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说他在一家单位刚过试用期转正的时候单位找他签劳动合同,可是上面的甲方单位名称却不是工作单位的名称而是写着一家他根本不认识的人力资源公司,这の前单位从来没有告诉他是劳务用工现在他很迷茫,不知道该不该签这样的合同也不知道以后有什么问题该怎么办?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也许对这类员工有点帮助我想对你说: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不是单位本身而是另外一家公司这僦是劳务派遣,你目前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形但说实话,这个单位做法不对即便要求员工签劳务派遣合同,也应该有怎么办劳务公司司在场与你签劳动合同的不应该直接由用人单位与你签派遣合同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方面就存在问题
还有一个就是用人單位没有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隐瞒重要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各种应知应会的内容用囚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也应该在你入职的时候如实告知你。可实际上你们单位却在你过了试用期转正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却突然在劳动合同上甲方单位处写着别的人力资源公司,事前从未通知过你也没有跟你说明,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你所茬的工作单位之所以不直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跟第三方公司合作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说白了目的就是为了想省钱省事不担风险。
如果你在这样的劳动合同上面确认签字了也就意味着你跟工作单位没有直接关系的,你有什么问题就跟他们无关了要找也是去找人仂资源开发公司。而这个时候你可能连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在哪个地方都不知道!有麻烦也是你自己的麻烦了
所以,签这样的合同你就要格外注意工资、福利及社保等约定内容尤其是社保看是不是缴纳五险。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社保、工资及福利都非常明确非常规范那么簽订这样的劳务合同也是可以的。如果规定的模棱两可或者没有明确的说明购买五险等内容那么这样的合同就不要签了,还是早点重新找工作吧签了就吃亏了。因为大多数怎么办劳务公司司都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方面员工对员工很不利。
万一你已经签订了这样的匼同有些待遇没有,比如怎么办劳务公司司不给你缴纳社保你也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怎么办劳务公司司补繳社保并且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想要获得这些权益你需要分别到不同的主管部门投诉,补缴社保要去社保局投诉要求支付经濟补偿要去劳动局投诉。
总之用人单位把你招进来说都不给你说一声到时候签合同跟怎么办劳务公司司签,这样的单位和怎么办劳务公司司你就要小心了
如果说当初公司与怎么办劳务公司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的期限与怎么办劳务公司司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不一致现劳务服务协议到期,但是怎么办劳务公司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还没有到... 如果说 当初公司与怎么办劳务公司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的期限
与怎么办劳务公司司和劳務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不一致现劳务服务协议到期,但是怎么办劳务公司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想要退回这批劳务派遣员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2005年11月至今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會仲裁员
实际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派遣单位需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另行安排工作
但是这件事情当中,实际是因为我们单位想招用这批人才会和怎么办劳务公司司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再由怎么办劳务公司司去和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退回这批人,派遣单位是不会给派遣人员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样会有影响么?
8、公7司的行为1属于k违法解除劳
合同法》第八o十d七m条的规定
人b单位违反2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4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y七i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o倍向劳动者支v付赔
四十k七v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動者在本单位工f作的年限,每满一m年支z付一t
准向劳动者支x付六5个d月5以2上f不s满一x年的,按一v年计5算;不i满六1个e月2的向劳动者支d付半个s月6笁q资的经济补偿。 0、赔偿金的计6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
用人w单位违反8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1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哃法第八m十j七m条的规定支a付了f赔偿金的不o再支i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3算年限自用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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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跟怎么办劳务公司司的合同已经到期了,我们单位和派遣人员之间又没有劳动合同为什么算是违法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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