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现将复工企业人员通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人员通行事宜的通知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现将复工企业人员通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工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誰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为符合出行条件的员工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通行证
二、复工企业员工持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复工备案企业编号的通行证,向居住小区所在的社区申请出入资格社区对照企业复工名单,结合申请人所在小区疫情管控情况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提供的通行证上加盖社区公章。
三、同时加盖企业和社区公章的通行证为复工企业员工进出居住小区的长期有效凭证。
四、复工企业员工进出小区时应持通行证及本人身份证,经居住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测量体温后方可出入
五、複工企业备案名单查询方法见文末。各区县(市)指挥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各街道、社区、村屯严格执行落实。
附件:哈市複工企业人员通行证(样本)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18日
哈市复工企业人员通行证(样本)
小编提醒:微信搜索关紸【哈尔滨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复工】,即可查看复工登记入口、哈尔滨复工备案申请联系电话、哈尔滨市复工企业名单、复笁人员通行证下载入口、黑龙江复工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