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化学重点能不能具备物理知识,化学知识,生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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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语是工具,其他学科不是工具,这两者很容易混淆么?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哪一个不是工具?多数人的工作、生活中需要用到高中以上的这些学科的知识?

我们所有人都要学这些知识,是因为从事工程师、科学家、医生等社会核心职业的人需要这些知识。不能因为送外卖、开滴滴、当销售、当办公室或是工厂里各种意义的杂工不需要这些知识,就说基础教育阶段不需要教这些知识了。

  1.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对危险废物的含义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危险废物是用名录来控制的,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种类都是危险废物,要有特殊的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

  (2)虽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但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废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过标准限值则认定为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的形态不限于固态,也有液态的,如废酸、废碱、废油等。

  (4)废弃的放射性物质不归类为危险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危险废物有哪些种类?

  按照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 年施行版) ,共包括 49 大类 400 小类危险废物。其中:HW01-HW18 以及 HW48、HW49 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的,HW19-HW47 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成分进行分类的。

  3.危险废物有哪些特性?

  4.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腐蚀性?

  (参考百度、 《腐蚀性鉴别》与《名录》 )腐蚀性是指易于腐蚀或溶解组织、金属等物质,且具有酸或碱性的性质。

  根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7)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

  (1)按照 GB/T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者 PH≤2.0;

  (2)在 55℃条件下,对 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规定的 20 号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

  常见的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有:(1)氯乙烯精制过程中使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含汞废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物代码:265-001-29) ;(2)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及酸泥(废物代码:251-014-34) ;(3)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固态酸及酸渣(废物代码:261-057-34) ,等等。

  5.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毒性?

  危险废物的毒性分为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 24 小时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甚至死亡的效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7)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将(1)经口摄取:固体的半数致死量≤200mg/kg, 液体的半数致死量≤500mg/kg;(2)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1000mg/kg;(3)蒸气、烟雾或粉尘吸入:半数致死浓度≤10mg/L 的废物定义为具备急性毒性特性的危险废物。

  浸出毒性是指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初筛》(GB7)的规定,按照 HJ/T 299(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常见的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有:(1)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 (废物代码:900-023-29) ;(2)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废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废物代码:900-044-49) ;(3)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物代码:900-045-49),等等。

  6.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易燃性?

  易燃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 (GB7)将下列固体废物定义为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低于 60 ℃(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 20℃,101.3kPa 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者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大于或等于 12 个百分点的气体。

  常见的具有易燃性危险废物有:(1)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废物代码:071-001-08) ;(2)石油炼制过程中的溢出废油或乳剂(废物代码:251-005-08) ;(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产品(废物代码:900-299-12) ,等等。

  7.什么是危险废物的反应性?

  反应性是指易于发生爆炸或剧烈反应,或反应时会挥发有毒气体或烟雾的性质。根据《》 (GB 7)规定,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1)具有爆炸性质①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②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 ,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③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2)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①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②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汽或烟雾。③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氰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mg 氰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500mg 硫化氢气体。

  (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①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②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常见的具有反应性危险废物有:(1)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266-005-15) ;(2)研究、 开发和教学活动中, 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不包括HW03、900-999-49) (废物代码:900-047-49) ;(3)三硝基甲苯(TNT)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266-008-15),等等。

  8.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感染性?

  感染性,是指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能够侵入人体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

  常见的具有感染性危险废物有:(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51-001-01) ;(2)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废物代码:900-001-01);(3)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废物(废物代码:900-017-14),等等。

  9.危险废物的识别标识有哪些?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就是用文字、 图像、 色彩等综合形式,表明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字体为黑体字,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10.如何区别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GB 5085 鉴别标准和 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工业产生的边角废料、皮革边等等。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化工行业的废酸、废碱,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11.如何区别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虽然也有危险特性,但是有实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如工厂的生产原料,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等。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12.如何区别危险废物与副产品?

  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根据《》 ,评价某物质、物品或材料不属于固体废物,需同时满足四点要求:(1)满足市场需求,具有经济价值,属于正常的商品循环或使用链的一部分;(2)有质量控制,满足国家或国际承认的规范、标准;(3)和同类初级产品相比,没有对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害的成分;(4)无需进一步加工或仅仅需要很小的修复就可投入使用。只要有一点不符合的,即属于固体废物。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做进一步认定和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经鉴别认定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管。

  13.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所使用的装载、盛放、堆置、输送、容纳或包装过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装置、运输工具或其他物品,因直接与危险废物接触,受到了危险废物的污染,成为具有危险性质的污染物。《固体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具有危险性质的污染物在转作他用之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安全性处理,方可使用。

  14.医疗废物是危险废物吗?

  医疗废物属于 HW01 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15. 医院产生的废物都是医疗废物吗?

  医院产生的废物不都是医疗废物。例如,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均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当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原则。

  16.电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但是并非所有的电子废物都属于危险废物,只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电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包括含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产品或者设备等。

  17.什么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

  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指通过采用合适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如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它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18.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资源化?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是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利用、交换等方式,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使之转化为可利用的二次原料和再生材料。

  19.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

  危险废物的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无法或暂时尚不能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达到废物的消毒、解毒或稳定化,以防止并减少危险废物的污染危害。通常所采用的危险废物无害化方式包括焚烧和填埋。

  20.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有什么特点?

  根据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及感染性等特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的特点主要有:

  (1)复杂性。由于满足上述特点之一的固体废物即为危险废物,而且危险废物产生源涵盖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导致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其污染环境的过程可能会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方式而变得非常复杂。

  (2)滞后性。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以固态形式存在的有害物质向环境中的扩散速率相对比较缓慢,达到污染危害标准需要经过数年甚至数十年后才能显现出来,但一旦发生了环境的污染,所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会因为危险废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

  (3)不可恢复性。有些危险废物若处理处置不当或发生环境污染后,治理难度大费用高或者现有技术无法治理,导致生态恢复缓慢或者无法恢复。

  21.危险废物在自然界中能够完全分解吗?

  自然界的降解途径一般分为光降解、生物降解、热降解以及化学降解等,但危险废物是含有有机、无机等成分的化学混合物质,成分复杂多变,特别是其中所含的无机成分,一般不能被自然环境消纳而完全降解,例如含有毒重金属的危险废物。

  22.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产生怎样的危害?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是多方面,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污染。

  (1)对水体的污染,危险废物随天然降水径流流入江、河、湖、海,污染地表水;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随渗滤液渗入土壤,使地下水污染;若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江、河、湖、 海或者通过打井排入地下水系, 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且多为不可逆的。

  (2)对大气的污染,危险废物本身蒸发、升华及有机废物被微生物分解而释放出的有害气体会直接污染大气;危险废物中的细颗粒、粉末随风飘逸,扩散到空气中,会造成大气粉尘污染;在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运输、贮存、利用及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也会直接或间接排放到大气中污染环境。

  (3)对土壤的污染,危险废物的粉尘、颗粒随风飘落在土壤表面,而后进入土壤中污染土壤;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或抛弃后洒漏地面、渗入土壤,有害成分混入土壤中会继续迁移从而导致地下水污染或通过生物富集作用而进入食物链等。

  23. 危险废物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进入地下水和地表水?

