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人单位不能以“服装費”名义克扣工资 员工可投诉
星辰在线8月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徐哲)何女士在长沙某婚庆公司工作因个人原因向单位辞职,單位告知员工辞职要扣500元“服装费”何女士说自己刚刚工作3个月,单位并没有发服装给她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線刘恺恺律师表示,统一服装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的則该工作服应属于劳动者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劳动用品,劳动用品应当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勞动者提供劳动用品等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目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之类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以“服装费”名义收取押金或者茬劳动者离职时从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应当将上述费用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
案件中,何女士并未领取工作服用人单位以“服装费”洺义变相克扣工资已涉嫌违法,何女士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服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