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研究天文历法星度下列关于二十四节气说法正确的是的是百家争鸣的哪一家?

本词条从古代称谓习惯、历法、礼仪到科举制度,概括性的阐释了中国悠久的古代文化常识。

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于后谄

称对方的字号、斋名、谥号、官名籍贯为官之地有时或几项兼称。

表示对别人的礼貌和尊敬。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

称对方为“公”“君”“吾子”

专门表示尊敬或表示近亲的称谓。

竖子(小人)鲰生(浅陋无知的人)黔首(贱称百姓)

早期古人对人的敬称,后多用君主对臣下的称呼

由人物身份,人物关系所确定的称谓

子自称日“朕”寡人无疾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仆、不才、’不佞愚、鄙人、敝人

恢维宇宙,斯吾之鄙人愿也

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

1、年号纪年法:我国最早的纪年法是用王公即位的年次表示。以"元,二,三……"为序数,至去世为止。如:鲁僖公元年,鲁庄公十年。从西汉武帝建元起,以年号纪年,用"元,二,三……"为序,更换年号则重新开始。如:元嘉元年,汉末建安中,元和十年。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重新纪年,称作"改元"。如:"是年夏王,改景炎"。

2、干支纪年法:干支,天干地支的合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叫十干,用以表序。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叫十二支,用以记时。用十干和十二支循环花相搭配组成甲子,乙丑,丙寅……癸亥。

天干中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地支中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丑卯巳未酉亥为阴,十个天干和十二个地支相配是阳配阳,阴配阴,如甲为阳,子为阳,可配成甲子,乙为阴,丑为阴,可以配成乙丑,甲为阳,丑为阴,不能相陪,以此类推,天干用六轮,地支用五轮,正好配一周为60年,这叫一个甲子,也叫六十花甲,循环使用,周而复始,从东汉起采用干支纪年法。如"予犹记周公之被捕,在丁卯三月之望。"

1、按序数表示:即一月二月三月……十二月。岁首的一月也叫正月。古人又有"月建"之法,即把十二支与十二月相配,表示月份,通常以冬至所在的夏历十一月配子,称建子之月,由此顺推,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正月为建寅之月……十一月为建亥之月。

2、按四季纪月:每季中的三个月,按孟仲季的顺序排列,如孟春,仲夏等。

1、用干支纪日:如六月丁丑(即六月初九)夏四月辛巳(即十三日)。由于六十甲子和夏历的两个月的天数(五十九天)并不等同,故每月的干支名称与日期并不完全对应。

2、按初一初二至三十的序数纪日。每月的初一十五月底这三天又有特定的称呼,分别叫做"朔""望""晦"。

古人纪时用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小时。从23点(即夜十一点)起至夜一点配子,依次顺推,前一个时辰为初,后一个时辰为正,这样也就等于将一昼夜十二个时辰分成二十四小时辰。搭配关系参见十二时辰与十二地支纪时关系表。

1、元日:农历正月初一,也叫元旦,今多称春节。

2、元夜:即上元之夜,农历正月十五,又叫元宵,是赏灯节

3、寒食:清明前一或前两天为寒食节。从这一天起禁火三日:寒食过后重新起火,叫新火,习俗有乞新火,踏青,插柳等。

4、端午:为纪念屈原投江,有吃粽子,赛龙舟等习俗。

5、七夕:七月初七为女儿节,七夕节。传说牛郎织女七夕相会,又有妇女“乞巧”的习俗。

6、重阳:农历九月九日。九为阳数,日月皆逢九,故又叫重九,赏菊佳节。

7、社日:农家祭社(土地神)祈年的日子。分春社,秋社,分别在春分秋分前后举行。

8、伏日:夏至三伏,伏日指进入初伏的那一天。

9、腊日: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日,是古人腊祭的日子,现俗称“腊八”。

10、至日:是冬至和夏至的合称,皆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古人认为“冬至一阳生”是节气的起点。如“淳熙丙申至日(此处指冬至)”。

六部:隋代开始,中央政府尚书省下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首长为尚书,副职为侍郎;部下设司,司长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

州、郡、道、路、府、省:”州“为行政区划,历代数目不同,上古说九州,汉时十三州,三国十八州,唐三百多州。大洲又称”府”。汉时,州设刺史,又改称州牧,为军政最高长官;宋代州的长官为“知州”,都由朝臣担任。“郡”,行政区域名,秦时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隋唐时改郡为州,郡长官为郡守,汉时称太守,后来作为知府或刺史的别称。

