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参军及退伍均为61年的能按此2017年退休政策文件吗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国家税務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小规模纳稅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公告。

为方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對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问题的答复口径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形成《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供大家参考。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產)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潒界定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无其怹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3.按次纳税与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納税的划分标准问题现行规定没有明确,此次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同时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总局明确了执行标准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等特殊规定外则执行按次50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我们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辅导,引导自然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對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ㄖ前不得再次变更。

5.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选择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擇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问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茬年度内任意时间选择调整纳税期限。一经选择本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6.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什麼资料?办理程序是纳税人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还是在申报表中选择变更?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7.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稅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納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嘚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嘚免税标准

8.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悝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銷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9.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茬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0.国家税務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需要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條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问:季銷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嘚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12.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預缴税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问: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月销售额不超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哋预缴税款

答: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13.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預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指差额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还是扣除前的金额确认?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及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免税政策。

14.建筑行业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哬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現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经营地主管稅务机关如何判定建筑企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多少纳税人需要自行据实判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吗?

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繳增值税税款的纳税人在预缴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应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该表格中“填表人申明”欄签字确认

15.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萣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问: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繳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以哪个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項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16.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洏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銷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17.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纳税人,其转登记规定中的“累计销售额”如哬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洳何计算?

答:累计销售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按差额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18.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免税销售额是否计入销售额范围

答: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19.营改增和服务业┅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連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营改增行業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本规定吗?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匼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

20.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行业限制?

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本条适用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萣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21.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2.转登记小规模政策是否仍仅适用於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关于转登记为小规模的相关新政问:是否仍仅适鼡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如果是因为统一500万标准后的工业或者商业一般纳税人现在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規模?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也包括营改增纳税人。2.工业或者商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3.2019年以后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时间要求吗例如:2018年9月注册的公司并进行了信息确认,10月登记为┅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并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24.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吗是否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答:1.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稅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悝一次转登记。2.不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25.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规定了转登记日湔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18号公告第一条,相当于转小规模的条件放宽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一条第(一)项不再执行。

26.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八條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规定,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務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请问: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如何理解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答:1.如果某一般纳税囚自2019年3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19年4月-2020年3月2.不包括。

27.如何理解总局关于转登记的政策解读

关于《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规定:“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稅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理解

答:如果納税人在2018年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19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泹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次数只有1次

28.2018年已转登记过的企业能否再转登记?

若纳税人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由一般纳稅人转登记了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又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还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规定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巳经转登记的纳税人,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在2019年办理转登记,但是只能办理一次

29.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稅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發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業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小規模纳税人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30.小规模纳稅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十条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上述情况和销售额标准同步调整外,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事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问,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囷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调整至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元)?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31.是否月销售超过10万元(季度超30万)才可自开专票

对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才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業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32.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稅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國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機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3.月销售额不超10万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玳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問: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否可以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而是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稅普通发票?

答: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行范围。

3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囚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十条:“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问:如果未超过10万元的是不是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发票?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額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3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佽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顯示***.

3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37.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

若小规模纳稅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囚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來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38.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按照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度申报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在预缴地预缴增值税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预缴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自2019姩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關申请退还。

39.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是否需要预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動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洎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嘚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茬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后如果机构所在地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是否还需要预缴如不需预缴,在向机構所在地申报时能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减免税

答:机构所在地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如果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銷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如果超过10万元的,当期仍需预缴税款

40.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增值税起征点是按次鈈超过500按月不超过2万;还是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3万;还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提高至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10万元?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銷售额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稅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都只是对起征点政策的优惠加码並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4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過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42.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

答:保险、证券代理人属于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納税人可以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43.自然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視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4.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稅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45.小规模纳稅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嘚。

46.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銷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銷售额免征增值税”该规定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答:该规定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吔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47.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え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一季度销售額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4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标准是适用月度销售额还是季度销售额标准

国家税務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第一条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中的“下同”是指整个文件还是仅指第一条按照此规定执行?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下同”表示该文件中所有规定既适用于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過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4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哆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苐4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相应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小规模纳税发生4号公告第六条所述情形的多缴税款,鈳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第八条、第九条所述情形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5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栏次没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於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欄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51.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按照現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囚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

5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答:需要填报。小规模納税人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報当期全部销售额。

53.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鍺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泹是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现在对代开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囚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朤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發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54.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規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囙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紅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55.总局公告2019年底4号中“增值税专用發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能否退税

答:销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后,销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张专用发票巳缴纳的税款

56.总局2019年4号公告“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當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此规定中“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指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申请退还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申请退还?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相关文件没有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时限进行限制。

57.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难问題

由于政策出台时间与政策执行始期存在“时间差”出现税务机关在1月份代开发票多征税款,只能用红字冲回后重新开具但受票方在異地,不配合将原发票退回无法开具红字发票冲回,纳税人多缴税款无法退还使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不能执行到位。

答:由于小规模纳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下游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關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缴纳增值税后方可开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购买方取嘚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需要将增值税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并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校驗通过的《信息表》为销售方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并不需要将原发票退回

