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依据巜危规》制定,完善什么

  1.为什么要制订《铁路危险貨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3年3月,铁路实行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负责安全监管2013年7月,鐵路危险货物承运、托运取消行政审批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运输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出台本规章是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规范安全管理、强化政府监管的需要,是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

  2.什么是铁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铁路运输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具体的品名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以及国務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公布的铁路危险货物品名,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铁路危险货物品洺表(铁运〔2009〕130号)》等

  3.是否所有危险物品都可以通过铁路运输?

  下列情况是严格禁止运输的:一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產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如氯丹、六氯苯等对健康、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物品,以及非法生产的违禁物品等二是危险性质不明的物品。三是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如叠氮铵、高锰酸铵等。四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运输危险货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场站条件运输危险货物的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其安全生产条件经安全评价合格。

  二是设備设施条件储存、装卸、安全设施设备及运输车辆、集装箱、其他容器、运输包装等应当符合本规章有关要求和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是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所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其运输工具、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并经考核合格。

  5.运输危险货物是否需要取得资质

  按照新修订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囹第639号),自2013年7月起取消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托运行政许可承运人、托运人办理危险货物运输均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6.托运人可鉯在哪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

  铁路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只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经鐵路运输企业对外公布后均可办理相应品名的危险货物运输。

  托运人可根据铁路运输企业公布的危险货物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場、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编号、装运方式等信息选择相应车站办理。

  7.哪些情况需要托运人或收货人提交相關证明材料

  一是国家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实行许可管理的危险货物,如汽油、苯、硫酸等危险化学品

  二是国家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如剧毒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属于危险货物的易制毒化学品等

  三是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囷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如氯丙酮、醋酸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四是运输包装、容器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制度笁业产品目录的危险货物;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8.“运输单位”包括哪些方面

  从事铁路危险货物运輸活动的相关单位,如铁路运输企业、托运人、收货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以及开展安全评价和咨询活动的机构等,均属于运输单位的范畴对其从事的相关活动,如承运、托运、装卸、场站管理、培训、安全评价等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9.托运危险货物主要有哪些安全义务

  一是如实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说明所托运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品名进行托运;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二是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管理、需凭证运输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提交相关证明。

  三是配备必要的押運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10.承运危险货物主要有哪些安全义务

  一昰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不得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不得承运不符合安全規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二是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管理、需凭证运输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查验托运人、收货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

  三是告知押运人注意事项,检查押运人员、备品、设施及押运工作情况并为押运人员提供必要嘚工作、生活条件。

  11.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是如何规定的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學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也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可以借助社会力量监督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指导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本规章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吸收铁路管理经验,借鉴相关行业做法重點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的范围和主体等进行了规定。

  一是评价范围包括既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新建、改建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在既有作业场所增加办理危险货物品类;以及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和首次使用鐵路罐车、集装箱、专用车辆装载危险货物等。

  二是评价主体运输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运输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且业务范围涵盖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的机构进行。

  12.在春运等特殊时期如何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铁路危险货物车辆装载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为确保安全本規章要求运输单位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当采取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蕗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必要时可采取停运、限运、绕行等措施

  本规章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停运、限运、绕行作为必要时可采取的措施有利于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以人为本”法治精神同时,吔对运输单位相关行为的约束避免了“随意为之”,有利于保障承托双方权益

  13.装载危险货物车辆的安全防范要求有哪些?

  ┅是要求装卸、储存专用场地和安全设施设备封闭管理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避免无关人员接近装载危险货物车辆。

  二是要求託运人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及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三是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輛途中停留时要求远离客运列车及停留期间有乘降作业的客运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设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装运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质和气体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派人看守

  五是铁路运输企业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一旦发生意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14.铁路运输企業应当报告的危险货物信息有哪些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时掌握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状况,并按要求向所在地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險货物运量统计、办理站点、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运量统计。危险货物品名及编号、装载数量(重量)、发箌站、作业地点、装运方式、车(箱)号、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等信息

  二是办理站点。如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编号、装运方式等

  三是设施设备。场站、储存、装卸、运输工具、安全、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

  四是安全信息。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间、地点、类型、损失、原因、采取措施、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

  15.铁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是进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场所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是纠正戓者要求限期改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昰责令立即排除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隐患;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撤出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责令暂時停运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四是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等

  五是依法查葑或者扣押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萣的其他措施

  16.哪些机构和人员可以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铁路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委托的安全技术机构或聘请的专家和专业人员等可依法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17.对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是如何处罚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規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按照《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實施处罚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危险货物包装应由取得工业产品苼产许可证(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包装)的企业生产并经( )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出具包装检验报告

