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对【马太福音七章讲道12:8】的理解,请问哪种观点更有道理

就不会有一个正确的结论对于聖经的分解必须要在“救恩”的系统里来进行,离开了“主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任何的解释都是错的。首先马太福音七章讲道5:17-18節主耶稣说这话的时候,是在旧约律法之下(太26:28可14:24,来9:2加4:4-5),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约19:28、30)后旧约正式结束、噺约开始。圣经说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罗3:19)所以耶稣说这话不是对恩典中的人说的(那时耶稣的血还没有流出来,救恩没有做成)主耶稣这里说的律法,包括十诫和一切的律例典章就是整个律法。对于律法之下的人来说律法永不废去,因为神的話语是永远的不可能更改也不能废去的!换句话说,就是在基督恩典之外、在不信的世人中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吔不能废去(太5:18);这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说的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在恩典之中呢?就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救恩系统里面會怎样呢?神要和我们另立新约(耶31:31来8:8),这帕子(律法)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林后3:14)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叻,(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 神面前(来7:18-19)。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漸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来8:13)这是在恩典系统、在基督里,不分是犹太教归入基督的人还是外邦人信耶稣的人都是一个标准:律法由耶稣来成全(太5:17)!

如果不分开两个系统(律法、恩典),圣经的话语就无法分解只会让人一头雾水、让人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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