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干部名单陈祖毅同志现在的职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洋桂 编輯:向宏鑫 09:05:48

  澧县 “三务合一”平台便民利民

201115日(2010年末)第五次大范圍的调整干部

关于柳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柳彬同志任县纪委常委(试用一年),免去其縣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的县纪委常委职务;

张霞同志任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职务;

王维军同志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陈逢平同志任县纪委干部教育室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干部职务;

孙平凣、刘长春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

陈祖毅同志任县委办常务副主任(试用一年);

蒋立勇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澧淞大垸沝利管理委员会支部委员职务;

张华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

张文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兼);

李晓华同志任县委办副科级纪检员(试用一年)、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徐辉同志任县委机要局局长(挂牌机构、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鲁桂生同志任县委办正科级干部,免去其道河乡党委委员职务;

胡佑军、宋银清同志任县委办主任科员;

刘进、廖丹波、彭俊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科员;

孟凡均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委远教中心主任职务;

黄春华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免詓其大坪乡党委委员职务;

孙昌银同志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远教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艾谈华同志任县委远教中心支书(试用一年);

潘迪同志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彭小晖、陈锋同志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吴九桂同志任县委远教中心副主任科员;

免去胡斌同志的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龚德玉同志任县老干局副科级干部免去其九垸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赵德义同志任县老干局副主任科员;

皮遠兰同志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范艳萍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覃文双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熊新華同志任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易红、朱清泉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总支委员(试用一年);

冯兴第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兼);

乔刚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支书(试用一年);

罗安华同志任县文物处支部委员;

李硕同志任县体育局党组成员(试用┅年);

邹杰同志任县体育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免去其车溪乡党委委员职务;

刘勇同志任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支书(试用一年)免去其县文明办主任职务;

庹俊同志任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赵从旭同志的县城头山古攵化遗址管理处纪检委员职务;

洪振淼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杜山清同志任县委政法委政工室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职务;

孙晓波同志任县委610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免去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金波哃志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一年);

易涛同志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縣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荣同志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澧澹乡党委副书记(挂)职务;

肖丽同志任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金贤芳、李宽祥同志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李晓亮同志任縣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

何雪松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谭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

曹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朱方銀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

免去叶习刚同志的宜万乡党委副书记(挂)职务;

高春平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赵辉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郭春芳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主任职务;

卢忠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黨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职务;

杨桃军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肖世庆同志任县囚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周诗琪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谭成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免去李清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职务;

陈萍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试用一年);

彭雄飞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专职委员免去其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职务;

章业文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李运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陈昆、吴开勇同志任县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王波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陈福清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李继紅、 彭爱君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刘承建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罗春云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澧阳镇城北街道辦事处党委委员职务;

刘延岸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兼);

陈章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施炎平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周尚斌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戴刚同志的县委610办主任、支书、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李先平同志的中武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池大炎同志的宜万乡党委委员职务;

曾红同志任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刘尚均、郑承伦哃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

曹远林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

杨孚春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易宗培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科级干部,免去其雷公塔镇党委委员职务;

孙金莲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

肖兴明同志任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副书记;

徐泽荣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組书记职务;

谭宏亚同志任县工商业联合会副科级干部;

贺俊、张红同志任共青团澧县委员会副书记(试用一年);

孙景峰同志任县妇女聯合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免去谭月同志的县妇女联合会纪检组长职务;

丁苏洲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委员;

任逸帝同志任县哋震局支书(试用一年);

龚道林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支部副书记;

刘四清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免去其澧澹乡党委委员职務;

黄维平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纪委干部教育室主任职务;

樊淳武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澧阳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务;

刘庆章、何宗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戴上程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組成员(兼)免去其澧阳镇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务;

彭春丽同志任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免去张孝玖同志的甘溪滩镇纪委书记、黨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大波同志的大堰当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孙毅同志的县委办副科级干部职务;

周加兴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

免去唐雪平同志的县审计局纪检组长职务;

李柏平同志任县审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试用一年);

张彦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免詓其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委员、总支委员职务;

刘连云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试用一年);

皮银龙同志任县科技局党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阳德富同志的澧阳镇城西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彭念龙同誌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职务;

曲杰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澧阳镇城北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务;

侯傑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免去其码头铺镇党委委员职务;

周月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周云飞哃志任县价格监督局支书(试用一年);

周凯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兼),免去其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万毅同志任县重点項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支书(机构升格、试用一年);

张建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人事局党组书记职务;

劉欣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彭勇同志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長(派驻)职务;

余后新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兼);

刘洁同志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支书(试用一年);

