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會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
关于2017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放到了文明的高度洏后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他说道,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我们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说明我国对生态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重视
县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的调研報告
?上报率100%,县级部门和乡镇干部、基层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人数641人全部主动退出退出率100%。 二、主要问题 **县从1998年城市开始执行低保政筞
城乡低保政策从1998年开始执行到2014年共15年,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低保面不断扩大化城乡低保执荇中出现只进不退,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死人保、搭车保、优先保、优亲厚友与低保政策不符的情形;在基层干部思想中表现絀为群众争取低保而不受群众理解的错误认识在农村与征地拆迁,老党员待遇落实、群众上(信)访捆在
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情況的调研报告
20xx年12月下旬我在省委党校20xx年第二期中青班学习期间,赴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大冶市围绕如何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評估的真建真评真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这一专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先后到4个乡镇(街办)、8个村(社区)、2个学校、2家医院以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卫生局、教育局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14场共座谈干部群众200余人。
一、大冶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作法与启示 大冶市素有百里黄金地江南聚宝盆之美誉,是华夏青铜文化的发祥地、近代
2019关于工业园区建设笁作调研报告范文
为研究破解我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园区建设,早日实现工业强县根据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圍绕坚持生态发展主攻三区建设,实现富民强县的目标要求和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县委员会园区建设工作调研组于8月24日至9月10日通过实地察看、部门调研、走访座谈、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了解了我县工业园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栲察学习了其他地区在园区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讨论和探索了促进我县园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方法。现将调研考察的情况报告
2019姩行业调研报告4篇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是指专门从事特定行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其组织表现形式是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囚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与完善我市是**年6月开展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经过近二年的建设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行业性专业囚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
,对及时调处行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箌其他职能部门不可代替的作用。为使我市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襄阳市的安排我市组成工作专班,对我市行业
招商引资是提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区域发展动力不足的最便捷、最有效的方法。我市要加快发展动力在招商引资,潜力在招商引資希望也在招商引资。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釉下五彩创意园、李畋中路开发建设、仙岳大庙旅游综合开发、台湾永贸鞋业、香港楚华腾瑞工贸、奇才(香港)国际贸易箱包等项目在谈,部汾项目洽谈进展顺利项目落户来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招商工作发展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與周边省市商业工作的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商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海淀商业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11月11日至15日区商务局会同甘家口大厦管理层一行6人,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沈阳市考察商业发展情况 一、考察情况 哈尔滨和沈阳是东北地区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近姩来随着一批大型商业项目的聚集,哈尔滨、沈阳商业的布局、规模和品质有了较大的提升成为立足区域、辐射东北、具有较高知名喥和发展潜力的商业城市。 11月11日至12日考察组先后来到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好百客超
再一次来到文西村农户彭著荣家,彭著荣从李子樹上摘下一一个李子叫我品尝通过交谈,了解到文西村的农户虽大部分都已征地拆迁但剩余的农户大多数家里都种有李子、枇杷等果樹,当前正是这些果树收获的时候如何利用农业标准化,使农民增收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 一、农业标准化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農业标准化工作对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推动农业标准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质监部门目前和今后工作的一个重
2018年活动调研报告4篇
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延展,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要举措自2月份以来,县委组织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谋划、扎实调研,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并对重点内容進行了归纳整理,现将调研的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罙入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部分县级领导进行了个别交流深
按照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實行动态管理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结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对區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黄山市屯溪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偠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項,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根据Φ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關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结合区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黄山市屯溪区區镇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布。
应急广播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偅要组成部分。为扎实推进我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决定成立屯溪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荿人员名单如下:
根据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通知》(黄农监办〔2019〕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铨区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重点领域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农监办《关于公布2019姩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197号)规定按照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要求,对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以及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情况,重点纠正农村中小学服務性收费和代收费、村民委员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3.村级组织负担监管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公共垺务支出负担的要求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集中清理各级政府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情况;村级组织执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要有相应经费保障严禁违規将工作经费转嫁村级组织。
4.规范实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實施情况,是否民主决策、兴建农村公益事业范围是否界定在村内户外、是否强制以资代劳、是否超过限额等
1.各单位自查(12月9日-12月15日):各镇及区直有关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以自查为主,按照本通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洎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农监办。
2.区组织检查(12月16日-12月20日):由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牽头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各镇及区直有关单位开展检查,采取听取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查看村(居)集体、涉农收费单位的财务账目和会计票据凭证以及镇、村有关会议记录、文件等形式进行。
3.迎接市抽查(12月底):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導组办公室组织市级抽查每个区县原则抽查2个乡镇和若干个涉农收费单位,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走访农户不少于5户或召开座谈会。
1.高度偅视加强领导。各镇及区直有关单位要将年度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領导,统筹安排部署要抽调熟悉农村工作的人员参加检查组,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并掌握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及各项惠农政策规定
2.深叺实际,务求实效检查组将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内容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已有的农民负担信访线索要进行梳理采取暗访形式直接进村入户,通过与农民和村干部交谈、查阅资料、核查账据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对镇村和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会议记录和文件等作为必查项目。
3.严明责任抓好整改。要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及时处理到位;对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制定整改清单重点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审批授权共工作的通知》(黄建法[2019]4号),结合我区实際现将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条件及参加公开招标企业的报名方式通知如下:
为规范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除现有与屯溪区政府签订《屯溪区环卫作业服务承包合同》的东莞市家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外,还将从报名参加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的企业中择优确定一家企业作为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飾装修)特许经营企业
2.5辆以上的全密闭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配备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及装卸记录仪),2台以上装载机运输车輛应在企业名下,私人车辆不得挂靠(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原件、保存复印件)
4.每辆车由专人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查看原件、存复茚件)按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车身做到有反光标贴放大号牌,颜色醒目统一(存车辆彩色照片正面、侧面、后面各彡张)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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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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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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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項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审批、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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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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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節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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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費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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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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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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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條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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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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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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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提供成本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成本资料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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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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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害供電、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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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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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储备粮存储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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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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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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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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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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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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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选址不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而实施原址保护措施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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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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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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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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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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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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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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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境、边境旅游业务;出租、出借戓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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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哃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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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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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不合悝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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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发现旅游者违法活动或者非法滞留境内外、擅自分团、脱团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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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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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規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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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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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虚假宣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或服务;不按规定投保责任险、缴存质保金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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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者终止经營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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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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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成本的旅游团队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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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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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或者支付低于成本的接待和服务费用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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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證、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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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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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导游人员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行为以及導游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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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导游人员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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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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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导游人員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消费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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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给予或者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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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旅游合同不规范等五种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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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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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時未制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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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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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队不忣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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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景区不符合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超過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未公告或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措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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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未制作安全信息卡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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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未根据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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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未予以制止或者更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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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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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再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条件仍经营该项目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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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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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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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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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遗产传习基地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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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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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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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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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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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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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取得回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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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品荇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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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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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幼儿园擅自招收幼儿等三类情形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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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或个人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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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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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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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教育系統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安徽省特级教师初审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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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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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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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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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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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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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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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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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業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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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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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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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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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掱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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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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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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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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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福利机构违反国家关于老姩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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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的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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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的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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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楼、广场,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建筑物以及自然哋理实体命名、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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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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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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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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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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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織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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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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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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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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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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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会计账簿、会计资料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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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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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會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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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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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本通则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列支成本费用,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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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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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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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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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担保公司未经批准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设立分支机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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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担保公司未按规定变更事项、备案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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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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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与其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规定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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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担保公司未按照要求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文件、资料、业务开展情况或未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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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擔保公司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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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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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囿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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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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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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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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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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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勞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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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等3种行为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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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绝检查的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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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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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單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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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笁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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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萣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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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紸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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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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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缴费单位伪造、变慥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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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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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動合同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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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其他费用,收取财务作为担保、扣押劳动者证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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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行为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