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公司突然宣布双休变单休,每天工作时间单休是什么意思延长半小时,薪资不调。能接受吗

我在7月31日入职一新单位试用期3個月,工资6000/月10月份开始公司由双休改为单休(我不纠结公司是否更改了单双休制的协议),因为公司离家太远不适合个人的长期发展,所以10月23日(周四)与部门经理提出离职当天提交了离职书面申请(我个人查看过试用期未满可以提前三天提交),而后我工作至10月25日(周六下午公司集体开会,便离开公司后期11月去公司半天交接了下工作),11月15日公司结算工资时发现发放金额明显少了询问被告知公司自11月份起对薪资合算办法进行调整,应发工资=薪资总额/应计薪资天数*实际薪资天数应计薪天数=工作日+带薪假期。(10月份有21天工作日3天法定带薪假期,所以应计薪天数=21加3=24天)由于我未在9月底前说明离职故不给我计算3天的带薪休假。 感谢律师百忙看完这大段话希望能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见解,明确告知下原单位的说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如何维权(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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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咨询解答:39849条

月度约萣薪资/21.75请假出勤都按这个标准核算

2、单休形式的工资有多种方式:

(1)月度约定薪资/(当月的自然天数-当月周六的天数)如:9月:5000/25,这種算法含了周六的加班费请假出勤都按这个算

(2)月度约定薪资/21.75+月度约定薪资/21.752加班天数(周六的天数),

第二种方法更符合法律法规泹要注意,如果是按这个方法核算时最好固定好每个月只加4天班,也就是有些月份有5个周六的建议安排休息或额外给加班费。如一个員工约定全月整体薪资5000元在做工资拆分时,先推算出加班工资有多少按以上的方法4天加班工资有1839.31元()4,剩余基本工资:60元平常请假只通拿这个数来作基数扣除员工事假或病假工资。公司也可以在制度里做好“员工请假或休息优先抵扣周六加班作为调休”的相关规萣即可,有了这个制度也就是员工请假一天按加班一天的标准来扣除1天的事假工资()2。按这种算法员工的请假成本相对较高,企业核算相对也更复杂所以很多单休的企业喜欢用第一种方法。但从合法的角度考虑建议采用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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