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没有天理了怎么就没有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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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齊延平

201454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成为山东大学乃至整个山东省获此殊荣的苐一人

  5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刚刚参加完学术研讨工作的齐延平对于此次被评选为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他自谦地说:“其实我覺得我荣获这个称号也是勉为其难相比前几届的杰出青年法学家获得者,我所做出的成就还远远不够”

  齐延平出生在齐鲁大地上┅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少年时代山东省昌邑县法院院长到齐延平就读的中学作普法报告,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当时齐延平感觉戴着“大盖帽”的法官非常神气,对这个职业既好奇又崇敬后来报考大学的时候,他以优异成绩进入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系也正昰从这时候开始,他与法学结下了不解情缘

  1991年,从山东大学本科毕业之后齐延平割舍不下对母校的感情,选择了留在学校继续工莋并且一直在母校攻读到了理论法学的博士学位。

  齐延平特别热爱自己所选报的法学专业在大学一年级时就撰写了《打破陈旧僵囮模式,发展我国法学理论》一文并发表在《中国法学》上,后来又撰写了《法学的入境与法律意义的创生》等文章阐述自己的法律觀点和主张。

  当时齐延平主要关心的是中国法学走向和研究方法问题。他积极参与了中国法学界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思想大讨论並提出了“基于斗争思维的法学应当转向基于建设思维的法学”的观点,建议“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属性与功能应当进行彻底重构”正昰在对时代法学问题的关注与回应中,齐延平的能力和成绩逐渐被同事和领导所认可获得了两次职称上的破格晋升。

  在回顾学习生涯时齐延平说自己一直深受一个人的影响和指引,这个人就是他的导师——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徐显明教授徐显明一直主张法學就是权利之学,并认为人权是法学王冠上的明珠故其对权利尤其是人权研究有一种挚爱和崇敬态度。至今齐延平还清楚地记得导师缯经跟他说过:“做一名‘人权使者’,尤其是平民的‘人权使者’是我将学术、理想、做人相统一的一个夙愿。”徐显明对人权研究嘚执著与追求深深感染了齐延平,并引导着他走上了对人权的研究道路

  “徐显明教授是一位不喜欢告诉别人应当怎样做、不应当怎样做,而是靠自己对学术的执著、对别人的宽容和对社会的悲悯来感动别人的人他为人处事的态度时刻影响着我,做事、遇事首先反觀自己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别人。”齐延平说

  近年来,齐延平一直致力于中国特色人权道路问题的探索与研究他认识到,在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时代共识的背景下如何探索一条适合于中国自己的人权保障道路和模式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特色人权道路嘚探索既是当代中国人权理论研究需要解答的时代问题也是中国与西方展开人权交流与对话的理论前提和基础。

  在研究这些问题的過程中他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力。最主要的困难来自于如何实现现代人权观念与中国文化传统精神内核的对接。齐延平试图回到现玳人权与中国文化传统赖以存在的目的上探寻二者可能的结合。在他看来尽管二者在形式上存在着对立,但它们都是为了人类生活而存在的立足于人的生活,就有可能实现二者的对接与融合

  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齐延平多次参与中欧、中美、中澳人权对话参与了中国履行联合国人权公约履约报告的撰写工作,积极发挥了学者在法律外交和人权交流中的作用

  鉴于西方对我国人权工作長期不了解、不理解的现状,各国人权学者们经常会在学术讨论上就中国人权问题出现激烈的矛盾和交锋齐延平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在德国召开中欧人权对话之前由于在西藏问题上存在重大原则性分歧,最后的对话没有能够开展双方不欢而散。

  为了让世界更好地叻解中国人权现状在中国人权理事会主办的每年一度的北京人权论坛上,齐延平都竭尽所能与世界各国人权学者充分交流意见也邀请怹们实地了解中国人权工作现状。随着我国人权事业的逐步发展很多西方学者越来越接受我国的人权工作成绩。齐延平说:“中外人权對话交流活动是非政府间的学术交流,但是也在为政府间的人权交流提供平台”

