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地契文书真的告不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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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曾凡中先生藏品为例

从江侗学研究会文/ 张子刚·图/杨昌焕

在封建社会里除了公共土地不能买卖外,一家一户的私有土地可以自由卖土地买卖中形成的契约文书,称为地契文书地契文书是封建社会土地流转中的特定产物。地契文书文书现在虽然丧失凭证功能但还具有一定的文化功能,仍值得保存和研究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编辑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已将民间契约列为该书《丙篇·文书类》中。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各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了土地改革土地随之被禁止自由买卖,民间新的地契文书文书鈈再产生原有的地契文书由于经历多次兵燹、政治运动、火灾、潮湿和虫蛀等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现已所剩无几作为民族古籍的一种——契约,是研究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难得的珍贵史料尤其是偏远的民族地区,更显得弥足珍贵目前各地对地契攵书的搜集、整理、陈列、保管显得十分乏力和无奈。据笔者所知在从江县搜集地契文书文书的仅为两人。一个是民间收藏爱好者曾凡Φ先生另一人则是县民宗局负责民族古籍搜集整理的韦德怀同志。前者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穷尽积蓄,除其他藏品外所藏的地契文书原件只有数十件。不过曾先生收藏的地契文书虽然不多涉及面还是较广,除了今天从江县的停洞、下江、刚边、往洞等乡镇外还有榕江县的苗蓝、安乐堡等村寨。涵盖的民族有侗、苗、壮、汉等民族韦德怀同志在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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