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長农业林业水利局(原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国营东屯渡机电排灌站)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 位置: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马王堆火炬村
-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暂无
- 土地使用权人: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农业林业水利局(原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國营东屯渡机电排灌站)
- 约定交地时间:2008年04月18日
- 约定开工时间:2008年05月18日
- 约定竣工时间:2009年05月18日
- 批准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 合同签订日期:2008年03朤18日
- 备注: 2008年03月18日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马王堆火炬村5400m2的地块被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农业林业水利局(原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副局长国营东屯渡机电排灌站)以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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