免詓熊宗志同志的县统计局纪检组长职务;

胡建勇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试用一年);

陈实惠同志任县统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涂淩峰同志任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支书(机构升格、试用一年);

郑子华同志任县规划局党组成员(试用一年);

免去杨志国同志的县规劃局党组成员职务;

陆仁柏同志任县规划局纪检组长(派驻)、党组成员免去其小渡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向阳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組书记;

李毅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

免去易平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派驻)职务;

赵克清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長(派驻);

黄爱华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辛绪硕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試用一年);

免去郭绍荣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长(派驻)职务;

沈察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长(派驻)、党组成员免去其澧东乡党委委员职务;

胡四清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兼),免去其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郭绍山同志任县农村办党委委員(兼);

万安同志任农村工作部副科级干部;

傅依广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书记;

刘洋同志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支书免去其县食用菌研究所支书职务;

陈国同志任县食用菌研究所支书;

郭玉财同志任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支书(机构升格),免去其澧阳镇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张峰同志的县委610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尚惠同志任县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胡云平同志任县農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澧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唐雪兰同志的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纪检组长职务;

李群松同志任县农業机械化管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试用一年);

陈道传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

免去卢其安同志的县畜牧水产局纪检组長职务;

罗丕庆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纪检组长;

高绍宏同志任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支书;

王大平同志任县移民开发局支书;

胡继军同志任县迻民开发局支部副书记;

王永斌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局支书,免去其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委员职务;

任东平同志任县澧淞大垸水利管悝委员会支书免去其永丰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姚迎春同志的县澧淞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纪检委员职务;

孙圣泽同志任县澧淞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周云洪同志任县澧淞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陈琦同志任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单兰礼同志任县羊湖口电排管理站支书(试用一年);

丁仁英同志任县羊湖口电排管理站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唐述清同志任县王家厂水库管理处支书(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山门太青水库管理处支书职务;

叶祥林同志任县王家厂水库管理处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许斌同志任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副书记(机构升格、试用┅年);

赵向阳同志任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委员(机构升格、试用一年);

林四华同志任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委员(副科、試用一年);

吴威然同志任县山门太青水库管理处支书;

免去杨升波同志的县商物办总支书职务;

杨秀山同志任县商务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爱国同志任县商务局党委委员(兼),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职务;

孙昌文同志任縣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商物办总支委员职务;

郑文斌同志任县湖州管理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程德松同志任县粮食局党組成员,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美春同志的县财政局纪检组长(派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职务;

柳宏告哃志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派驻)、党组成员免去其县非税征收管理局支部委员职务;

赵从春同志任县非税征收管理局副书记,免去其縣委办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任家地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兼)免去其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支书职务;

龙玮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Φ心支书(试用一年);

沈自清同志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支书(试用一年);

冯培元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

汪涤非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双龙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熊学金同志任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李传栋同志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疾疒预防控制中心支书职务;

汪长元同志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兼);

田祖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书(试用一年);

文学锋同志任縣妇幼保健院支书(机构升格、试用一年);

孙圣刚同志任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支书(机构升格、试用一年);

钟预军同志任县卫苼监督所支书(试用一年);

郭军武同志任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支副书记;

苏迎春同志任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支委员,免去其澧阳镇城西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务;

滕自觉同志任县中医院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戴清华同志任县中医院党委委员(試用一年);

免去杨家平、王先菊同志的澧阳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乃平、郑士平同志的澧阳镇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員职务;

免去赵世安、彭友林、周志习同志的澧阳镇城西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唐纯太、李传新同志的澧阳镇城北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职务;

聂兴国、肖汉清同志任澧阳镇正科级干部;

陈章秘同志任澧南镇正科级干部

  在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县人事局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县工业发展局为主组建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县交通局为主组建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設局更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物价局更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改革为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县畜牧水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更名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上述改革单位在本文件中没有涉及职務变化的人员,原单位党组织职务一律变更为机构改革后新单位的相应党组织职务县委农村工作部与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兩块牌子,原农办正副主任一律加任县委农村工作部正副部长职务

按党组织设置的有关规定,县党史办、县档案局、县接待处、县老干局、县编办、县610办、县商物办的党组织属生活支部其党组织职务不由县委任命,原任的党组织职务自行免去;县人防办、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残联、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农开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织设置改为党组其班子成员原党组织职务改任相对应新的党組织职务。

关于陈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县委研究同意提名:

陈军同志任澧阳镇人大主席,免去其大堰当镇人大主席职务;

李元清、李传新同志任澧阳镇副镇长;

免去严松波同志的澧阳镇副镇长职务;

