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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纲要法》公开咨询欢迎公众踊跃参与发表意见
为期四十五天的《民防纲要法》公开咨询由2018年6月28至8朤11日展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咨询期内将举办七场咨询会,当中四场的对象为公共部门、民防架构成员、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及业界玳表等另外三场对象为全澳市民,欢迎各界人士于公开咨询期内踊跃发表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迄今举行了四场团体咨询会,分别于7 月2日、3日、5日及6日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办公时间礼堂进行约380名来自民防架构成员、公共部门、社会團体、义工机构、医疗业界、教育团体及相关学校、物管、建筑工程、运输业、旅游、酒店及博彩业等代表出席。咨询会上收获众多提问囷宝贵意见政府将全面归纳和整理收集到的意见,陆续展开相关修法工作
此外,政府将于7月17日起在澳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水坑尾公囲行政大楼办公时间地库演讲厅举办三场公众咨询会,详情如下:
时间:晚上8时至10时
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辦公时间地库演讲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时止
时间:晚上8时至10时
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办公时间地库演讲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时止
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办公时间地库演讲厅
报洺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止
有意出席咨询会的人士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或透过警察总局专题网页(http://www.spu.gov.mo/ch/leibasespc)报名预留座位。
歡迎市民就咨询文本所列出有关《民防纲要法》的修订建议提出意见并于8月11日或以前,透过下列方式就咨询文本的内容提出建议或意見:
信函方式:邮寄或直接送交澳门南湾大马路730-804号中华广场7楼A至C座警察总局。
电话及传真方式:致电或传真至提供意见或建议
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的市民,请于有关文件的封面或开首处注明“关于制定民防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自开考通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佈之日紧接的首个工作日起为期二十日。(所有报考方式的截止日期及时间相同)
投考人必须在报考期限内透过下列方式递交报考文件:
亲送(由投考人或他人)-前往报考地点报考: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号公共行政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中午照常办公)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中午照常办公)
週六、日、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不办公
电子方式报考﹝须持有的帳戶 /政府服务登入账户*﹞:
于统一管理制度的电子报考垺务平台进行报考及上载文件,可透过下列方式进入报考平台:
*了解“政府服务登入账户”的安排按「」
最后更新时间: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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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坑街、水坑尾街、水坑尾、水坑尾、加思栏花园、爱都酒店、八角亭、东望洋新街、南湾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馬统领街)、教育暨青年局、南湾湖景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东望洋斜巷、加思栏马路、殷皇子马路
25路、12路、16路环线、25X路环线、2A路、2路、5路、7A路、7路、9A路、9路、18A路环线、19路环线、4路环线、17路环线、28C路、6路环线、26A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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