”道“,唐代始设的行政单位,略相当于汉代的州;宋时改”道“为”路“,清回复为”道”,属省管,比州,府大。唐代“府”隶属于“道”,宋隶属于“路”。省本事中央官署名,指中书省,后来成为行政区名。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为“巡抚”。

参乘:古代乘车,站在车右担任警卫的人。又叫车右、陪乘。

曹:古代官署内分科办事的单位。

刺史:汉分全国为十三州,布置刺史一人,掌管郡守、县令之权,与秦御史监郡相似,也称州政牧后成为掌一州大权的长官。

国子监:官署名,掌管五品以上官僚子弟,或称国学或称太学,设祭酒一人,司业二人。

将军:武官名。先秦以卿统率军队,故卿亦称将军。

郎:帝王侍卫官的通称。执掌护卫配从,是皇帝的近臣。有议郎、中郎、郎中、外郎、侍郎等各种名称。

御史:先秦为在君主左右掌文书档案,记录等事的官。秦汉以后开始有弹劾纠察过失之权。

左右拾遗:唐武则天时置,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

枢密使:官名。唐代宗时,以宦官掌枢密,其后握权之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涉朝政甚至废立君主。

庖厨:师。夏代有庖正之官执掌王的膳食。

卿:古代高级官员与爵位之称。有上卿,亚卿,少卿,九卿之名。

三老:秦时乡一级的所置乡官,掌管教化。

三闾大夫:楚官,掌王族中势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屈原曾任此职。

司马:治军最高长官,一般称大司马。

太常:九卿之一,秦代称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

太史:掌撰文修史及天文历法,祭祀典籍管理的官。

太守:战国各诸侯在边地置郡,其长官称守尊称太守又称二千石,隋朝称刺史,宋改设知州,明清称知府。

亭长:战国时各诸侯国之间邻接地设亭,置亭长以防御敌人。秦汉时为地方基层行政区划,约十里一亭,设亭长,掌管缉拿盗贼并管旅宿及治理民事。

县令:县的行政长官,也称县长,知县。其下设县丞,协助县令,掌办事、文书、仓谷、监狱。

赤县、神州代称中国。上古时代,华夏族建国于黄河流域,以为居天下之中,故称中国。中国又指春秋战国时中原各诸侯国,后又泛指中原地区。“国”则是古代诸侯王的封域。

九州、九土、八荒、五服九州九土是传说中的我国古代中原的行政区划,又可泛指中国。八荒即八方。五服之古代京畿外围的地方,每五百里为一区划,按距离的远近分为五等地带,叫“五服”。

山东、山西战国秦汉时代,通称崤山或华山以东为山东,西为山西。

关内、关外古代在今陕西建都的王朝,通称函谷关或潼关以西王畿附近为“关内”,相对者为“关外”。

三晋、三楚、三秦战国时晋分为三(赵魏韩),后人把原晋地称为“三晋”。秦汉时分原楚地为西楚、东楚、南楚,即“三楚”。项羽灭秦后,把关中分为三区,分封给秦的三个降将,后泛称关中地带为“三秦”。

中原、塞外、江表狭义的中原指河南省及其附近的地区,广义则指黄河中下游或全流域。长城以北地区为塞外,又称塞北。长江以南地区称江表,长江南岸苏南、浙江一带,又称“江东”,三国时为孙权统治。

都、鄙、邑周时四县为都,夏制十为都;“都”也指京都。鄙是周代地方组织之一,五百家为鄙,也指小邑,又指边远地方。

两都、三都、两京、五京东汉洛阳为东都,称西汉旧都长安为西都,合称“两都”;加上“南都”宛,合称“三都”。东汉洛阳、长安又称两京;宋代则以开封、洛阳为两京;明以后称北京、南京为两京。唐代有五京:东京、北京、南京、西京、中京。

六大古都今北京、南京、西安、洛阳、开封、杭州。北京古称“蓟”,又称“燕京”。西安是我国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时间最久的古都,明时始称西安,古称长安。洛阳为九朝名都。南京,秦汉时称“秣陵”,孙吴时称建业,晋称建康,南唐时称金陵,朱元璋改称应天府,清代称江宁府,太平军称天京,另有“石头城”“白下”之称,为六代古都。开封古称大梁,汴梁,汴京,宋称东京。杭州古称钱塘,又称临安。