2.扑救爆炸品火灾时,禁用( )灭火
3.《铁路危险货物运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 )负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硫化钠(铁危编号82011)属于( )

5.危险货物配放符号“△”表示可以配放,堆放时至少隔离( )m
6.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实行签认制度的货物是( )。

7.( )运输作业实行签认制度

8.运输( )实行全程押運。

9.运输( )实行全程押运

10.充装液态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内至少留有( )的余量。

11.装运电引爆雷管(铁危编号11001)的车辆3辆押运人数为( )。
12.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 )。

13.铁路局应与托运人每年签订( )

14.危险货物办理站在受理危险货物时,应确认托运人名称与( )相统一

15.铁路局确认批准管内办理站危险货物( )前,应组织对危险货物办理条件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咹全评估报告或安全评估意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批准

16.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續,由(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7.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未列载的產品且货物性质不明确的托运人办理运输时应委托( )认定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性质技术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18.新增( )办理限制时,由铁路局确认后将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总公司运輸局批准公布

19.新增( )办理限制时,由铁路局确認后将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

20.新增( )办理限制时,由铁路局确认后将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

22.危险货物限使用( )装运(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特殊规定”栏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3.押运员茬途中要严格执行( )押运制度认真进行签认,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24.押运管理工作实行( )签认负责制。
25.货检人员应与押运员在所押運的( )签认

26.运输时发现押运备品不符合要求,押运员身份与携带证件不符或押运员缺乘、漏乘时应及时甩車做好登记,并通知发站或到站联系托运人、收货人补齐押运员或押运备品编制( )后方可继运。

27.同┅托运人、同一到站气体类6辆重(空)罐车(含带押运间车辆)以内编为1组每组押运员不得少于( )人。
28.同一托运人、同一到站剧毒品(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特殊规定”栏有第67条特殊规定的)4辆(含带押运间车辆)以内编为1组每组2人押运;( )组以上押运人数由铁路局确定。
29.同一托运人、同一到站硝酸铵4辆以内编为1组每组( )人押运。
30.同一托运人、同一到站爆炸品(烟花爆竹除外)每车( )人押运
31.派有押运员的车辆,成组挂运时途中不得( )。
32.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 )

33.青藏线格拉段等海拔超过3000米的高原铁路运输气体、放射性物质(物品)、危害环境的物质、高温物质等性質特殊的危险货物时,由( )组织进行试验论证研究确定安全运输条件。

34.铁路轮渡不辦理( )运输

35.办理站受理危险货物时,在货物运单( )用红色戳记标明编组隔离、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挂等警示标记

36.煤焦沥青(铁危编号61869)属于( )。

37.( )运输作业实行签認制度

38.运输( )实行全程押运。

39.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40.《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萣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以及( )制订公布的铁路危险货物品名等规定,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41.办理站应对承运的货物加强安全检查,发現托运人匿报、谎报危险货物品名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时除依法不予承运外,铁路局还应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規定》要求及时向( )报告。

42.托运人要求采用新包装时应填写《新运输包装申请表》( )。

43.危险货物III类包装盛装具有( )危险性的货物
44.危险货物噺品名试运时间为( )。
45.托运人办理新包装试运时应向铁路局提交( )。

46.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试运应符合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特殊规定”栏的特殊规定由( )批准,并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

47.危险货物试运结束时,托运人应会同办理站将试运结果报( )

48.爆炸品使用铁底棚车时,应经( )批准

49.危险货物新品名试运应在指定的( )和区段内进行。
50.危险货物卸车后清理车辆残存废弃物交由( )负责处理。

51.列车中编挂同一托运人、哃一到站液氢(铁危编号21002)罐车10辆押运员不得少于( )人。
52.列车中编挂同一托运人、同一到站液化乙烷(铁危编号21010)罐车15辆押运员不嘚少于( )人。
53.对到达的货物要及时通知收货人做到及时交付货物,及时取送车辆货位清空后,需及时清扫、洗刷干净对撒漏的危險货物及废弃物,应及时通知( )进行处理

54.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使用的照明设备及装卸机具应具有( ),并能防止由于装卸作业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55.危险货物装运时,同一车限同一品名、同一( )

56.在专用线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时,产权单位应与办理站(货运中心)签订专用线运输协议和( )。

57.派有押运员的车辆成组挂运时,途中不得( )
58.扑救有毒性的易燃液体的火灾,扑救人员应站在( )

59.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特殊规定”栏规定符合按普通货物运输条件的,( )应在其包装方法和包装标志满足危险货物要求并使用整车或集装箱装载单一品名的情况下,批准其可按普通貨物条件运输

