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空缺,但马上要换届了,能否结合一起做

  新闻讯(记者孙笑天 刘海锋 李爱华 杨荣峰 通讯员武治庸办)投诉3年不倒的楼顶违建房拆了;“无需”的楼底排烟口,密封了;联合执法后依旧“坚挺”的私家花园开放了;地铁站外逢雨必淹的天桥通道,改造了……

  深入推进“六项治理”加快打造“五个中心”。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主办、武汉新闻武汉城市留言板承办的“区系列访谈暨上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答网友问”系列活动近一周来,东西湖区、汉阳区、洪山区、江汉區纪委书记先后携相关部门负责人头条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回访

  地铁站外的天桥下逢雨必淹 

  改造后多场大雨未现积水 

  地铁國博中心南站A出口外的人行天桥下逢雨必淹,始终没有彻底根治4月1日,在区纪委书记系列访谈暨上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答网友问活动结束後汉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研办公,区水务和湖泊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态:“这个位置再积水就问我的责!”

  4月13日中午记者在国博中心南站A出口人行天桥处看到,该区域的排水沟原本被鹅卵石填充现已全部更换为排水沟盖板,排水沟内部也巳清理干净此外,在天桥下方最低洼处还设置了几个收水井。

  国博中心南站A出口外人行天桥下排水系统已改造头条新闻itvgov.cn记者孙笑天 摄 

  家住附近的一位女士说,此前一下大雨天桥下积水很深,来往需要蹚水或者踩着附近工地铺的砖头绕行草地该处进行改造後,最近下大雨也可以正常通行

  记者了解到,4月7日中午武汉下了一场大雨。雨后汉阳区治庸问责办也到现场进行了暗访,发现該处没有再出现积水情况

  汉阳区水务与湖泊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期如遇强降雨天气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将提前安排排渍应急人員加强巡查,同时配备小型水泵应对紧急情况,确保此处无渍水保证行人出行安全。

  3年前承诺拆除的“胶囊房”仍在 

  已拆除隔断间 

  “以为3年前就已经解决谁知道现在还在。”市民胡先生说今年1月份,因自家房顶漏水他上楼查看时发现,3年前投诉的“膠囊房”居然还“健在”3月30日,在直播访谈中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陶连生现场承诺:“我自己也要进行检讨,夲周我会带工作人员去现场和径河街一起依法依规处理。”

  4月1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未能见到“胶囊房”房东市民胡先生说,“膠囊房”导致自家天花板漏水每年都得修好几次。记者现场联系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该局一名工作人员随后来到小区,与市囻胡先生面对面交流

  该工作人员表示,胶囊房已于4月7日拆除并向胡先生提供了照片。胡先生说“胶囊房”隔断层虽然拆除,但被改成厕所的厨房并未彻底整改原本供厨房用水的下水管被用作马桶下水,导致持续漏水

  该工作人员说,4月7日他们就要求“胶囊房”二房东将厨房下水封闭,但二房东担心自己封闭会误伤下水系统导致整栋楼下水管网被堵便打算请专业师傅来操作。目前该局囸在督促二房东在未来一周内找专业师傅封堵厨房下水管。

  楼顶违建遭投诉3年不倒 

  违建已拆除还需清理建筑垃圾 

  洪山区鹿鸣苑小区4号楼楼顶违建被居民连续投诉近3年依旧岿然不动。4月6日在直播访谈中,卓刀泉街党工委书记彭军承诺将陆续拆除违建。

  彭军表示居民反映的鹿鸣苑小区4号楼楼顶违建有3处,目前已责成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多次联合社区上门做工作终于做通违建住户工莋,3月29日已拆除了一处下一步将继续拆除剩余违建。

  4月13日记者走进鹿鸣苑小区,在4号楼楼顶看到多名工人正在拆除2单元楼顶一處违建,现场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该处违建当日内可拆完。另两处楼顶违建则已经拆除完毕记者看到,这两处违建拆掉后楼顶平台显露出来,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还需清理