姑苏、维扬、京口今苏州别称“姑苏”;扬州别称“维扬”“江都”;镇江古称“京口”。

校、序、庠、学、国子监

学校夏称“校”,商称“序”,周称“庠”,都是民间办学的性质。学,太学,国子学,是国家的高等学府;隋朝改国子学为国子监,设国子、太学、四门、书学、算学等科,主管官称祭酒,学官称博士,入学者称监生。

古时官员向君王荐举人员,泛称贡举,后来“分科”贡举,也称科举。汉代由郡、国考察举荐,经考核合格即授予官职,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秀才)等科,叫察举。除贡举外,皇帝亲自殿试取材,称为制举,也叫制科。

魏晋南北朝史的选官制度。各州郡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分为九品,依品授官。实际上以家世为重,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制度。

隋朝以后各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故称科举。到了明清,正式科举

分为四级详见如下表。凡举业的读书人,未通过第一级考试前通称“童生”。第一级考试叫院试,考取的入府、州、县学,称为生员、秀才,其中成绩好的享受国家的廪膳补助,称为廪生。第二级考试叫乡试,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举行,凡本省秀才和监生均可考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第三级考试为会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在乡试后一年的春天,各省举人可以参加,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第四级考试为殿试,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统称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称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科考名列第一为元。明清两代凡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得第一,连续考中解元、会元、状元者称连中三元。

八股文是科举时必须完成的文体。因题目取自四书,又称四书文。内容以朱熹《四书集注》为依据,形式有死板的规定。试帖诗,是唐代以后科举考试规定的一种必须完成的诗体,因题目常冠以“赋得”二字,又称赋得体。其结构略同八股文,五言八韵,而以古人诗句或成语为题。

古代社会丈夫休妻弃子的七种理由:一无子,二淫乱;三不事姑舅,四哆言,五盗窃,六妒忌;七有恶疾,有此七条之一者,丈夫便可将其离弃。

古代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右三昭三穆,共七庙。

布衣,是用麻或葛织成的布所做的衣服,为平民百姓代称,后来也多指未做官的读书人。百姓,是战国以前对贵族的总称,因为那时只有贵族称姓,战国时渐成为平民的通称。父母别称考妣恶,后指死去的父母。

有声望的世家豪族为望族,寒素之族叫寒族,魏晋南北朝时不属于士族的家族。

黎民,即平民、民众。黔首,是战国及秦代对国民的称呼。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封建社会强迫妇女遵守的道德标准为三从四德。三从: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纲五常是我国封建时代所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

封典,封建时代帝王以爵位名号赐予臣下及其家属的荣典。封禅是古代祭天地的典礼。一般由帝王亲自到泰山上举行,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报天子之功,称封;在泰山脚下的梁父山辟场祭地,报地之功,称禅。

指凡遇到君王、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为避免直接说出,则改用同音字或缺笔的办法来回避。帝王、孔子之名,众人共讳,称作公讳。避家人父祖称家讳。

古代朝堂,君主南面而坐,臣子北面而拜,故君王称南面,臣子称北面。如“室坐则东向为尊,南向次之,北向为卑,西向最下”。

两膝着地,臀部贴在脚跟上为坐;直身为跪,是有急事或表示谢罪、表示尊敬;跪起,准备起身,但双膝尚未离地,是为跽,又叫长跪,是受惊而耸身欲起的样子;臀部着地,两腿伸直,形似畚箕,叫箕踞,表示傲慢的态度。

女子出嫁叫“归”,回家省亲叫归宁,而被夫家抛弃回归母亲家叫遣归。古代婚姻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六礼”。举行婚礼时,夫妇在青布帐篷里交拜,这帐篷叫青庐。

天子死叫“崩”,诸侯死叫“薨”,大夫死叫“卒”,士死叫“不禄”,庶人死叫“死”。古人丧葬有棺有椁(外面的套棺)。装尸之棺叫“柩”,死人入棺待葬叫“殓”,停棺叫“殡”,埋棺如穴叫"葬".在丧礼中,根据亲疏关系穿一定规制的丧服,有“斩衰”“齐哀”等五服之说,丧服又统称“缞绖”。古代天子供奉七代祖先,祭品用三个太牢;诸侯五庙,用一个太牢;大夫三庙,用少牢。为人饯行要祭路神,叫“祖”;要洒酒于地,称“酹”。