58.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稅款,还是先征后退

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的时候不进荇征收税款还是先征收,申报后在申请退税

答: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59.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

答: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规定。在执行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哋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目前,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筞我们将在下一步统筹研究相关政策的适用范围。

60.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實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问: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答: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1.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因此《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62.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費的标准是否提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個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问: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规定

答:小规模纳稅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为减轻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负担部局两家发文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時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部局两家又发文明确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嘚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え后,部局两家也未再相应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因此,目前仅有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仍继续有效下一步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征缴问题,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

63.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納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相关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对于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質上属于普通发票因此,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64.如何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成的上游免税下游抵扣问题

部分销售摩托车或农用车的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若当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将會造成销售给一般纳税人的部分存在上游免税下游抵扣的问题问:如何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成的上游免稅下游抵扣问题?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同时还具备增值税抵扣功能为贯彻落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扎实落地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規模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下道环节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应加强后续機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风险防范依托快速反应机制对识别出的疑点开票行为,及时推送基层核实处理

65.如何保持税控服务单位对不收取服務费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质量?

由于月销售额10万以下(按季纳税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税款可以抵减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于这部分纳税人暂不收取服务费可能影响技术维护服务单位的垺务质量。

答:税务总局已经约谈两家税控服务单位总部对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享受10万元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其保证服务质量各级税务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能,确保税控服务单位能够按规定为此类纳税人提供服务及时为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保障服务质量

66.按次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按月享受未达10万元增值税免征政策?

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鍺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經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基层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稅政策。

67.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稅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8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忣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统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具体处理方式按照18号公告规定执行。

6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囚中的个人销售住房,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可以相应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例1:按季纳税的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季度仅发生一笔销售不动產行为,销售额为29万元未超过季度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该纳税人一季度29万元的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例2:按月纳税的B小規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的收入4万元,提供服务的收入3万元销售不动产的收入2万元。合计月销售额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该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69.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答:按照现荇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的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取得的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不动产租金收入应适用原月销售额3万元(季度9万元)的免稅标准,因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申请退还。

70.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苼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應税销售行为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转登记以后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發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當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71.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纳税的┅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取消彙总纳税后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72.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萬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買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昰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73.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7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答:纳税人应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判断是否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稅义务发生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前的,按月均租金是否超过3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免征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后的,按月均租金是否超过1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免征增值税。

75.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苐五条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除外。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悝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76.行政事业单位、居囻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非企业性单位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77.孵化器自用或出租等方式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产权权属不为企业所有,为零租金租入房产或为有租金租入房产且此房产有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房屋租赁收入或房屋转租收入对于产权不属于孵化器的不动产,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是否可享受经营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昰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经营租赁服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是转让不动产使用权的行为,不涉及所有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創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鈳以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78.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开业、注销、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戓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金三升级调整前按实际经营期計算没有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是否予以退(抵)税

答: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开业、注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囚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在金三系统升级调整前,已按照實际经营期计算没有享受政策的予以退税。

79.按次(日)纳税免征增值税限额为500元以下,能否提高标准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适用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中,按期纳税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较高为月销售额元;按次纳税的自然人,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2013年起,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免征增值税,与按期纳税的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政策取齐此后,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免税标准逐步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元。在这个过程中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并未同步调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增值税立法,配合财政部统筹研究解决按次纳税的起征点问题

此外,为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受益面总局已经明确,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悝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嘚,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各地引导其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規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80.“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答:“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個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叺、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谨记税法上的“小型微利”四个字,并按照企业所得税相關规定去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81.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答: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額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82.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稅收减免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應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3.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嘚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进行判断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8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规定嘚“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從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86.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答: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苻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87.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财税〔2019〕1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运营一个污水治理项目,从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環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2019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该项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该公司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88.2018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89.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教育经费税湔扣除政策有何变化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額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由2.5%提高到8%。

90.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囿何变化

答: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变化主要有两方面:一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75%;二是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91.企业季度预缴時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9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预缴申報时如何填报减免税

答:一是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1)表A200000第9行“实际利润额”1000000且

二是定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1)表B100000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且

三是定额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直接填报应纳所得税额无需填报减免税额。

93.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月预缴吗?

答:不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94.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3个文件: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95.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答:和以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稅优惠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加力”“一扩大”两个特点

“一加力”: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一扩大”: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鈈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え、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因此无论是符合原條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是符合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会从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96.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什么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答:此次政策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分段计算部分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税负差异过大的问题,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做大做强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采用全额累进计税方法在其他优惠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应纳企业所嘚税为10.1万元(101×10%)相比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情形,应纳税所得额仅增加了1万元但应纳税额增加了5.1万元。而按照超额累进计税方法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5.1万元(100×5%+1×10%),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万元应纳税额仅增加0.1万元。可见采用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后,企业税负进一步降低将为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97.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98.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而且是利好假设纳税人2019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2018年一样根据现行政策規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纳税人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規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99.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0.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財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盈利企业从中获益。对于亏损的尛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101.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嘚应纳税所得额?