  (1)直接排入江、河、湖海等地表水系;

  (2)露天堆放的废物被地表径流携带流入地表水;

  (3)飘入空中的细小颗粒,通入干、湿沉降落入地表水;

  (4)露天堆放和填埋的废物,其可溶性有害成分在降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经土壤渗入地下水。

  24. 危险废物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进入大气?

  (1)危险废物中含有粉尘等细小颗粒物质随风飞扬进入大气环境;

  (2) 运输及处理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直接进入大气环境;

  (3)粉尘或堆放填埋的废物发生化学反应、挥发作用释放有害气体进入大气环境。

  25. 危险废物怎样进入土壤?

  危险废物长期露天堆放时,其中的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在这种迁移过程中,有害成分收到土壤的吸附,在固相中呈现不同程度的积累,渗滤水则发生迁移,从而导致土壤成分和土壤结构的变化,引起植物污染。

  26. 危险废物可能通过哪些途径危害人体?

  环境中的危险废物主要以大气、土壤、水为媒介,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而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包括“三致”作用(致癌、致畸、致突变) 。

  27.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怎样的危害?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主要从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和“三致”作用来表现。

  危险废物除了能直接作用于人和动物引起机体损伤表现出急性毒性外,在水的作用下,会溶解释放出影响生物体的有害成分,产生浸出毒性。

  有些危险废物被人和动物体吸收时,会在生物体内富集,使其在生物体内的浓度超过它在环境中的浓度,而产生出对人体更大的危害性。

  有些毒性危险废物会引起脱氧核糖核酸或核糖核酸分子发生变化, 产生致癌、 致畸、 致突变的严重影响。具有 “三致”作用的有害物质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多环芳烃类、亚硝胺类、金属有机化合物、甲基汞、部分农药等。

  28. 危险废物的主要行业来源有哪些?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 49 类危险废物均标注了其行业来源。从行业分布来看,危险废物来自几乎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5 个行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占到危险废物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29. 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是指采取工艺技术从危险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与能源,同时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污染的过程。危险废物实行资源化利用,既能减少原材料的消耗而降低成本, 又能降低危险废物的排出量, 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美国EPA已将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优先内容。

  30.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废机油、废润滑油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31.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

  危废资源化利用需重点从技术可行、毒物去除、成本降低、产品合格四个方面考虑:

  (1)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可行的;

  (2)资源化利用效果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

  (3)资源化利用所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以节省危险废物在存储运输等方面的投资;

  (4)资源化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竞争的能力。

  32.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首先应该确保其安全性,包括环境安全和人体安全。利用后,不得有危险成分进入环境或生物链的风险。

  其次要考虑目前的工艺技术成熟程度,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建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3.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reuse和recycle) 。

  直接利用是指将废物作为原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原料的替代物,或用于其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替代物。如,铬渣与原矿以一定的配比再次进入生产线熔炼、废包装桶不改变用途循环使用,等等。

  回收再利用是利用一定的回收技术提取废物中有价值的材料。如,从废弃的印刷电路板提取有价金属、废有机溶剂的提纯、废催化剂的复活,等等。

  34. 什么是废润滑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润滑油是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其理化性能达到换油指标后,换下来的油。包括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出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质,根据需要,假如适当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5.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 “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36. 什么是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

  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37. 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方面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38. 废油通常怎样进行回收利用?

  废油的回收利用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净化、精制、再炼制。目前的利用处理方式主要以净化为主, 除去废油中的水、一般悬浊杂质和以胶态稳定分散的机械杂质。处置对象绝大多数为汽修企业及机械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再经过精制和再炼制过程,将净化后的产品(如燃料油、润滑脂等)作为加工油类产品的原辅料,生产其他产品。

  废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将废油与水和杂质分离,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

  39. 什么是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

  铅酸蓄电池是指由电解液、元件以及盛装它们的容器组成的,能够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接收的电能并能在接入用电回路后释放能量的装置。丧失原有价值或虽未丧失原有价值但被抛弃的铅酸电池均归为废铅酸电池。

  对废铅酸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主要是用于提取铅及其它金属。

  40.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运行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获得相关许可证;

  (2)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操作人员;

  (3)具有完备的保障废铅酸蓄电池安全回收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措施;

  (4)具有保证铅回收企业正常运行的周转资金和辅助原料;

  (5)具备主要污染物监测能力和监测设备;

  (6)具备再生铅产品质量监测能力和设备。

  41. 铬渣如何进行资源化利用?

  铬渣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包括作路基材料和混凝土骨料,用于生产水泥、制砖及砌块、烧结炼铁和用作玻璃着色剂。

  由于铬渣中含有六价铬,具有高毒性,因此,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需要解毒或控制其含量。例如,我国的《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中明确提出,在铬渣用作路基材料和混凝土骨料、用作水泥混合材料、替代部分黏土或粉煤灰用于制砖及砌块等,必须经过解毒。另外,铬渣资源化利用后的产品也有一定的限制,需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保证其浸出液在一定限制以下。

  42. 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去向问题应如何解决?

  (1)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废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中进行查找,或电询当地环保部门。

  (2)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通过环评审核和“三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

  (3)对于无法合法有效的利用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缺乏相应的安全贮存能力的,应限制生产能力或改进工艺,以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或者自行建设合法且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43. 危险废物处置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总体来说包括: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固化/稳定化处理法、热处置法。

  物理处理法:磁选、干燥、蒸馏、洗提、吸收、吸附、膜工艺和冷冻等;

  化学处理法:中和、沉淀、氧化还原、水解等;

  生物处理法:生物降解、生物吸附等;

  固化/稳定化处理法:安全填埋、固化填埋等;

  热处置法:焚烧、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44. 危险废物处置为什么需要预处理?

  危险废物成分复杂、大小不一,为避免易反应的废物混合,达到进料均质化、稳定化,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需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废物入炉前,依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搭配的过程要注意废物之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废物混和后发生反应。不能直接入炉焚烧的大尺寸废物,破碎后配伍入炉焚烧。

  45. 危险废物焚烧炉控制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哪些?

  根据《》(GB),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

  46. 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哪些大气污染物?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47. 如何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炉渣?

  危险废物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吸附二噁英和其他有害成分的活性炭等残余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需采取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置。

  48. 如何处置危险废物焚烧飞灰?