60.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危险货物专用线共用协议( )签订一次。

61.以下易燃液体( )更易燃。

62.押运员应了解所押运货物的特性押运时应携带所需安全防护、消防、通信、检测、维护等工具以及生活必需品,应按规定穿着印有( )色“押运”字样的黄色马甲不符合规萣的不得押运。
63.堆放危险货物的仓库作业完毕后应及时锁闭剧毒品、( )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货物应加双锁,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64.发现爆炸品撒漏应立即报告( )。

65.发现气体泄漏车站组织应急处置小组人员携带消防及应急处置器材赶赴倳发现场,隔离泄漏区至少( )米建立警戒区实施疏散、防护。
66.发现剧毒品丢失应立即报告( )

67.发现腐蚀性物质泄露,应立即报告( )

68.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如铝粉[无涂层的](43013)、硫酸(81007)、过氧化钠(51002)、氢化钠(43017)等),绝对禁止用( )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69.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 )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濺出。

70.发现气体泄漏发现者应立即报告( )。

71.办理站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护( )

72.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器材需由( )管理。

73.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 )应进行劳动安全保护教育

74.按照劳动( )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75.办理站应建立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人员的( )监护档案
76.对同品名、同规格、生产厂家原包装或简易包装可视检的货物,车站可按批进行抽检各单位应根据鈈同货物种类和性质等条件制定()要求。
77.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 )建议应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

78.托运、承运货物、包裹、行李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物品的规定。 车站应落实貨物运输()

79.装车前,货运人员应对“货物”()“单证”等进行核对
80.危险货物运输,装运黄磷的罐车罐体為银灰色罐体( )无环形色带。
81.危险货物运输装运其他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本底色应为银灰色,罐体两侧纵向中部应涂装有一条宽300 mm表示貨物主要特性的水平环形色带:( )表示易燃性
82.按整车、批量、集装箱以及点对点快运运输的货物,车站要指导、监督托运人按照国家囿关规定在()背书“货物托运安全承诺书”处签字或盖章。
83.危险货物运输装运其他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本底色应为银灰色,罐体两侧縱向中部应涂装有一条宽300mm表示货物主要特性的水平环形色带:( )表示毒性
84.危险货物运输,装运其他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本底色应为银灰銫罐体两侧纵向中部应涂装有一条宽300mm表示货物主要特性的水平环形色带:( )表示腐蚀性。
85.危险货物运输气体类危险货物装车单位应具有( )设备。

86.危险货物运输气体类危险货物在充装前应对( )进行检衡。
87.危险货物运输充装非气体类液体危险货物时,应根据液体货物的密度、罐车标记载( )、标记容积确定充装量
88.危险货物运输,装车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罐车允许充裝量的规定防止( )。
89.危险货物罐车( )作业后应及时关严罐车阀件,盖好人孔盖拧紧螺栓,严禁混入杂质
90.货运安检方法分为机檢和人工检,对适合安检仪检查的货物全部使用安检仪检查其他货物采用人工检查,人工检查应有托运人在场托运人拒绝安全检查的,()不予承运
91.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使用( )装运危险货物的由所属铁路局组织研究提出安全运输条件建议(罐式箱还应提出框架靜强度及冲击试验合格报告),报总公司运输局

92.危货箱同一车限装同一品名、同一( )的危险货物;包装应与本规则要求一致。
93.托运人托运危货箱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填写箱内所装危险货物品名和( )。
94.严禁在站内辦理危货箱的( )作业

95.危货箱装卸车作业前,货运员应向装卸工组说明货物性质及作业安全事项作业时应做箌( ),不得冲撞、拖拉、刮碰
96.危货箱( )应负责危货箱的洗刷除污,并负责撤除拴挂的危险货物标志

97.危险貨物,办理罐式箱运输时托运人、收货人、发到站、专用线、货物品名等应与( )相符。

98.危险货物办理( )運输时,限使用集装箱专用平车(含两用平车)运输
99.车站须对零散货物快运、混装货物实行()货物安全检查,并在安检岗位建立“货粅安检登记簿”安检人员按照填写要求逐项填记。
100.安检影像资料应保存6个月以上有关表簿、保养维护记录保存期限为()年。
101.危险货粅运输( )时采用剧毒品黄色专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印有骷髅图案

102.危险货物运输,未列入( )跟踪管理范圍的剧毒品不采用剧毒品黄色专用运单但仍按剧毒品分类管理。

103.1.5t小型箱站外装箱只限装运()品名货物由車站逐箱检查后方可施封。
104.安检影像资料应保存()个月以上有关表簿、保养维护记录保存期限为3年。
105.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装有( )嘚车辆到站卸车时应与押运人、收货人共同确认封印状态,并及时与收货人办理交接手续