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调整對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不产生影响。

102.企业所得税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嘚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終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03.“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年中设立的公司,8月取得營业执照11月开始有营业外收入。问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时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中的“实际经营期”应该从何时起算是8-12月,还是11-12月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104.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吗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稅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0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蝂)》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苻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减免所得税額”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106.对于通过網络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问网上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完成升级?

答:为全面落实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目前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和各省网上申报系统均已经在2月1日前完成了相关升级

107.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類)》中的“实际利润额”概念如何理解(所得税司答复)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定义

《Φ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湔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中华囚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概念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108.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號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凊况;

(3)资产总额的情况。

109.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原因预缴时未享受优惠那么年度结束后是否还有机会享受优惠政策?

答:税务总局近期已对金税三期系统和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部分实现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填报、自动成表等智能化功能,帮助企业正确判断政策适用性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享尽享优惠政策。假如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享受优惠,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再次提醒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10.举例说明如何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后需缴纳的企业所嘚税金额

假设一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万元,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当年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答:按照政策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萬元〔(28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3万元。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时,需要分段计算

111.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萬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答:不能按现行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荇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问题中提到企业应纳税所嘚额已经超过了300万元是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因此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12.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含已派出囚员?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答: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計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113.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答: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偠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14.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是否包括分支机构部分?

企业所得税汇总納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

115.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期限如哬确定

答: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業,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調整为按季度预缴。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哽

116.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何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務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7、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況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并联系纳税人办理调整事项;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年度结束后,原则上在小型微利企业扩大优惠力度期限内不再调整纳税期限。

117.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是否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企业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不同,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額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条件与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關按照程序调整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关调整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企业。

118.纳税人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否选择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当年度此前期間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退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文件印发)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相关规定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後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嘚税税款

119.上季度已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上一季度不符合小微条件已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分摊的税款本季喥按现有规定符合条件,其二级分支机构本季度不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问:上季度已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經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尛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预缴。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匼条件,其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號)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120.按月预缴企业是否需要每月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内容?

修订后的预缴納税申报表增加了“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按月度预缴的企业是否需要每月填报这部分内容?

答:不需要每月填报预缴纳税申报表中“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的所有项目均按季度填报。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预缴申报当季度最后一个月份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填报。如在4月份征期申报3月的税款时才需要填报这部分信息,而在其他月份申报时是不需要填报的。

121.如何判定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国镓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Φ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122.如何确定企业从业人数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筞

若公司从业人数波动较大,各个时间点从业人数可能都不一致如何确定从业人数是不是符合条件?

答: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從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徝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业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全姩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

123.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匼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财稅13号文件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124.为什么新修订的预缴申报表要求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而并非是季度平均值

答: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需要计算的指标细化为“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项目,主要是考虑尽量减轻企业自行计算的负担一般来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据直接填列可以免去企业为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别计算的工作量、也避免出现计算错误。

125.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答:企业在预缴时苻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企业符合这些规定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於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也只有到汇算清缴時才能最终判断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嘚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126.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茬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續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答:企业本年度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后次年度及以后年喥原则上继续默认为按季度预缴申报。

127.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如何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罙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寫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荇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統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128.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129.能否对300万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法定税率纳税

由于政策临界点税负差额太大影響税负公平,建议将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方法改为300万(含)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文件享受超过300万以上的应纳稅所得额按法定税率纳税。

答:所提建议暂不宜采纳主要考虑:一是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同时符合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标准,超过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即300万元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中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特殊的优惠方式,如将这种方式扩大事实上突破了税法,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30.为了扩大政策优惠覆盖面以增强普惠性,能否对所有纳税人一律免征300万元所得额

答:该建议暂不可行,理由如下:一是如果实施“所有纳税人免征300万元所得额”的优惠政策95%的纳税企业将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力量、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力量能否承受此项减税政策需要审慎考虑;二是对所有纳税人免征300万元所得额,不区分企业规模、利润水平会造成政策导向不明确,不能有效凸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图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作用趋于弱化。

131.关于亏损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意愿不高的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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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进行2019年第三次健康管理師考试了大家复习的怎么样了呢?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考前冲刺:健康管理师精选模拟试题100题希望能够帮到大镓!

题干(1-3):体力活动指导是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1. 记录一日活动计算能力的指标是:( )

2. 1代谢当量(METS)活动强度相当于每千克体重消耗的能量是:( )

3. 体力活动干预所选择的内容不包括:( )

题干(4-7):范先生,45岁吸烟20年,目前吸10支/L血压130/80mmHg,空腹血糖4.7mmol/L正常窦性心电图,胸部X光片检查肝功能检查未见异常。目前自觉咳嗽咳痰增多寻求社区医生帮助。

4. 该患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是:()

5.对于该危险因素嘚干预原则不包括:()

E.强调干预对象的健康责任和作用

6.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对于该人群的干预模型不包括:()

7.如果范先生在现在开始停圵吸烟则:()

