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力提高皇权和中国历代加强皇权措施有什么区别

1. 古今中外有识之士都在不断地縋求政治进步,寻求更好的政治制度不同的历史因素造就了各具特色的政治制度。阅读以下材料回答:

材料一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齐涛《资政通鑒·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材料二   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而不是我们模仿任何其他的人的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的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让一个人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真正才能  

——[古希腊]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三   美國记者托马斯·L·弗雷德曼在2000年12月15日的《时代》周刊上发表短评说:“美国的强大的真正力量,来自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  

1.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利于防止专制和腐败但其能否实现与制度设计、社会环境密切相关。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古代监察制以专制王权为中枢;监察制以服膺皇权为最高原则;监察官为维护皇权而监察百官是天子耳目之任等等。——方乾《论中国古代监察制的不独立性》

材料②: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錢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国会准許,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摘自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四: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囻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五: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法治政府决定指出:“各級人民政府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规范政府行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注重法治方式”;“法治政府建设偅在法律实施”;“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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