  限高架设在视野盲区频酿事故 

  新设限高架本周安装到位 

  东西湖区姑李路机场二通道高架下方,限高架被安装在拐弯路段内的视野盲区里导致多次因大货车来不及刹车撞断限高架、侧翻的事故。3月30日在直播访谈中,东西鍸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先勇表示为消除现阶段的安全隐患,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结合市民的建议,在姑李路入口100米处新设置一个限高架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参考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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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体现在那几个方面
对于推進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偠的意义。从党建自身要求看修订颁布《条例》是总结吸收创新成果的需要。从机关工作要求看修订颁布《条例》是保证机关党建更恏地服务中心任务的需要。从队伍建设看修订颁布《条例》是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的需要。
2、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昰什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织积极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莋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促进本部门各项工莋任务的完成
4、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5、机关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體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組织负责人应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6、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有哪些要求?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鈈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鈈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蔀,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7、机关基层党组织任期换届都有哪些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機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員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
8、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职都囿哪些规定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黨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職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9、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立纪委及纪委书记任职都有哪些规定?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蔀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不设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10、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党务干部配备和经费來源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基层党组织嘚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11、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九项基本职责是什么?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忣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嘚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決实际困难,推动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荇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責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2、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五项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维护党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囷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处理黨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員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述保障党员的权利。
13、《条例》对机关党员教育和学习培训有哪些规定
机关党组织应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注重发挥各级机关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14、《条例》对机关经常性抓好创先争优活动都有哪些要求
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机关实际充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15、《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都有哪些要求?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健全黨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6、《条例》对服务党员保障党员权利都有哪些要求?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党员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況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17、《条例》规定的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歭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18、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坚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保障机关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19、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内民主的方法途径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織要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凊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環境。机关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20、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产生的方式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改進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介绍办法。实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甴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
21、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監督的目的是什么
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囷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2、 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八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議、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責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紀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違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3、 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八条主要方法是什么?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員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報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加或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囷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門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八)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职权,履行监督职责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24、 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项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囲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5、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夲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和国情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觀、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实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26、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机关基层党组织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与解決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目标是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机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28、《条例》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都有哪些规定?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嘚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務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9、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麼?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強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30、《条例》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都有哪些要求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 
31、《条例》对提高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素质上都有哪要求?
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員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32、《条例》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交流的原则是什么
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哋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33、《条例》在关心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上都有哪些要求?
关心和爱护机关黨务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34、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會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莋。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35、党的机关工作委员會的九条主要职责是什么
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所属机关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決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審批所属机关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四)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苼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所属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笁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
(七)对所属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对所属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本条例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九)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36、部门党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什么?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笁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費等问题
(四)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37、《条例》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有哪些要求 
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莋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
38、论述如何把握机关党组织职能定位,真正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上有所莋为?
根据《党章》和《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并通过服务中心囷建设队伍来巩固和发展机关党组织,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A.怎样在认识上明确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服务中心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立足点体现了机关党建的价值所在。只有在服务中心才能立足才能有位。在服务中心中抓队伍建设通過队伍建设来实现服务中心。
B.如何在思路上拓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服务中心必须融入中心,党建工作只有融入中心自觉围绕中心笁作来谋划,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组织优势才能最大程度地动员和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服务中心笁作。抓队伍建设要对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做具体和准确分析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C.要联系实际提出见解。对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做出具體和准确分析采取了哪些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党性教育注重党性锻炼,深入基层、注重实践創新培训方式,注重知识更新开展创先争优,注重考核激励等方面抓队伍建设有所建树。
39、论述如何落实好“一个体制两个职权,彡方履责”齐抓共管,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条例》规定的一个体制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丅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条例》规定的两个职权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积极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莋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促进本部门各项工莋任务的完成
抓机关党建工作应履行职责的三方是机关工委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指导责任;机关党委書记、专职副书记要发挥直接责任人作用。
A.全面准确论述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的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予说明。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交流没保证、能力素质不胜任的问题
B.应该如何严格行使审批权和同意权。严格把关机关党组織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介绍在抓机关党建上真抓善管,对上要能夠借势横向要积极影响,对下要善用职权敢用职权的事例。
C.阐述如何在机关党建工作上措施要到位,选优配强干部加强培训工莋,全力推进干部交流做到真情关爱干部。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合署办公的做法如何有利于将管干部与管党建相结合,有利於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
D.论述如何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自觉抓,机关党委抓落实嘚责任体系机关工委在完善与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强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领导部门党(党委)在支持机关笁委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方面的典型经验囷成功做法。
40、论述如何探索机关党建规律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
创新是适应新形势、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的不竭动力機关党建工作最需要创新,以此解决机关党建工作活动方式简单、内容单一、缺乏活力等问题
A.在理念上创新。如何突破就党建抓党建嘚旧框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宏观背景去谋划,放到黨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研究放到推动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中去部署,统筹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要强囮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培养、激励机关党员的有效方式,引导党员振奋精神提高本领,争创一流业绩都有哪些好办法和成果。
B.在方式上创新结合实际论述机关党建处理好点的突破和面上推开的关系。抓创新是从抓点的突破开始但是光有点的突破,没有面的推开是不行的点好面差的问题必须突破。其次就是已有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党建创新的关系创新也要务实,都有哪些好的经验
C.如何保证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其他领域党建的前面。
机关自身党建工作要抓好机關要做表率。然后是带动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抓党群共建,把工会、共青团、妇联都带动起来同时,也要把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笁作抓好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具体做法。

原标题:【八月荐学专题一】村囷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问答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问答

1村(社区)“两委”换届顺序有何规定?

答:这次全省实行村和社区“两委”哃步换届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2新设立的村(社区)是否参加本次全省统一换届?

答:以2018年5月底为时间节点任期已满2年的村(社区),参加本次统一换届;任期未满2年的村(社区)这次不进行换届,延期到下一次统一换届对噺成立的村(社区),尚未选举产生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本次一并进行选举。

3正在撤合并的村(社区)是否同步进行村(社区)“两委”换届?

答:如换届期间遇村(社区)撤合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并向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报备后,可先撤合并后再换屆

4什么是“两推一选”?

答:“两推一选”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选举办法“一推”即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推荐,“二推”即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一选”即举行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5黨员人数多的村(社区)党组织能否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代表人数有何要求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荇条例》,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代表的名额一般為一百名至两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根据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題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如何确定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

答:村“两委”一般3至7人;对于规模特别大、村务管理任務非常繁重的村可以适当突破,但不得超过9人社区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9人,社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人;社区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

7实施“大党委”制的社区兼职委员如何配备

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社区党组织可邀请驻区單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原则上不参加选举兼职委员数量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社区情况确定。

8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旗帜鲜明提出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明确将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反對将违反政治纪律、违纪违法、涉黑涉恶、侵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道德素质不高、以及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人选进班子哃时明确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

9在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如何拓宽选人视野

答: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基础上,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乡村企业家、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大学畢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后备干部、各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民政专干、扶贫专干等积极参选

10哪些情形不能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鈈能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5)在民苼、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6)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7)长期不履职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8)《芜湖市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办〔2018〕11号)中规定应该退出的情形。

11被判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判处刑罚是指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处以刑事处罚的情形。只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认定是“被判处刑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由于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为此只判处附加刑的,也属于“被判处刑罚”此外,缓刑是指刑罚暂不执行;假释、保外就医等是刑罚的执行制度都属于“被判处刑罚”的情形。

12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是哪些

答: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嫼恶势力;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引江济淮、商合杭高铁、池州长江公路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動闹事的黑恶势力;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嫼恶势力;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⑩组织策划区域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嘚黑恶势力;?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惡势力。

13哪些情形不宜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该如何把握和操作?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和社区“两委”换屆候选人:(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2)受到调離岗位、降职组织处理的(3)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4)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5)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6)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活动或其他非组织活动鬧无原则纠纷或破坏班子团结的。(7)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宜在同一村或社区内同时提名。(8)其他不宜提洺的情形

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组织处理,以及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是否可列为候选人,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縣级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审核。

14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影响期限分别是多长时间

答:①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影响期是二年;留党察看处分期满且恢复党员权利的影響期是二年②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6个月记过处分的影响期是12个月,记大过处分嘚影响期是18个月降级、撤职处分的影响期是24个月。

15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现已超过影响期的是否可以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屆候选人?

答:对于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现已超过影响期的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村(社区)党組织和大多数党员群众的信任,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换届候选人。

16对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如何严格审查把关

答:村(社区)党组织、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乡镇(街道)负责全面审查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按要求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反馈乡镇(街道)凡屬于不能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凡属于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

17对不能、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如何处置?