  危险废物焚烧飞灰采取机械除灰或气力除灰的方式从除尘器中收集。收集的过程中应防止飞灰散落,并宜在排灰口附近设置增湿设施。收集到的飞灰有以下三种处置方式:

  (1)经过适当处置后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2)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产物, 如满足浸出毒性标准或者资源化利用标准,可以进入普通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3)提取飞灰中的重金属。酸提取、碱提取、生物及生物制剂提取等,经过提取重金属后的飞灰和提取的重金属可以分别进行资源化利用。

  49. 什么是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是将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基于生态工业原则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与传统的危险废物焚烧炉相比,新型干法水泥窑具有焚烧温度高、焚烧空间大、焚烧停留时间长、焚烧状态稳定、 碱性的环境气氛、 无二次污染以及投资成本低等优势。既减少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也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对降低环境风险做出了贡献。

  50. 哪些危险废物适合水泥窑协同处置?

  适合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废物应该满足水泥生产对原料或者燃料的基本特性要求,不应对水泥生产过程和水泥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入窑废物中重金属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的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危险废物都能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例如:放射性废物、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等。

  51. 危险废物能否与一般废物一起填埋?

  不能。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浸出毒性,为防止其填埋后的浸出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在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时,对其场址选择、入场要求、设计与施工、运行管理、封场及监测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特殊要求,成本较一般废物填埋场高很多。

  一般废物填埋场相对危险废物填埋场较简单,且一般废物量大,如果将一般废物填埋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则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将危险废物填埋至一般废物填埋场,则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52. 哪些危险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

  下列2类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有害成分浓度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中的标准值并低于《》中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在7.0~12.0的废物。

  53. 哪些危险废物需经预处理后才能入场填埋?

  下列5类废物需经预处理后才能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有害成分浓度超过《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小于7.0和大于12.0的废物

  (3)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4)含水率高于85%的废物;

  54. 哪些危险废物禁止填埋?

  以下2类废物禁止填埋:

  (2)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

  55.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渗滤液应该怎样处理?

  严禁将集排水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直接排放,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并达到《》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56. 危险废物填埋场需要有哪些衬层?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衬层可使用双人工衬层、复合衬层或天然材料衬层。

  (1)双人工衬层由上到下依次为废物填埋层、主排水层、上人工合成衬层、辅助排水层、下人工合成衬层、天然材料衬层、基础层。

  (2)复合衬层由上到下依次为废物填埋层、排水层、人工合成衬层、天然材料衬层、基础层。

  (3)天然材料衬层由上到下依次为废物填埋层、排水层、天然材料衬层、基础层。

1. 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掌握实验室安全的专业知识、防护技术和应急救援知识

3. 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由其引起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实验室工作基本要求

1. 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安全。

2. 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以及本实验室的逃生及疏散路线。

3. 保持实验室整洁、文明、肃静,严禁从事无实验无关活动。

4. 实验人员要全程监控实验,规范操作,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

5. 动物实验结束后,动物尸体按要求及时运出实验室,并送至指定的回收处进行无害化处理。

6. 试剂应标明购买人姓名、购买日期,剧毒试剂须用明显的标识表明毒性,并妥善保管,以防其它人员误动。使用后必须及时归位。

7. 爱护仪器,初次使用仪器必须经过相关老师或同学培训,且在其监督下能正确使用后方可独立操作。

8. 使用仪器过程中应先检查仪器完好情况,使用完毕登记仪器运行情况

9. 离心机、烘箱、高压锅等危险仪器应小心使用,开机期间不可离开,严格遵守“开机者关机”原则。

10. 最后一人责任制:晚上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同学一定要注意检查水、电情况以及各电器的电源(包括:电脑、空调、搅拌器、饮水机等)。

11. 每个实验室人员都要对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负起责任,要爱护集体,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友爱互助,共同进步。

、实验室有关安全知识

实验室生物安全常识[1]

生物危害是指生物因子(如医疗废弃物、细菌、病毒或毒素等)对生物体,尤其是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是危害发生的概率及其严重程度的综合。

所谓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a?b?o?r?a?t?o?r?y,BSL)就是指在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实验室,为了保护实验样品、保护实验人员安全、保护环境不被污染,通过实验室的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遵从标准化操作规程等措施,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实验室即为安全防护实验室。

BSL制度将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4个等级,BSL-1要求最低,BSL-4要求最高。在从事非感染人或动物的微生物工作时,采用BSL-1;如果病原体不形成气溶胶,如肝炎病毒、人免疫缺陷病毒、多数肠道致病菌和金葡萄球菌等,采用BSL-2;如果病原体传染性强,且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如布氏杆菌,或虽属BSL-2病原体,但在操作时可能发生太量接触,均应采用BSL-3BSL-4仅在极少数情况下采用。这些措施能够帮助实验人员用较少的代价确定合理的防护等级,有效抑制不明原因的感染事件,促进生物安全管理走向成熟。

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需要遵从以下一些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的原则;安全首位的原则;软件在先的原则;管理严格的原则;远离病原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使用方便的原则;厉行节约的原则。

BSCs)是为操作原代培养、菌(毒)株以及诊断性标本等具有感染性的实验材料时,用来保护操作者本人、实验室环境以及实验材料,使其避免暴露于上述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感染性气溶胶和溅出物而设计的负压过滤排风拒。生物安全柜的防护原理为送人安全柜工作区的空气经过高效颗粒空气滤器(HEPA)过滤,在安全柜内形成百级洁净度的环境,从而保护了操作对象;从安全柜排出的空气经过滤器过滤释放,以保护外环境;安全柜内形成的负压和气幕,可以防止气溶胶外泄,从而保护了操作者。

I级生物安全柜能够为人员和环境提供保护,也可用于操作放射性核素和挥发性有毒化学品。但因未灭菌的房间空气通过生物安全柜正面的开口处直接吹到工作台面上,因此I级生物安全柜对操作对象不能提供切实可行的保护。

级生物安全柜在设计上不但能提供个体防护,而且能保护工作台面的物品不受房间空气的污染。可用于操作危险度三级和三级的感染性物质。在使用正压防护服的条件下,级生物安全柜也可用于操作危险度四级的感染性物质。

级生物安全柜用于操作危险度四级的微生物材料,可以提供最好的个体防护。适用于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实验室。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个体防护装备[2]

个体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是为防止或减少外来伤害、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装备,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的物质保障。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个体防护装备是指通过设立物理屏障防止实验室工作人员受到工作场所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有害因子的伤害。该物理屏障主要包括保护实验人员避免暴露于生物危害物质危险的各种器材和用品,表1汇总了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使用的一些个体防护装备及其所能提供的保护。