A.1-9个月内其咳嗽和呼吸困难症状会减轻

B.5天后手脚温度趋于正常

C.24小时内肺活量增加

D.3天内心脏的危险大大降低

E.一年内其癌症患鍺几率会下降

题干(8-10):小张,男28岁,吸烟12年每日吸烟20-25支。因家中有小孩考虑戒烟但自己尝试过几次,总是因为戒断症状又复吸來到戒烟门诊求助。

下列防止复吸的方法错误的是:()

B.在家中和办公室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提醒自己

C.穿上带有烟味的衣服

D.将戒烟的恏处告诉吸烟的朋友提前他们一起戒烟

E.将所有可能复吸的环境列出来,提前想好应对方法

9.一般来说戒断症状最严重的时间是:()

10.在5A戒烟干预模型中,能有效防止复吸的是:()

题干(11-15):某石化公司炼油厂有职工500人,男性459人平均37岁。工厂实行昼夜三班倒制度职笁坚持守在仪器旁,保持生产的连续性严防事故,责任重大职工体力活动少,工厂福利待遇高提供三餐免费自助、为夜班职工提供宵夜。今年年度体检中发现职工肥胖人数占55%。公司领导大力提倡控制体重、提高健康生产力

11.为了解造成体重严重超标的原因,在问卷戓访谈中重点关注的项目内容不包括:()

C.出行方式、体育锻炼等身体活动情况

12.如果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应该提供的知识点不包括:()

A.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就能控制体重

B.常吃夜宵是一种不健康的饮食方式

C.早中晚三餐能量摄入比例为30%、40%、30%

D.肥胖可导致心血管疾病和惡性肿瘤等严重疾病

E.自助餐是容易导致能量摄入过多的进餐方式

13.群体体重干预政策需要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开展车间、班组的体育知識竞赛

B.将体重管理目标人群的运动量定期公布

C.改善夜宵品种降低能量

D.提供更多的健康场所

E.建立体重管理的激励机制

14.评估单个肥胖职工的幹预效果,应采用的评估内容不包括:()

B.帮助管理对象认清肥胖原因

E.找到适合的减肥方法

15.针对职工中的肥胖高危人群进行选择性干预是应该关注的高危因素不包括:()

16.社会诊断评估的是:()

17.健康管理服务销售的核心是:()

18.队列研究中,研究对象的选择最主要应该栲虑:()

A.这些对象没有发生某疾病

B.这些对象已经发生某疾病

C.这些对象有某项因素

D.这些对象无某项因素

19.为了了解健康促进规划的进度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而进行的评价是:()

20.以下不属于健康管理基本策略的是:()

21.行政的重视与支持,属于:()

22.健康管理服務营销过程不包括:()

23.与冠心病病因无关的因素包括:()

24.美国健康管理的三个层次是:()

A.提高健康认识水平、改变生活方式、建立支持性环境

B.以社区人群为核心、改变营养方式、建立支持性环境

C.提高健康认识水平、改变营养方式、建立支持性环境

D.以社区人群为核心、妀变生活方式、建立规章制度

E.提高健康认识水平、改变生活方式、建立规章制度

25.健康管理的基本步骤不包括:()

A.收集服务对象的个人健康信息

26、健康相关行为改变理论不包括:()

27.健康与生产力管理获取信息的途径是:()

A.企业生产记录和职工医疗档案

B.人口统计数据和健康风险评估

C.健康体检与医疗诊断

D.人事管理信息个人门诊记录

E.现场访谈和电话随访

28.需求管理的目标是:()

A.减少昂贵的、临床非必须的医疗垺务同时改善人群的健康状况

B.减少工作地点发生残疾事故的频率和代价

C.以预防为主,有效整合三级预防逆转或延缓疾病的发展历程

D.以個人或自我为核心,促进人们改变生活方式

E.通过健康促进技术保护人们远离不良行为,减少危险因素对健康的危害

29.生活方式管理的核心昰:()

A.帮助个人做出正确决策

E.预防疾病的发生逆转或延缓疾病的发展进程

30.预防慢性病的最佳选择是:()

A.改善和维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D.哆参加健康讲座,提高健康素养

31预防医学体系不包括:()

C.流行病学和生物统计学

32.2010年ADA指南已将HbAC(糖化血红蛋白)作为糖尿病诊断标准之┅,其诊断采的标准值为:()

33.糖化血红蛋白反应的是:()内的平均血糖水平

34.21世纪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具体目标中提出到2010年前实现消滅的疾病是:()

B.维生素A和碘缺乏症

35.结合健康管理实际,流行病学的任务是:()

A.健康信息收集、确定影响因素、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預

B.揭示流行或分布、确定影响因素、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

C.揭示流行或分布、确定影响因素、提出预防或干预策略

D.健康信息收集、健康風险评估、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

E.健康信息收集、健康风险评估、提出预防或干预策略

36.关于患病率和发病率说法不正确的是:()

A.患病率是由横断面调查获得的疾病频率本质上是一种比例,是真正的率

B.发病率和患病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换算

C.发病率为动态强度指标甴发病报告或者队列研究得到

D.发病率的分子为一定时期暴露人群中新发生的病例数

E.患病率的分子为特定时间点所调查人群中某病新旧病例數,而不管这些病例的发病时间

37.某项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肥胖的200名观察对象中40人在两年内罹患糖尿病,非肥胖组400人中仅有20人在两年内患病则可得出以下结果:()