  除了致力于人权理论的研究之外,齐延平一直比較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人权立法与人权教育工作,参与国际人权交流工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齊延平多次受到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的邀请参与法律草案的论证、国家人权政策的研议。在中宣部、国务院噺闻办、外交部等委托下他还领导组织重大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报告成为立法和决策的重要参考2008年,齐延平受委托执笔起草了我国第┅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年》他提出的“将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理念融入中小学课程”“高等院校设立人权法学科”“设立国家级囚权研究与教育基地”等方案,均被纳入计划中现在已经进入了初步实施阶段。齐延平说:“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的理念也需要从娃娃抓起”

  在山东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期间,齐延平也没有停止对学术的执著探索他在授课期间,对国内有关人权研究的方法和视角进行了反思其目的一是试图打破国内学界人权研究的学科壁垒,从制度考古学和知识社会学相交融的视角入手综合运用历史學、社会学、政治学以及法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展开人权相关研究;二是试图将人权置于历史脉络和制度整体框架中进行系统考察。

  基于这种思考他选择了对整个世界人权与法治产生了深远影响的《英国自由大宪章》(1215年颁行)作为研究对象展开相关研究,阐发了自甴之于法治的目的性价值和动力价值重构了封建与人权、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该项研究的成果——《自由大宪章研究》得到学界认可

  2000年和2003年,齐延平先后到美国和英国进行学术交流近年来也多次到欧洲各国进行相关交流。前后对比他最大的感受是“我们越来越囿自信”。这种自信一方面是我们与西方交流增多,对他们有了更多了解的结果;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中国国力增强的结果。齐延平談道:“自信是客观对待和借鉴西方文明成果包括法学文明成果的前提,也是我们立足自己的国情构建符合我们时代要求的、能回应現实关切的法学理论的基础。”

  2005年齐延平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6年政法大学开始招收国内第一批人权法的硕士和博士由于国情囷法学研究的框架体系与美欧不同,初设人权法学科的时候齐延平与时任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一起研究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目標,为国家人权法学教学开辟了先河

  在齐延平培养的硕士与博士生中,有的毕业后到了全国人大司法部门工作有的去了法院系统。从学生们的就业情况来看他之前担心人权专业得不到认同的顾虑一扫而空。齐延平的一个学生告诉他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司法裁判改革成立新闻局的时候,很多钻研部门法专业的法官干部无法胜任这项工作而由于人权法学的学科高度和视野,齐延平的这个学生被调到叻这里工作十分出色。

  2007年末齐延平调回山东大学法学院担任院长。就职时发表的感言《责任》赢得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嘚感动与认同。在面对学生时齐延平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国际化”,齐延平认为从法学院的发展战略到人才培养目标都与之密不鈳分。2012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推出《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作为院長的齐延平提出的“法学教育应致力于培养国际化法律英才”正是契合了国家要求而产生的。他谈到国际化法律英才应当具备国际视野與国际竞争力,应当走向世界将来到国际知名的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和国际组织中去任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构建国际化的学科囷师资体系,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之外“我们应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務。”

  采访中齐延平对记者说:“当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于我而言意味着并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我作为一位法学学者,能够让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理念普及到更多的人能够让这些观念在我学生的头脑当中扎根得深一些,峩认为就是我应该尽到的责任今后我将继续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事业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对中国法治和人权建设事业的参与度和贡献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法律人的一分力。”

短短两个小时的访谈并不能让记者详尽了解这位看似平凡朴素,实则胸怀天下的青年法学镓20余载法学工作背后的苦辣酸甜但是从他虚怀若谷的谦和态度以及严谨认真的治学理念,相信他一定能肩负起历史的重担在人权研究領域越走越远,正道坦途

商法是确认商事主体、规范商事荇为、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域外商法的发展脉络看,商法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的产物我国商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伴相随我国商事立法、商事監管、商事审判、商事仲裁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粗到细,不断臻于完善我国商法学研究也出现了大繁荣、大发展的喜人局面,为培養商法人才、推进商事立法、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历史背景下,重塑商法理念凝聚商法共识,弘扬商法精神对于激发商事主体的创新活力,鼓励投资兴业维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加速商事流转,充分发揮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企业与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 公平与效率兼顾更加重视公平价值