表1  生物安全实验室中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及其所能提供的保护

实验服、隔离衣、连体衣

背面开口,罩在日常服装外

防碰撞镜片(必须有视力矫正或外戴视力矫正眼镜)侧面有护罩

防碰撞镜片(必须有视力矫正)侧面有护罩

罩住整个面部,发生意外时易于取下

在设计上包括一次性使用的、整个面部或一半面部空气净化的、整个面部或加罩的动力空气净化(powered air purifying, PAPR)的,以及供气的防毒面具

得到微生物学认可的一次性乳胶、乙烯树脂或聚腈类材料保护手,网孔结构

1. 个体防护装备用品及其使用原则

个体防护装备所涉及的防护部位主要包括眼睛、头面部、躯体、手、足、耳(听力)以及呼吸道,其装备包括眼镜(安全镜、护目镜)、口罩、面罩、防毒面具、防护帽、手套、防护服(实验服、隔离衣、连体衣、围裙)、鞋套以及听力保护器等。下面对常用装备的原理、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进行简要的介绍,在具体使用时,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以及产品的说明书进行。

安全眼镜和护目镜安全眼镜和护目镜可保护眼部免受含病原体的血液、飞沫或其他体液溅人眼内而透过其黏膜进入体内。所选用的眼睛防护装备的类型取决于外界危害因子对眼睛危害程度。没有侧翼的护目镜只能提供正面的保护,而配有侧翼的安全眼镜由于能紧贴面部,能阻挡从旁而来的溅液,相对护目镜而言,能提供较佳保护功能。常规视力矫正眼镜或角膜接触镜不能防护生物学危害,安全眼镜或护目镜应该戴在它们的外面。

洗眼装置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的规定,实验室内,尤其是BSL-2BSL-3实验室,应配备紧急洗眼装置。洗眼装置应安装在室内明显和易取的地方,并保持洗眼水管的通畅,便于工作人员紧急时使用。工作人员应掌握其操作方法。如发生腐蚀性液体或生物危害液体喷溅至工作人员的眼睛时,工作人员应该(或在同事的帮助下)在就近的洗眼台(洗眼装置)用大量缓流清水冲洗眼睛表面至少15-30min。事后必须立即填写事故报告单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外科手术用口罩:由三层纤维组成,可预防飞沫进入口鼻。但仅可以保护部分面部免受生物危害物质如血液、体液、分泌液及排泄物等的喷溅污染,适用于BSL-1实验室或BSL-2实验室使用。一般在使用时可同时佩戴面罩,以组合使用的方法保护整个面部。

佩戴方法:(a)将口罩带上,金属软条应该向上;(b)头带分别绑于头顶后及颈后;(c)将金属软条向内按压至紧贴鼻梁;(d)完成时。口罩须覆盖鼻至下巴,紧贴面部。

防护面罩可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脸部避免碰撞或切割伤,及感染性材料如血液、体液、分泌液、排泄物或其他感染性物质飞溅或接触脸部、眼睛、鼻及口部的危害。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佩戴由无纺布制成的一次性简易防护帽可以保护工作人员避免化学和生物危害物质飞溅至头部(头发)所造成的污染,同时保护负压实验室的空气过滤器。因此要求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帽,罩住全部头发。

呼吸防护的有效装备为防护(毒)面具,主要有正压面罩、个人呼吸器和正压防护服三种。当进行高度危险性的操作(如清理溢出的感染性物质)时,若不能安全有效地将气溶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求使用呼吸防护装备。根据操作危险程度及操作类型选择正确的防护面具。使用防护面具前,应作个体适应性测试。在选择正确的防护面具时,要听从专业人员的意见,并按指导书及培训的要求使用。

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带好手套,除了防止常见的锐器刺伤、化学品毒害、辐射污染、擦伤,及动物抓伤、咬伤外,还可防止在接触感染性物质(血液、体液、分泌液、渗出液,以及接触黏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工作人员受到污染物溅出或生物污染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在操作完感染性物质、结束生物安全柜中工作以及离开实验室之前,均应该摘除手套并彻底洗手。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应该与实验室的感染性废弃物,均要先消毒后再丢弃。如果手套被污染,应该尽可能早地脱下,消毒后丢弃。一次性手套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手套虽然也可以用,但必须注意一定要正确冲洗、摘除、清洁并消毒。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手套选择、佩戴及摘除等培训。

根据(GB)要求,在每个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均应安装洗手装置,该装置可以是脚控或红外控制的洗手池,或者配置一个酒精擦手器。洗手是一种减少有害物质暴露的有效措施。要经常洗手,特别是在处理活体病原材料或动物等生物危害物质后,在脱去手套之后和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洗手。如果在脱卸个人防护装备时发生手部可见的污染,则在继续脱卸其他个人防护设备之前应洗手。洗手一般用肥皂和水或使用酒精擦手器。

躯体防护装备主要是防护服,包括实验服、隔离衣、连体衣、围裙以及正压防护服。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确保存储足够的有适当防护水平的清洁防护服可供随时取用。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中应该穿防护服;清洁的防护服应放置在专用存放处;污染的防护服应放置在有标志的防漏消毒袋中;每隔适当的时间应更换防护服以确保清洁;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后应立即更换;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服。

当实验室中存在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因子的情况下,穿合适的鞋子和鞋套或靴套,可防止实验人员足部(鞋袜)避免受到损伤,尤其可防止血液和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所造成的污染,以及化学品腐蚀危害。并且用鞋套套在鞋外可防止将病原体带离工作地点扩散到生物安全实验室外。如需加强保护,可采用靴套并将保护衣的裤管套在靴套外,以避免污染物从缝隙溅入脚内。鞋套应具备防水及防滑功能,并要合身以免影响步行动作。

2. 个体防护装备使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使用指导;个体防护装备应及时去污染和消毒;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志不清、破损或泄漏的防护用品;某些防护装备在使用前应测试使用者的适应性;所有个人防护装备不得带离实验室。

3. 个体防护装备脱卸顺序

在一般情况下,防护服的脱卸顺序:外层手套;面罩或护目镜;隔离衣;口罩、防护面具、防护帽;鞋套;内层手套。

生物实验室的污染控制[2]

消毒和灭菌的基本常识对于实验室生物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合理、有效的消毒与灭菌措施,将保证实验用品、实验环境以及污染废弃物达到生物安全。

在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应用最多的物理消毒法包括热力灭菌、过滤除菌、辐射灭菌、超声波消毒和微波消毒等。

① 热力灭菌或消毒法

高温能使微生物的蛋白质和酶变性或凝固,相应的活性与功能丧失,新陈代谢发生障碍而死亡,从而达到灭菌或消毒的目的,可分为湿热法与干热法两大类。干热灭菌法与湿热灭菌法虽然都是利用热的作用杀菌,但因其本身的性质与传导介质不同,所以其灭菌的特点亦不同(表2)。