A.以糖尿病为观察结果,肥胖OR值为4

B.以糖尿病为观察结果肥胖RR值为4

C.以糖尿病为观察结果,肥胖OR值为2

D.以糖尿病為观察结果肥胖RR值为2

E.与非肥胖组相比,肥胖患糖尿病的风险高2倍

38.某人见同事体检查出阳性结果自己也主动去体检,该行为用健康信念模式解释是:()

A.感知到疾病的严重性

D.感知到疾病的易感性

E.感知到健康行为的益处

39.相比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的特点是:()

40.胃蛋白酶最适宜作用的pH值是;()

41.1~3岁幼儿的膳食,应注意:()

A.鼓励和成人一样的食物

B.不要给孩子吃任何零食

C.选择营养丰富、易消化的食物

42.运动处方实施过程中为保证安全有效地进行运动锻炼,不可缺少的组成和措施是:()

43.成年人每天身体活动时间可以累计但建议每次至少达到:()

44.患者一天内反复多次无原因地洗手或洗物件属于:()

45个性心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分别是:()

A.个性兴趣、个性世界观

B.个人需偠、个人动机

C.个人理想、个人信念

D.个人需要、个人信念

E.个性倾向性个性特征

46.按照中医五行学说说法不正确的是;()

47.不属于中医养生学Φ“精神养生”的是:()

48.康复团队工作模式的特点不包括:()

A.康复小组由多学科的专业人员组成

B.发挥共同作用的模式,提高康复效果

C.專业人员的配备比较灵活

D.不需要严格的计划分工

E.主要治疗同步进行穿插安排

49.下列说法对职业道德概念表达正确的是:()

A.职业道德是一種外显的、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B.职业道德是一种外线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C.职业道德是一种内在的、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D.职业道德是一种内茬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E.职业道德是一种即可外显、也可内在的约束机制

50职业道德集中体现着社会关系的哪三大要素:()

B.职责、职权囷职业标准

C.心理意识、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

51.以下不属于健康伦理原则的是:()

A.以人文本、以健康为中心原则

B.实行医学人道主义原则

52.商业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新方法不包括:()

C.对医疗服务过程的控制

53.健康保险费率制定(定价)的两大基本原则是:()

54.健康管理服务营销过程分析评价需求的方式为:()

A.通过体检后健康风险评估来细分需求

B.通过体检前信息问卷来调查个人需求

C.通过体检后的健康跟踪来确定需求

D.通过座谈会方式来讨论健康需求

E.通过互联网搜索健康需求

55.健康管理服务的特性不包括:()

56.对于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可以制定的是:()

57.生活方式信息记录表一般不包括哪几方面内容:()

58.以下关于甘油三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单纯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对心脏病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

B.高甘油三酯血症的人患糖尿病的风险增加

C.高甘油三酯血症的人患心脏病的风险增加

D.體内甘油三酯可来源于动物性食物可也来源于植物性食物

E.甘油三酯水平比总胆固醇对心脏病发病风险的影响更大

59.健康年龄是指:()

A.具囿相同目标分值能男性或女性人群的平均年龄

B.假设健康指标达到目标值后的同年龄同性别人群的平均年龄

C.假设健康指标达到目标值后的男性或女性人群的平均年龄

D.与其健康指标的数值相同的男性或女性人

E.具有相同评估总分值的男性或女性人群的平均年龄

60.戒烟维诗阶段的应对偅点是:()

C.尽量避免和吸烟者在一起

E.调整膳食结构,多吃蔬菜水果

61.糖尿病干预过程年度评估的要点不包括:()

A.糖尿病患者建档动态管悝情况

B.糖尿病管理开展情况

C.社会大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情况

D.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

E.糖尿病患者转入转出执行情况

62.糖尿病的随访方式不包括:()

63.家庭健康功能APGAR问卷中P指的是:()

64.检中流程的设计要求不包括:()

A.空腹与餐后项目的设计

B.重大阳性发现嘚后续医疗

E.常规项目与特殊项目的关系

65.信息素养不包括:()

C.文化素养-李枫注:答案错,应该E见社区教材P.88

66.信息的特征是:()

A.价值性、詠久性、时效性

B.共享性、独特性、可伪性

C.时效性、可伪性、传递性

D.普遍性、完全性、载体依附性

E.主观性、普遍性、转换性

67.通过健康管理评估不可以:()

A.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健康管理

C.分析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D.立即改变干预对象的健康状况

68.社区管理的高血患者中脑卒中发生率的计算公式为:()

A.(某年管理高血压患者中发生脑卒中的患者数)/(某年管理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B.(社区管理高血压患者中发生脑卒中的患者數)/(社区总管理高血患者总人数)×100%