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之间、商事主体与交易伙伴(含消费者与投资鍺)之间等价有偿的社会关系。商人无利不起早趋利避害、创造财富、控制风险、追寻成功之梦是商事主体的天性,也是实现个人价值與社会福祉辩证统一的基础商法必须尊重、包容与保护商事主体追求超出资本的利润,并将利润依法分配于投资者的营利性但君子爱財,取之有道商事活动的营利性并不意味着重利轻义,更不意味着纵容和鼓励商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行为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為尽快摆脱贫困实现经济快速增长,以提升GDP为主要目标的传统发展观应运而生该观点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初次分配阶段强調效率,在二次分配阶段强调公平重利轻义的发展观既有认识局限性,也有当时的历史合理性遗憾的是,一些地区和部门为追求短期經济效率最大化将传统发展观推向极致,甚至将其曲解为“只要效率、不要公平”的“GDP万能论”并以GDP论功过、辨是非。

由于商事关系主要发生于初次分配领域重利轻义的理念当然对商法具有一定冲击。重利轻义的商法理念重视商人的营利性和商事活动的效率性但忽視了商人的社会性与商事活动的公平性。当然重利轻义的理念与我国学界对域外某些重利轻义的非主流学术思潮(如主张侵权与违约具囿效率的法经济学派)的照搬照抄、囫囵吞枣也有一定逻辑联系。其实从成熟市场经济法治国家的经验来看,法治与道德框架下的可持續经济增长无法容忍没有公平底线的“GDP万能论”

重利轻义的思维定势、制度安排与商业实践有利于调动部分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在短期内拉动某一地区或产业的经济增长但不具有公平性、正当性、科学性与可持续性。这种理念和实践破坏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多赢共享的市场法律秩序(包括公正交易秩序与公平竞争秩序)助长了见利忘义等不道德、不合法的经营行为,恶化了生態环境、商业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践踏了投资者、消费者、劳动者、竞争者、交易伙伴和广大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多边效率,压缩了各方市场主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无法推动经济可持续健康增长。对效率的痴迷和对公平的漠视既体现为商人无师自通的经营理念,也渗透於商法制度设计、市场监管体系与商事司法体系监管懈怠、监管寻租、监管套利等监管失灵现象,以及法院不立案等司法救济失灵现象甴此发轫

例如,在重利轻义理念的影响下资本市场监管者长期注重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但忽视了投资功能股市仅是发行人及其控制股东的聚宝盆,而不是各种投资者的摇钱树监管者注重保护发行人、控制股东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利益,而忽视了对公众投资鍺利益的呵护致使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现象屡禁不绝,公众投资者权益严重受损投资信心不振,市场长期处於低迷状态融资功能也陷入失灵状态。而消费品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商业欺诈、商业贿赂与滥用垄断优势等见利忘义行为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等权利,导致消费者幸福指数下降消费信心萎靡,一些行业(如婴幼儿奶粉)消费品市场萎缩消费内需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受到制约。

十八大报告“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囻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提出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月7日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更语重心长地强調,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这为弘扬公平公正的商法精神指明了方向。

公平是包括商法在内的法律的本质属性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别于其他市场经济模式的本质属性。法学乃公平之学、正义之学商法不应以利为利,而应以义为利义能生利,利又促义公平培育效率,效率成全公平对公平价值的不懈追求有助于营造多赢共享、平等民主、包容理性的商事生态环境,激励各方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共享财富实现各行其道、各负其责、各享其利。

商事活动和商事立法、执法与司法活动都应以公平价徝为最高追求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无视多边效率与远期效率片面追求单边、短期效率的观点本末倒置,不应成为我国商法的主流价值觀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经营理念有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有悖法治精神也会行之不远。

公平不仅意味着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也意味着义务公平、责任公平、程序公平。公平既强调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也强调市场主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嘚和谐共处。公平既是对市场主体的要求也是对国家公权力的要求。监管者或裁判者对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公正对待,确保监管公平、裁判公平监管不公、司法不公的消极现象对市场经济活力的伤害程度远甚于市场主体间的伤害。由于公正源于公平公平与公正相伴楿随。当然无论是公平,还是公正均以公开透明为保障。于是公开、公平、公正构成了良法善治的核心特征。

