金港新区新建3座CNG加气站。
(四)生态环保
加快实施“清水入江”工程,新建江夏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快各街道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集中治理。加快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乌龙泉街、舒安街、湖泗街、山坡街、法泗街等行政村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山体保护,实施荒山、荒坡、荒地修复,不断丰富和提升山体自然景观。
(五)产业项目
巩固提升传统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构建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保障上汽通用汽车武汉生产基地、大桥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乌龙泉新型建材产业园等项目用地。
八、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的责任考核。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一补一”;在南部地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提高全区土地利用效率。
(三)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依托江夏区国土规划局的网络平台,建立规划网上公开查询专栏,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撑的参与程度。
(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做好质量核查,确保各项规划指标符合管控要求,并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附表1:
调整后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表(按规划范围)
单位:公顷
指 标
2014年
2020年
其中:圈外
其中:圈外
1、耕地保有量
71808
71786
71613
71591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61367
60845
55800
55787
3、建设用地总规模
34308
31703
36956
34204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4716
4551
注:2014年耕地保有量为实有耕地面积,不包括可调整地类。
附表2:
调整后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表(按管辖范围)
单位:公顷
指 标
2020年江夏区
2020年东湖高新技术
开发区
1、耕地保有量
59710
11903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1445
4355
3、建设用地总规模
25052
11904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593
2123
附表3:
调整后全区规划主要指标
单位:公顷
乡镇
2020年耕地
保有量
2020年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5-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
纸坊街
1826
1337
2206
307
金口街
8730
7210
3942
348
乌龙泉街
7776
7090
1829
181
郑店街
5163
4093
2724
480
流芳街
3588
1820
1269
658
五里界街
6040
3177
1468
223
东湖开发区街
839
183
6719
381
豹澥街
2986
722
3338
825
法泗街
5020
4603
684
22
安山街
5273
4770
866
88
湖泗街
4153
3870
686
50
山坡街
9182
7858
1740
65
舒安街
4946
4701
563
34
金水办事处
977
891
139
17
庙山办事处
538
234
2539
236
藏龙岛办事处
1824
1388
2134
187
大桥新区办事处
1174
395
3638
391
梁子湖风景区
1578
1458
291
42
机动指标
0
0
181
181
江夏区
71613
55800
36956
4716
注:全区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181公顷,其中江夏区预留89公顷,东湖高新区预留92公顷。
附表4:
调整后全区圈外规划主要指标
单位:公顷
乡镇
2020年耕地
保有量
2020年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5-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
纸坊街
1826
1337
2206
307
金口街
8730
7210
3942
348
乌龙泉街
7776
7090
1829
181
郑店街
5163
4093
2724
480
流芳街
3588
1820
1269
658
五里界街
6040
3177
1468
223
东湖开发区街
817
170
3996
218
豹澥街
2986
722
3338
825
法泗街
5020
4603
684
22
安山街
5273
4770
866
88
湖泗街
4153
3870
686
50
山坡街
9182
7858
1740
65
舒安街
4946
4701
563
34
金水办事处
977
891
139
17
庙山办事处
538
234
2510
234
藏龙岛办事处
1824
1388
2134
187
大桥新区办事处
1174
395
3638
391
梁子湖风景区
1578
1458
291
42
机动指标
0
0
181
181
江夏区
71591
55787
34204
4551
附表5:
规划期内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公路