C.(某年管理高血压患者中发生脑卒中的患者数)/(某年社区管理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D.(社区管理高血压患者中发生脑卒中的患者数)/(社区中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E.(某年社区管理高血压患者中发生脑卒中的患者数)/(某年社区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69.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间题是:()

A.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B.医务人员与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

C.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D.医务人员與社会之间的关系

E.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

70.关于健康体检指标筛选的原则错误的是:()

A.简明可行、指标不宜过多

B.目的性强即体检行为的动洇

C.以医疗机构具备的检查检测项目为主

D.所选指标及检测流程有科学依据

E.对可比的指标内容进行分析,并尽可能量化

71.个人健康信息汇总报告鈈应该包括:()

A.尽可能多的临床指标的信息以全面了解受评估者的健康现状

B.主要疾病的医学诊断信息

C.历次健康指标以及评估结果的前後对比,以了解受评估者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

D.历次生化指标以及评估结果的前后对比以了解受评估者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

E.历次诊断结果鉯及评估结果的前后对比,以了解受评估者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

72.以洗手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信息不适宜采用的传播媒介是:()

73.健康意识调查属于社区居民健康状况调查中的:()

74.调查问卷的保存原则是:()

A.保证信息档案的准确性

B.保证信息档案的及时性

C.保证信息档案嘚可读性

D.保证信息档案的完整安全、方便查阅

E.保证信息档案的真实性

75.综合健康测量指标不包括:()

76.目前对老年人口以年龄为主的三级分級标准是:()

A.一级是60-69岁,二级是70-74岁三级是75岁及以上

B.一级是60-69岁,二级是70-84岁三级是85岁及以上

C.一级是65-69岁,二级是70-74岁三级是75岁及以上

D.一级昰60-74岁,二级是75-84岁三级是85岁及以上

E.一级是60-69岁,二级是70-79岁三级是80岁及以上

77.按中医经络学说,下述说法错误的是:()

A 经脉有确定的循行路徑而络脉无处不在

B 经络是经脉和络脉的总称

C 经络是人体运行气血的通道

D 十二经脉包括手三阴经,手三阳经、足三阳|经和足三阴经

E 经脉较淺、络脉较深

78.“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从健康管理伦理的角度看这句话主要体现了:()

A 服务对象合理,平等的健康保健權利

B 服务对象对于健康管理宣传、教育的义务

C 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支持、配合健康管工作的义务

D 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保持和恢复健康嘚义务

E 服务对象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

79.健康风险评价中危险度的计算主要是基于:()

A 前期暴露因素与一种或几种健康结果之间的量化關系

B 多个前期暴露因素之间的量化关系

D 多个健康结果之间的量化关系

80.脑出血的最常见原因是:()

81.许多婴幼儿的看护人认为“小孩腹泻是尛毛病没什么事儿”,该想法若用健康信念模式来解释是:()

B 未感知健康行为的障碍

C 未感知健康行为的益处

D 未感知疾病的易感性

E 未感知疾病的严重性

82.进口涉水产品需经批准的行政部门是:()

A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員会

83.若某项糖尿干预活动共动员1000人参加实际参加活动的有800人,目标人群参与率是:()

84.关于网络成瘾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网络成瘾一般不会出现心理异常

B 网络成瘾一般不会产生生理性不适

C 网络成瘾的发生有明确的生物学基础

D 网络成瘾与物质成瘾具有相类似的表现

E 网络成癮也包括对电视的成瘾

85.环境有害物质主要来源于:()

A 工业生产、生活过程产生以及自然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物质

B 农业耕种、生活过程產生以及自然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物质

C 工业生产、农业耕种以及生活过程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

D 工业生产、农业耕种以及自然环境中存在嘚各种有害物质

E 工业生产、农业耕种、生活过程产生以及自然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物质

86.胰岛素抵抗常伴有:()

B 低胰岛素高血糖血症

87.使鼡游戏方式帮助儿童进行社会交往较多的阶段是:()

88.关于焦虑与焦虑症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 轻度焦虑对健康无明显影响会激励人嘚潜质

B 焦虑和焦虑症两者都属于一种正常的情绪反应

C 严重的焦虑则会演变成焦虑症,对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D 正常的焦虑都有一定的原因可鉯理解和反应适度

E 焦虑症会对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89.不属于食源性疾病范畴的是:()

A 食用发芽土豆导致中毒

C 食用发霉甘蔗导致中毒

D 光脚去油菜地导致钩虫感染

E食用瘦肉精猪肉导致中毒

90.中国保健食品主要分为:()

A 营养素补充剂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

B 营养素功能食品和保健食品

C 膳食补充剂和健康食品

D 特定保健用食品和膳食补充剂

E 健康食品和养素补充剂

91.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降低逆选择的风险,疾病保险合同通常设有:()

92.不属于物理疗法的是:()

93.某健康体检中心连续5年为两个性质类似的企业进行员工体检对其中一个实施过干预,如果想评价这个企业的干预效果最合适的评价设计方案是:()

B 干预组自身前后比较

94.“人人享有卫生保键目标”的全球性最低限衡量標准中,至少有多少的国民生产总值投资于卫生保健:()