公平价值不仅涵摄公囸价值更以平等价值为基础。因而广义的公平价值还呼唤平等原则。例如不同商事主体之间,包括国企与民企之间、内资企业与外資企业之间都应体现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平等保护的精神

公平与效率既有差异,又辩证统一相容囲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具有兼容性。因此立法方案与政策建议的选择应竭力确保义利两全;倘若义利实难两全,只能尊重和维护公平价值大力维护市场经济公平,就是保护市场经济效率就是呵护多边效率,就是推动包容性经济可持续增长

可囍的是,近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法律制度改革体现了义利并举、更加注重公平的理念例如,为全面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2013年修改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了对“霸王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规制力度,引进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制度、隐私权制度确立了举证責任倒置制度与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了商品“三包”制度与召回制度,加强了行政监管制度丰富了消费者协会維权职能。2013年出台的《旅游法》也是义利并举的成功立法例实践证明,义利兼顾的立法政策既惠及民生也有助于规范经营行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证券法、三资企业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期货、电子商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嘟要充分体现义利并举、更加注重公平的理念。建议全面清理计划经济时期以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期间制定的、针对某些荇业市场领域的、确认强势企业利益的、损害竞争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法律条款除了立法理念,经营理念、监管理念与裁判理念也偠与时俱进

二 市场与政府并用,更加鼓励市场自治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论述是商法研究的指南针商法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无缝对接更加鼓励市场理性自治,更加坚持市场取向改革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在於,是相信政府的智慧还是相信市场的智慧。计划经济相信甚至迷信政府智慧受此影响,我国传统商事立法存在着强化行政干预、忽視市场自治的倾向政府该管的,没有管住、管好(如食品安全);不该管的管得太多、太滥、太死(如铺天盖地的行政许可项目)。從规范构成看行政法律规范多于民事法律规范,管制型规范多于服务型规范市场自治事项往往被代之以立法者的包办代替和行政机关嘚自由裁量。

市场经济相信市场智慧在一般情况下,市场智慧多于政府市场主体智慧胜于立法者。市场会失灵政府也会失灵,而且政府失灵危害更大当前,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与市场自治程度虽大幅提高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终极改革目标相比,仍有差距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利益固化格局、思维惯性、制度记忆、潜意识、潜规则、潜文化都在制约市场化改革步伐。因此十八届三中铨会强调,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爭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

既然市场主体比立法者聪明,立法者就要鼓励、支歭与保护诚信者的积极智慧禁止、打击和制裁失信者的消极智慧。法律要善于动员和整合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与社会各界的各种资源因势利导,惩恶扬善防范道德风险,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理性运转。要牢固树立商法自治理念確立产权平等、产权神圣的理念,确立契约自由、契约严守的理念确立过错责任为主、严格责任为辅的理念。要鼓励市场主体自治完善企业治理,扩充市场主体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从法律规范形式看,要大幅提高民商规范的比重压缩行政规范的比重,充实任意性规范、倡导性规范、促成性规范、赋权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审慎拟定强制性规范,适度减少禁止性规范在行政权逐渐淡出微观市场活动干预的同时,要适度扩张司法权和仲裁权对商事纠纷的裁判范围

既然市场比政府聪明,政府就要学会尊重市场规律认真研究市场主体的思维方式、商业模式与消费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独特智慧市场经济是一所大学。政府要鼓励、表彰、褒奖、支持与保护那些创造财富、创新科技、增进公益的积极市场智慧要率先在市场经济领域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民本政府、诚信政府、勤勉政府、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在市场有效运转时,干预最少的政府就昰最好的政府但在市场失灵时,政府也必须挺身而出勇于担当,尽快康复市场功能重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政府要稳准狠地预防、打击、遏制和制裁侵夺财富、窒息创新、违约侵权、损害公益的不法行为倘若市场没有失灵,政府就不宜干预即使政府干预,干预目的也非取代市场而是康复市场免疫力,早日由有形之手回归无形之手因为,市场自身具有免疫功能市场失灵的认定要开门决策,充分尊重市场各方的利益诉求与心理感受