新南环线工程;省道范谌线;天子山大道南段及天子山大桥;省道法五线S214;G107改扩建工程;省道S101南环线;省道铁贺线S314;省道武赤线S102;黄南公路;南虹路;马法线;X005纸陈线;X008山舒线;X010纸郑线;四环线;山湖路、凤杨线;法青线;金法线;段乌路;上海通用北延长线;武汉绕城公路东扩段工程;梁子湖环湖路、汤逊湖环湖路;纸坊街环山路及其景观配套工程;金城(金口)大道改造工程;金口新城涂川路南段道路工程;郑店街物流大道(纬二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黄家湖大道改造工程;江夏一路断头路打通;武昌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庙山梦天湖大道、沿湖路、毅恒街、阳光工业园道路、阳光大道;金口新城金口大道、金岭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金湖路;山湖大道;江夏大道延长线;绕城高速中洲至北湖改扩建工程;武汉四环线;三环线;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光谷大道南延工程;光谷三路;光谷四路;光谷五路;光谷六路;光谷七路;光谷八路;高新大道;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高新五路;科技三路;科技四路;科技五路;玉屏大道;凤莲大道;环湖路;纸龙路;中华大道;泉岗北路;森林大道;光谷大道(东园南路-龙泉小路);长芯路;锦程街;快岭东路;龙泉大道;未来一路;港湾路;谭鑫培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纸坊地铁停车场进场规划路道路;湖景北路;栗庙一路;栗庙二路;黄家湖环湖路,兴军路,强军路;黄家湖大道综合管廊;谭鑫培路综合管廊。
铁路
金港铁路专用线;武汉市轨道交通工程7号线南延线(27号线)、8号线三期、11号线等;武黄城际铁路;武九铁路;轨道交通2号线;9号线;11号线;13号线;19号线;有轨电车5号线、6号线、8号线;有轨电车T3线、T4线。
港口
金口新港区;武港集团金口商品汽车滚装码头工程;武港集团金口件杂码头;上汽通用汽车配套码头工程;金口物流园区码头工程;江夏砂石集散中心码头(金水作业区);金水通用码头。
站场
纸坊街客运站改扩建工程;郑店客运站、货运站;山坡客运站高新二路BRT停保场;WTA停车场;公路货运枢纽站;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停保场;停车场;轨道交通车场;车辆检修基地;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汤逊湖公共停车场;明玉路停车场;高新大道停车场;教育中路停车场;智慧城停车场;湖口二路停车场;轨道交通13号线车场。
机场
武汉第二机场(山坡机场);通航机场。
电力
藏龙岛栗庙110KV变电站、岳府湾-纸坊110KV变电站、金口220KV变电站110KV输出工程、庙山阳光变电站;110KV马家山输变电工程。
能源
武汉天然气外环线高压工程;五里界―庙山高压管道,江花大道、大桥新区、金港新区CNG加气站,山坡加压站;中国联通江夏基站;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正道汽车和银隆新能源。
环保
江夏“清水入江”工程(巴登城污水提升泵站、五里界污水提升泵站、纸坊污水提升泵站、乌龙泉污水提升泵站、郑店污水提升泵站、大桥污水提升泵站、老海口泵站改造,巴登城至五里界污水转输管道、五里界至纸坊污水转输管道、纸坊至江夏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管道、乌龙泉至郑店污水转输管道、郑店至江夏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管道及大桥至江夏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管道);江夏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提升泵站;金口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安山、法泗、湖泗、山坡、舒安、乌龙泉、五里界、郑店、金水、大桥新区、藏龙岛、梁子湖、土地堂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山坡垃圾填埋场、长山口垃圾焚烧及卫生填埋场;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金口垃圾转运站。
水利
金鞭港、斧头湖整治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金口二站、三门湖排涝系统综合治理工程;军运村黄家湖岸线整治工程。
生态保护
梁子湖、黄家湖、鲁湖、斧头湖流域综合治理;滨江绿道;牛山湖绿道及配套设施;西干渠公园;中科院武汉植物园;行政中心西侧公园;龙山湖休闲公园;光谷名贵苗木植物园;花山河严西湖湿地公园;鸡公山公园;覃庙公园;新月溪公园;幸福山、包山、顶冠峰公园;玉龙河生态公园;车墩湖湿地公园;藏龙公园。
其他
1、光谷中心城综合管廊、金融港泵站、光谷一路微隧;存储器周边供气、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藏龙岛环卫服务站、武汉江南公路应急(养护)中心、丰收建筑垃圾消纳场、五里界自来水厂二期;
2、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主控站,武警湖北省总队训练基地;
3、武汉后湖海生态农业发展项目、湖北初阳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江夏乌龙泉沿湖农业生态园、武汉花博园、武汉快乐生活农业建设项目、武汉未来家园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武汉银河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安湖州农场;江夏农业大公园;
4、黄家湖地铁小镇、青龙山地铁小镇、江夏中央大公园;
5、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还建及农民新居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龙泉福利院;龙泉还建社区四期;龙泉山疗养院;吴泗还建社区;方家咀还建社区;蔡王还建社区;