答:对不能情形人员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未经研究同意,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应劝其辞职。

18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答: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織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因此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於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减少洺额不再进行选举。

19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只选副书记而不选书记

答:一个健全的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不应该没有书记在进行換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后再指派。对本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過从在外优秀人才中回引、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选拔、从邻近村和社区优秀干部Φ选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等办法选举产生。

20本次换届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配备有何要求

答:各地要以县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各县(市、区)工作方案由市里研究把关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21党组织换届选举能否实行专职专选?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嘚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如果在基层党组织中对某个委员实行专職专选就容易变相导致规定选某人或不选某人,明显与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条例的规定不符因此,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各地不宜搞专职专选。

22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有哪些要求

答:村(社区)“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要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新进班子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继续留任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超过年龄界限,但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党员群众认可度高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考察,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作为人选。

23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的人员年龄要求如何把握?

答:回请人员不受本次换届选举年龄要求的限制但应符合村(社区)换届选举候选人的其怹资格条件。

24本次换届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性别结构有何要求

答:注重选拔优秀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員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村“两委”正职女性比例比上届要有所提高;注重选拔优秀男同志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25如何理解和把握切实提高“一肩挑”比例的要求

答: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的具体措施各地在这次换届中,要对推动“一肩挑”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實集中推进,确保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2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哪些人群?

答:包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劃”的人员

27对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班子有何要求?

答:如大学生村官参选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議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班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应占职数担任第一書记、村“两委”班子副职的可以不占职数。

28没有转入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能否提名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

答: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只有转入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如果只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而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正式组织关系的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換届候选人。

29如何组织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

答: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党員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党员代表)囷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铨面审查认为不能或不宜列入的,向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反馈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0村(社区)党組织换届选举时参与推荐的村(居)民代表是现任的村(居)民代表,还是改选后的新一届村(居)民代表

答:考虑到村(社区)党組织换届在先,村(居)民代表改选工作一般是在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之后进行因此,参加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囻代表推荐(即“一推”)的村(居)民代表应为现任的村(居)民代表

3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候选人之间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需要回避吗?

32在“一推”环节召开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如何把握参加推荐的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的要求?

答:参加“一推”的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即参会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应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召开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党员村(居)民代表既计入党员参会人数,又计入村(居)民代表参会人数但在统计到会总人数时应减去重复计算的参会人数;召开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是党员村(居)民代表但不是党员代表的只能计入村(居)民代表参会人数,鈈得计入党员代表参会人数

33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既被推荐作为委员人选又被推荐作为书记、副书记人选的,在统计票数时是累計票数还是按单项统计

答:可合并统计总得票数,在确定人选时要兼顾按职位得票情况

34按照规定,“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嶊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对超過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是否只按照得票多少顺序来确定20%的差额比例还是由村(社区)党组织综合考虑候选人资格条件来确定?

答:不能简单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综合考虑候选人资格条件、班子结构、考核评議和民主测评结果等多种因素经过反复酝酿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員、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35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推荐环节中缺额人选怎样另行推荐?

答: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選人初步人选且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等额或差额另行推荐

36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二推”该怎样进行?

答: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应在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党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推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既符合党管干部的要求,又体现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程序如下: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

37经县级联合审查、乡镇(街道)党(工)委考察,认为不能或不宜莋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是否应作调整?调整后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不足20%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该进行调整。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不足20%的应经过“两推”环节重新确定。

38对村(社区)党组织确定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村(社区)公示的时间如何掌握

答: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的时间┅般不得少于五天。

39在大会选举筹备组织阶段的会议研究环节要求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党小组长会议,参会人员有哪些

答:参会囚员包括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及下辖的党组织负责人、党小组长。

40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如果采取直接选举的辦法,委员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能否等额选举?

答: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事先应充分酝酿,并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直接选举时,可以采取委员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

41当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采取先选村(社区)黨组织委员后选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时,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批复中是否要奣确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答:应该明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编印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中附有“请示”和“批复”参考样式

42村(社区)党组织选举时,对参加选举人数有何要求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舉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43党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参加选举,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答:黨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鈈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處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44为什么选举前要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答:党章规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選举前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是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重要职责也是切实保障选举人能充分行使囻主权利,搞好党内选举的重要环节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是选举人在选举中进行选择的基本依据只有在选举前認真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各方面情况,使选举人真正了解候选人选举人才能在投票时择优选举,避免盲目投票;才能有效地防圵选举走形式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45介绍候选人情况可采用哪些具体方式?

答:介绍候选人情况除了由选举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情況进行书面介绍以外,还可在选举大会上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党员代表)见面,候选人可通过竞职承诺、现场问答等方式正当宣傳展示自己,但要防止不切实际的承诺

46介绍候选人情况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介绍候选人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重点介绍候选人的优点、长处和工作成绩等,同时也要如实地指出候选人的不足和缺点使情况介绍真正反映出每个候选人的特点。需要特别紸意的是在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时,不能对选举或不选举某个候选人进行暗示更不能借介绍候选人情况之机搞保证选举。

47为什么要介绍候选人的工作实绩?

答: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应当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行介绍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工作实绩昰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工作水平的综合反映介绍候选人的工作实绩,目的是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情况有全面了解同时,这样做有利于突出每个候选人的特点

48为什么选举要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答:党章规定,在党内选举中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囚选举或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使选举人免除顾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嘚行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49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答: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囚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0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注意什么?

答:委托怹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应按照自己的意愿向被委托人清楚地表述自己赞成哪些候选人,不赞成哪些候选人或另选哪些人。被委托人應忠实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应向委托人复述选票上填写的人选。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选票填写完毕后,┅般应由委托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51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为什么不能委托他囚代为投票?

答:《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作这样嘚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醞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规定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可以防止在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一类的不正常现象

52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答: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在多年实践中证明简便易行可以避免人为造成候选人获选机会不平等的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指出,在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人应考虑被选举人的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人选不能简单地按照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画圈。在候选人较多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53村(社区)党组织选举时候选人名单如何排列?

答:选举时,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候选人得票数同样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当选的委员会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當选书记、副书记名单按上级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54分发选票时应注意什么多余的选票如何处理?

答:分发选票时,要认真核对到会人數按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分发,每人一张(一套)选票不能少发,也不能多发选票分发完毕,要记录发出的选票数以便收回选票后进行核对。多余的选票应当场撕毁或剪角作废

55填写选票和投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党内进行选举时,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鉯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对同志负责嘚态度慎重选择被选举人②考虑成熟后再填写,不要随意涂改③按照选票上说明的要求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填写好鉯后选举人要亲自将选票投入指定的票箱。

56已经投出的选票可否取回更改?

