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2日讯(湘潭分站记者 曹利敏)“特殊门诊待遇是一些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门诊医疗费用较大的重大疾疒、慢性病、罕见病患者的重要保障”12月11日,湖南省湘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从明年1月1日起,包括精神分裂症、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等在内的43类疾病患者可享特殊门诊待遇。
“这次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療、康复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精神分裂症、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儿童脑瘫康复治疗(1-7岁)等43类疾病”湘潭市人社局相關负责人介绍,各统筹地区根据特殊病种患者医疗消费水平和门诊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如果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病种可以适当提高定额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障资金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的8%左右。
此外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且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或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疗保險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在外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医药费用,可凭发票、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銷
这次43类疾病纳入特殊病种是湘潭市按照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旨在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引导特殊病种参保患者合理选择门诊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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