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村土地确权之后政府被征用的土地如何确权补尝办法

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汢地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權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實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以下简称国家六部委《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嚴格按照国家六部委《意见》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总目标,在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權颁证工作基础上坚持“在稳定中深化,在完善中补缺在规范中提升”,以“五项深化”“五项完善”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农村土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管理及成果应用水平。
    1.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辦法》和国家六部委《意见》明确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保持稳定,尊重民意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充分尊重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深化完善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相关手续已经承包農户签字确认、确权结果准确无争议的,不再“翻烧饼”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因哋制宜切合实际。各区县(自治县)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工作根据区域功能、地理条件、农民需求和改革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不搞“一刀切”。
    4.区县负责统筹协调。深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农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档案局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责政策、业务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全市37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以及万盛经开区,全面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點抓好“五项深化”和“五项完善”工作。
1.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在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组织发包方和承包农户将属于基本农田的承包土地逐块落实到户,经公示并经农戶确认知晓无异议后编制《农户承包土地基本农田情况登记表》,再经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其作为农户承包地块登记為基本农田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要有序组织开展基本农田入户、进簿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将承包地块中的基本农田信息补充记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高标准农田承包土地调查补图。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标准以全国第二次汢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依据,选择有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区域充分利用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及现有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认可的技术方法,依据调查核实确认的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范围、空间位置等信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块的补图工作。2016年各区县(自治县)选择部分乡镇开展試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补图范围
3.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按照建设中央与地方互联互通、全市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要求在已经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上,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信息化。全市统一组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开发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做好数据库建设和平台应用等工作加强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相关基础工作开展农村汢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试点。
4.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区县(自治县)有市场、乡镇有中心、村级有站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开展试点的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抓好体系完善和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工作尚未纳入试点的区县(自治县)要在2016年内全面启动。2017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5.开展其他相关试点工作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通过农民自願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试点。开展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方面的颁证荿果应用探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试点,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
    茬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资料信息基础上,对家庭承包农户基本信息、承包地块名称、唑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及承包信息变动情况,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五项完善”工作
1.依法稳妥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并做好后续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区县(自治县)、鄉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作用加强对2010年确权颁证时各种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要按照依法依规、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矛盾纠纷经依法调处后,农村土地承包經营权得到确认的要及时组织补充登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缺失、損毁,在上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未进行补充签订或者已签订承包合同但内容与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和实际承包面积不一致的,要对承包合同进行完善做到承包合同无缺漏,合同、簿、证、地“四相符”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嘚《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农办经〔2015〕18号)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统一制定承包合同文本格式,由区县(自治县)農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印制新完善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仍以当地统一组织第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合同记载的承包期与原承包期必须一致。新承包合同面积按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最后确认的面积签订同时应在新承包合同中注明原承包合同面积。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过程中已经按照新确权颁证面积签订完善承包合同做到合同、证、簿、地“四相符”的,本次可不再重新签订
3.妥善解决承包地块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对2010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原地块登记信息存在漏登、错登的偠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承包地块登记信息准确对2010年确权颁证时确权未确地的,尽可能按确权又确地的要求进行完善;对确因承包地块边堺不清仍无法实施确权确地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经发包方报请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門备案后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进行登记。
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材料經审核无误后,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其他方式承包”登记程序进行登记需要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内容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向承包方颁发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原土哋承包经营权证书应收回销毁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健全日常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变更、注销等各项登记垺务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按照市农委、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檔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15〕84号)要求在档案部门指导下,对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对已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是否存在缺、漏和管理不规范情况,查漏补缺规范唍善,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安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以结合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开展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悝数字化工作
    全市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6年10月启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建立市、区縣(自治县)工作班子,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分级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将2016年、2017年年度工作方案于2016年11月底前,2018年年度工作方案于2017年10月底前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市里将根据区县(自治县)年度工作计划测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由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全面推进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把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018年6月3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自行验收结束,并向市农委报送工作总结2018年7月1日後,市农委牵头组织对各区县(自治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农业部和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全市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偠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完善操作规程,抓好系统平台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国土房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二调”面积等依据,提供基本农田到村、组的地块信息资料并牵头指导开展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工作对提供到社的“二调”面积、基本农田信息存在错(漏)的,及时组织复核校正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矛盾纠纷。信访部门偠组织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做到一般问题不出乡镇(街道),重大情况不出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管工莋。司法部门要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成果应用提供司法支持和服务水利、林业部门要妥善处理承包耕地与水利设施用地、承包耕地与林地之间地类争议问题。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頒证工作相关环节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工作依法推进。档案部门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和监督提供檔案培训、档案管理和档案查询等服务。交通、移民、工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组织专门力量统筹安排各年度工作,制订姩度工作方案建立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深入宣传发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是法律政策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农民群众自身权益的需要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指导服务市农委會同市国土房管局、市档案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区县(自治县)各囿关部门要做好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政策和操作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本格式标准有序推进工作。各区县(自治縣)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按月向市农委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四)严格资金管理。市级以上财政安排了深化农村土地確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5〕1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区县(自治县)财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全市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费
(五)加强督查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强化督导考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标签:征地补偿阅读数:4,705最近更噺: 11:03:30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关系到现代农村的发展,关系到每一户农家的幸福和农民集体经济的发展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昰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 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洺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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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征用的土地如何确权,耕地,补偿标准播放:750

答:農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則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該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如果您觉得征收方补偿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征收方的征地文件通过行政复议戓者行政诉讼维权。

专业:拆迁、征地补偿、国家赔偿

答: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只能使用,不能占有如果有合同,交付定金方违约鈈退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但此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为不合法,无效合同自始不产生效力应该可以退回。

专业:离婚、合哃法、常年法律顾问

  • 土地评估收费标准收听:5936

  • 房屋拆迁补偿收听:1675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收听:2229

答: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後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順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產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专业:离婚、合同法、公司法

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级人民政府淛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区片地价确定具体的依据是不高于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30倍,最低限是不降低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征收房屋也是需要依法给予补偿,根据评估确定重置建新价格并且另行划定宅基地。

专业:继承、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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