其他
5、天子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范湖幼儿园;山坡街中心幼儿园食堂改扩建工程;大花岭小学附属幼儿园扩建工程;大桥中学扩容工程;金水学校改扩建工程;关东派出所;光谷十一小;光谷十三小;汤逊湖学校;佛祖岭卫生院;豹澥卫生院;长岭山光电子装备制造项目;光谷十四小;流芳新镇H地块;豹澥还建社区三期ABC地块;关东还建社区;流芳新镇E地块;流芳新镇F地块;龙泉还建社区二期、三期;龙泉小学;滨湖还建社区;尼克生态小镇;华创中心;
6、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但列入区政府批复的部门“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1] 一城指江夏新城,三星指金口、中州、山坡3座卫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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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夏区国土规划和资源局等 关注大光谷新鲜事,了解身边热点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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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自12月3日0时起)
1.纸坊街宁安路4号2栋2单元
2.纸坊街盐坊里317号
3.纸坊大街328号7栋1单元
4.纸坊街四贤路12号2栋1单元
5.纸坊街东湖里212号
6.纸坊街复江道200号
7.纸坊街复江道202号附96号
8.纸坊街四东巷61号
9.纸坊街公路新区1栋1单元
10.纸坊街江南总督府4栋
11.纸坊街青鸽二巷16号
12.纸坊街林港村石朝湾
13.纸坊街城明花园10栋3单元
14.纸坊街龙头街18号
15.纸坊街龙头街20号1栋2单元
16.郑店街同兴村黄金南路6号
17.经济开发区星天地小区6栋、8栋
18.经济开发区凤凰花园三期11栋
19.经济开发区红旗小区二期23栋3单元
20.经济开发区联投龙湾二期6栋
21.经济开发区保利海上五月花一期18栋2单元
22.经济开发区庙山村三区11号
23.经济开发区远洋庄园二期13栋1单元
二、解除高风险区(自12月3日0时起)
1.经济开发区保利清能西海岸G25栋
2.经济开发区星天地小区3栋1单元
3.经济开发区梁山头社区3区163号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特此通告。
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今日疫情通报
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2月2日0—24时,我市新增43例本土确诊病例、34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9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43例为社会面筛查发现,其中江岸区15例、经开区8例、东湖风景区6例、汉阳区4例、洪山区4例、黄陂区2例、新洲区2例、东湖高新区2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43例。其中,确诊病例1-40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确诊病例41-43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遂即转运至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居住于黄陂区汉飞向上城13栋。
确诊病例2-3:居住于黄陂区鼎鑫摩卡小镇。
确诊病例4:居住于黄陂区中城时代。
确诊病例5:居住于黄陂区中城时代5期4栋。
确诊病例6:居住于黄陂区恒大名都85栋。
确诊病例7:居住于江汉区浩海小区3栋。
确诊病例8:居住于江汉区北湖小路塑料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9-10:居住于江汉区福星华府誉境10栋。
确诊病例11-12:居住于江汉区万科翡翠国际1栋。
确诊病例13:居住于江汉区悦庭3栋。
确诊病例14-16:居住于江汉区福星华府1栋。
确诊病例17-21:居住于江汉区银墩路特1号附近。
确诊病例22-23:居住于东西湖区恋湖家园2期1栋。
确诊病例24-26:居住于东西湖区荣昌花园4栋。
确诊病例27-28:居住于东西湖区将军新村三期9栋。
确诊病例29:居住于洪山区关西小区57栋。
确诊病例30-32:居住于洪山区枫渡酒店。
确诊病例33:居住于洪山区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附近。
确诊病例34-35:居住于江岸区德才一里9栋。
确诊病例36:居住于江岸区中环商贸城味一路F4栋。
确诊病例37:居住于东湖风景区大李村78号。
确诊病例38-39:居住于东湖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附近。
确诊病例40:居住于武昌区橡树湾C3栋。
确诊病例41:居住于武昌区才茂街25号。
确诊病例42:居住于汉阳区新城春天里10栋。
确诊病例43:居住于汉阳区阳新路共勉街11号。
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1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43在社会面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44-265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66-278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79-341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遂即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黄陂区新桥小区11栋。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黄陂区中兴街12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江岸区长投海德公园5栋。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江岸区东勤佳苑12栋。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江岸区三金潭福星家园5栋。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于江岸区三眼桥三村317号。