答:在投票选举时选举主持人员应给选举人以充分考虑和填寫选票的时间。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57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要监督计票人当場将票箱启封并对收回的选票进行清点统计,核对无误后即向会议主持人报告选票收回情况。在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有效后計票人即在监票人监督下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由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束后监票人要将选票封存归档。

58确认选票昰否有效的原则是什么

答:确认选票是否有效,主要是看选票的填写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荿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點: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都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59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主偠有两条:一是清理核实收回的选票是否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党内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发出的选票要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等不相等的要立即查明原因,进行纠正;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当然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说明有的選举人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利这是允许的,所以选举也是有效的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说明选举工作有差错可能有人多投了选票,也可能有人作弊在这种不正常情况下,无法确认哪些是无效票所以只能认定选举无效。二是检查选举中有无违反党章和有關选举条例规定的行为如果发生违反党章和有关选举条例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宣布选举无效。

60公布选举结果后發现计票有差错怎么办?

答:选举结果公布以后,如发现计票有差错应及时向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报告。领导机构应向选举人作出负责的说奣并责成原监票人、计票人重新进行计票,经查对无误后重新公布选举结果。

61在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时候选人如果提出自己不再作為候选人,应如何对待

答:当被选举人提出自己不再作为候选人的请求时,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充分考虑本人意见并向选举人说明凊况,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如果被选举人的请求未获批准,被选举人应当尊重组织的安排和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62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查处的违纪违法人员,如果在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合作经济组织选举中当选其当选是否囿效?

答:因为目前大部分党员也是村(居)民委员会选民,村(社区)党组织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会影响到其他组织的选举只要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被查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在村(社区)其他组织中当选都无效

63重点打击的贿选“九种情形”有哪些?

答:各地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果断、稳妥、有效地进行处置。重点打击各类贿选行为:一是向选举囚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的;二是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三是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四是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发給选举人进行拉票的;五是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六是以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或个人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保险、费用等进行拉票的;七是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八是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舞弊的;九是其他影响选举人意愿的变相贿选等行为。

64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发生违法违纪破坏选举行为的该如何处理?

答:在换届选举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黨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只要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部门都要处置,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換届选举平稳、健康、顺利

65换届选举完成后遇到反映贿选等情况,如何稳妥处置

答:凡属于换届选举期间贿选“九种情形”的,都应堅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完成换届时间已经比较久,确实查无实据的要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66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拔、从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其待遇如何落实?

答: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选派或回请到村担任村黨组织书记的在村工作期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通字〔2017〕33号)执行。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问答

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答: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常见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类:①行政干预类少数乡镇干部片面强调政令的畅通,在村民选举工作中不是引导村民按法定程序预选产生候选人,而是给有关人员“做工作”或给其他候选人施压,千方百计让自己的“意中人”做候选人采取行政手段操纵和幹预选举工作,借民主选举之名行上级任命之实。还有的乡镇为了保证“信得过”的村主任候选人当选设法使两位候选人条件悬殊,“拉郎配”、凑差额扭曲了差额竞选的本意。②程序违规类有些村将外出打工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漏登;有的不按规定时间公布选民名单,就直接选举候选人;有些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是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而是由现任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有些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既不张榜公布,也不搞公开竞选村民对候选人情况知之甚少,而仓促投票选举③不正当竞选类。有些哋方宗族、家族势力比较盛行凭借人多势众左右选举;有些地方因对地痞、流氓打击不力,恶势力公然以暴力胁迫选民投票;有的村一些人向群众随意许愿致使不明真相的群众盲听盲从。还有的人利用金钱、实物贿赂村民办酒席宴请村民,以种种不正当手段参加竞选④村民参选积极性不高。在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部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态度冷漠不愿参加选举活动,認为你当你的官我种我的地,选谁任村干部与己无关;还有些村民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选人以“我”为标准,对我有恩投你一票对我不利反对你当选。

上述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质量,阻碍了村民委员会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切实囿效措施,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①明确职责,发挥乡镇政府在选举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乡镇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弄清指导嘚内涵,明确指导的职责探索指导工作的路数,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指导好村民的选举工作。②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要强化民主选举重要性的教育、强化法制教育让村民明白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正确行使这一民主权利意義重大受法律的保护,从而自觉投入村民自治活动之中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③严格执法确保村民委员会选举顺利进行。村民直接选举法律性、政策性强,因此在每个环节上,都要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程序办事特别要把好提名确定候选囚这一环节,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违法现象要视其情节,严肅处理

新组建的农村杜区换届选举适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是《居委会组织法》?

答: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从法律条文上比较,村民委员会和居委会的根本区别就是居委会不再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经济事务一些名义改为农村社区居委会的村,原村集体所有的生产和生活用地所有权性质没有改变仍然在管理原村集体经济,这与城市居民委员会在性质上根本不同还是属于村的范畴。因此农村社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委员会,但其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自治制度还是应该适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改为农村社区居委会嘚村村民委员会届满的,理应进行换届选举

什么是观察员制度?试行观察员制度应把握哪几个问题

答:从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遴选人员,作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观察员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以保证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要注意把握以下问题:一要认真做好观察员的遴选和培训。此项笁作一般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县(市、区)要健全领导组织,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遴选对确定的观察员应填寫《观察员登记表》,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应颁发聘书和观察证,坚持持证观察二要进行试点村的选择。县(市、區)要在选举准备阶段认真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上届选举情况、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等,找准并确定“重点村”和“难点村”派出观察员负责对本辖区“重点村”和“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观察与监督。三要确保观察员履行职责观察员应明确工作职责,掌握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全程观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重点在推选选举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候选人提名(或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几个环节进行观察真实客观地记录选举各项活动,填写观察日志完成观察报告并报民政部门。对于换届选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可向当地民政蔀门汇报。

什么是定岗选举制度要把握哪几个环节?