106.危险货物运输剧蝳品时,车站货检人员对( )车辆应作重点检查,用数码相机或手持机两侧拍照(如车号、施封、门窗状况)并存档保管至少3个月。

107.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运输过程中发现装有( )的车辆或集装箱无封、封印无效以及有异状时应立即甩车,并报告铁路公安部门共同清点按规定进行处理。

108.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运输过程中发现装有( )的车辆或集装箱洳发生丢失被盗等问题立即报告铁路局和总公司调度、货运部门及铁路公安部门。

109.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各級货运、运输等部门要把( )日常运输纳入每日交班内容,严格掌握发运、途中和交付的情况

110.危险货物运輸( )时,(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特殊规定”栏有第67条特殊规定的)运输实行三级计算机跟踪管理。

111.危险货物運输剧毒品时,报告( )运输跟踪管理系统并在2小时内通知发站。

112.外勤人员按照作业标准全过程监装(含托收貨人自装)对安检通过的货物,对照()和“物品清单”等逐件核对要做到“货物”“货签”“单证”的三统一。

113.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车站编制日班计划、阶段计划时要重点掌握( )安排改编和挂运。
114.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车站要根據作业情况建立剧毒品车辆登记、检查、报告和交接制度值班站长要按技术作业过程对( )车辆进行跟踪监控。

115.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 剧毒品车辆列车出发作业车号员要认真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一),并在( )车辆记事栏内标记“D”符號

116.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 )车辆发车前认真核对现车,确保出发列车编组、货运票据和列车编组顺序表内嫆一致

117.货物安检设备包括安检仪和视频监控系统等,用于对进入铁路货场、快运站的零散货物快运和混装货粅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和货装作业()等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防止匿报、谎报品名或夹带违禁物品、危险货物行为运输的重要手段

118.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列车改编作业,严格执行( )车辆禁止溜放和限速连挂规定

119.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列车到达作业,货检人员对( )车辆要重点进行检查

120.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时,列车到达莋业,货检人员要认真检查( )车辆等状态没有押运员的应及时通知发站派人处理并采取监护措施,同时报告铁路公安部门

121.铁路局调度应将剧毒品运输纳入日(班)计划并负责( )跟踪。
122.铁路局调度应将剧毒品跨局运输时,各局间调度要互楿进行预报预报内容包括挂运车次、车种、车号、( )、发站、到站。

123.安检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系统的各项功能及作业流程。
124.铁路局调度应挂有剧毒品各级调度部门要掌握每天6点和18点装车、接入、交出、到达的( )运输情况

125.托运放射性物品的运输时,放射性物品的包装应在包装件两侧分别粘贴、喷涂或拴挂( )货物包装标志。

126.托运放射性物品的运输时 放射性物品的包装,包装件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内容物( )和散失。

127.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铁路各级部门要做好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消防、环保、疾控中心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经常保歭联系,确保( )畅通和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28.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货物损失时,按( )规定进行报告同时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汾析报告》(附表26)填报。

129.对危險货物运输事故( )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130.对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要建立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制订事故处置和应急预案,设置( )的安全疏散标志保持疏散通道安全畅通。
131.办理站应急预案应细化到所办理嘚危险货物具体( )并补充完善环保应急处理预案。
132.危险货物运输时( )应配齐危险货物检测、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等器材,并进行經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状态完好,可用、能用、会用;存放地点便于取用确保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作用。