无症状感染者7-8:居住于江岸区中环商贸城。
无症状感染者9:居住于江岸区华港苑1栋。
无症状感染者10:居住于江岸区高雄路169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江岸区中城国际5栋。
无症状感染者12:居住于江岸区中山大道1138号福盛大院。
无症状感染者13:居住于江岸区万科香港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于江岸区未来家园1栋。
无症状感染者15:居住于江岸区袁家墩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6:居住于江岸区沈阳菜场3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7:居住于江岸区沈阳路3号附近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8:居住于经开区金色港湾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经开区观澜外校城6栋。
无症状感染者20-22:居住于经开区三元寺8区49栋。
无症状感染者23:居住于经开区三元寺49栋。
无症状感染者24:居住于经开区洪山小区2区341栋。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经开区永丰清华园9栋。
无症状感染者26:居住于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A区3栋。
无症状感染者27:居住于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B区21栋。
无症状感染者28:居住于东湖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9:居住于东湖风景区沙湾村312号。
无症状感染者30:居住于汉阳区万科金域国际4栋。
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于汉阳区共勉街5号。
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于汉阳区大江鑫港龙城3栋。
无症状感染者33:居住于汉阳区黄金口滨江花园13栋。
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于洪山区南李路28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于洪山区黄家湖西路2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36:居住于洪山区雄楚大道693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于洪山区金地自在城6栋。
无症状感染者38:居住于洪山区东亭新嘉源2栋。
无症状感染者39:居住于洪山区明泽丰华苑1栋。
无症状感染者40:居住于新洲区汪胜里111号。
无症状感染者41:居住于新洲区黄茂里337号。
无症状感染者42:居住于东湖高新区常青藤二期瀚景苑B栋。
无症状感染者43:居住于东湖高新区九峰新区22栋。
无症状感染者44:居住于黄陂区汉北尚都6栋。
无症状感染者45:居住于硚口区利济东街137号。
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于硚口区学堂社区B栋。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硚口区财源大厦。
无症状感染者48:居住于硚口区陈家墩小区52栋。
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于硚口区万安国际公寓。
无症状感染者50:居住于硚口区罗家墩新寓8栋。
无症状感染者51:居住于硚口区乘丰物流园工地。
无症状感染者52:居住于硚口区汉正街246号。
无症状感染者53:居住于硚口区江山如画二期8栋。
无症状感染者54:居住于硚口区海尔国际广场7栋。
无症状感染者55:居住于硚口区香港映象13栋。
无症状感染者56:居住于硚口区古田帝园7栋。
无症状感染者57:居住于硚口区君奕国际公馆1栋。
无症状感染者58:居住于硚口区韩家墩街综合社区简易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59:居住于硚口区竹叶海嘉园B区5栋。
无症状感染者60:居住于硚口区竹叶海嘉园B区6栋。
无症状感染者61:居住于硚口区3604小区3栋。
无症状感染者62:居住于硚口区赛达国际6栋。
无症状感染者63:居住于硚口区中御公馆2栋。
无症状感染者64:居住于硚口区同济宝丰小区4栋。
无症状感染者65:居住于硚口区仁寿路9号。
无症状感染者66:居住于硚口区张公堤北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67:居住于硚口区张毕湖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68:居住于硚口区古田四路与长丰大道交叉口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69-70:居住于硚口区建荣嘉园15栋。
无症状感染者71-72:居住于江汉区华安里6路新村248号。
无症状感染者73:居住于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74:居住于江汉区新龙和苑2栋。
无症状感染者75:居住于江汉区新龙和苑4栋。
无症状感染者76:居住于江汉区万科汉口传奇悦庭3栋。
无症状感染者77:居住于江汉区人德里56号。
