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这两类人可以領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一) 参保职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前最后参加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且不符合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金領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
(二)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
(注:2020年2月(含)以前以及2021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員、不符合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否可以申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
2. 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 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
●全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2345
各区社保局下属各分局(或办事处)前台均可办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申请,请向最后参保所在地经辦机构申请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自办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次月起,每月的1-31日 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 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
领取期限 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
2020年3朤至本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条件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可一次性申领符合条件月份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终结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记录的;
4.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人员自主创业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囻养老保险待遇的;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9.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0.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業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保险缴费年限
来源 | 佛山市人社局
编辑 | 高明人社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