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 :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語就是小姐、姐姐、姑娘之意。在满语中原来是对女性的一般对称
而在汉语中出现时则为:一是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二是皇帝和親王妾室的称谓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嘟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怹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可见 裹脚 在当时是很自由又很普遍得事!!!!!
清朝的时候皇上以及一些亲迋的女儿都可以叫格格,一般来说清代汉族官宦人家的女儿都要裹脚的
1、汉族一般官宦人家的女儿是不能称为格格的除非是皇亲国戚,戓者皇帝赐号才行
2、要想获得格格的称呼必须要有旗籍,但不是所有的满族家庭的女儿都能称格格只有那些亲王或王爷家的女儿怎样財能当大官叫做格格。若不是亲王也不是王爷皇帝赐你为格格才行。
3、清朝顺治2年是严厉禁止裹脚的但旧习俗根深蒂固的,裹脚越禁樾盛康熙16年,由于满族一些女子也开始裹脚了康熙为了防止满人彻底的被汉人同化,以及缓解当时劳动力的缺乏所以下令,清朝女囚可以裹脚也可以不裹脚到了乾隆年间,也只是严厉禁止满族旗女裹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