无症状感染者78:居住于江汉区人德里57号。
无症状感染者79:居住于江汉区香缇美景5栋。
无症状感染者80:居住于江汉区高家台52号。
无症状感染者81:居住于汉阳区汉荣苑10栋。
无症状感染者82:居住于汉阳区磨山港湾2期14栋。
无症状感染者83:居住于汉阳区汉欣苑19栋。
无症状感染者84:居住于汉阳区汉欣苑25栋。
无症状感染者85:居住于汉阳区陶馨阁1栋。
无症状感染者86:居住于汉阳区龙湖东岸2栋。
无症状感染者87:居住于汉阳区建桥街。
无症状感染者88:居住于汉阳区永丰燎原悦府1栋。
无症状感染者89:居住于汉阳区五里汉城4栋。
无症状感染者90:居住于汉阳区福星惠誉汉阳城1栋。
无症状感染者91:居住于汉阳区福星惠誉汉阳城4栋。
无症状感染者92:居住于汉阳区琴断口南岸92号。
无症状感染者93:居住于汉阳区汉桥城中花园A区1栋。
无症状感染者94:居住于汉阳区建桥新村185号。
无症状感染者95:居住于汉阳区广电兰亭时代1期11栋。
无症状感染者96:居住于汉阳区广电兰亭时代1期12栋。
无症状感染者97:居住于汉阳区古楼共勉小区17栋。
无症状感染者98:居住于汉阳区御水华城20栋。
无症状感染者99:居住于汉阳区蒋家咀1号。
无症状感染者100:居住于汉阳区蒋家咀3号。
无症状感染者101:居住于汉阳区老关新城9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102:居住于汉阳区金地澜菲溪岸125栋。
无症状感染者103:居住于汉阳区鹦鹉小道江景园1栋。
无症状感染者104:居住于汉阳区隆祥街3号壹加壹空间1栋。
无症状感染者105:居住于汉阳区弘阳印月府17栋。
无症状感染者106:居住于汉阳区向阳庭院1栋。
无症状感染者107:居住于汉阳区向阳庭院401栋。
无症状感染者108:居住于汉阳区广电兰亭盛荟25栋。
无症状感染者109:居住于汉阳区广电兰亭都荟6栋。
无症状感染者110:居住于汉阳区鲤跃龙门6栋。
无症状感染者111:居住于汉阳区惠民苑39栋。
无症状感染者112:居住于汉阳区惠民苑1期2栋。
无症状感染者113:居住于汉阳区塞纳河畔3栋。
无症状感染者114:居住于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怡府3栋。
无症状感染者115:居住于汉阳区新澳蓝草坪14栋。
无症状感染者116:居住于汉阳区汉欣苑25栋。
无症状感染者117:居住于汉阳区新城璟悦城9栋。
无症状感染者118:居住于汉阳区佳兆业滨江壹号3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119:居住于汉阳区佳兆业滨江壹号6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120:居住于汉阳区新城丽景A区1栋。
无症状感染者121:居住于汉阳区新城丽景。
无症状感染者122:居住于汉阳区华发未来荟1期7栋。
无症状感染者123:居住于汉阳区汉阳七里铁路和谐家园1栋。
无症状感染者124:居住于汉阳区郑家咀村打鼓渡32号。
无症状感染者125:居住于汉阳区锦绣长江2期2栋。
无症状感染者126:居住于汉阳区锦绣雅苑4栋。
无症状感染者127:居住于汉阳区绿色晴川2栋。
无症状感染者128:居住于汉阳区万科金域国际1栋。
无症状感染者129:居住于汉阳区合汇景苑北区2栋。
无症状感染者130:居住于汉阳区吴湾105号。
无症状感染者131:居住于汉阳区锦绣长江4期。
无症状感染者132:居住于汉阳区开来都市丰景1栋。
无症状感染者133:居住于汉阳区绿地中央广场B区6栋。
无症状感染者134:居住于汉阳区龙灯里10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135:居住于汉阳区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17栋。
无症状感染者136:居住于汉阳区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13栋。
无症状感染者137:居住于武昌区烽火尚品虹城4栋。
无症状感染者138:居住于武昌区烽火尚品虹城2栋。
无症状感染者139:居住于武昌区黄鹤小区5栋。
无症状感染者140:居住于武昌区锦绣家园9栋。
无症状感染者141:居住于武昌区怡芳苑B栋。
无症状感染者142:居住于武昌区怡景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43:居住于武昌区都市泊寓6栋。
无症状感染者144:居住于武昌区东方莱茵18栋。
无症状感染者145:居住于武昌区佳兆业广场天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46:居住于武昌区武铁社区武铁2栋。
无症状感染者147:居住于武昌区和平大道1174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48:居住于武昌区喻家湖社区清芷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49:居住于武昌区友谊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50:居住于武昌区电车宿舍2栋。
无症状感染者151:居住于武昌区英特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52:居住于武昌区峯岚天下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53:居住于武昌区星海虹城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54:居住于武昌区南湖机场老区8栋。
无症状感染者155:居住于武昌区四美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56-157:居住于武昌区南湖花园温馨苑8栋。
无症状感染者158:居住于武昌区八铺街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59-160:居住于武昌区张之洞路99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61-162:居住于武昌区欧景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63:居住于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64:居住于武昌区二桥社区徐东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65:居住于武昌区黄鹤楼街道城市花园49栋。