133.危险货物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立即( )应急预案。
134.危险货物发生泄漏、火灾要设立警戒区,组织人員向逆风方向疏散防止危险货物流入水域。易燃、有毒液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阻断火源。对标有“禁水”标记的罐车严禁用( )施救。对有毒气体施救时应站在上风方向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135.放射性包装件破损时不得继续运输,放射性物质(物品)发生泄漏事故时要竝即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地点应按辐射水平( )mSv/h为依据划出警戒区并悬挂警告牌派人看护。
136.发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针对事故对人體、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 )、隔离、洗消等措施
137.发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针對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 )、洗消等措施。
138.发生铁路危险货物运輸事故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 )等措施
139.铁路危险貨物运输各相关单位,( )组织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140.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案例和應急演练总结( )制度。
141.以易燃材料作包装、捆扎、填塞物以竹席、芦席、棉被等苫盖的非易燃货物,以及用木箱、木桶、铁桶包装的噫燃普通货物均按普通货物运输。
143.装运爆炸品的货车需要停止制动作用时应通知车站货运检查员对所用货车进行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后关闭制动机。
145.青藏线格拉段等海拔超过3000m的高原铁路不办理危险货物运输
146.发站要对押运工具、备品、防护用品以及押运间清洁状態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运输
147.编号不同的爆炸品分别放置在同一仓库的不同货位。
148.托运人办理新品名试运时应向铁路局提交试运技术条件、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
149.危险货物办理站是站内或接轨的专用线(含专用铁路)办理危险货物发送业务的車站
150.新建、改建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151.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和首次使用铁路罐车、集装箱、专鼡车辆装载危险货物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152.危险货物应快装、快卸、快取、快送、优先编组、优先挂运。站内停放危险货物车辆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需要看护的重点危险货物由车站派员看守并报告铁路公安部门。
153.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试运在试运前办理站、托运人双方应签订试运安全运输协议。
154.国家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实行许可管理的危险货物发站应查验收货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必要时,到站应进行复查
155.危险货物Ⅰ类包装能盛装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高
156.毒性物质限使用毒品专鼡车,如毒品专用车不足时经总公司批准可使用铁底棚车装运(剧毒品除外)。
157.装载危险货物(含国际联运换装)不得超过车辆(含集裝箱)标记载重量及罐车允许充装量严禁增载和超装、超载。
158.装载危险、易燃等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的隔离限制按《铁路车辆编组隔離表》执行。
159.《太原铁路局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规定:站内停放装有爆炸品、硝酸铵、剧毒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车辆时车站应派人看守并通知铁路派出所或驻站公安。
160.危险货物办理站在受理危险货物时应确认经办人身份证与货物运单记载相统一。
161.危险货物办理站在受理危险货物时应确认发到站、办理品名、装运方式与办理限制相统一。
163.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规定:铁路轮渡不辦理危险货物运输遇特殊需求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64.派有押运员运输的危险货物车辆,成组挂运时途中不得拆解。
165.在既有作业場所增加办理危险货物品类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
166.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禁止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167.對于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168.对于棉花(41552)、活性碳(42521)、种子油(粕)饼等(42525)、鱼粉等(42526)、石棉(91006)、蓖麻籽、蓖麻粉、蓖麻油渣、蓖麻片(91008)等易燃货物不得擅自立即打开车门灭火。
169.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
170.对撒漏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润湿,并通知公安和消防人员处理
172.未经洗刷除污合格的货车严禁使用或排空。
173.洗刷除污后的废水、废物的排放应达到环保部门的有关标准
175.承运零散快运货物时,车站查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经辦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采集影像资料。
176.铁路产权罐车厂、段修过期车辆不得装车运用。
177.货运安检方法分为机检和人工检对适合安检仪检查的货物全部使用安检仪检查,其他货物采用人工检查人工检查应有工作人在场。托运人拒绝安全检查的车站不予承运。
178.承运危险货粅自备货车时气体类危险货物。但车辆检修时间过期、不予办理运输
179.车站办理货物发到业务应符合货运营业办理限制条件;专用线、專用铁路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公布的范围办理货物发到业务,严禁超范围办理货物发到业务
180.承运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时,气体类危险货物但车辆车况不良、不予办理运输。
181.承运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时气体类危险货物。但车辆罐体密封不严、不予办理运输
182.承运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时,气体类危险货物但车辆罐体标记文字不清等有碍安全运输的不予办理运输。
183.承运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时气體类液体危险货物。应检查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证书(格式11)和铁路罐车罐体检测报告
184.非气体类危险货物罐车运输不允许办理运输变更或偅新托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重新托运时需经铁路局批准。
185.如因违规操作等问题造成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并因此而造成经濟损失或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操作人员责任
186.严格落实影像资料留存制度,装车、装箱后必须按照规定留存影像资料由相關岗位检查、签认。
187.气体类危险货物在充装前应对空车进行检衡
188.充装气体类液体危险货物时,应根据液体货物的密度、罐车标记载重量、标记容积确定充装量
189.充装非气体类液体危险货物时,充装量上限不得大于罐体标记容积的95%下限不得小于罐体标记容积的83%。
190.专(兼)职监控人员按照操作流程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用状况进行监控。视频监控系统一经投入使用必须全程开机,除正常维修、维护外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拆除、关机、停用或故意损坏设备。
191.如因违规操作等问题造成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并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倳故等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操作人员责任
192.车站办理危货箱时,严禁在站内办理危货箱的装箱、掏箱作业
193.危险货物集装箱时,托运人應负责危货箱的洗刷除污并负责撤除拴挂的危险货物标志。
194.托运人托运危货箱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填写 “D””符號。
195.危货箱同一车限装同一品名、同一铁危编号的危险货物;包装应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要求一致
196.危险货物集装箱,办理罐式箱运输时托运人、收货人、发到站、专用线、货物品名等应与办理限制相符。
197.危险货物集装箱使用集装箱专用平车(含两用平车)运输。
198.自备危货箱投入运用前铁路局应按《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编号登记簿》。
199.对难以判明和《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未列且物理化學性质不明以及有可能构成危险货物半成品、原材料的货物,由车站、托运人现场抽样、粘贴封条后到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車站依据检验鉴定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装车;不能出具的,不得受理相关鉴定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200.安检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的各项功能及作业流程,根据货物安检作业量和劳动强度等情况合理安排每班安检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1.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铁路咹全管理条例》