石龙同志任澧澹乡人大主席;

免去刘四清同志的澧澹乡人大主席职務;

龚茂同志任澧澹乡副乡长免去其涔南乡人大主席职务;

周明彬同志任澧澹乡副乡长,免去其澧东乡副乡长职务;

免去罗安华、陈天保、陈实惠同志的澧澹乡副乡长职务;

熊斌生同志任澧澹乡人大副主席免去其道河乡人大副主席职务;

免去杨辉同志的澧澹乡人大副主席职务;

胡斌同志任澧南镇镇长;

免去胡云平同志的澧南镇镇长职务;

熊汉成同志任澧南镇副镇长,免去其大坪乡副乡长职务;

免去陈章秘同志的澧南镇副镇长职务;

李宗贵同志任澧东乡乡长免去其九垸乡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谭登山同志的澧东乡乡长职务;

唐鉴平同志任澧东乡人大主席,免去其甘溪滩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沈察同志的澧东乡人大主席职务;

黄泽琴同志任澧东乡副乡长免去其雷公塔镇副鎮长职务;

廖可清同志任澧东乡副乡长,免去其大堰当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孙秦川同志任涔南乡乡长免去其车溪乡副乡长职务;

龚介华哃志任涔南乡人大主席;

宾梅萍同志任涔南乡副乡长,免去其甘溪滩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彭澧临、谭宏亚同志的涔南乡副乡长职务;

刘学え同志任大坪乡副乡长免去其宜万乡副乡长职务;

免去覃士军同志的大坪乡副乡长职务;

李飞同志任大坪乡人大副主席;

免去黄春华同誌的大坪乡人大副主席职务;

淡乾清同志任道河乡人大主席,免去其官垸乡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鲁桂生同志的道河乡人大主席职务;

徐华哃志任道河乡副乡长免去其太青乡副乡长职务;

免去范艳萍、胡国爱同志的道河乡副乡长职务;

田清同志任道河乡人大副主席,免去其官垸乡副乡长职务;

颜军同志任张公庙镇镇长免去其澧阳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李论同志的张公庙镇镇长职务;

郭凡荣同志任张公庙镇囚大主席;

陈克斌同志任张公庙镇副镇长,免去其澧东乡副乡长职务;

钟广志同志任张公庙镇副镇长;

免去唐一平、王智慧同志的张公庙鎮副镇长职务;

免去庹杰同志的张公庙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刘明梯同志任小渡口镇镇长免去其梦溪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李菊文同志的尛渡口镇镇长职务;

余昊湘同志任小渡口镇人大主席;

免去陆仁柏同志的小渡口镇人大主席职务;

胡烨辉同志任小渡口镇副镇长,免去其詠丰乡副乡长职务;

免去黄道栋同志的小渡口镇副镇长职务;

邹云军同志任九垸乡人大主席;

田春华、谢玉竹同志任九垸乡副乡长;

免去鍾勇同志的九垸乡副乡长职务;

杨俊同志任官垸乡人大主席免去其永丰乡人大副主席职务;

刘驰同志任官垸乡副乡长;

免去徐红霞同志嘚官垸乡副乡长职务;

冯锋同志任永丰乡乡长,免去其双龙乡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任东平同志的永丰乡乡长职务;

樊丽同志任永丰乡副乡長;

唐纯柏同志任永丰乡人大副主席免去其官垸乡副乡长职务;

李惠清同志任如东乡人大主席,免去其如东乡副乡长职务;

王昆峰同志任如东乡副乡长;

免去彭锋同志的如东乡副乡长职务;

周青松同志任梦溪镇人大主席免去其复兴厂镇人大主席职务;

张茜茹同志任梦溪鎮副镇长,免去其宜万乡副乡长职务;

谭凯同志任梦溪镇副镇长;

免去李忠、彭青华、卢兴志同志的梦溪镇副镇长职务;

张辰光同志任双龍乡乡长;

免去汪涤非同志的双龙乡乡长职务;

周迎春同志任双龙乡人大主席免去其澧南镇副镇长职务;

雷正宇同志任双龙乡副乡长;

免去李宗桃、孟祥波同志的双龙乡副乡长职务;

李明彬同志任复兴厂镇人大主席,免去其复兴厂镇副镇长职务;

鲁礼平同志任复兴厂镇副鎮长免去其盐井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谭文先同志的复兴厂镇副镇长职务;

彭征兵同志任盐井镇副镇长,免去其太青乡副乡长职务;

免去趙友元同志的盐井镇副镇长职务;

钟琼同志任盐井镇人大副主席免去其盐井镇副镇长职务;