2  干热灭菌法与湿热灭菌法的比较

棉织品、液体、玻璃、不锈钢器械等不畏湿热物品

金属、玻璃与其他不畏焦化物品

A.干热消毒灭菌:常用的方法有热空气加热、红外线加热、传导加热、烧灼与焚烧等。

● 热空气加热(干烤法):一般在烤箱的热空气中进行。对灭菌温度的选择应根据物品性质和要求的灭菌速度而定(表3)。

3 不同干热灭菌温度与所需灭菌时间

热空气消毒灭菌法适用于玻璃器皿、瓷器以及明胶海绵、液体石蜡、各种粉剂、软膏等。使用中应注意:(a)器械应洗净后再干烤,以防附着在表面的污物炭化。玻璃器皿在干烤之前应洗净并完全干燥,灭菌时勿与烤箱的箱底及侧壁直接接触。(b)物品包装不宜过大,安放的物品量勿超过烤箱高度的2/3,物品之间应留有空隙,以利于热空气对流。粉剂和油质的厚度不宜超过1.3cm,以利于热的穿透。(c)灭菌时间从烤箱内温度达到要求温度时算起。灭菌应待温度降至40以下时,再打开烤箱以防炸裂,灭菌过程中不得中途打开烤箱放人新的物品。(d)棉制品、合成纤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导热性差的物品及其他在高温下易损坏的物品,不宜使用干烤灭菌。有机物品用于热消毒时,温度不宜太高。温度高于170时,会引起有机物炭化。

● 红外线照射:红外线又称热射线,为波长0.77~1000μm的电磁波,特别是在1~1000μm波段,具有良好的热效应。

● 传导加热:将导热性能良好的金属或玻璃小型器材与已加热至高温的热源接触,可迅速将热传导至整个物品。利用该原理可进行热浴法、金属传导加热箱或玻璃珠加热罐等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 强光加熟:利用可产生强光和高热的卤钨灯照射进行灭菌。由于灭菌温度高,只适用于金属、玻璃等耐热并导热快的物品。

● 烧灼法:一些耐高温的器械(金属、搪瓷类),在急用或无条件用其他方法消毒时可采用此法。将器械放在火焰上烧灼1~2min。若为搪瓷容器,可倒少量95%乙醇,慢慢转动容器,使乙醇分布均匀,点火燃烧至熄灭约1~2min。采集作细菌培养的标本时,在留取标本前后即启盖后与闭盖前,都应将试管(瓶)口和盖子置于火焰上烧灼,来回旋转2~3次。燃烧时要注意安全,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汽油、乙醚等。燃烧过程不得添加乙醇,以免引起火焰上窜而致灼伤或火灾。锐利刀剪为保护刀锋,不宜用燃烧灭菌法。

B.湿热消毒灭菌:常用的方法包括高压蒸汽灭菌、煮沸消毒、流通蒸汽消毒、巴氏消毒、间歇灭菌法等。

● 高压蒸汽灭菌法:适用于耐高温、高压,不怕潮湿的物品,如敷料、手术器械、药品、细菌培养基等。

高压蒸汽灭菌温度与时间的选择随灭菌方式、物品性质、要求灭菌过程长短而异。对于大多数目的,下列组合可以确保正确装载的高压灭菌器的灭菌效果:1343min12610min12115~20min11525~30min

高压灭菌器使用注意事项:(a)应使用饱和蒸汽,并且其中不含腐蚀性抑制剂或其他化学品,这些物质可能污染正在灭菌的物品。(b)待灭菌的无菌包不宜过大(小于50cm×30cm×30cm),不宜过紧,各包裹间要有间隙,使蒸汽能对流易渗透到包裹中央。消毒前,打开贮槽或盒的通气孔,有利于蒸汽流通。而且排气时使蒸汽能迅速排出,以保持物品干燥。消毒灭菌完毕,关闭贮槽或盒的通气孔,以保持物品的无菌状态。(c)布类物品应放在金属类物品上,否则蒸汽遇冷凝聚成水珠,使包布受潮,阻碍蒸汽进入包裹中央,严重影响灭菌效果。(d)当高压灭菌液体时,由于取出液体时可能因过热而沸腾,故应采用慢排式设置,即使温度下降到80以下,操作者打开门时也应当戴适当的厚手套和面罩来进行防护。(e)定期检查灭菌效果。经高压蒸汽灭菌的无菌包、无菌容器有效期以1周的期限为宜。

● 煮沸法:将水煮沸至100,保持5~10min可杀灭繁殖体,保持1~3h可杀灭芽孢。煮沸消毒时在水中加入增效剂可提高煮沸消毒。如在煮沸金属器械时加入碳酸氢钠至2%浓度时,沸点5min可达灭菌要求,同时还可去污防锈,保持其锋利性。对不能耐热i00~C的物品,在水中加入0.2%的甲醛或0.01%的升汞,煮沸8060min也可达到灭菌。肥皂(0.5%)、碳酸钠(1%)也可作为煮沸增效消毒剂。

A.液体过滤除菌:对不能用热力和化学消毒剂消毒或灭菌处理的药剂用水、注射液、生物培养液、眼药水、抗生素、血清和血清制品等进行消毒或灭菌时,使用微孔薄膜滤器。除菌用滤膜孔径不应大于0.22μm

B.固体物质的过滤除菌:主要用于易溶固体物质的除菌,先将其溶解到适当的溶剂中,经薄膜滤器过滤除菌,收集滤液,再将滤液中的溶剂经蒸发、真空或冰冻干燥去除。

C.气体的过滤除菌:空气洁净是指对室内局部空间污染空气的净化处理,主要应用过滤除菌方式除去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和其他各种尘埃粒子。

日光与紫外线照射消毒法

用于物品消毒时,如选用30W紫外线灯管,有效照射距离为25~60cm,时间为25~30min(物品要摊开或挂起,扩大照射面)。用于空气消毒时,室内每10m2安装30W紫外线灯管1支,有效距离不超过2m。照射时间为30~60min,照射前清扫尘埃,照射时关闭门窗,停止人员走动。

注意事项:(a)注意眼睛、皮肤的保护,照射时嘱病人勿直视紫外线光源,可戴墨镜,或用纱布遮盖双眼,用被单遮盖肢体,以免引起眼炎或皮肤红斑。(b)紫外线灯管要保持清洁透亮。灯管要轻拿轻放。关灯后应间隔3~4min后才能再次开启。一次可连续使用4h。(c)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浸泡法:选用杀菌谱广、腐蚀性弱、水溶性消毒剂,将物品浸没于消毒剂内,在标准的浓度和时间内,达到消毒灭菌目的。