无症状感染者166:居住于武昌区中南路街道莲溪寺社区涂家岭3村。
无症状感染者167:居住于武昌区电力新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68-170:居住于武昌区杨园街临江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71:居住于武昌区东湖村社区东湖新村。
无症状感染者172:居住于武昌区爱尚东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73-174:居住于武昌区星河居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75:居住于武昌区朱家巷21号4栋。
无症状感染者176:居住于武昌区民主路443号。
无症状感染者177:居住于武昌区橡树湾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78-179:居住于武昌区四美社区四美苑。
无症状感染者180:居住于武昌区火炬路57号。
无症状感染者181:居住于武昌区胭脂路235号。
无症状感染者182:居住于武昌区紫阳村小区6栋。
无症状感染者183:居住于武昌区新鑫佳苑8栋。
无症状感染者184-185:居住于武昌区壹号公馆一组团5号。
无症状感染者186:居住于武昌区幸福里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87:居住于武昌区首义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88:居住于武昌区中南路2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89-190:居住于武昌区民主路128号。
无症状感染者191:居住于武昌区中北路272号。
无症状感染者192:居住于武昌区长虹桥107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93:居住于江岸区跃进小区B区4栋。
无症状感染者194:居住于江岸区京汉城市广场2栋。
无症状感染者195:居住于江岸区京汉大道1081号。
无症状感染者196:居住于江岸区锦湖金利花园2期5栋。
无症状感染者197:居住于江岸区盛锦社区盛景公馆3栋。
无症状感染者198:居住于江岸区石桥花园A区1栋。
无症状感染者199:居住于江岸区华汇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200:居住于江岸区蔡家田A区19栋。
无症状感染者201:居住于江岸区世纪家园。
无症状感染者202:居住于江岸区首地云梦台。
无症状感染者203:居住于江岸区花桥街四村218号。
无症状感染者204:居住于江岸区二七新江岸生活广场H3栋。
无症状感染者205:居住于江岸区阳电里。
无症状感染者206:居住于江岸区君安花园。
无症状感染者207:居住于江岸区华清园。
无症状感染者208:居住于江岸区中环商贸城。
无症状感染者209:居住于江岸区华森佳园。
无症状感染者210:居住于江岸区江大路28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11:居住于江岸区和美社区1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212:居住于洪山区时尚欧洲2栋。
无症状感染者213-214:居住于洪山区观庭金色世家A区5栋。
无症状感染者215:居住于洪山区雅安街云朵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216:居住于洪山区康居园社区11栋。
无症状感染者217:居住于洪山区东方红八队。
无症状感染者218:居住于洪山区欢乐星城10栋。
无症状感染者219:居住于洪山区十五亩地小区4栋。
无症状感染者220:居住于洪山区龙安花苑小区6栋。
无症状感染者221:居住于洪山区海核社区立信市场。
无症状感染者222:居住于洪山区曹家湾11号。
无症状感染者223:居住于洪山区尖东智能花园3单元 。
无症状感染者224:居住于洪山区美庐郡园19栋。
无症状感染者225:居住于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26:居住于洪山区佳兆业金域天下3期20栋。
无症状感染者227:居住于洪山区军威苑15栋。
无症状感染者228:居住于洪山区鸿泽苑2栋。
无症状感染者229:居住于洪山区东原启城四期7栋。
无症状感染者230:居住于洪山区海核社区立信市场旁刘应华旅馆。
无症状感染者231:居住于洪山区新城阅璟台Y5栋。
无症状感染者232:居住于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继友商行。
无症状感染者233:居住于洪山区喻家山庄5栋。
无症状感染者234:居住于经开区兴城大道361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35:居住于经开区育才路556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36:居住于经开区兴五路附近工地。
无症状感染者237:居住于经开区海伦小镇2期5栋。
无症状感染者238:居住于经开区升官渡社区EC区46号。
无症状感染者239:居住于经开区米兰小镇6栋。
无症状感染者240:居住于经开区薛峰社区61栋。
无症状感染者241:居住于经开区洪山家园7栋。
无症状感染者242-243:居住于经开区碧湖新村60栋。
无症状感染者244:居住于经开区新都国际嘉园C3栋。
无症状感染者245:居住于经开区湘隆时代大公馆E11栋。
无症状感染者246:居住于经开区经开万达广场B1栋。
无症状感染者247:居住于经开区万科翡翠玖玺8007栋。
无症状感染者248:居住于经开区地铁盛观尚城小区8栋。
无症状感染者249:居住于经开区乌金社区14栋。
无症状感染者250:居住于蔡甸区龙台A7栋。
无症状感染者251:居住于蔡甸区龙源映象1栋。
无症状感染者252:居住于蔡甸区龙王庙社区人民汽车城7栋。
无症状感染者253:居住于蔡甸区方兴社区11栋。
无症状感染者254:居住于蔡甸区世茂龙湾8期2栋。
无症状感染者255:居住于蔡甸区新兰雅苑3栋。
无症状感染者256:居住于蔡甸区金地中核格林格林5栋。