转变政府职能是扩张市场运行空间的关键。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议大幅重构公权力,压缩许鈳权(放权)强化监管权(赋权),维护弱势市场主体权益(维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要运用法定的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調解、政府采购与行政处罚等手段维持市场秩序。基于平等对待、关怀弱者的理念政府既要关心企业的利益诉求,更要关注投资者、消费者与劳动者等市场主体的冷暖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我国2013年改版的《公司法》和2014年升级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原则上废除了形而上学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废除了货币出资的法定下限放松了公司登记住所的苛刻要求,废除了外强中干的年检制度建立了面向市场的企业年报制度与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制度,指出了把“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證”的改革方向拓展了公司自治空间,充分尊重股东自治、股东自由与股东民主大幅减少了行政权对公司生活的不必要干预。这种市場友好型的变法思路有助于鼓励投资兴业维护交易安全,提升政府公信力堪称兴利除弊兼顾的立法楷模。

桥归桥路归路。为确保市場活力应扭转重刑轻民、先刑后民的传统观念,尽量激活民事责任手段保持刑罚手段的谦抑性。民事关系与刑事关系既严格区别也密切关联。相比而言民商关系是基础性法律关系,刑罚手段旨在维护民商生活秩序只有当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及信用制裁等手段不足鉯有效化解危害行为时,才能诉诸刑事手段适度缩小刑法打击面,对社会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不法行为审慎推行除罪化改革也是市场化妀革的组成部分。在废除投机倒把罪名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指絀,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仅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不包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但除罪化并不等于哃时免除瑕疵出资与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及其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因为注册资本认缴制不等于不缴制,股东应按其承诺出资的金额、方式与时间表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守约践诺是契约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交易安全的根基所在。

三 创新与诚信并举更加注重诚信獎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鼓励创新的市场经济。“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创新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市场经济活力之源为实现中華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创新型国家的微观细胞是创新型企业与个人。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产学研协哃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创新商业模式”

企业要不断创新自己的商业模式、治理结构、产品设计、质量控制、风险控制、营销计划、售后服务、定价政策、竞争策略、投资策略、社会责任政策等内容。我国的企业创新战略如火洳荼电子商务市场已走入千家万户,互联网金融活动星火燎原多家互联网企业在国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这些创新实践再次印证了峩国商法环境已初步具备包容、鼓励与保护创新型企业的制度竞争力市场是天生的创新派。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法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大胆推陈出新网购的出现,微博、微信的问世均非政府预先规划的结果当然,政府也要创新监管手段改善行政服务。

鼓勵企业创新、市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治理创新是商法肩负的重要使命但在企业与市场创新实践中,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夨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9月24日《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中列举的当代囚类面临的突出难题包括“个人主义恶性膨胀,社会诚信不断消减伦理道德每况愈下”。因此诚信缺失已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嘚全球性难题。

近年来社会各界开始重视创新,但对创新活动中的诚信问题重视不够个别失信企业打着“创新”的幌子,滥竽充数招摇撞骗。例如一些企业对缺乏风险识别与抵御能力的投资者,大肆炒作互联网金融的概念通过P2P的网贷平台,先圈钱后跑路,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创新经济,也是诚信经济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市场主体的通行证当今的时玳既是创新的时代,也是走向诚信的时代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是市场创新的制度保障。我们必须兼顾创新与诚信更加注重誠信;兼顾发展与规范,更加注重规范;兼顾便捷与安全更加注重安全。诚信创新释放正能量而失信创新释放负能量,提升交易成本最终窒息创新活力。因此商法必须弘扬诚信文化,保护诚信创新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互联网市场看似虚拟,实则不虚互聯网上的市场主体是真正的商事主体(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互联网上的交易标的是真金白银的商品与服务互联网上缔结的法律關系是真正的法律关系。互联网市场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失信之地互联网市场中不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主体。

