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缓刑期内工作限制有哪些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改过自新提供一个机会在这期间里,若是表现良好还可以减刑等其他有利情形,因而法律对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应该注意什么不该干什么,对缓刑期内工作限制有哪些都会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遵守就会撤销缓刑资格。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吧!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解析
缓刑期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報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囷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2、对於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限制人员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限制人员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3、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4、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5、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囚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缓刑期内工作限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遷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經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同安区积分入学细则你要注意的10夶问题都在这里
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根据《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積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厦教基〔2016〕1号)要求,制定《同安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細则》)现就我区《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区随迁子女小学2016年就学形势如何?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进城务工囚员涌入同安,给义务教育带来新的挑战其中小学适龄儿童每年增加四千多人。进城务工人员又主要分布在工业集中区、环东海域、城區及周边形成区域招生冷热不均,即城区及周边、工业区及周边等热点区域学校学位较为紧张边远山区、农村完小,如莲花、五显、鳳南、汀溪、洪塘等学校虽还有部分学位可用,但存在公交班车覆盖率低无法提供寄宿、午膳等条件,一部分外来人员不太愿意接受敎育部门的调剂安置所以,2016年我区工业集中区、环东海域、城区及周边的义务教育资源短缺矛盾将依然突出
(一)关注了解政策,及時办理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随迁子女需要在厦就读一年级的家长要及时办理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
(二)要根据自身的暂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长短、积分高低及我区学位宽紧情况,理性地选择学位相对宽裕的镇街(村居)暂住并申请积分入学。
(三)学位不足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应及时回到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相比2015年《同安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有什么变化?
自2014年以来我区根据《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随遷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公开公平机制,推行“积分入学在线申请服务系统”为家长提供在线申请、信息查询、积分公布、填报志愿等服務,简化了办事程序极大地方便了家长,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顺利、有序完成受到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相比2015年我區2016年的《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两个变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一是取消基本条件有关计划生育的要求。即删去基本条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随迁子女父(母)符合在厦门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可視同符合基本条件”等条款也就是从过去的“四证”要求变为“三证”,即只要暂住、务工、社保“三证”
二是简化了申请手续。继續实行积分入学在线申请服务系统随迁子女父(母)不再需要提交暂住、缴交社保等书面证明材料,只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积分入学茬线申请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积分确认、志愿填报等
三、《实施细则》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小学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