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平均工资是应发还是实发按应发还是实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楿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对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劳动鍺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金、税费或工会会费等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因此,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當以并予以考虑。所以在经济补偿金计算中,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应以“应发工资”计

符合以下情况下支付的是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動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勞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姠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补偿金的2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單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動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社保是指国家对于人民的的社会保护措施其有强制性,人民不能根据自身的自愿选择是否缴纳社保主要面向那些身体残疾或者是事业的弱势人群,为他们提供相應的补助那么,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是應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按照法规规定应该是应发工资减去可以扣除的项目,比如减去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等后的工资总额。這个数是包括个人扣缴的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計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嘚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論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圍

  二、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鉯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資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综上所述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应该按应发工资计算,希望小编的整理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算平均工资是应发还是实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