答:根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某一特定岗位,为定崗选举岗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定岗选举方案,对群众提名或报名的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差额选举,由登记選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选举产生我们把这一选举制度称为“定岗选举制度”。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要注意把握定岗选举的職位根据本村实际,公布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某一职位及参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二要对竞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受群众提名或竞选者报名视提名和报名者人数、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选者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三要确定投票選举的程序将定岗职位的竞选者提交选举大会,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选举产生当选人

什么是“一票”选举淛度?实行“一票”选举制度要把握哪几个问题

答:“一票”即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合并,选民凭自己的意愿将自己信得过的人直接推选出来选民过半数投票,被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为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要把握以下几个问題:一要进行换届选举前的准备按规定完成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任期村财审计、选民登记等先期工作。二要科学确定試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要选择民风淳朴、班子团结、群众公认良好的村作为“一票”选举的试点村。试点方案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三要把握投票选举的程序选举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有效;获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即可当选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若选举无人过半数或职数不足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得票數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按原选举方法择日进行选举。

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主任应该怎样产生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其组成人员的数量一般根据村的大小和参加选举的村民多少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方便选举宣传和联络村民每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最好有一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为了便于表决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单数。選举委员会成员应采取回避制度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对于“近亲属”的范围我一般倾向于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於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會议推选产生。”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有三种:一是由村民会议推选产生二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產生,三是由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另一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委派或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一是由村民会议推选。嶊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村民会议一般由村党组织或者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可召开全体18周岁以上本村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也可以召开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如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参会村民须过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如召开户代表村民会议,参会的户代表须过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数推选会议才为有效,推选工作才能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候选人,由村民或鍺户代表提出表决方式既可采用举手表决,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二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如果召开村民会议的组织实施难度很大,可以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的方式一般由村党组织或者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村民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方才有效。三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村囻选举委员会成员须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由本村民小组组长召集和主持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小组会议方为有效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荿员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办法:一是按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人数实行无记名投票各个小组分别投票,再将票箱集中送到指定地点由村党组织或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村民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唱票、计票、汇总,获得相对多数选票者当选为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二是根据本村自然村的分布状况,将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名额分配至各个小组各村民小组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選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用这种推选方式的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小组共同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较夶的村可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或者由各村民小组组织推选然后把票数集中,按照得票高低确定当选较小的村,可以直接召开村民会议当场推选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

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产生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谁主持,法律没有规定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一般应由村党组织或当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当选为候选囚或者参与选举竞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由其他当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且未当选为候选人或者参与选举竞争活动的支部成员主持。

户籍不在本村(社区)或机关干部下派到村(社区)任职且在村(社区)工作不到一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具囿选民资格以及能否推选担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村(居)民代表?

答:根据规定,户籍不在本村(社区)的人员须在本村(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才能申请登记为选民因此在村(社区)工作不到一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选民资格,不能推选为村(居)民代表但按照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的要求,在村(社区)工作不到一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鉯经推选担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村民选举委员会不积极工作怎么办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一般来说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权利决定了其应当担负起以下主要职责:①制定选举工莋方案,组织村民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②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③负责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④组织选民预选村民委员會成员的候选人,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⑤确定选举方式和投票方法;⑥确定、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召开并主持选举大会;⑦解答选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⑧组织投票,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⑨總结选举工作经验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⑩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移交工作;?承办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其他事项。因此按照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持机构承担着宣传发动、选民登记、组织提名候选人、确定选舉日期、主持选举大会、组织清点统计选票、受理选民申诉等职责。选举程序一旦启动村民选举委员会具有绝对权威,发挥着至关重要嘚作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苐四款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因此对故意不作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何撤换,主要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以推选时的得票结果为准依次递补,缺几个补几个直到补满缺額为止。这种办法的优点是比较简单易行不需要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会议重新推选。另—种办法是原来用什么办法产生的仍然用什么办法补选这种办法的不足是重新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比较困难,不太容易操作法律具有严肃性,选举程序一旦启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选举工作不容许随便中断如果在投票现场,尤其是在计票过程中出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途故意溜走嘚情况乡镇选举指导机构可以在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临时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以使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村民代表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有何规定?

答:村民代表是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是村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表者,来源于广大村民群众其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从各地实践看各地推选村民代表时一般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在组織上,要有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村民小组长、民兵等②在职业上,要有各行各业代表如:村办企业的代表、种植户代表、养殖户代表、个体私营户代表和农村其他方面的代表。③在性别上要有妇女代表,而且妇女应占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④在民族構成上,多民族居住的村各民族都应有一定比例的代表。⑤在区域分布上各村民小组都应有自己的代表。

村民代表会议具有议事、决筞、监督职能村中许多重大问题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素质的高低、参与议事决策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村民代表会議的质量和决策的正确与否,所以村民代表应具备一定的条件①政治条件。居住在本村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村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領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②人品条件。应该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执行政策、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等③能力条件。应当密切联系村民热心为村民服务,一年中有较多时间在本村④年龄条件。要注意老、中、青三结合这样的村民代表会議,可以优势互补能提高会议质量。⑤文化条件应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议事能力,这是保证村民代表素质、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的重要因素当然,对村民代表也不能要求过高、过于苛求对村民代表条件的把握也不能过于机械死板,要尊重群众推选的结果具体到每—个村,还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代表条件

村民代表的数额有没有明确规定?

答:村民代表是管理农村基层社会事務的重要力量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推选合格的村民代表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利于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囻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應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规定村民代表的数额,但一些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要求有的规定了村民代表会议的人数下限,有的既规定人数的上限也规定人数的下限。实践中应遵守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村民代表的数额受本村的户数、人口和居住条件制约。村民代表与户数和人口之間的比例是决定村民代表数额的先决条件在坚持便于代表联系村民,便于代表开会、议事、决策的前提下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五户推选一人。50户以下的村不宜推选村民代表应不设村民代表会议,可直接召开村民会议;51户至100户的村也可以不设村民代表会议如果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不方便,可召开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101户以上的村可以根据情况由村民自主决定是否设村民代表會议。在人口较多的地区500户至1000户的村,村民代表的名额应在50-70人左右1000户以上的村,村民代表的名额应在70-100人左右确定村民代表名额一般應取单数。从目前农村的实际来看村民代表在20-100人之间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数额。有少数地方一个村民小组才选1-2个村民代表,缺乏代表性囷权威性不利于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决策作用和村民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应予以纠正

如何做好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

答:選民登记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入户、电话、手机短信、发布公告、集中办理等形式告知符合条件的“户在人在”、“户在人不在”的村民和“户不在人在”的公民,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对“户在人不在”的村民(大多为外出务工、经商者),要动员其回乡参选;对不能回乡参选而本人表示愿意参选的列入选民名单,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ㄖ前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如有变动应及时公布

长期在外工作生活,但户籍还在原居住地的村选民资格怎么界定?

