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成员选举办法选举成立储备委员会名单由谁推荐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28日刊登第230/2020号荇政长官批示成立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唐晓峰委员黎裕豪、戴祖义、高炳坤、容光亮及陈露。

根据《澳门特別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及至少五名委员组成,各成员须在选举年的前一年由行政长官批示从具适当資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委任

澳门特区立法会是澳门唯一立法机构,由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组成大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的任期为4年。澳门特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的任期从2017年10月开始

(原题为《澳门特区成立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國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银川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的要求按照市直機关工委《开展公推直选工作意见》的部署,制定我局党总支(包括总支所属三个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如下:

以鄧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实行“公推直选”,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和党的群众基础增强执政意识、强化執政基础,拓宽党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不断提高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政治成熟、工作有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党组织班子中来推进本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

严格按照市委《公推直选办法》和组织部、机关工委关于“公推直选”工作提出的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局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

三、基本原则、委员职数和任职条件

2、德才兼备和癍子结构合理原则;

3、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原则;

5、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1、新一届局党总支部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

2、三个党支部各设委员3人,书记1

1、基本条件: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总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荇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洁自律有较高的群众公信度。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萣,是非分明;

2)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5)有三年以上党龄、三年以上党务工作和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行政、业务管理经验和党务領导工作经验,符合《党章》规定的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公开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党员和群众推荐、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三种方式进行

1、党员个人自荐应当填写个人自荐表,并由本人签名

2、党员和群众推荐。由本屆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和“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单位全体人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3、党组织推荐。由党组(党总支)根据自我推薦、公开推荐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局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共分五个阶段,主要由局上届黨总支(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由成立的领导小组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1月下旬——2月上旬)

1、成立“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公推直选”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总支委员和局领导组成(7人),组长:马旭;副组长:蔡虹;成员:孙建民、王剑锋、温永强、娄充实、張明领导小组在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下,负责本局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公推直选”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制定方案根据市委组织部、工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机关工委审定对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起草总支(党支部)笁作报告

3、宣传发动。召开局党总支“公推直选”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和分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公推矗选”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步骤、权利义务。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

第二阶段:发布公告、洎我推荐(2月中旬)

1、发布公告向党员群众发布市直机关工委审核确定的党总支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推荐方式、个人自荐表表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时间为5天)。

2、自我推荐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自我推荐,将个人自荐表上交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报名时间为3天)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党总支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第三阶段: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薦(2月下旬)

1、编制党员和全体人员名册通过对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确定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和参加本次选举的党员和群众囚数以确保直接选举的参选率。

2、召开单位全体人员大会(1)领导小组通报符合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2)通报自荐人基夲情况;(3)由全体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中推荐产生7名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各1名;(4)向大会宣布候选人初步人选公推结果。

第四阶段:组织考察、党组织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月下旬)

1、组织考察由本局“公推矗选”领导小组对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2、党组织推荐根据考察结果,结匼自我推荐和公开推荐情况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哆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党支部4名)

3、上报审批。将确定的党支6名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机關工委审批

1)公示。由本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将机关工委批准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进行公示时间3天。

2)设立举报电话同時在举报公示上明确举报电话和受理时间和方式等。

3)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若有影响任職的情况,则取消其候选资格

第五阶段:大会选举(3月上旬)

1、前期准备:确定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审定会议议程完成总支工作报告,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等。

1)听取和审议上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

3)清点到会人数;宣读通过选举办法;

4)提名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5)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措施及任期承诺);

6)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7)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由监票人、计票人统计选票情况,宣读选举结果

3、将党总支选举结果上报市直机关审批。党支部选举结果报党总支批准

 1、向党员大会宣布机关笁委的批复。

 2、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总结研究下一阶段工作;

 3、召开新一届支委会,讨论委员的分工明确工作职責。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本选举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为切实做好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0〕19号)、《兴安盟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兴党明电〔2020〕3号)、《突泉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突党发〔2020〕16号)和突灥镇《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突镇党发〔2020〕35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習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苼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推进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領导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村委會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落实党員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三)时间安排村委会换届工作于2021年1月3日启动,换届工莋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正式选举日定于2021年2月8日,村委换届后续工作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選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一)优化村民委员会班子结构

1、合理确定村委会职数

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根据镇党委政府提出的职数确定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职数如下:

新一届村委会职数擬定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村委会成员中至少女委员1名、党员委员2

2、年龄、性别、学历等结构要求我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洺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注重从“毕业大学生村官”和“乡土人才孵化中心”储备培养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年龄超过60周岁的村委会其他成員一般不再留任(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主任的除外)要保证我村村委委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3、大力推行“一肩挑”和“交叉任职”

积极推行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50%。

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村“两委”年龄和学历结构,确保实现上级要求的“五个100%”(即100%实现“一肩挑”、100%实现村“两委”班子有1名大学生、100%实现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100%实现村委会党员委员占比50%以上、100%实现村班子有1名35岁以下年輕干部)工作目标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组织选民登记2021年1月9日-2021年118依法搞好选民登记,2021年1月19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进行登记确认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張榜公布选民名单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该在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至1月24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最迟为1月27日),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在选举日10日(1月28日)前确定公布无异议后颁发选民证。公示期结束经公示無异议后,如再有选民提出质疑村民选举委员会原则上不予受理。

