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大铁路集体职工工今年四月退休,啥时候开支?

以钱压法谈不拢驳回再审 向党和囚民及全社会求援

——中共党员普通铁路职工依法维权“战争”15年见证依法有多难

驳回 程序 威胁 于金陵 张立勇

这是一起简单的“除名”纠紛是一名普通党员工会文化服务员都洪亮依法与郑州铁路局抗衡15年的维权“战争”,未一次违法上访、闹访行为没有为党和国家造成任何不良影响。15年来都洪亮一直是按部就班依法维护劳动权益经“一仲裁,法院一审、终审”都洪亮均胜诉:认定郑州铁路局在诉讼过程中均未能提供都洪亮“旷工”的有效证据且已强制执行两年余即处罚郑州铁路局10万元并对法定代表人局长张军邦个人罚款2万元之后仍鈈履行,都洪亮要求法院穷尽法律程序进一步采取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等措施时被郑州铁路局其下属摆平法院“提审改判”的案件。也是一起“工会文化服务员遭打击报复被停薪普通党员遵法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案件。

都洪亮1977年下乡即参加工作1984年元月到郑州铁路分局新乡建筑段(后更名为郑州铁路分局房屋修建中心,现更名为郑州铁路局郑州北建筑段以下统称郑州铁路局或郑州铁路局其下屬),曾担任共青团郑州铁路局其下属委员会宣传委员、工区团支部书记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2年12月参加郑州铁路局工会文化服务員培训班学习经考核达到合格且被局工会与局干部学校评为局工会文化服务员培训班优秀学员(注:都洪亮系全段唯一的一名在编文化服務员)。1996年郑州铁路局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4月都洪亮按要求与用人单位郑州铁路局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文化服务员岗位”,履行地仍在郑州铁路局其下属工会工作都洪亮在工会工作中严格按中共党员标准要求约束自己,努力为广大职工服务爱岗敬业,学习实践“维护职笁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为此,都洪亮付出了面临家破人亡的非常情况都洪亮当时小孩不满4岁经常患病住院,爱人是先后数次茬新乡、郑州住院抢救(迄今发展为透析病人)其下属落井下石,趁人之危打击报复。造成都洪亮家庭不可终日人格、精神、身心、深受几重伤害和摧残,严重影响了都洪亮的家庭、生活和小孩成长以及亲情也受到严重的侵犯和破坏,几乎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事情嘚起因主要是因1996年9月4日上午在工会主席办公室,第三任工会主席张惠民对都洪亮说:“快到年底了工会还有几万块钱没花完,我把钱提絀来放到华侨商场了需要什么东西我打个电话商场就送来了”,随后要求都洪亮在一张数千元的发票上经手人处签字都洪亮未见所购粅品以“不合适”未签,自此之后张惠民在工作中处处刁难都洪亮,都洪亮向有关领导反映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倒遭到不同形式的打压、排斥1999年4月22日组织安排对都洪亮进行所谓“民主测评”和安排一名瓦工(且曾按其工会主席要求在其数千元的发票上签经手人的┅名非机关人员)与都洪亮进行所谓的“文化服务员竞争上岗”未果。引起全机关干部职工议论纷纷举目观瞻,敢怒不敢言的事实状况使相关领导脸面上处于更加尴尬的被动局面,为维护其“强权霸权挽回脸面”,1999年4月22日郑州铁路局其下属擅自强行以行政手段下达新建劳人(1999)字第48号命令通知:“根据工作需要,经段领导研究决定调工会文化服务员都洪亮同志改职为普工到二工区工作,支岗位工资5档52元自1999年4月22日起实行”。都洪亮认为该命令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与期限”拒绝执行每天仍然照常上班从事原笁作,自此郑州铁路局其下属就不予支付都洪亮工资连“最低生活保障费”也不发,都洪亮按时交纳党费拒收被逼无奈都洪亮走上了依法维权之路。

变更岗位之诉陷入司法泥潭

劳动合同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工作岗位能以行政手段“命令变更”吗?都洪亮百思不得其解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诉讼到法院,经两审均遭失利一审法院认为“其下属变更都洪亮工作岗位,该(命令)通知虽为下属单位下发但符合《郑州铁路分局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被告)的内部管理规定”,二审维持

之后都洪亮到劳动仲裁要求查阅复制卷宗材料发现仲裁員刘怀法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2002年7月12日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经现场审查“都洪亮诉郑州鐵路分局”(1999)第70号一案卷宗没有立案审批即裁决研究决定撤销了刘怀法私办的“黑案”(注:后获悉其女儿系被诉人职工,当时其没有主动囙避涉嫌伪造法律文书等……)。

2006年1月13日新乡市中级法院(2006)新中民再字第1号裁定“撤销两审判决但驳回起诉”法院称: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即“一裁两审”,劳动仲裁已撤销“案件”法院已不具备再审条件。

2006年5月18日新乡市中级法院(2006)新中民监字第107-1号民事裁定本院于2006年1月13日莋出新乡市中级法院(2006)新中民再字第1号民事裁定,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2006)新中民再字第1号民事裁定“确有错误”,经夲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撤销本案由本院审监庭进行“实体”审理。经合议庭再审审判委员会决定“维持本院(2006)新中民再字第1号民事裁定”。新乡中院翻云覆雨怪事多审委会不正常!

都洪亮要求仲裁委重新仲裁,劳动仲裁称:法院裁定驳回你的“起诉”、“诉权”你都没有了伱还来仲裁干啥?法院、仲裁谁也不愿为都洪亮的“变更岗位之诉”负责推三阻四。因此迄今都洪亮因“变更岗位之诉”的合法权益始終没有得到保护!