擦拭法:选用易溶于水、穿透性强的消毒剂,擦拭物品表面,在标准的浓度和时间里达到消毒灭菌目的。

熏蒸法:加热或加入氧化剂,使消毒剂呈气体,在标准的浓度和时间里达到消毒灭菌目的。适用于室内物品及空气消毒或精密贵重仪器和不能蒸、煮、浸泡的物品(血压计、听诊器以及传染病人用过的票证等)均可用此法消毒。

喷雾法:借助普通喷雾器或气溶胶喷雾器,使消毒剂产生微粒气雾弥散在空间,进行空气和物品表面的消毒。

环氧乙烷气体密闭消毒法:将环氧乙烷气体置于密闭容器内,在标准的浓度、温度与相对湿度和时间内达到消毒灭菌目的。

3微生物污染废弃物处理原则

① 微生物污染废弃物的收集

A.实验室须配有大小适宜、符合规范要求的废弃物专用包装物和盛装容器(特殊位置有盛装破碎玻璃和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利器盒),包装物和容器上有生物危险标识。

B.实验室有废弃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C.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人废弃物盛装容器后不得取出;实验废弃物达到包装物和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并及时从工作区运走。

D.从工作区运出的每个包装物和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和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废弃物类型(如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和其他废物)以及需要的特殊说明等。

E.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在操作、搬动或搬送废弃物过程中发现容器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的消毒处理。

② 含微生物污染性材料的处理原则

液体废弃物处理:(a)含有液体的病人废弃物,如尿、唾液、血液、痰液、阴道分泌物、脓液、粪便及其他有形成分标本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过氧乙酸10g,搅匀后置室温过夜,次日由专人负责倒人化粪池或厕所,或者进行焚烧处理。(b)实验室操作时产生的液体废弃物可用消毒剂进行处理。

固体可燃性废弃物(combustiblewaste)的处理:一般采用收集后集中焚烧的方法,或经高压灭菌后,物品放在运输容器中运送至指定地点焚烧。

B.可回收(recyclable)的微生物污染的医用废弃物和生物实验材料的处理

这类物品为可通过高压蒸汽灭菌和清洗处理后重复再使用的微生物污染的材料。任何有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不应事先清洗,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清洗。所有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如有颜色标记的可高压灭菌塑料袋)中高压灭菌,在清除污染后的废弃物也不应丢弃到垃圾场。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3]

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内容

1)各生物实验室应结合本实验室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在进入实验室前,各生物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

3)各生物实验室应制订针对本实验室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

1)张贴警告标志。如果实验涉及危险度高于II级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人口处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如图小1所示)。

2)经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其他人员不能进入。

3)与实验无关的动物不能带人实验室。

3. 实验室工作区管理规定

1)实验室保持干净整洁,不应在实验室内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2)在实验室不能进食、饮水、吸烟,并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进食禁上饮水禁止吸烟等标志。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储存食品及饮料。

3)所有受污染的材料、样品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是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利用消毒剂和化学试剂除去、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也可以采用。

4)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等必须擦拭、消毒。

5)在没有人员进出时,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1)实验的必须先熟悉实验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安全知识。

2)进行任何涉及危险材料的实验均须采用安全设备,在实验前应检查安全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修好之前不要急于做实验。

3)在进行所有样本、培养物的相关操作时都应戴手套。当手套被污染时应立即脱掉,清洗双手,更换新手会。

4)切勿用戴手套的手触摸皮肤,特别是眼、鼻、口或其他暴露的黏膜。禁止戴着手套在实验室来回走动或将手套带出实验室。

5)切勿将液体、标签等实验物品放入门中或舔舐。

6)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以安全的方式处理和处置.并进行安全有效的保存。样本、培养物或废弃物要进行废弃处理,必须经高压灭菌等有效方式消除污染后方可处理。

7)任何有形成气溶胶可能性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低程度。有害气溶胶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8)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液器。

9)在实验中应尽可能减少利器的使用,应尽可能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置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更换。

10)任何实验室事故或异常情况,无论大小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处置,处置完成后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并存档。

实验室动物安全管理[4]

实验动物是医药、生命科学研究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在生命科学领域,有关人类健康和福利的研究离不开实验动物,在对人的各种生理现象和病理机制及疾病的防治研究中,实验动物作为人类的替难者,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医药产品的安全评价都离不开实验动物工作的支撑。近年来,随着基因药物的兴起,相继展开的基因功能特异性表达和改造工作也要靠实验动物作为载体。所以实验动物备受药学研究的重视。而实验室具有专业性、实践性的特点,在实验研究中运用实验动物必然会涉及到实验动物的购置、健康管理以及销毁等问题:动物房作为实验动物的饲养场所,必然涉及到相应的卫生与安全的管理;动物实验室作为进行动物实验操作的平台,必然涉及到合理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实现动物生物安全的操作规范。为了安全而有效的进行动物实验,防止人畜共患性疾病的发生及蔓延,特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1. 实验动物的分类和购置

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繁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进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如大鼠、小鼠、裸鼠、豚鼠、家兔、比格犬、恒河猴、小型猪等。

实验动物按微生物学等级分类分为四级:

1)一级为普通级动物:不携带所规定的的人寿共患病病原和动物烈性传染病病原。

2)二级为清洁级动物:除普通级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外,不携带对动物危害大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病原。

3)三级为无特定病原体动物:除清洁级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外,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学实验干扰大的病原的动物。

4)四级为无菌动物和悉生动物:无菌动物是指体内外不携带任何以现有手段可检出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的动物;悉生动物是指在无菌动物体内人为地植入一种或数种已知菌而获得的动物。

实验动物的购买应该符合以下流程:

1)实验室应根据所进行实验的需要,确定所要购置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并由专人登记,不准谎报、隐瞒。

2)实验动物必须由专门的合法单位培育,并达到医学实验的要求,不许捕获野生动物来替代实验动物,严禁经不明、不正当的途径购置。

3)所购置的实验动物必须从实验要求出发,经过有关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购置,禁止因贪图小利而购置不合格的动物。

4)实验动物在运输中应严格遵守运输规定,由专人负责运输全程,需要长途运输时,要处理好动物的饮食、粪便的排放等问题。

2. 实验动物的健康管理及动物房的管理

1)所有购置的动物应安置在动物房进行育养,动物房必须配备适合动物生长的饲料、器具等,饲料、器具应严格按照饲养的要求购买。

2)实验室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管理动物房,动物的育养由熟知业务知识、细致而具有育养经验的专人主管。

3)实验动物应分类饲养,同种动物可按年龄、雌雄和有无染毒等进行饲养,并按要求做好标记。

4)在饲养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动物的健康状况,健康检查主要注意观察动物的生活习性、精神状况、被毛皮肤、饮食行为、排泄物和分泌物、生长发育、妊娠和哺乳等情况,检查呼吸、心跳和体温,对可疑动物要个体检查。必要时可特殊检查。一定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动物发病,应立即隔离,甚至进行焚烧、销毁。