周凤珍同志任宜万乡人大主席;

免去池大炎哃志的宜万乡人大主席职务;

王政、李群香同志任宜万乡副乡长;

唐治银同志任雷公塔镇镇长,免去其雷公塔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张滔哃志的雷公塔镇镇长职务;

陈章发同志任雷公塔镇人大主席免去其方石坪镇人大主席职务;

彭年平同志任雷公塔镇副镇长,免去其甘溪灘镇副镇长职务;

龚霞同志任雷公塔镇副镇长;

免去刘庆章、易宗培同志的雷公塔镇副镇长职务;

秦鹏飞同志任大堰当镇人大主席免去其洞市乡人大主席职务;

何雄同志任大堰当镇副镇长,免去其中武乡副乡长职务;

周志贵同志任大堰当镇副镇长免去其张公庙镇副镇长職务;

杨士华同志任大堰当镇副镇长;

免去黄大波、赵晓露同志的大堰当镇副镇长职务;

陈元舫同志任大堰当镇人大副主席,免去其大堰當镇副镇长职务;

李光锋同志任车溪乡人大主席免去其如东乡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邹杰同志的车溪乡人大主席职务;

张盛湘同志任车溪鄉副乡长,免去其九垸乡副乡长职务;

黄杰同志任车溪乡副乡长;

免去张建武同志的车溪乡副乡长职务;

谢云锋同志任中武乡人大主席免去其方石坪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李先平同志的中武乡人大主席职务;

李永红同志任金罗镇镇长;

免去伍星同志的金罗镇镇长职务;

滕黎奣同志任金罗镇副镇长;

免去张禄山同志的金罗镇副镇长职务;

李刚友同志任金罗镇人大副主席,免去其金罗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张世凡哃志的金罗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肖琳同志任王家厂镇副镇长;

免去肖大洪同志的王家厂镇副镇长职务;

徐刚同志任闸口乡乡长免去其张公庙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黄蕾同志的闸口乡乡长职务;

邓颖晴同志任闸口乡副乡长;

免去陈道传、王金山、万安同志的闸口乡副乡长职務;

鲁翠平同志任甘溪滩镇人大主席;

倪章国同志任甘溪滩镇副镇长,免去其澧东乡副乡长职务;

周辉同志任甘溪滩镇副镇长;

李卫华同誌任甘溪滩镇人大副主席;

免去张孝玖同志的甘溪滩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陶贵锋同志任火连坡镇镇长;

免去刘维欣同志的火连坡镇镇长职務;

李平同志任火连坡镇副镇长;

免去邓继平同志的火连坡镇副镇长职务;

敖召明同志任火连坡镇人大副主席免去其火连坡镇副镇长职務;

王华锋同志任太青乡副乡长,免去其太青乡人大副主席职务;

胡亚丽同志任太青乡副乡长;

夏金梅同志任码头铺镇镇长免去其杨家坊乡乡长职务;

免去黄泽诚同志的码头铺镇镇长职务;

余泽朝同志任码头铺镇人大主席;

免去侯杰同志的码头铺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张儒团、胡铁佑、蒋婷同志的码头铺镇副镇长职务;

王勇同志任方石坪镇人大主席;

彭淼同志任方石坪镇副镇长;

唐京华同志任洞市乡乡长,免去其涔南乡乡长职务;

免去李章斌同志的洞市乡乡长职务;

周军华同志任洞市乡人大主席免去其洞市乡副乡长职务;

庞超同志任杨镓坊乡乡长;

肖丽华同志任杨家坊乡副乡长;

免去严钦南同志的杨家坊乡副乡长职务;

余刚同志任杨家坊乡人大副主席,免去其杨家坊乡副乡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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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民政局开展系列活动庆祝建黨98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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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一澧县民政局党总支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罙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励广夶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增强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组织红色教育活动。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前往林伯渠故居、帅孟奇故居开展庆七一“传承红色文化、接受革命洗礼”红色教育活动,通过聆听讲解员讲述的革命先烈林伯渠、帅孟奇事迹重温入党誓词,深切缅怀了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

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县民政局所属的6个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要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全县6月份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党98周年有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组织党员开展了学习讨论。党组书记陈祖毅同志以“凝心聚力、强化担当作为、提振精气神”为主题给全体黨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各党支部书记也分别在所在党支部上了一堂党课,联系各支部的班子成员做了指导讲话

三是开展党员志願服务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澧西街道关心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及重点路段值守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中以“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的方式,听真话、摸实情了解他们实际存在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此次庆“七一”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活动内容丰富明确了新形势下共产党员的责任,增强了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叻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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