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应当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给予赔偿
退休留用的人员,因为退休人员已
经不再具有法定劳动者主
格与工厂不是劳动关系,不再适用劳动法规工作中摔伤,不能认萣为工伤自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留用人员与工厂属于劳务关系在工作中摔伤,按照人身损害办理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工厂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償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當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笁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