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荿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屏山县委原书记邱东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屏山县委原书记邱东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东林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大肆收钱敛财。
邱东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條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邱东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五届宜宾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宜宾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邱东林,男汉族,1963年6月生四川宜宾县人,大学本科学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1989年1月,在宜宾地区农牧局工作;
1989年1月至1991年10月在宜宾地区农经委政工科工作;
1991年10月至1991年12月,任宜宾地区农经委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
1991年12月至1992年5月任宜宾地区农经委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纪委委员;
1992年5月至1995年2月,任宜宾地区农经委副科级纪检干事;
1995年2月至1998年1月任宜宾市农业局政工科科长;
1998年1月至2001年9月,任宜宾市農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1年9月至2002年11月任宜宾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2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屏山县委副书记;
2005年3月至2011年11朤任屏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屏山县委书记;
2017年1月任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屏山县委书记
(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