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文书和公文的区别不像公文那样具有严格的法定作者它的制作者有的是以机关的名义,有的是以机关的某个部门的名义有的则是以机关的领导人或代表的名义来淛发,甚至各行各业的群众和个人都可以订计划、作总结、搞调查因此,它的作者具有广泛性
正因为如此,事务文书和公文的区别的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法定公文涉及面广泛。机关工作中计划、总结、简报乃至于信、电,事无巨细都可以派上用场。有时还作为正式公文的附件去行文,具有公文同等的法定权威和效力
法定公文的制发和处理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得擅自处理而事务文书和公文的區别没有那样严格的处理程序,只须按照各种组织隶属关系来行文即可
法定公文有严格的行文规则,而事务文书和公文的区别行文相当寬泛自由可以灵活选择行文对象,也可越级行文如简报,就可以上报也可以平送,还可以下发而会议记录、大事记因属内部资料,一般不外发
法定公文的体式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规范体式制作,各级各类机关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体式制发文件
事务文书和公文嘚区别没有这样特定的体式,统一的标准这就决定了事务文书和公文的区别不必像法定公文那样讲求规范性。事务文书和公文的区别的各类文种完全是依据自身特点和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被人们认可的体式来制作的,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在谋篇布局上可针對不同的文种,除必须反映的文种实质的内容外均可灵便处理,并无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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