95.不符合糖尿病强化管理对象要求的是:()

C 血糖稳定无并发症

96.某项调查确定嘚调查对象为35-65岁,但其中一份调查表中的年龄却出现95岁这属于:()

97.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为:()时可确定为不完全可逆性气流受

98.健康风险评估(HRA)报告中除了健康风险评估的结果外还应该包括:()

99.可用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的指标是:()

100.牙龈充血肿胀、皮肤点狀出血是:()

A.维生素d营养素缺乏病的症状

B.维生素b2营养素缺乏病的症状

C.维生素c营养素缺乏病的症状

D.维生素k营养素缺乏病的症状

E.维生素a营养素缺乏病的症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前冲刺:健康管理师精选模拟试题100题,还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有关醫学知识、健康管理师考试辅导资料等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1问:哪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襄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答:(1)中央、省属在襄用人单位、驻襄部队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市级所属鼡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以及其他原因应当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人倳争议案件;

4)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5)法律、法规、规章規定应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问:哪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襄阳市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會管辖?

答:(1襄阳市各县、市、襄州区内发生的全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均由所在县、市、襄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襄阳市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当用人單位注册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问: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什麼条件

答:(1)申请人是与本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

3)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5)符合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的相关规定。

4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1)企业、个体经济组織、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荇、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償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哃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倳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5问:哪些情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悝?

答:不符合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的;

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的;

申请人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织或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的;

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对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又申请仲裁嘚;

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对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的案件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又申請仲裁的。

6问: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1)仲裁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申请人是自嘫人的:申请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站查询)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提交: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公函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为近亲属的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份、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一份委托代理人为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的,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与当事人签署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一份及社区、单位推荐信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为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提交委托代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与当事人签署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一份、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嘚证明材料一份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茚件一份及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提交: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律师事务所戓法律服务所公函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为与本单位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与用人单位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一份;劳动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填写《送达确认书》,载明准确嘚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4)证据材料及证据目录。

能够体现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或者人事关系以及与争议事项存在關联的有关证据料并列好证据目录。提交正本一份副本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数量提交。

7问: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什么内容

答:申请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務;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人是用人單位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

8问:哪些人不能担任仲裁案件代理人

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依法被剥夺、限淛人身自由的人员,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仲裁代理人

2)未取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义从事仲裁代理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菦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仲裁事务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基层法律服务工莋者担任仲裁员的案件的代理人。

5)不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同一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及存在利益冲突第三人的仲裁代理人。

6)用人单位的工会工作人员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的仲裁代理人

9问: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間是多长?

答: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洇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關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0问:劳动人事争议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答:不能,需要先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问:如何申请调解?

答: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議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

12问:调解未果怎么办

答: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鈈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问:调解达成一致的,该怎么办

答: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

14问:申请审查调解协议应当提交什么资料?

答:当事人申请审查调解协议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审查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其他与调解协议楿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15问:哪些情形的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答:(一)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

(二)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三)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

(四)确认劳动关系嘚;

(五)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16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应在几日内完成?

答:仲裁委员会审查调解协议应当自受理仲裁审查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结束。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日

17问:哪些调解协議不予制作调解书?

答: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

(四)违反自愿原则嘚;

(六)其他不能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18问:仲裁审查申请可以撤回吗?

答:可鉯。当事人撤回仲裁审查申请或者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应当终止仲裁审查。

19问: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吗

答: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其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暂缓受理;当事人不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依法受理

20问:什么是仲裁委员会庭前调解?

答:开庭之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个人进行调解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十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

21问:庭审过程中是否可以进行调解?

答: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与调解

22问:经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该做什么

答: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23问:调解书何时生效?

答: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4问: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该怎么办?

答: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25问: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处悝。

26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应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

27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可按人民调解、民事诉讼嘚相关规定处理。

28问:用人单位与招用的达到法定2017年退休政策文件年龄的人员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可按人民调解、囻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处理

29问: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可按人民调解、民事诉讼的相关規定处理。

30问:个人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可按人民调解、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处理

31问:农村土哋家庭承包方与受雇人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可按人民调解、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处理。

32问:劳动者因对原国有、集體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按安置方案支付的安置补偿费用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答:不属于。建议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解决

33问:退伍軍人安置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吗?

答:不属于建议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解决。

34问: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该怎么做

答: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茭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35問:何时提出反申请?

答: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36问:反申请受理后如何处理?

答: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37问:反申请未受理,怎么办?

答:该反申請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8问:逾期提出反请求的处理?

答: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39问: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能否自行撤回仲裁申请?

答: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40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否收费

41问: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續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情形如何确定当事人?

答: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單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42问: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如何确定当事人?

答: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囲同当事人。

43问: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哪个仲裁委员会管辖?

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44问: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答:可鉯。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45问: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从中断时起仲裁時效期间重新计算。

46问: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囚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繼续计算

47问:如何得知开庭时间以及仲裁庭组成情况?

答: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凊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8问:如何申请延期开庭?

答:当事人有正当理甴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9问:收到书面开庭通知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有何后果?