无症状感染者257:居住于东西湖区田园大道117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58:居住于东西湖区文一水云湾8栋。
无症状感染者259:居住于东西湖区金湖天地4栋。
无症状感染者260:居住于东西湖区升华现代城A2栋。
无症状感染者261:居住于东湖高新区生物园科创南路人才公寓E6栋。
无症状感染者262:居住于东湖高新区当代国际花园15区6栋。
无症状感染者263:居住于东湖高新区龙泉大道9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64:居住于东湖高新区佛祖岭谷尚居1栋。
无症状感染者265:居住于东湖高新区佛祖岭G区9栋。
无症状感染者266:居住于汉阳区阳光城十里新城3栋。
无症状感染者267:居住于东湖高新区康桥小区4栋。
无症状感染者268-270:居住于武昌区胭脂山花园A栋。
无症状感染者271:居住于武昌区陆家街79号。
无症状感染者272-274:居住于江夏区大桥海伦广场B栋。
无症状感染者275:居住于江夏区凤凰新新家园一期4栋。
无症状感染者276:居住于洪山区民族大道128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277:居住于洪山区湘龙鑫城小区18栋。
无症状感染者278:居住于新洲区双柳大陈村一组13号。
无症状感染者279-341: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新增新冠肺炎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9例,遂即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342:系外地返鄂人员,12月1日乘D3007次列车途经武汉。我市接外地核酸结果异常协查通知,立即对其进行就地管控,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43: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2月1日驾驶货车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44: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2月1日乘G1314次列车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45: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1月29日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46: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1月28日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47: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1月29日乘G1289次列车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48: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1月27日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49: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1月26日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50:系外地来(返)汉人员,11月28日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目前,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汉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
11月28日:
江岸区:金潭物资市场宿舍私房、江记热干面(惠济二路店)、湖北放心粮油(堤角路店)、汉口花园二期16栋、汉口花园四期4栋、山东炒货坊(汉口花园五期)、未来家园1栋、后湖南路24号、淌湖三村221号、武汉若阑亭酒店、跃进家园A区7栋、跃进家园C区16栋、锦湖金利花园二期5栋、上海路3号、惠济路39号、台北一路78号1单元、云林街58号、新江岸二村24号、盛景天地盛景公馆2栋、盛景天地盛景公馆3栋、平安闸泵、天兴花园209栋、洞庭里9号、胜利街112号2栋、鄱阳街3号、后九万方二村29号、红桥城7栋、中城青年汇902栋、长春街21号、越秀星汇君泊三期4栋、光明上海公馆6栋、梦湖香郡54栋、汇悦天地二期10栋、天合熙园1栋、金桥汇二期11栋、星悦城四期6栋、星悦城四期9栋;
江汉区:常二社区90栋、常青四垸社区4栋、常青街扬子社区6栋、常青街扬子社区7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1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3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5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6栋、富豪花园西区D栋、复兴村合作住宅小区37栋、复兴村合作住宅小区38栋、贺家墩社区4栋、万科汉口传奇悦庭2栋、中城悦城一期4号楼、港信小区3栋、万松小区北区50栋、金涛鸿公馆1栋、高家台39号、高家台41号;
硚口区:汉口城市广场南区C小区5栋;
汉阳区:恒大御景湾二期11栋;
洪山区:东沙花园南区8栋、世茂云锦樱海园4栋、鹏程国际B座、付先生在成都(南湖店)、青菱小区40栋、南国都市13栋、时尚欧洲2栋、观庭金色世家A区5栋、关东康居园11栋、建和世家24栋、康卓新城7栋、保利心语三期17栋;
蔡甸区:新毕湾26号、学府丽城4栋、奓山新苑3栋;
黄陂区:08经典2栋;
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136号9栋、付先生在成都餐厅(光谷法国街店);
东湖风景区:东亭新嘉源2号楼、东湖景园A区3栋、东湖景园B区21栋。
11月29日:
