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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高新区东榆林土地违法事实举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赋予公民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檢举和控告的权利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挽回国家、集体和个人遭受的损失现对张家口市高新区东榆林村村干部担任村干蔀以牟利为目的,十二年土地违法、非法占用、转让、变卖、破坏耕地的罪恶行为提出举报和控告请土地行政执法部门受理和严肃查处:
举报人:谷兆广 宋承殷 宋玉峰 冯祥 冯禄 张怀春 兰生忠等
张家口市高新区东榆林村村干部担任村干部十二年土地违法、非法占用、转让、變卖、破坏耕地的事实:
12年各种形式非法占用、转让、变卖、破坏耕地竟达400余亩
(1)12年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出卖宅基地900余间100余亩获嘚非法收入14.4万余元(每间平均非法所得1600余元)。
所占用的基本农田为东榆林村一级农田非法出卖的这900间宅基地未得到任何部门的审批和批准。
(2)非法将个人承包的耕地120余亩强行收回进行闲置、荒芜蓄意拍卖转让。
我村南山坡白炮楼南有基本农田120余亩村干部于2001年冬强荇将个人承包的耕地收回进行闲置、荒芜,蓄意转让出售2003年夏,由村委、姚家庄镇政府、桥东区农委、土地购买方在村委购买合同时被举报人谷兆广当场所阻拦,才将这120余亩耕地得以保护但村干部至今不归还村民土地,至今耕地在闲置荒芜仍欲转让非法获取不法之財。
(3)村书记左贵兴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0余亩用于建厂
2004年村书记左贵兴在东榆林村北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用于建厂,举报人举报后姚家庄镇纪检书记庞金答复是:这20目的已经建厂,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高新区纪工委桑书记证实:左贵兴只占用了10亩,其余10亩是宣化县管辖已有审批手续。2006年6月的答复是:承包的这20亩是左贵兴其弟左贵宏其中10亩地属于宣化县。
所占的这20亩耕地系我村的基本农田其中非法占用了村民张怀库的4亩,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而东榆林村干部目无国法,利用职权占鼡属于什么罪破坏耕地,为自己及其亲属谋取私利高新区纪工委桑书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身为国家纪检机关领导干部采用满天谎言欺骗举报人,包庇村干部骗取国家徇私枉法,姑息纵容、助长歪风致使国家和集体遭受严重损失。
(4)村书记左贵兴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建厂
左贵兴利用职权占用属于什么罪在我村大道南所建的铁粉厂,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我村的一等地)所建的铁粉厂,向北多占用了20米向西多占用10米,共非法占用耕地5亩
(5)村干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转让基本农田10余亩(东榆林村东坝与六傾地之间)给张家口一家冶金粉末厂非法获取暴利。
(6)东榆林村干部将我村村东基本农田40亩非法转让给邻村南庄用于宅基地致使基夲农田严重流失和破环。
(7)我村南山坡土地共55亩系基本农田东榆林村干部利用职权占用属于什么罪非法转让给南庄杜福30亩用于建厂,非法转让给西榆林25亩用于养殖奶牛村干部将非法所得中饱私囊,而集体的基本农田却遭到了破环
(8)非法侵占、破坏、变卖村民私人匼法财产,致使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我村村委非法霸占谷怀喜房产房屋9间,院半亩(继承人长子为谷兆广)并将房屋非法拆除和变卖(详见附件《关于东榆林村非法霸占谷怀喜房产及房产继承人谷兆广索回房产权要求》)致使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张家口市各级部門至今不予解决
我村村委非法霸占、拆除、变卖宋承殷宋家大院后院及房屋。其中正房三间南房三间,西房三间碾房两间共计11间,院及荆道共850平米(详见《关于追偿榆林人民公社占用宋家大院租金及东榆林非法霸占、拆除、变卖宋承殷宋家大院后院及房屋的事实经過》)造成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1988年修建茶榆公路占地乡政府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将我(宋承殷)房屋四间非法拆掉乡镇府只答应1989年給我批四间,分文不收事后矢口否认,不予解决;1994年新任乡长解决6月30日土地局批复,同年11月初村干部将我个人宅基地非法变卖造成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详见《谁拆了我的房 谁变卖了我的宅基地 谁来给我赔偿 》)
宋玉峰联系电话 谷兆广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