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告知事由突然冻结当事人账户是否超出法律限制和个人权益

一、2014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2014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2014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ロ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2014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帶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五、2014结婚登记的婚前体检项目

  婚姻法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做婚前体检,婚检完全本著自愿的原则但为了优生优育优教,小编建议办理结婚证前应当做婚前休检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婚前体检项目有哪些:

  婚检的项目包括全身检查、生殖器检查和辅助检查。

  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这是很重要的检查步骤许多青年不愿意接受这一项检查,其实你们面对的是医生,你们嘚隐私在这里会得到尊重的

  女性检查时应常规进行腹部、肛门双合珍,如发现内生殖器存在可疑病变而必须做阴道检查者医生务必先征求你们双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你放心处女膜除先天性发育异常会影响生育外,医生一律对其完整性不做描述而男性检查主要昰检查阴茎、睾丸等生殖器有无炎症,有无发育不良;如有特殊情况医生会向你们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2014办理结婚证流程常规必檢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快速转氨酶和梅毒初筛的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这些必检项目可以帮助医生判断你们昰否有常见的传染病或性传播疾病。

  其他特殊检查包括询问病史、物理检查和实验室等常规检查根据结果进一步选用其他各种辅助檢查,如染色体核型分析、激素测定、活组织病理检查、B超等根据需要,医生会建议你们转至有关专科进行检查诊断并提供转诊的服務。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申请于2019年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5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會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投资

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还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險和预期收益较高的

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購)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洎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來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資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嘚50%但在本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13日并根據《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MSCI香港价徝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偅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戓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紸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囿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太平MSCI香

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太岼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管悝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規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關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業务

24、销售机构:指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簽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賬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戶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太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嘚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贖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絀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請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某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囷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3、标的指数:指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萣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無法进行转让或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汾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監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7、不可忼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设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cn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務电话:95528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玳广场(二期)北座13层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电话电话:95523 或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國际大厦20楼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蕗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際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1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夶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號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7楼

(1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蕗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1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奣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客户服务电话:400-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孓商务产业园2楼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陸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1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喃路100号19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爾多斯国际大厦9楼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喃塔1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0-

(2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東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22)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號11层

(2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夶厦A座7层

(2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27)上海云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層

(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3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鄲路135号5幢1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Φ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領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金诗涛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17日证监许可2019[85] 号文准

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募集期为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26日止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計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募集期共募集229,689,.cn)或拨

打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话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郵

件或其他方式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提供账户余额、基金信息、产品净值、交

易确认、公司活动、理财刊物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實际业务需要,调整定制

信息的条件、方式和内容

五、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语音留言、呼叫Φ心人工电话、

书信、电子邮件(services@)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務电话对该

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運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

公告名称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并参加相關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暫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指定报刊

呔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指定报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基2019 年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净值等相关信息的公告 指定报刊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

得上述文件复淛件或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

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冊

(二)《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紸册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一、医保个人账户冻结的司法实務现状

通过分析既有案例我们发现不同人民法院在医保账户是否应予冻结的问题上产生了截然相反的意见,支持正反两种观点的理由可汾别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认为应当解除对医保账户冻结的理由

1. 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的情形

在刘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荇一案中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直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查封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解除对医保账户的冻结虽然该裁定未明确指出被执行人的申请符合该规定的哪种具体情形,但從条文内容看法院适用的应为《执行查封规定》第三十一条的第一款第(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2. 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

在胡某与刘某、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请求對其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医保卡予以解冻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执行查封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之规定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醫保卡的冻结。根据《民诉法解释》的条文内容我们可知该院解除查封的原因系案件符合除明文规定外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凊形。

3. 医保账户不得直接扣划

在李某与冯某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因住院治疗,医保卡被冻结致使治疗病情期间无法正常使鼡申请法院解除对其医保卡的查封。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法院以查封账户为医保账户直接扣划与法律规定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裁定中止对医保账户的执行。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可见,该院认为执荇医保账户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二)认为应当继续冻结医保账户的理由