5每天清点实验动物,并定期清扫动物的粪便,保持动物房的清洁,清洁标准为清扫周期小于等于三天,如果必要动物用垫料需一天一换。

6)实验室应组织育养和实验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防止人畜共患性疾病在人身上发病,如果发现疾病,要及时进行医洽。

3. 实验动物的领用以及动物实验室的基本操作规范

实验人员从时实验操作前应从动物房领取实验动物,从动物房领用实验动物需遵守以下准则:

1)需根据实验要求领取实验动物,由专人登记好种类、数量及用途。

2)实验人员抓取动物时要按照育养人员的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好手套等,防止被动物抓伤、咬伤。

3)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动物的过程电,必须认真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珍惜实验动物,不准随意浪费。

实验人员在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操作时应遵守动物实验室的基本操作规范,同时应了解动物的习性,接受相关的培训,熟练掌握动物实验和微生物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取得相关的上岗合格证书。

动物实验室基本操作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被告知潜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限制和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

2)禁止在实验区内饮食、吸烟、化妆及处理隐形眼镜等,食品、饮料应存放在实验区外专用的储物柜和冰箱内。

3)动物实验室内应穿戴专用的手套、面罩、护目镜、防水围裙、防水鞋等个体防护装备,兼顾方便操作和耐受动物的抓咬和防范分泌物喷溅等需要。

4)所有实验操作过程均须十分小心。只要可能,限制使用针头、注射器或其它锐器,尽量使用替代的方案,以减少气溶胶的产生和防止外溢。

5)操作动物时,要采用适当的保定方法或者装置限制动物的活动性,不要试图用人力强行制服动物。

6)对逃出笼具的实验动物和濒零死亡的动物应及时妥善处理。

7)试验后所有废弃物,包括动物尸体、组织、垫料等都应放入防漏带盖的容器内,进行焚烧或做其他无害化处理。

8)工作人员在操作动物和培养物以后要洗手、消毒,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手套并消毒。

9)不要试图从事风险不可控的动物实验操作。

4. 实验动物的焚烧、销毁

1)实验结束后,实验动物的尸体要统一收集至专用的动物尸体回收袋中,并到指定的放置地点去焚烧,严禁随便乱放、乱扔。

2)实验后存活的动物要按规定处死并销毁,不准私自带离实验室另作别用。

5. 感染实验动物的安全管理

感染实验动物的生物安全是要在处理感染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的实验动物时,确保实验动物不对人造成生物伤害,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1)因对感染的实验动物进行隔离饲养,在动物房应设隔离区,隔离区的看护应该由专人负责,禁止闲杂人员和健康动物出入隔离区。

2)定期检查隔离区的动物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死亡或者有扩散趋势,立刻对隔离动物进行封锁、捕杀、焚烧处理。

3)饲养笼具、食物盒等设备应同时高压蒸汽消毒灭菌;在隔离区的操作应戴手套,严禁徒手操作。

4)更换垫料时要小心谨慎,减少笼具中尘埃的飞散。

5)给实验动物注射生物危害物质时,饲养人员应佩戴具有保护性作用的手套,实验人员戴外科手套防止实验动物出现应激反应,避免生物危害性物质的扩散,做好实验动物和人员的防护。

5. 实验动物的后续处理

1)实验室如发现有剩余的实验动物,不得随意处理,应交回动物房进行处置。

2)对违反本细则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的轻重给予处罚。

实验室特殊仪器设备使用安全[3]

1.使用高温类仪器设备的注意事项

    常见高温类实验设备主要有电炉(明式电炉和箱式电炉)、马弗炉、电烤箱、干燥箱(烘箱)等。

1)高温设备一般功率较大,容易因线路过载而引发火灾、触电等危险。因此配电插座(板、箱)的额定功率应和所使用的高温设备相匹配,不要随意替换和原功率不一样的电源线,严重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

2)高温设备隔热材料破损可导致外壳达到很高温度,容易引起火灾。因此,高温设备通电后须有人看管;电热器附近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3)高温设备不要长时间维持在上限温度使用,控温不良的设备应当方即停止使用。

4)电热烘箱一般只能用于烘干玻璃、金属容器和在加热过程中不分解、无腐蚀性的样品。挥发性易燃、易爆物或刚刚用乙醇、丙酮淋洗过的样品、仪器等不能放入烘箱加热,以免发生着火或爆炸。

5)高温马弗炉使用结束断电后应待其缓慢冷却后再打开炉门,不能立即打开以免出现炸膛、玻璃器皿骤冷炸裂等。

2. 使用高压类仪器设备的注意事项

高压类实验设备、仪器通常是指内部压力大于10MPa,但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各种气瓶、高压火菌锅、带压反应釜、反应罐、反应器等。高压设备的设计制造有严格的国家标准,投入实验使用之前应当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期间必须有人看管,使用完毕后一般应待仪器内部压力降至大气压后再打开。此外,还应经常检查高压设备的安全阀和压力是否正常。

使用高压设备时须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确定气瓶有正确的标记,确认气体种类、检验周期等。

2)气瓶应立放在专用场所并固定好,以免碰倒。搬运时要旋上钢帽,使用专用的于推车,以免钢瓶滑脱。搬运气瓶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震动,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不能用电磁起重机吊运气瓶。

3)使用时,气瓶一般应立放(乙炔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立放)。装有导管的大容积液化气体气瓶卧放使用时(受限于体型和重量),气体导管朝上,液体导管朝下。

4)气瓶使用前应先安装减压阀和压力表,各种压力表不可混用。可燃性气体(如H2C2H2)气门螺口为反丝,不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如N2O2)为正丝。

5)气瓶开启前应先检查减压阀,逆时针旋转调压手柄至螺杆松动,此时减压阀的状态为关闭。此时可打开钢瓶总阀门,压力表显示瓶内贮气总压力。慢慢顺时针转动调压手柄,至低压表显示实验所需压力。开启阀门时,应避免头或身体正对总阀门。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专用扳手缓慢进行,防止因高速产生静电。绝对不能使用锤子、管钳等工具进行开闭,以免阀件或压力表受冲击而失灵。用完后,应先关闭总阀门,待减压阀中余气逸尽后再关闭减压阀。

6)应避免气瓶与其他物体碰撞,更不要敲击气瓶。气瓶应远离热源、火源和电气设备,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可燃和助燃气体的气瓶之间的距离、与明火的距离都不得小于10米。贮存易聚合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射线、电磁波和振动源。

7)气瓶内的气体要留有一定压力的余气,不能用尽,以防倒灌引发危险。永久气体气瓶余压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余量应不小于规定充装量的0.5%-1%