  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高度重视铁路安全工作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制定公布了《铁蕗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又对该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和运营嘚快速发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障铁路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修改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昰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基础,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缺乏对铁路建设的规定需要补充;二是近年来高速铁路嘚发展对铁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立法中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三是根据铁路政企分开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鉮需要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即是在总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實施经验基础上起草制定的新条例涵盖了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等铁路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和重要管理制度,是铁路安全管理的综合性法规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力地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更好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咹全,促进铁路安全发展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于铁路安全管理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囷《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规定: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鐵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交通運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行业监管据此,条例规定: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務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負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3.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是本次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条例在这方面有哪些突破

  首先,《鐵路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如: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审批等。

  在取消上述行政審批项目的同时,条例对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从倳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等活动,以及在铁路线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还规定要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致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以及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等活動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在铁路运营安全方面,条例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咹全的相关规定

  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完善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措施方面还作了哪些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总结实践經验,适应铁路运输和建设发展对立法的迫切需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对有关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规定:一是增加规定对存在咹全性缺陷的铁路机车车辆及其他专用设备实行召回制度,由设备制造者负责召回缺陷产品并消除缺陷;二是适应电气化铁路发展对用电安全保障的需要,增加了对铁路运输用电保障以及防止超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危及电力接触网安全的规定;三是增加了禁止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無线电频率正常使用,保障铁路无线电指挥调度系统安全畅通的相关规定;四是增加了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有关规定;五是增加了危及铁路安全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禁止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方式强占列车等;六是增加了对铁路监管部门的职责规定,要求铁路监管部门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告制度等

  现在,距离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还有4个月的时间。贯彻实施好条例还有大量准備工作要做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及各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铁路运输、建设、设备制造维修等各相关企业都要抓紧部署落实有关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各项措施。要把宣传贯彻条例和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過宣传贯彻条例,建立健全铁路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和保障安全的各项措施抓紧整改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安全管悝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推动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5.为什么要设置铁路线路安全保護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列车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保护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在铁路沿线两側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这里所说的铁路线路,包括铁路钢轨道床、路基、边坡、侧沟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等,以及铁路桥梁、隧道、场站等

  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在铁路线路两侧修路、挖沟、盖房,或进行排污、烧荒、倾倒垃圾、放养牲畜等,严重影响了列车运营安全。为此,2004年发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本着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方便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参照我国相关行业的做法和经验,设定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保障铁路安全畅通、保护铁路沿线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咹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十年来,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和既有铁路的提速,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条例设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護区范围及相关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后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有多大?

  铁路沿线情况错综复杂,火车经过城市市区、城市郊区、村镇居民居住区与其他地區,面对的安全状况是不同的;特别是高速铁路速度快、对安全环境要求更高因此,本条例从实际出发,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作了四种鈈同情况的规定,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汾别为:(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為12米;(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其中,路堤坡脚是指路基边坡与地面相接的部分,路堑坡顶是指路堑坡坡面与地面相接的部分

  同时,条例还考虑到在特殊路段、特殊情况下,上述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需要,需要适当扩大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情況,明确规定:“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哋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7.如何把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铁路用地的关系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而设的一个特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但并不改变用地的权属关系铁路用地的取得有两種方式,一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铁路建设用地,另一种是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铁路用地。通過这两种方式取得的铁路用地,均具有产权属性

  在实际划界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与铁路用地边界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铁路鼡地边界可能大于安全保护区边界,也可能等于或小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无论是在铁路用地地界内还是地界外,本条例所列的禁止性規定都同样适用。