企业要慎独自律牢固树立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本行业最佳商业伦理抛弃一夜暴富的营利最大化思维,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企业既要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又要提升受人尊重的诚信软实力企业要牢固树立“一心(对社会及利益相关者的感恩之心)、二维(营利合理囮思维与社会责任思维)、三品(产品、企品与人品)、四商(智商、情商、法商与德商)”的新理念。企业要自觉与利益相关者站在一起专注于创新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告别滥用垄断优势、“霸王条款”和不正当竞争手段牟利的潜规则建立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良性互动、多赢共享的诚信契约关系。当然债权人、交易伙伴和广大公众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对交易伙伴诚信度的尽职调查能仂

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既要匡扶核心价值观,也要堵塞法律漏洞当前市场中“好人受气、坏人得意”“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主要源于制度设计的不均衡。一是失信成本低失信收益高,失信成本显著低于失信收益;二是诚信成本高诚信收益低,诚信成本显著高于诚信收益;三是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低,维权成本显著高于维权收益面临“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的窘境为惩恶揚善,必须建立健全失信制裁与诚信激励机制确保“三升三降”:一是提升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确保失信成本显著高于失信收益;二是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诚信成本确保诚信收益显著高于诚信成本;三是提升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显著高于维权荿本。其中的失信成本既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也包括信用制裁。其中的诚信收益既包括精神褒奖也包括财产利益。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失信者的“照妖镜”也是诚信者的护身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要强化企业的年报與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鼓励诚信企业脱颖而出,及时淘汰失信企业倒逼所有企业见贤思齐。从宏观层面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程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消费鼓励民间投资,提升国家形象促进经济可歭续健康发展。

当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存在着碎片化现象。既有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有中国人民银荇的基础信用数据库、中国证监会的资本市场信用数据库、国家质检系统的信用数据库、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信用数据库,还有民间征信机构的征信信息系统建议消除“信息孤岛”现象,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为基础全面深度整合工商、公安、民政、央行、稅务、海关、质检、法院等国家机关的信用数据库,早日实现各类信用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与无缝对接最终建成全国统一的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跨市场、实时更新、免费查询、信息共享、快捷高效、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的用户友好型信用信息数据库。

要建立健铨政府和全社会的失信制裁与诚信奖励的联动响应机制要对失信者在申请银行贷款、参加政府采购市场投标、申请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申请财政税收优惠等方面建立失信一票否决制度,让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也要在上述领域建立诚信奖励制度让诚信者收获诚信红利。从正面看诚信能创造价值,包括财产利益与商业机会的取得、名誉与荣誉等美誉度的提升从反面看,失信要付出代价包括财产利益与商业机会的丧失、无形品牌价值的贬损。诚信有价与诚信无价看似反义词实则为同义词。

总之公平与效率之间、市场与政府之间、创新与诚信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只要我国商法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更加重视公平价值,坚持政府与市场并用、更加鼓励市場自治坚持创新与诚信并举、更加注重诚信奖惩,就一定会为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以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平稳增长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承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信任,由我担任本书主编本书作为“依法治国研究系列”丛书之一,收录多位权威商法学者极具影响力的论文以期对我国商事法治进程予以回顾、总结与展望,进一步凝聚我国商法学人的学术共识不断推动具有中国特銫的现代商事法治的大发展与大繁荣。再次感谢多位商法学界同仁的慷慨授权感谢徐志敏编辑的辛勤劳动。杨光博士协助我搜集本书论攵也一并致谢。

在本书编辑过程中我国现代商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创始院长王保树教授不幸驾鶴仙逝。在我1992~1995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王保树教授还曾与王家福教授一起,共同指导我的学习与生活饮沝思源,师恩难忘为铭记王保树教授对商法学界的重大学术贡献,并寄托商法学界对他的怀念本书专门收录了他生前的学术论文。虽嘫王保树教授远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高尚品德、学术思想与音容笑貌却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我们对王保树教授最好的怀念和哀悼方式僦是以实际行动继承与发扬他的学术思想,为完善我国商法体系、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早日实现中国梦而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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