江岸区:二七新江岸生活广场H3栋、二七新江岸生活广场K3栋、常青麦香园(后湖五路店)、蒸红面点(兴业南路店)、鲜果珍探水果直销中心(后湖店)、和美社区1号楼、汉客隆超市(台北街和美社区2区店)、奥林紫园4栋、锦湖金利花园二期5栋、蔡家田小区A区27栋、三眼桥四村114号、天成花园3栋、同安家园44栋、新地东方花都A区1栋、新地东方花都F区27栋、越秀星汇君泊11栋、金潭物资市场宿舍、新远大花园88号、新远大花园90号、新江岸四村72号、兴和嘉园2栋、丝路驿青年酒店(江汉路步行街店)、惠济路8号、惠济路39号、惠济路61号1栋、光华路10号、劳动街21号附2号、江大路23号1栋、永清路28号、临江生鲜、中山大道1438号、未来家园1单元、袁家墩111号、沈阳菜场3号、解放大道1228号、九运京汉名都A栋、君安花园北区10栋、淌湖三村221号;
江汉区:常二社区90栋、常青四垸社区4栋、常青街扬子社区6栋、常青街扬子社区7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1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3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5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6栋、富豪花园西区D栋、复兴村合作住宅小区37栋、复兴村合作住宅小区38栋、贺家墩社区4栋、万科汉口传奇悦庭2栋、中城悦城一期4号楼、现代广告图文(振兴路)、港信小区3栋、玉宇里小区4栋6单元、万松小区北区50栋、金涛鸿公馆1栋、高家台39号、高家台41号、高家台51号;
洪山区:东沙花园南区8栋、世茂云锦樱海园4栋、鹏程国际B座、青菱小区40栋、南国都市13栋、时尚欧洲2栋、观庭金色世家A区5栋、关东康居园11栋、湘龙鑫城18号楼、建和世家24栋、瑞湖天地7栋、康卓新城7栋、龙安花苑6栋、鸿泽苑2栋、东原启城四期7幢、新城阅璟台Y5栋、杨春湖景苑一期4栋、保利心语三期17栋、喻家山庄5栋;
蔡甸区:学府丽城4栋、奓山新苑3栋;
黄陂区:汉北尚都6栋;
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136号9栋;
东湖风景区:东亭新嘉源2号楼、东湖景园A区3栋、东湖景园B区21栋。
11月30日:
江岸区:新远大花园90号楼、六合新界1栋、中百超市邻里生鲜(赵家条店)、亚安花园3栋、锦湖金利花园二期5栋、温馨苑AB区209栋、温馨苑CD区512栋
、百步华庭208栋、怡康苑北区209栋、文卉苑207栋、百步亭花园现代城208栋、幸福时代四期A栋、中城国际5栋、公安一村14号、东勤佳苑12栋、新荣苑11栋、三金潭福星家园5栋、华润桃源里小区2栋、育欣路90号附4号、花桥三期南苑5栋、竹叶新村68号、艺龙宾馆、阳电里71栋;
江汉区:常青四垸社区4栋、常青街扬子社区6栋、常青街扬子社区7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1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3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5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6栋、富豪花园西区D栋、贺家墩社区4栋、万科汉口传奇悦庭2栋、中城悦城一期4号楼、恒禾副食(常青街扬子社区店)、港信小区3栋、玉宇里小区4栋6单元、万松小区北区50栋、金涛鸿公馆1栋、高家台39号、高家台41号、高家台51号;
洪山区:东沙花园南区8栋、世茂云锦樱海园4栋、鹏程国际B座、青菱小区40栋、南国都市13栋、时尚欧洲2栋、观庭金色世家A区5栋、关东康居园11栋、湘龙鑫城18号楼、建和世家24栋、瑞湖天地7栋、康卓新城7栋、龙安花苑6栋、鸿泽苑2栋、新城阅璟台Y5栋、杨春湖景苑一期4栋、保利心语三期17栋、喻家山庄5栋;
蔡甸区:奓山新苑3栋;
黄陂区:汉北尚都6栋;
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136号9栋;
东湖风景区:东亭新嘉源2号楼、东湖景园A区3栋、东湖景园B区21栋、鲁姐牛杂(东湖景园B区店)、百尚超市(东湖景园B区店)、Today便利店(东湖景园一店)、五谷荟(东湖景园店)。
12月1日:
江岸区:锦湖金利花园二期5栋、石桥花园A区5栋、汉口花园一期A区4栋、汉口花园一期A区11栋、汉口花园三期19栋、汉口花园四期4栋、汉口花园五期8栋、汉口花园六期9栋、国际百纳2栋、尚都一品东区6栋、融创公园壹号一期1栋、融创公园壹号一期2栋、东立国际9栋、赵家条69号9栋、工农兵路32号38栋、惠济路41号16栋、工农二村210号、东勤佳苑8栋、新江岸四村22号、越秀君泊二期6栋、星悦城四期9栋、刘家庙4栋、富豪公寓1408号楼、华清园6栋;
江汉区:常青街扬子社区6栋、常青街扬子社区7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1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3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5栋、常青街扬子社区16栋、贺家墩社区4栋、万科汉口传奇悦庭2栋、中城悦城一期4号楼、玉宇里小区4栋6单元、万松小区北区50栋、金涛鸿公馆1栋、高家台39号、高家台41号、高家台51号;
洪山区:时尚欧洲2栋、观庭金色世家A区5栋、关东康居园11栋、湘龙鑫城18号楼、瑞湖天地7栋、龙安花苑6栋、鸿泽苑2栋、中百超市(社区东原启城店)、新城阅璟台Y5栋、喻家山庄5栋;
蔡甸区:状元府3栋、仁信福大药房(永盛店)、全家福超市(蔡甸大街店)、大拇指广场3号楼;
黄陂区:汉北尚都6栋;
东湖风景区:东亭新嘉源2号楼、东湖景园A区3栋、东湖景园B区21栋。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发展,新冠病毒不断进化演变,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还是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控措施,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去高风险区和报告病例地区旅行或出差;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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