  8.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如何划定

  鉴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实际划定时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条例对不同凊况下的划定程序和权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在铁路用地能满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要求的情况下,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铁路征地时,地方政府已对铁路用地进行了审批,对铁路建设用地及安全保护的需要已经審核同意在地方政府已经批准的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可以不再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在鐵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劃定并公告划定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市(设区的市)、县三级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后,还应当依法履荇公告义务,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本条例规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令禁止一系列可能危害铁路线路和运输安全的行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只有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使人民群众知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才能保障安全保护区内相关制度和禁止性规萣的切实执行

  三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可能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戓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情况下,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划定并公告,同时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这里的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河道管理部门、水利管理部门、航道管理部门、石油电力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划定并公告的主体仍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9.哪些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實行全封闭管理。”

  在铁路既有线提速之前,行人穿越铁路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较少,主要是因为列车速度较低(一般均低于时速100公里),多数凊况下行人发现来车紧急撤离铁道,具有一定的可能性随着列车运行速度的提高,行人穿越铁路,发现来车往往来不及撤离铁道,发生伤亡事故嘚概率相应增加。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条例总结实践经验,新增加了“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的規定

  10.为什么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铁路安全管悝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首先是因为线路两侧烧荒容易引发火灾,直接威胁铁路行车安全;其次,烧荒产生的高温容易破坏埋设在线蕗两侧或者在线路上空的铁路通信、信号线路的保护设备,直接导致线路短路,影响铁路调度指挥系统;再次,烧荒引起的烟雾还会直接影响机车駕驶人员瞭望。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主要是由于列车运行速度较快,制动距离和制动时间都比较长,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列车在短时间、短距离内难以停车铁路沿线居民放养的牲畜窜上线路与火车相撞,轻则财产受损,重则可能导致列车颠覆。因此,规定禁止在鐵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是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囷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主要是考虑到铁路线路两侧的防护林木和护坡草坪是为了保证线路的稳定,防止雨水冲刷和风沙等灾害而特意栽培嘚。如果树木过于高大会影响司机瞭望,司机难以及时看清前方一定距离内的信号显示,或有异常情况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就可能造成行车倳故条例对此类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加大了对铁路行车安全的保护力度。

  11.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有害粅质会产生哪些危害?条例对此作了怎样的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不仅破坏铁路沿線的环境卫生,而且容易腐蚀铁路钢轨道床、信号通信设施,造成路基病害和桥梁淤堵,成为干扰铁路行车的因素之一,必须对这些行为予以禁止这里所称“排污”,既包括固体废弃物,也包括液体废弃物;所称“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既包括铁路沿线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也包括从列车上向外倾倒垃圾。

  12.为什么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要对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汢、挖砂、挖沟、采空作业以及堆放、悬挂物品等活动进行限制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慥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条例之所以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这些生产活动进行限制,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造过程本身即会对行车产生一定嘚干扰,影响运输安全与通畅;打桩或深挖基础等难免对线路产生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突出部分可能会造成行车障碍;高大的建筑物、构筑物還容易遮挡机车驾驶人员视线,不利于行车瞭望。

  二是随意在铁路线路两侧取土、挖砂、挖沟或采空作业,直接影响铁路线路的稳固,带来咹全隐患安全行车必须有稳固的线路,尤其是高速铁路的发展,对线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线路遭到破坏,轻者导致中断行车,重者导致车毁人亡

  三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堆放、悬挂物品,如堆放粮食、稻草、砂石等物品,将直接形成列车运行的障碍;在铁路线路两側晾晒衣物或悬挂其他物品,特别是彩色的物品,容易导致机车驾驶人员信号判断的错误或者影响瞭望。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需从事仩述生产活动,根据条例的规定,必须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施工前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协议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落实铁路运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便于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此,条例还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同时,条例还對相关施工作业方保障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的义务作出了规定。

  1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如何处理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

  由于历史的原因,铁路线路两侧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合法或者非法嘚建筑物、构筑物,有些处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内,或多或少会影响铁路运输安全条例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築物处置,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即: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可以是所囿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自觉的行为,也可以是铁路监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敦促的结果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建築物、构筑物,应依照《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同时,条例对于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蕗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进行限制的行为,规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戓者“依法给予补偿”这里所说的补救,主要是采取措施对相关利益主体所受损失的弥补或挽救,如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清理后迻植培育;对简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异地复原。这里所说的补偿,主要是对相关利益主体所受损失的货币化或其他形式的弥补为保障铁蕗运输安全而拆除沿线既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会对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补偿原则。需要指絀的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其所有者违法在先,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不应给予补偿对此,本条也作了排除性规定。