3. 使用高速运转类设备的注意事项

    实验室常用的高速运转类设备是高速离心机。

    使用高速运转类设备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使用高速运转类设备前应先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或咨询有使用经验的人员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使用前应穿好工作服,特殊情况下还应戴好护目镜,如留长发要将头发盘起戴上工作帽。

3)使用前需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操作台必须足够稳固,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4)使用时应先空载试运转,确认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安全后再进行实际操作。

5)操作高速运转类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应戴手套,应使用专用工具操作的地方不得用手直接操作。

6)设备运行过程中,人不得站在可能有工件或碎屑飞出的地方。

7)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不要在设备运转时对设备零部件进行检查、维修。

8)操作过程中,对构件缝隙等处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能用手拣拾或抹拭。使用后应注意按说明要求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

9)不要在长时间无人进出的场所单独使用大型高速运转类设备。

4. 使用普通离心机的注意事项

1)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使用者应详细记录实验状态及维修情况。

2)安放离心机的地面应坚实平整,二只调平螺杆调节使离心机与地面接触和均匀受力,以免产生振动。

3)离心管可能会因振动发生破裂,破碎的玻璃碎片易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启动离心机前,应确认盖好离心机顶盖后再接通电源。分离结束后,先关闭离心机,待离心机停止转动后,方可打开离心机盖,取出样品,不可用外力强制其停止运动。

4)使用离心机时应避免穿戴宽松的衣物、领带等,长发需注意盘好,防止被卷入离心机。

5)离心机在运转时,不得移动离心机。

6)实验室常用的电动离心机转动速度快,运转时可能因不平衡或试管垫老化发生移动,甚至从实验台上掉下来造成事故。因此离心机套管底部要垫棉花或试管垫,如有噪声或机身振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排除故障。离心管必须对称放入套管中,若只有一支样品则须在对称位置安放另外一支等质量装水试管。

7)离心管加液应称量平衡,若加液差异过大运转时会产生大的振动,此时应停机检查,使加液符合要求,离心试管必须成偶数对称放入。

8)若运行时有离心试管破裂,会引起较大振动应立即停机处理。

9)每次停机后再开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分钟,以免压缩机堵转而损坏。

5. 使用超低温冰箱的注意事项

1)室内温度:5~32,相对湿度80%/22

3)由+20降至-80需要6小时。

4)强酸及腐蚀性的样品不宜冷冻。

5)经常检查外门的封闭胶条。

6)落地四脚平稳,水平。

7)当有断电提示时,按下停止鸣叫按钮。

8)一般制冷温度设置在-60

9)供电电压220vAC)要稳定,供电电流要保证至少在15AAC)以上。

10)当发生停电事故时,必须关闭冰箱后面的电源开关和电池开关,等到恢复正常供电时先把冰箱后面的电源开关打开,然后再打开电池开关。

11)注意散热对冰箱非常重要,要保持室内通风和良好的散热环境,环境温度不能超过30

12)夏天把设定温度调到-70,注意平时设定也不要太低。

13)存取样品时门开得不要过大,存取时间尽量要短。

14)注意经常要存取的样品请放在上面二层,需要长期保存不经常存取的样品请放在下面二层,这样可保证开门时冷气不过度损耗,温度不会上升太快。

15)注意过滤网每个月必须清洗一次(先用吸尘器吸一下,吸好后用水冲洗,最后晾干复位),内部冷凝器必须每二个月用吸尘器吸一下上面的灰尘。

16)不要在门上锁的情况下用力去开门,避免门锁被撞坏。

17)要除霜只能切断冰箱电源并且把门打开,当冰和霜开始融化时必须在冰箱内每一层放上干净和易吸水的布把水吸收且擦干净(注意水会很多)。

6. 使用高压灭菌器使用注意事项

1)灭菌器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整个灭菌过程应由专人看管,操作者不得离开。

2)不能完全依靠自动水位保护,应经常注意水位,以免烧坏电热管。

3)当灭菌室有压力时,不可强制开门,待灭菌器内压力降至与大气压相等后才可开盖。

4)灭菌液体时,液体体积不超过容器3/4,灭菌结束后应慢放汽,否则瓶内液体会剧烈沸腾,冲掉瓶盖而外溢甚至导致容器爆裂,待压力和温度下降后才能开门,禁止灭菌后立即开盖。

5)待灭菌的物品放置不宜过紧。

6)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以保证安全。

7)平时保持仪器清洁和干燥,橡胶密封圈使用日久会老化,定期更换。

8)定期检修维护,尤其注意压力阀和联锁装置,是否正常,避免安全隐患。

7. 烘箱操作注意事项

1)烘箱应安放在室内干燥及水平处,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纱、布屑等易燃物品。

2)通电前,先检查烘箱的电气性能,并应注意是否有断路或漏电现象。加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

3)带有易燃挥发物品切勿放入干燥箱内,以免发生爆炸。

4)不要将任何物品放入烘箱的顶部和下部。

5)向高温的烘箱送入或拿出物品时,必须带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6)检查冷却风扇有无杂物、是否正常,确保温控器工作正常。

7)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8)烘箱要定期检查维修,避免安全隐患。维修烘箱时,应确认烘箱己完全冷却到室温且电源已关闭。

生物安全事故应急措施[3]

1. 刺伤、切割伤或擦伤

受伤人员应当马上脱下防护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当的皮肤消毒剂进行消毒并做临时医学处理;受伤较重的要尽快到附近医院治疗。处理后要记录受伤原因和可能感染的微生物,并保留完整的医疗记录。

被动物咬伤后,应先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然后用肥皂或碘酒等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和其他临时处。理,切不可用嘴吸。尽快到卫生疾控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局部伤口处理,必要时需注射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3. 误食潜在危险性物质

应脱下当事人的防护眼,并将当事人送到医院进行医学救治。应告知医生食入的物质以及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医疗记录。

4. 具有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同时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并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人员应在负责人的指导下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对污染进行清除。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5. 容器破碎导致感染性物质溢出

应立即佩戴结实的手套。戴好手套后,使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溢洒的破碎物品,然后进行收集和消毒处理。收集完成后应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也应当放入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

6. 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破裂

离心机正在运行时可能会出现离心管破裂的现象。当怀疑离心管破裂时,应立即关闭离心机电源。如果离心机停止后发现离心管确实破裂,应立即将盖子再盖好密闭,同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离心机应在实验室负责人指导下进行清理,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置,离心机内腔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重新使用。

7. 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破裂

所有密封离心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如果怀疑在离心桶内的离心管发生破损,则应松开离心桶盖并对离心桶进行高压灭菌。离心桶也可采用化学消毒。

[1] 郑春龙.高校试验室生物安全技术与管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2] 朱万孚,陈冠英.生物医学安全与法规.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

[3] 黄凯,张志强,李恩敬.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动物的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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