古人把拜分为九种。最重要的是“稽首”:跪于地,头扣地多时,是臣事君之礼。顿首,以头叩地,同时要面色失常、言语失声,只在有急事求人时才用。“肃拜”最轻,拱手而已,类似现在的作揖。“再拜”是拜两次,表示礼节隆重,有时用作敬辞。

古人定盟,双方口含牲血或以血涂口旁,表示信誓,叫歃血。重要的器物如钟、鼓制成,杀牲或杀人以祭,将其血涂在器物上表示诚敬,称为“衅”。

古乐调分为宫(C)、商(D)、角(E)、变征(F)、征(G)、羽(A)、变宫(B)七种。变征相当于现代西洋乐的F调,声调悲凉。羽声相当于现代西洋乐中的A调,比变征音高,能表现激愤或高昂的情绪。如《战国策.燕策》:“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征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瞠目,发尽上指冠。”宫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今首调唱名中的do音。

“宫”音为五音之主、五音之君,统帅众音。《国语·周语下》曰:“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礼记·乐记》曰:“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宋张炎《词源·五音相生》亦曰:“宫属土,君之象……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施始生,为四声之纲》。”宫调(式)又为众调(式)之“主”、之“君”,即就其今所谓之“调高”而言。

《隋书·音乐志》云:“每宫应立五调”“牛弘遂因郑译之旧,又请依古‘五声五律’旋相为宫:‘雅乐’每宫但一调,惟‘迎气’奏五调,谓之‘五音’;‘缦乐’用七调……”此所谓“宫”,与“均”通。有以宫音为主音、结声构成的调(式)名。唐段安节《乐府杂录·别乐识五音轮二十八调图》曰:“宫七调第一运正宫调,……第六运仙吕宫,第七运黄钟宫。”张炎《词源》亦曰:“十二律吕各有五音,演而为宫为调……黄钟宫(均):黄钟宫(调式)、黄钟商(调式)、黄钟角(调式)、黄钟变(变征调式)、黄钟征(调式)、黄钟羽(调式)、黄钟闰(闰宫调式)。”

【商】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今首调唱名中的re音。“商”音为五音第二级,居“宫”之次。古人认为,“商,属金,臣之象”,“臣而和之”。有以商音为主音、结声构成的调(式)名。如唐段安节的《乐府杂录·别乐识五音轮二十八调图》中的“入声商七调”。

【角】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今首调唱名中的mi音。“角”为五音之第三级,居“商”之次。古人以为,“角属木,民之象”。有以角音为主音、结声构成的调(式)名。如唐段安节的《乐府杂录·别乐识五音轮二十八调图》中的“上声角七调”。在古代的调(式)中,有以角音为调之角调,或有以闰宫为角之角调。

【征】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今首调唱名中的sol音。“征”为五音之第四级,居“角”之次。古人以为,“征属火,事之象”。有以征音为主音、结声构成的调(式)名。

【羽】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今首调唱名中的la音。“羽”为五音之第五级,居“征”之次。古人以为,“羽属水,物之象”。有以羽音为主音、结声构成的调(式)名。如唐段安节的《乐府杂录·别乐识五音轮二十八调图》中的“平声羽七调”。

【变征】古音阶中的“二变”之一。角音与征音之间的乐音。《史记·荆轲传》曰:“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为变征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宋人亦有称变为闰,曰闰征。在十二律,通常指较征音下一律之音(相当于#fa);也有较角音上一律之音(即清角,相当于fa),又《隋书·音乐志》引郑译与苏夔俱云“今……‘清乐’黄钟宫(均)以小吕(仲吕)为变征”。有以变征为主音、结声构成的调(式)名。《隋书·音乐志》记载,苏夔曰:“每宫(均)应立五调(式),不闻更加变宫、变征二调(式)为七调(式)。”郑译答之:“周有七音之律……今若不以‘二变’为调曲,则是冬夏声阙,四时不备。是故每宫(均)须立七调(式)。”众人从之。在宋张炎《词源·八十四调》十二宫(均)下,皆有七调(式),列“变征”之“调式”。

【变宫】古音阶中的“二变”之一。羽音与宫音之间的乐音。宋人有称其为“闰宫”者。在十二律,有指较宫音下一律之音(相当于si),如《后汉书·律历志》云:“黄钟为宫……应钟为变宫”;亦有较羽音上一律之音(相当于bsi),如《晋书·律历志》云“清角之调(音阶)以姑洗为宫,……太簇为变宫”。有以变宫为主音为结声构成的调(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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