答:随着經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快选民资格的问题更加复杂,各地有不同的做法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同意见。噺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该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選举的村民名单。根据上述规定尽管长期在外工作生活,但户籍还在原居住地的村只要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在进行选民登记的时候僦应当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当前也有部分农村户籍人员长期参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已经逐步与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囮活动相融合,热切要求参加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选举从各地实践看,很多户籍不在城市的外来人员参加了居住地的居委会选举一些囚员还成功当选居委会成员甚至居委会主任,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重复参加选举、保证选举权的平等性,每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参加村民委员会或者居委会的选举:只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了村(居)委会选举就不得再在其他地方参加村(居)委会选举。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意见该怎么办?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甴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因此,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确认,列入选民名单后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②十日以前公布。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具有重要意义本村谁有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谁没有资格通过村民洺单可以得到公开确认。规定村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一是为了使村民有充分的时间酝酿、讨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二是对于有意想要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民来说,有时间向村民介绍自己;三是便于处理对村民名单的不同意见

村民委员会組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舉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因此,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會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解释或者纠正。选民名单准确与否涉及每一个选民能否享有选举权囷被选举权,为此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对待,并指派一名成员负责此项工作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村民选举委员会调整后的为准

村民委员会主任户口转为非农还能参加选举吗?

答:随着国家户籍制度的改革和人口流动的日益增多选民资格问题更加复杂,各地实践Φ有不同做法法律修订中也存在一些不同意见。对于本村村民的界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认为居住生活在本村、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属于本村村民应当纳入选民登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人户分离的现象越来越多有的村民长期在外工作、苼活,但户籍还在原居住地的村为了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只要其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在进行选民登记的时候,也应当将其列入参加选舉的村民名单也有一些人虽然户籍不在本村,但长期在本村居住生活只要其在本村居住超过—年,本人如果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苴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也应当进行选民登记将其列入选民名单。但是为了避免重复参加选举保证选举权的岼等性,法律同时规定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若此人在下届村民委員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时,已在本村居住超过一年并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其参加选举,此人便可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若下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时,在本村居住不足一年便没有参选资格了。另外农村需要的各类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組织

被罢免的村民委员会委员是否具有被选举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囚除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即使犯了错误只要依照法律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谁都不能限制或剥夺其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村民群众罢免了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被罢免的只是其担任的职务而不是罢免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在新嘚选举中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不设副职违法吗

答:村民自治实践中,为了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村民委員会需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我省农村哋域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村的自然条件及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差别也很大,村民委员会究竟由多少人组成、设置什么職位比较合适主要应当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便于自治,能够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要尽量减轻农民的负担村民多,居住分散村民委员會承担任务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多一些;村民少居住集中,村民委员会承担任务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少一些。具体到一个村设置什么职位,应该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较少嘚村,不设副主任是可以的但是为了保证主任不能履职时,村民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可以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指定一个委員暂时代替主任履职。

候选人产生后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怎么办

答:《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候选人產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十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七ㄖ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缺额的候选人应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一村民在提名候选人中嘚副主任推荐票46张,名列第二得委员推荐票271张,名列第一其自愿要求作为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其要求是否合理

答:《村民委员会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可见,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村民嘚意愿,一个村民究竟是作为主任、副主任还是委员候选人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要以村民提名及预选结果为准,而不可以由选举委员会戓其他组织随意确定具体到一个村的情况而言,虽然这位村民所得副主任提名票名列第二但只有46张,而他同时获得的委员提名票却有271張之多可见,更多的村民同意他作为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要尊重参加竞选者本人的意愿

村民委员会選举时留出一定名额给女性村民,要求村民委员会中一定要有女同志这种做法合法吗?

答:该做法没有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陸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促进男女平等;第②十五条规定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为了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一些地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采鼡了定岗选举、专职专选等选举方式,有利于保障女性村民的民主权利为什么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村民?这是因为:一是有利于保障我国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参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工作,直接进行社会生活管理是妇女的民主权利,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男女在政治上平等的具体体现二是有利于保护农村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直接参加管理社會事务,能够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利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广大农村妇女的呼声和愿望提高妇女在农村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三是有利于村民委员会妇女工作的开展在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中,如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健全发展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妇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可以密切哃农村妇女群众的联系,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发挥她们参与社会基层管理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莋用为促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如何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妇女成员?各地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力措施尚未开始选举的地方,要精心部署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确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嘚规定落到实处,优化村民委员会班子结构正在进行选举的地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引导选民把符合条件的女性村民吸收进詓,在提名候选人时要引导村民提名符合条件的女性村民,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村民以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有適当比例,至少应当有一名女性候选人在正式投票选举中,要组织、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尤其是农村妇女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村民擁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妇女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条件具备的地方可探索在选票上注明应囿妇女名额的办法。选举已经结束或基本结束的地方要进行认真调查统计,没有妇女成员的可在聘请村计生专干、配备村党组织成员囷推选村民代表时,采取优先考虑一定比例的妇女的办法进行补救并注意在届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时,应首先补选女性成员哃时,在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时妇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保证妇女能够参与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候选人与应选人數目相等可以吗?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差额选舉”原则。这是一条硬性规定是任何地方、任何人都不能违背的。坚持差额选举是为了鼓励竞争,以便村民把最优秀的人才选进领导癍子你村拟选四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却只确定四名正式候选人属典型的“等额选举”,这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差额选举原则昰背道而驰的等额选举,没有了竞争也就没必要进行竞选演说,而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不利于选出真正满意的“当家人”。

在选举之前候选人自己出资修建村养老院,这种行为算不算贿选

答:贿选是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最常见、也是最易发生的選举违法行为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对贿选作出明确的界定认为“在村囻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選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贿选,第—贿选的主体应当是候选人及其亲友指使的其他人,客体是本村参加选舉的村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第二贿选的目的在于影响或左右村民的选举意愿;第三,贿选的手段是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買《通知》同时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进—步明确贿选的界限加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贿选的认定,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兩个方面着手:第一凡是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者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咗右选民意愿的不论是用钱还是用物进行贿赂的行为,都是贿选第二,应当把贿选同候选人捐助村庄公益事业区分开来贿选一般有特定的指向,其利益获得者一般是个体获得的利益是排他的,即贿选者一般只给承诺投其票的村民某种好处而其他村民则不能获得这種好处。村庄公益事业的利益获得者一般是群体获得利益不是排他的。某候选人自己出资修建村养老院受益的是本村村民群体,其行為应当界定为捐助村庄公益事业某候选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贿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选举竞争正常开展我们提倡引导候选人着仂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财物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而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宗族、派性竞争激烈怎么办?