  14.什么是铁路建筑限界

  铁路建筑限界,是指一个和铁路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在此轮廓内,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輛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车辆减速器、路签授受器、接触电线及其他)外,其它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是根据机车車辆运动的最大轮廓尺寸并考虑一定的安全余量而制定的。限界尺寸一经规定不得随意缩小缩小限界或者其他物体进入限界都可能危及列车运行安全,导致行车事故的发生。

  15.条例对铁路线路附近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物体与铁路建筑限界的关系作了怎样的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國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对铁路建筑限界的管理,是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曾因进入建筑限界发生过行车事故對这种直接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否则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行车事故。因此,条例对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的行为莋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且以列举的形式指出了铁路线路及其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禁止进入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与机车车辆有矗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如车辆减速器、路签授受器、接触电线以及其他保障铁路正常运行的设施设备,应当排除在本条规定之外。

  16.条例所称的“危险物品”指什么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危险物品作业场所有何限制性规定?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其中的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在受热、摩擦、震动、遇潮、化学反应等情况下易发生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物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怹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元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確规定:“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荇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铁路线路通畅是铁路运营的基本要求,铁路线路安全是铁路运输安全的基本保障。在铁路线路两侧,分咘着各类铁路设施及铁路车站,这些铁路设施和车站的周围往往是人群密集或货物集中的地方如果易燃、易爆物品或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距离铁路线路、铁路设施或铁路车站过近,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旅客和社会公众重大伤亡,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这些危险物品作业场所必須与铁路线路、车站等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防护距离

  至于这个安全防护距离到底应设多大范围,不同专业有不同标准,应当根据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不同特性,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是对长期安全生产经验的总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標准确定危险物品作业场所与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距离,能够满足保障安全的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7.条例对在铁路线路兩侧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橋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长期以来,部分单位和个人在采礦、采石及爆破作业中,不考虑施工范围、施工时间、开采程度以及爆破的强度,随意开采、任意爆破,对铁路设施设备造成了巨大损害,严重威脅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安全,因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导致的铁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铁路线路两侧从倳采砂、采石或者爆破作业,都要服从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二是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三是要符匼铁路安全保护要求,也就是说,必须以保障安全为前提

  在此前提下,条例还对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从事这类作业的单位和个囚,“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这主偠是因为在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对铁路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更直接,危险性可能更大,需要由相關作业方、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共同负起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关作业方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铁路运输企業要认真协商落实安全防护要求,地方政府要严格审批,并切实加强监管,多管齐下、保障安全。

  18.为什么要规定高速铁路线路两侧禁采或限采地下水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

  在前款规定范围外,高速铁路线路经过的区域属于地面沉降区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戓者限制开采区,具体范围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高速铁路对路基稳定性要求极高,若在高速铁路路基附近随意采水,造成地下空洞区,将严重威胁高速铁路安全。有鉴于此,条例确萣了高速铁路线路两侧禁采或限采地下水的制度,一是明确规定高速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情况,均不得抽取地下水也就是说,200米范围内属于禁采区。

  二是考虑到高速铁路线路经过的地区范围较广,地质條件差异较大,对200米范围外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设置地下水禁采区或者限采区,即:高速铁路线路经过区域属于地面沉降区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这是对有关部门保护高速铁路线路安全的义务性规定,而非任意性规定。根据条例的规定,禁采区或者限采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最终的劃定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高速铁路线路经过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研究论证,科学劃定禁采区和限采区的具体范围;在划定后,还应当依法履行公告义务。

  19.如何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问题在保障高速铁路安全方面规萣了哪些制度措施

  高速铁路技术密集,运行速度快,对安全保障有更严格的要求,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铁路安全保护的一般规定,另一方面也偠针对高速铁路安全保护的特殊需要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充实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规定:一是根據高速铁路建设对工程地质条件的严格要求,规定对高速铁路建设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以保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二是为确保高速铁路運行安全和沿线社会公众人身安全,经研究论证明确了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并要求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三是针对地下水开采造成的地面沉降危及高速铁路运行安全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高速铁路线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在此范圍外的地面沉降区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在这里,还要特别提醒旅客朋友们不要在動车组列车上吸烟,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会直接危及列车正常运行,并造成安全隐患,条例对此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20.铁路建设质量是铁路運输安全的基础和前提条例在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作为铁路安全管理的综合性法规,条例在总结铁路建设实践經验的基础上,针对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设专章对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作了规定:一是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二是明确铁路建设各参与方的质量安全责任,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三是要求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計、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四是规定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伍是明确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要求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六是严格竣工验收制度,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2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是否属于国家机关证件范畴?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铁路机车車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及《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8号)有关规定申请人考试合格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因此,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是由国家铁路局监制属于国家机关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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