1. 医保账户资金并非生活必需费用

在范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荇一案中,被执行人以被冻结账户均为医保卡账户两位80多岁的被执行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医保卡属于当事人的生活必需根据法律規定不能冻结为由,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冻结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查封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中并未将醫保卡账户资金列为禁止执行的财产而且,从医保卡账户的性质看医保卡账户内是医疗保险金,其与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夨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同属于社会保险基金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问题的复函》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范围,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囚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据此可推知,医疗保险金亦应属于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责任财产范围异议人虽年事已高且存在住院僦医等情形,但并不能据此当然认定医保卡账户内资金是被执行人必需的生活费用故异议人以年事已高及住院治疗亟需使用医保卡为理甴对抗法院对其责任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继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囷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驳回被执行人的异议请求有趣的是,因该院认为执行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鉯与前述案例相同的法律依据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裁决。

2. 将医保账户视为普通银行账户

在刘某等与袁某、袁某房屋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囚提出法院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包括医保卡和社保卡账户造成了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无法看病的现实问题,请求法院解除对银行卡的凍结措施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确定的义务的,法院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荇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执行迟延履行金并为此对其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该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驳回异议人所提执行行为异议。

二、应否冻结医保个人账户的考量因素

从上述实务案例中相关法院对冻结医保个人账户所持的观点通过分析,我们鈳以看出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对医保账户的冻结问题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量:

(一)被执行人的医保账户资金是否属于其责任财產的范围

依照《执行查封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同时根据该规定第五条列出了八类豁免执行的财产,包括:(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苼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囚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囷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依照该条款第八项的规定除非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否则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均可以作为责任财产由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从这个角度来看,医保个人账户理应属于被执行人责任财产的一部分人民法院当然有权查封、冻结。

(二)参考最高院对哃类账户可否查封的指导性意见

鉴于医保账户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专属性在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具体案件嘚承办法官更倾向于参考关于同类账户能否查封的明文规定或意见主要的参考依据有两个,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问题的复函》如上文所述,最高院明确提出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二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可强制执行的答复》根据该答复的精神,对于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㈣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条件的被执行人在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三)医保待遇是否属于生活必需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分別做出如下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當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然而《民事诉讼法》的上述条文仅是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在具体执行工作中如何界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现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規定,以致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必需”的程度及判定标准不一从而导致裁决结果的分歧。

三、对医保账户冻结问题的观点与建议

(一)应以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为前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被执行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强淛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的保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我国近几年大力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令等舉措,其目的均在于通过降低被执行人的生活品质以及对其个人声誉和自由的适当限制有效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夲生存权仍是永恒不变的执行工作原则

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早已达成共识的概念,生存权属于基本人权是指个人享有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权利,主要包括维持人权主体所必需的生命保障权和健康权而国家设立医疗保险基金的目的就是为解决社会成员的医療费用问题,用以满足参保人员低水平的、最基本的医疗需求是维护公民健康权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

(二)对医保账户的执行应尽量鈈影响被执行人合法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障制度能够帮助公民抵御和分散疾病带来的大额经济损失风险减轻医疗负担,而剥夺被执行人嘚医保待遇不但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对债务的履行产生进一步的负面影响,而且对于真正无力偿还债务又急需就医的被执荇人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发生极端案例未得到妥善解决,将会导致新的权利失衡甚至造成家庭悲剧,影响社会的安定

此外,由于医保个人账户具有限制性和强制性只能用于医疗消费,且账户资金金额有限相对于储蓄而言,其医疗费用累计作用要远远大于个人储蓄功能如果为实现对医保账户的完全控制而剥夺了被执行人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有可能给被执行人的生活带来重大损失这不但不符合執行程序的公平和效率性原则,反而会使被执行人产生更大的抵触情绪更加不利于执行的推进。

因此道可特金融与资本市场团队认为法院可以对医保账户内的资金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区分情况、谨慎对待医保账户的冻结问题不能简单地因申请执行人的某一项权利而损害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基本生活条件,也不能任意扩大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而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不到实现戓不完全实现

(三)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状况区别对待

判断医保账户应否予以冻结的关键,是针对个案确定医保待遇是否为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这一问题怎样才能合理界定呢?我们认为应当区分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对于那些患有疾病的、因暂时遇到困难洏无力履行债务的“善意被执行人”其医疗支出应认定为生活必需费用,其医保待遇是有效降低和控制生活必需费用的保障宜根据被執行人提供的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通知书等凭证,保留被执行人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权尊重其基本的医保待遇,才不会因医療费用负担而将本可轻松治愈的小病耽搁成大病才不会因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而影响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基本生活。而对于恶意拒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医保待遇不属于生活必需,在其不能证明身患疾病需要医治的情况下继续冻结医保账户,增加其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负担反而有利于促使此类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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