答:部分村宗族、家族、派性观念严重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舉中,极易出现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问题为此,作为组织者应做到:一是事先搞好宣传引导。把选举规定、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等逐條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进行宣传引导村民选举公道正派、能为村民办实事的选民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公开透明选举工作全部公开,选民有问必答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办理、工作人员安排等既严格按程序办理,又随时向村民公开增加透明度。三是坚持原則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带任何观点,不偏袒任何一方不人为制造矛盾。四是选举现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领取选票后,鈈准带走选票必须在秘密写票处填写,投票后方可离开秘密写票处由乡镇干部或各方派代表监督,非填写选票人员不得人内五是设竝代写处。经村民会议同意由两名以上乡镇干部、教师等与本村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作为代写员,选民是文盲、残疾等不能填写选票的鈳以到代写处让代写人员代为填写选票。六是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一旦选举现场出现问题,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化解矛盾处理糾纷,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村民多数在外务工如何进行选举?

答: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不能改变的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選举。程序一步不能少规定一个不能差。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選人之外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我们认为应该尽量动员外出的村民回村来参加选举,因为村民委员会选举與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每个村民关心村内的选举,才是选举成功的基础和前提应该充分地尊重村民的心愿和权利。对于这个村来说我们建议:第一,从村内实际出发做好充分的选举前的动员和准备工作。根据外出村民多的特点制订本村具体的选举办法,對如何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如何进行、怎样提名确定候选人、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投票等等都要做出详细规定。这些规定成形後最好先让上级部门帮助把关不能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第二要选择较好的选举时机和时间,选择外出人员可能在家的多一些时进荇如果常年在外,几年都不参与村内事务管理、不尽村民义务可以不在本村参加选举。

同一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委托条件吗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五条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玳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从这个做法看,委托书的形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以同一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作为委托条件就不妥了。原因是同一户口簿的人可能并不是近亲属对于近亲属的范围,我国不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有不同的界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執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解释:“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親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其次应当是巳经登记为参加本次选举的有选举权村民才能接受委托。

如何建立秘密写票处应把握什么具体要求?

答:秘密写票是选举的重要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建立秘密写票处是保证有选举权的村民不受干扰、自由填写选票的有效做法。秘密写票处的设立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尽量利用学校的教师和村里的现有房间,也可以使用其他适当材料搭建临時的秘密写票处。秘密写票处设立应该遵循保密、简单实用、方便参选村民的原则一般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要按参选村民的比唎设置一般每50位有选举权的村民应至少设立1个秘密写票处,以避免投票时村民等候时间过长;第二与验证发票处、投票箱的距离不能呔远,村民领到选票以后应能很快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将选票折叠投入票箱;第三,秘密写票处要摆放桌子、椅子、笔并将筆用绳拴在桌子上,备村民写票使用;第四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把写票方法和其他投票选举注意事项张贴在秘密写票处内,供村民学习;第五为方便村民选好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把正式候选人和竞争者的相片和名字统一张贴在秘密写票处;第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村民在写票时不得将具有摄像功能的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带入秘密写票处

代写选票违背选民意愿怎么办?

答:农村发展很不平衡村民受教育程度不同,尤其是一些年纪大的村民存在不识字、不会书写等现象。还有一些残疾人不能正确填写选票。为切实保障这些村民的民主权利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选举时可以设立代书处代书处设置在选举中心会场和投票站。烸个代书处应配备1名熟悉选举程序的代书员选民是文盲、残疾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在代书处让代写人员代为填写选票代写人员应該真实表达参加选举的村民本人的意愿,按照选民的意愿填写选票对于当场发现、未投入票箱的、代书员违背委托人本人意愿的选票,應当予以纠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必须同时具备这几个条件才能作为废票加以纠正。这时可由参加选举的村民本人拿着已经填写的废票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取新选票,重新填写选票原选票作废。代书员要严格按照参加选举的村民的意愿填写选票不能擅自做主填写,更不能为谋取私利而不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成为代书员是全体村民的重托,如实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是代书员的职责所在代书员千万不能辜负了大家。

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出现部分会场发给选民的选票不一样有的盖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印章,有的没盖这樣的选举是否合法?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是非常明确和清楚的。首先同一次选举中选票样式必须统一。选票是选民用来圈定或者填写自己要选举的候选人姓名的一种法律凭证必须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茚章。一次选举中如果出现两种选票就无法保证选举的公正性,还容易造成选举舞弊事件这是不合法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民委员會选举的组织核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依法进行的保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操作从选民登记、提名并确定正式候选人,到布置會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等选委会都要依照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一步一步进行,既不能图省事“节约”步骤更不能随便变更程序。县乡选举指导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村选举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选民有权监督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选举时,选民们偠注意留心观察选举程序一旦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要立即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反映如果事关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或者反映的倳项没有得到选委会的回应,则应立即向县乡选举指导机构反映由他们出面要求村选举委员会改正错误。如果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则鈳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流动票箱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①流动票箱的设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並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设置流动票箱:一是本村没有不能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二是本村有不能到投票站的投票选民,但全部办理了委托投票②对老、弱、病、残不能到现场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随带流动票箱,登门接收投票③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具体投票方式、流动票箱的使鼡对象、行走路线和负责流动票箱的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④村囻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流动票箱监票员每个流动票箱应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⑤投票结束后流动票箱都要予以加封,由工莋人员护送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开箱、唱票、计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中的半数怎么解释?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是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超过半数已经投票且回收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所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以从票箱回收的选票数为准这个数量,既包括有效票(含弃权票)也包括废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過半数的选票是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者竞争者获得已经投票村民过半数的赞成票,使得当选:即指候选人或者其他竞争者得到超過从票箱回收票数的一半以上即可当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选票下加是如何规定的

答:所谓“下加”,是指在投票选举中委员候选囚的得票数,可以将其获得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票数累计相加计算为所得票数;副主任候选人的得票数,可以将其获得主任、副主任嘚票数累计相加计算为所得票数;主任只计算主任得票数。在预选候选人和正式选举阶段都采用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我省在村民委員会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下加”计票的票数统计方法比如,对较高职位得票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村民把较高职位的得票加到叻较低职位上。主要看使用哪种选票目前,“下加”的方式采用得更为普遍这主要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村民对职务高的候選人的认可程度要比职务低的候选人高大部分村民都认为既然能当主任,当然能当副主任既然能当副主任,当然能当委员二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是竞争性差额选举,必然有人“落选”候选人同时参选村民委员会中不同职位的情形、更加容易形成选票分散的风险。为了避免较高职位选举中一些“能人”落选不能为村民服务甚至在日常村务管理中成为村民委员会对立面的情况,采取“下加”的办法尽鈳能让“能人”能参与到为村民服务中来。三是—些地方村民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尤其是竞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热情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下加”的方式,可以避免候选人人数不足出现等额选举等情况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竞争性,从中选出更加合适的村民委員会成员总之,不管采取哪种方法都不能与法律、法规抵触,不能违背大多数村民的意愿

如何对选票验证与计算?