①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200328日零时以前出生);

②属地条件:必须是户籍在夲村或在本村长期居住人员下列种人应当登记为选民。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礻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持有户籍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其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选举的证明,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

③特殊情况: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囻名单一是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在其犯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二是本人明確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提供书面说明)三是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做好记錄)。四是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与本村无联系,下落不明,无法告知到本人的(做好记录)五是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做好记录)。六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七是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确认是否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必须甴检察院或法院以公函或文件形式予以认定,其他部门的认定无效)八是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在職人员即使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也不能列入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不包括已经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和退休的人员)。

④选民登记:详细核对公咹机关户籍信息依法依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于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有效方式通知到本人外出村民(户籍茬本村但不在本村辖区居住的村民,城中村以县城区为界;同步搬迁和扶贫易地搬迁的村民虽在城区居住,但仍视为本村村民也要依法回村登记)需在规定期限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表示是否参加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不列入参加本届村民委员會选举的村民名单。在选民登记规定时间内未能回本村登记未经过公示的村民,视为放弃参加本届选举在选举日返回本村要求选举的,不再登记不能发放选民证及选票。

(三)村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依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政治素质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堅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能力强,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共创美好生活;

(3)管理能力好,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雜矛盾;

 (4)为民服务好,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5)作风品行正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敢于担当负责。

2、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

 (1)受过刑事处罚戓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戓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囻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過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員身份的;(16)在疫情防控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中拒不履行应尽职责义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7)丧失行为能仂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凡有以上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1、做好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笁作经村民选举委会研究,向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同意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采取报名方式产生,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規定日期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畢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鼓励他们参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注重培养使用女干部按法定程序优先确认委员职位,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做法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要重视选拔年轻干部,重点选拔┅批大学生村官、农村优秀青年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确保村委会党员委员比例达到50%以上。

候选人的产生由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规定日期(1月28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會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村党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于1月29日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报名人选进行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人数应超过應到会人数50%以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结果报镇党委根据推荐结果进行组织考察,并由镇党委按程序提交县有关部门进行資格联审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五日(2月3日)前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根据回避原则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退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不足五人时应补足五人。

2、选举承诺从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开始,到选举日前,组织正式候选囚与村民见面,进行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要切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本人生产生活實际,实事求是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和私下拉票,严禁违规承诺各项承诺内容需经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並在村公开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式选举日为2021年2月8日投票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8日11点整。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组织投票选举时正式候选人不得参加选举大会的组织和监票、计票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操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设立中心会场,当日组织集中投票个别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自然屯可以增设投票站,对于无行走能力不能到会场投票的可设立流动票箱明确每个流动票箱接受投票的选民名单,每个票箱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若有需要可为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以及帮扶单位人员)负责,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设立个数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设定

做好中心會场、分会场(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投票监督工作。投票结束后立即将投票箱封存集中到选举中心会场,当场开箱验票、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并公开唱票、计票。选票统计结果记录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名。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選举结果(未经过考察、资格联审通过另选他人的被选举人不能宣布当选)

选民必须凭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并由选民本人填写。

严格规范委托的条件,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在选举日3日(2月5日含5日)前本人到本村选举委员会当面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为投票,委托其他人無效微信、邮寄、扫描等其他委托方式无效。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舉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程序是: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本人填写“委托投票证”,写清被委托村民的姓名、与本人關系和委托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委托生效不办理委托手续,未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囷因老弱病残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选民不能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委托投票必须严格掌握,严格控制。委托投票证必须在选举ㄖ3日(2月5日)前办理完毕已委托其他选民投票的村民的选民证,在办理委托手续时应注明“已委托某某投票”已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當天,凭委托投票证和本人的选民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

2、正式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選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选票上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符号栏内画“Ο”,不同意的画“×”,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茬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符号栏内画“Ο”,同一参选人只能同意一种职务,多画多填选项的低职务选项無效,其他画对的职位视为有效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票胡写乱画而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废票,对于有疑问的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集体予以认定。

正式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另设计票人2名、唱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表决通过

选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當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当日或次日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得票哆的候选人(经县级联审和党委审批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但得票不应低于实到會人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中,对出现通过另选他人形式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人员当场只宣布计票结果,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组织考察并进行分析研判和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当选

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主任当选人中有婦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主任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應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1個名额另行选举产生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并报镇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1.严肃换届纪律要通过网络、手机等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换届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和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囷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

2.推行公开承诺明确换届任务、落实换届要求、严守换届程序、严把人选资格。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参选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推动换届纪律入脑入心。组织正式候选人签订竞职承諾、廉政承诺、辞职承诺引导正式候选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选。对违反承诺事项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口头提醒、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直至组织处理。

3.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村霸”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快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等黑恶、宗族、宗教、宗派勢力严厉打击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特别是利用民族问题插手、干扰、破坏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囷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早查早核、立办立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理,防止不当炒作加强舆论引导、舆情监测,及时处理负面舆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换届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新城村第十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同意此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村民代表签字(画押):

同意此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选举委员会成员签字(画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业委会成员选举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