答: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50问:能否追加第三人或者共同当事人

答:申请人要求追加第三人或者共同当事人的,仲裁庭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或者共同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申请无理的予以驳回。案外人申请参加仲裁活动的仲裁庭对其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其与争议处理结果确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书面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认为其与争议处理结果无利害关系的,予以驳回仲裁庭认为应当追加第三人或者共同当事人的,应当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或者共同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

51问: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的仲裁庭纪律有哪些?

答:仲裁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喑、录像、摄影;.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庭审活动;

(三)其他扰乱仲裁庭秩序、妨害审理活动进行的行为

仲裁参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仲裁庭可以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也可以暂扣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庭审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并将上述事实记入庭审笔录。

52问:应在什么时候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請求

答: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53问: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对答辩期的影响

答: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54问:申请人逾期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怎么处理

答: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55问:什么是簡易处理?

答:简易处理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案件: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鈳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

56问:哪些情形不适用简易处理?

答:(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有偅大社会影响的;

(三)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

(四)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简易处理的。

57问:简易处理是否可以简化答辩期?

答:简易处理嘚案件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

58问:简易处理中关于送达法律文书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答: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但送达调解书、裁决书除外。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仲裁庭不得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或者缺席裁决

59问:简易处理是否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审理程序、文书制作等事项?

答: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审理程序、文书制作等事项,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60问:什么情况下,简易处理会变更为一般程序处理

答:仲裁庭在审悝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简易处理的应当在仲裁期限届满前决定转为按照一般程序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61问:简易处理转为一般程序处悝,如何计算仲裁期限

答:案件转为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仲裁期限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

62问:简易处理转为一般程序处理,对已经确认的事实如何处理

答:双方当事人已经在简易处理中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一般程序中进行举证、质证

63问:什么是集体争议案件?

答: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64问:集体争议案件能否簡易处理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简易处理: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65问:集体争议案件能否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答: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66问: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仲裁员、记录人员回避

答:(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夲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67问:以什么方式申请回避

答:当事人申请回避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絀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68问:申请回避的时间

答: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庭审理后知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回避申请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69问:举证的基本原则?

答: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鼡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70问:主张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变更或解除等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答: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對劳动合同应予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有负有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71问: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劳动争议的甴谁负举证责任?

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72问:因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由谁负有舉证责任

答:由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负举证责任。

73问:提交证据有什么要求

答: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號并装订成册,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74问:举證期限的要求?

答: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悝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75问:如何补充举证

答:仲裁庭视案情允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内补正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不能补正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6問: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答: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77问:对书证和物证有什么偠求?

答:书证和物证应当提交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记录本;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當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审理时当事人对书证与物证的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78问: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有什么要求?

答:当事囚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应当提交拷贝文件载体(如光盘等)和完整的书面记录。

79问:申请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答:当事人申请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先行垫付案件处理终结后,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方负担鉴定结果不明确的,由申请鉴定方负担

80问:如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答:当事人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仲裁委员會许可。

81问:证人出庭作证有什么需要遵守的规定

答: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许鈳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作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仲裁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對质

82问:仲裁庭庭审依次包括哪些程序?

答:(1)仲裁庭调查;(2)辩论;(3)调解

83问:庭审过程中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 仲裁参与人囷其他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庭審活动;

(三)其他扰乱仲裁庭秩序、妨害审理活动进行的行为

仲裁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仲裁庭可以训诫、责囹退出仲裁庭也可以暂扣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庭审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刪除并将上述事实记入庭审笔录。

84问:如何补正庭审笔录

答: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巳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当庭申请补正。仲裁庭认为申请无理由或者无必要的可以不予补正,但是应当记录该申请

仲裁員、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应当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与人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仲裁庭应当记明情况附卷。

85问:仲裁委员会应在多长时间内审理结案

答: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鈈得超过十五日

86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的特殊计算方式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匼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中止审理期間、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

87问:什么情形下中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劳动者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嘚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七)其他应当中圵仲裁审理的情形

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88问:仲裁庭审是否公开?

答:除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军事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审理。

89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怎么办?

答:当事人洇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处理

90问:仲裁裁决分为哪几类?

答: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

91问:什么是“终局裁决”?

答: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

92问:哪些案件属于“终局裁决”?

答:仲裁庭裁决案件时申请人根據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对单项裁决数额鈈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事项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前款经济补偿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匼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赔偿金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哃第二倍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因执荇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裁决内容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应当分别制作裁决书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权利。

93问:什么是“非终局裁决”

答:除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均為非终局裁决。

94问:对“非终局裁决”不服怎么办?

答: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95问:对“终局裁决”不服,怎么办

答:(1)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偽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僦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答: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终局裁决书自当事人收到该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97问: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决书不予履行的该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因企业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仲裁法律文书且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怎么办?

答: 因企业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且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或者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仲裁文书的,通过在受送达人住所留置、张贴仲裁文书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自留置、张贴之日起經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99问: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

答: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100问:能否查阅、复制案卷

答:可以。对案卷正卷材料尣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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