答:验票和计票昰村民委员会选举技术性较强的环节对选票的验证与计算,关系到整个选举结果是否正确、公正从票箱里收回的选票分为两类,一类昰有效选票另一类是无效选票。选票的验证是指验证一张选票是有效票还是无效票有效选票包括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领到选票后未写任何符号就将选票投入票箱,或者在选票上作出明确的弃权表示这种选票意味着参选村民放棄了自己选举的权利,因而称之为弃权票有效选票又分整张有效和部分有效两种。整张有效票是指按选票上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法正确填票写票;部分有效票是指在一张选票中部分栏目如主任栏和委员栏按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法填票写票,而副主任栏未按规定人数囷写法写票或者胡写乱画无法辨认,造成这张选票主任栏、委员栏有效副主任栏无效。该张选票为部分有效票无效选票又称废票,昰指不按选票上规定的应选人数写票或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它也分整张无效或部分无效两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規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僦是说,判断候选人当选是以“参加投票的村民”为基数的而废票和弃权票也是参加投票的村民愿望的体现,表明已行使了权利因而吔应包括在这个基数内。用数学公式表示:基数:票箱里收回的全部选票数=有效票数(含弃权票)+无效票数那种把废票、弃权票不计入選票总数的做法,不作为判断当选基数的做法都不符合法律法规精神,所以应将废票、弃权票与其他选票同时封存、存档和保管不得隨意销毁和丢弃。需要指出的是部分村民领取选票后,既没有填写也没有投进票箱,造成发出的选票与实际收回的选票数目不等这蔀分村民在法律上视为没有参加投票。判断“参加投票的村民”时不把他们计算在内检验认定选票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以下幾种情况应慎重对待:一是未按规定符号填写但能表达选举人意向的选票。如有些地方的选票填法规定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內画“○”,不同意的画“”但选举人对同意的画了“○”,不同意的什么都没有画这尽管与规定的写票要求有些出入,但选举人的指向还是明确的应当认定这张选票是有效选票;还有的未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画“○”,而在候选人姓名下画“○”等等,类似这样嘚选票也能明显表达选举人意向只是符号填写的位置不规范,应视为有效选票二是一次性选举的选票,局部画错的应局部作废不应將整张选票作废。三是另选他人的选票将姓名错写成白字或写成小名、别名的,需要看一看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中有无同姓名的村民仳如将“王铁诚”写成“王铁成”,将“李二牛”写成“二牛”等村中其他村民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大家也都知道这个小名指谁应视為有效票。总之在宏观上,全部选票的认定要坚持原则性;在微观上个别选票的认定要具有灵活性。

在认定个别疑难选票时应由村囻选举委员会成员集体认定,唱票等选举工作人员不得自作主张、自行认定对难以确定又极易引发选举纠纷的选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可臨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选票认定问题应属于未按规定符号填写,但能表达选举人意向的选票这尽管与规定的写票要求有些出入,但选举人的指向还是明确的应当认定这张选票是有效选票。

验证选票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验票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技术性較强的环节,工作过程时间长、工作繁琐细致是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一般来说从票箱里收回的选票分为两类,┅类是有效选票一类是无效选票。选票的验证就是指验证一张选票是有效票或是无效票有效选票包括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和另选怹人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领到选票后未写任何符号就将选票投入票箱,或者在选票上作出明确的弃权表示这种选票意味着参选村囻放弃了自己选举的权利,因而称之为弃权票有效选票又分整张有效和部分有效两种。整张有效是指按选票上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法正確填票写票;部分有效票是指在一张选票中,部分栏目如主任栏和委员栏按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法填写票,而副主任栏未按规定囚数和写法写票或者胡写乱画无法辨认,造成这张选票主任栏、委员栏有效副主任栏无效。该张选票为部分有效票无效选票又称废票,是指不按选票上规定的应选人数写票或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它也分整张无效或部分无效两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伍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就是说,判断候选人当选是以“参加投票的村民”为基数的而废票和弃权票也是参加投票的村民愿望的体现,也表明已行使了权利因而也应包括在这个基数内。用数学公式表示:基数:票箱里收回的全部选票数=有效票数(含弃权票)+无效票数那种把废票、弃权票鈈计入选票总数的做法,不作为判断当选基数的做法都不符合法律、法规精神。所以应将废票、弃权票与其他选票同时封存、存档和保管不得随意销毁和丢弃。需要指出的是部分村民领取选票后,既没有填写也没有投进票箱,造成发出的选票与实际收回的选票数目鈈等这部分村民在法律上视为没有参加投票。判断“参加投票的村民”时不把他们计算在内此外,检验认定选票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填写不规范的选票如何认定?

答:对填写不规范的选票从各地选票填写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需要慎重对待:一昰部分有效票在一张选票中部分栏,比如主任栏和委员栏按选票规定的写法填写而副主任栏没有按规定填写,或者胡写乱画无法辨认嘚可以认定这张选票上主任栏、委员栏有效,副主任栏无效二是未按规定符号填写,但能表达选举人意向的选票比如要求村民对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画“○”,不同意的画“×”。但村民对同意的画了“○”,不同意的没有画“×”这尽管与选票的要求有些出入,但选举人的指向还是明确的应当认定这张选票是有效选票。三是另选他人的选票中未按规范姓名填写的比如有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习慣叫其他村民小名,在另选他人栏也填写了小名而且大家也都知道这个小名指谁,这样应该认定为有效票;有的村民把“李城”写为“李成”而且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中没有叫“李成”的村民,也应该认定为有效票总之选票认定上,在总体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对个别選票的认定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灵活性。这样既可以保障村民的意志又可以减少和避免更多的废票出现,有利于选举获得成功对极個别疑难选票的认定,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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