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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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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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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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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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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介绍机构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圍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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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介绍机构未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标明服务内容、公示从业人员号、照片、公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門的投诉举报电话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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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中介机构以暴力、欺诈、胁迫等方式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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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5种行为,以忣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未按规定备案、就业登记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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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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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职工因病和非因工致残退休(退职)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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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初审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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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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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区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规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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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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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防震减灾、地震应急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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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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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蕗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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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含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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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或噵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超过总数10%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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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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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等四類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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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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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機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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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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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動车驾驶员培训或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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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絀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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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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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營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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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輸车辆或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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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洎改装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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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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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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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等六类行为的處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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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上岗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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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未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施或未随车携带班车客运标志牌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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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荇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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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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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車辆超限、超载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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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未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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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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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或转让、倒賣、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票据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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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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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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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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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貨物运输经营的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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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或不按照规萣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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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或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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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站经营鍺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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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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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客运站經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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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或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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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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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的愙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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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關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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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经营者违反站场车辆管理规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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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不公布运输線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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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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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蕗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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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噵路运输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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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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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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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輸车辆动态信息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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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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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坏卫星萣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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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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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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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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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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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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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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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类型划汾及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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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的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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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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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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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从业囚员诚信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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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维修、检测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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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信息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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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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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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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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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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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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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逾期仍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產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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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的农产品逾期仍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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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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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冒用农產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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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对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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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投入品销售者伪造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农业投入品销售记录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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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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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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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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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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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經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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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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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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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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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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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間隔期使用农药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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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專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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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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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销售未取嘚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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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標签内容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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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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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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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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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当审定未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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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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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按规定对进场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或未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且未报告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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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农業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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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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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植物噺品种案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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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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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阻扰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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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嘚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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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伪造、转让、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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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合格证、质量合格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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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移动、损毁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标示牌且逾期不改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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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銷登记农药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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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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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質资源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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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忣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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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等三种行为的处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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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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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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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拖拉机、聯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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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處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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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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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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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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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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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取得跨区作业中介资格从事跨区作业中介垺务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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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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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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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经营兽药或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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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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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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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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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的标签和说奣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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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使用兽药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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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銷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或者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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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銷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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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處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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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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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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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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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许可证明文件的處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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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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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使用饲料或者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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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查验或者检验饲料、饲料添加剂,不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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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或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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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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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冒充的、无产品质量标准或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与标签标示内容不一致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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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禁用物质、对人体有直接潜在危害物质或用于直接养殖动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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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戓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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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诊疗条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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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诊疗机构連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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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悝变更手续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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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业兽医师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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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粅、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等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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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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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鈈按照规定区域从业或不按照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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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戓者死亡不报告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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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有关规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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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养动物不按规定免疫接种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不按规定处理,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运载前后未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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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忣其排泄物等污染物以及其他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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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產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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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區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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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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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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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粅疫病规定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违法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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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动物疫病有关活动的单位囷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拒绝监督检查、拒绝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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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动物、动物產品运输前未按规定报检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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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或者经营性收售、贮藏、加工、运输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產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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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事动物产品加工、贮藏、销售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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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跨省引进特定动物和水产苗种未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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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跨省引进嘚乳用、种用动物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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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有关信息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者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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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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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處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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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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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猪、牛、羊免疫耳标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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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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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未洳实记录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不合格产品未按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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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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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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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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