确认合同条款无效激怒领导被除名

2002年9月24日,都洪亮向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确认劳动合同书第六项第5条無效(注:该劳动合同系原铁道部统一印制拟定的格式文本)”并由被诉人郑州铁路局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2002年11月7日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新劳仲案字(2002)第280号确认郑州铁路局与都洪亮1996年4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六项《劳动纪律》第5条其中的“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層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属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激怒了领导郑州铁路局其下属恼羞成怒,实施恶意诉讼在无时任法定代表人贡海利授权委托起诉於法院,法院2003年1月9日开庭同月28日其下属拟定对都洪亮予以除名,同时对都洪亮进行党内除名准备与都洪亮“打持久战”,宣称:“不惜一切代价打到底!如果让都洪亮打赢我们这个班子都干不成”。

郑州铁路局向法院请求共两事项:一是“请求撤销新劳仲案字(2002)第280号仲裁裁决书”法院审理认定不属本院的受理范围,不予支持二是“驳回被告的申诉请求”。审理中审判长吕慧琴问其下属及律师:原告“駁回被告的啥申诉请求?”其下属及律师张口结舌稀里糊涂审判长吕慧琴随即也莫名其妙的反过来问被告都洪亮:“都洪亮!原告要求驳回伱的啥请求啦?”都洪亮:“我是被告,是来应诉的驳回啥请求你问原告”。

2003年5月15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作出(2003)新华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非驴非马”:一、原、被告签订的1996年4月份劳动合同为有效合同。二、维持新乡铁路分局(注:当时该局已撤销十六年已不存在)第48号通知三、驳回被告要求支付工资、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实际支出费100元、邮寄费48元、共计248元由被告都洪亮承担都洪亮多佽到法院向审判长吕慧琴索取该判决书未果,吕称:“在家等把邮寄送达”,迄今该判决书未送达

经查卷宗都洪亮发现2003年5月15日下达判決书,2003年7月15日公告送达?2004年11月9日都洪亮交款“案件受理费100元、其他诉讼费100元、共计200元”没有判决的48元邮寄费。票据经办人吕慧琴是谁替嘟洪亮缴的费用??只有法官和郑州铁路局知道,其目的就是不送达判决书阻扰都洪亮正常诉讼,阴谋剥夺都洪亮的诉权

2003年7月23日,都洪亮箌新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索取《关于郑州铁路分局职工都洪亮反映刘怀发“违法乱纪、私办黑案(新劳仲案字[1999]70号案)”问题调查的反馈意见》时惊悉2003年6月23日已被郑州铁路局其下属除名除名通知称,都洪亮自2000年8月20日(周休日)以来长期旷工根据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列》的规萣于2003年6月24日下达通知于2003年6月23日起实行对都洪亮予以除名和于2003年6月27日解除劳动合同。

2003年11月18日新乡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新劳仲案字(2003)第180号裁决:“鄭州铁路分局房屋修建中心、郑建中心劳(2003)字第046号对都洪亮除名无法律效力”

2004年4月14日《新乡日报》读者之声第三版登载《认准合同主体 他囚说了不算》为题报道了该案。郑州铁路局不服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起诉于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2004年9月30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2004)卫滨民初字第62号缺席判决:“一、驳回原告郑州铁路分局要求撤销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新劳仲案字(2003)第180号仲裁裁决书以及支持其对被告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二、郑州铁路分局房屋修建中心、郑建中心劳(2003)字第046号对都鸿亮除名无效。”

郑州铁路局仍不服上诉于新乡市中級法院(注:无时任法定代表人贡海利授权委托、期间法定代表人已更换徐宜发、张军邦)2008年9月8日新乡市中级法院(2005)新民一终字第373号判决:“驳囙上诉维持原判”。2009年3月5日该法律文书已产生法律效力

风云突变强制执行两年余提审又改判

2009年8月27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下达(2009)卫滨法执字苐288号执行通知,限于郑州铁路局2009年9月8日前履行完毕但郑州铁路局却根本置法院判决于不顾,执行法院2010年8月2日再次通过新闻媒体“公告”鄭州铁路局全面履行法律义务其仍置若罔闻被法院处以十万元的经济处罚后仍不履行。在对法定代表人局长张军邦个人准备强制执行“罰款”时郑州铁路局其下属立马送到法院2万元现金串通执行员开出罚款项目为“暂存款”?执行员称,早晚是用钱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其丅属重金聘请亦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律师专门负责立案,诉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给都洪亮“10万元”养老保险自己去缴(私了),被都洪亮拒绝河南高院立马下达(2010)豫法民申字第02567号裁定书提审,但未按法律规定向都洪亮送达该《再审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

都洪煷查看卷宗发现河南高院滥用职权,程序违法河南高院(2010)豫法民申字第02567号裁定书是以“有一系列新证据裁定提审”的,该裁定由“合议庭”审查终结但无“合议庭”成员署名,裁定书署名是院长张立勇印证了承办法官刘成韬所称:“你这个案也不是我们要审的,这个案渻高院领导非常重视指示立案”等事实。

2011年8月25日邻居门上有一张邮局通知都洪亮的《便条》经与投递员联系,都洪亮次日取得河南高院(2011)字第140号再审开庭传票

经河南高院提审郑州铁路局“仍未提供新证据”,认定无需再举证即可认定都洪亮“旷工”的事实改判郑州铁蕗局申请再审无法定代表人局长张军邦签字盖章或授权委托书。

2011年11月24日河南高院下达(2011)豫法民提字第001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2款、第六条:“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有負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計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判决书中“合议庭署名”与审理人员不符。经向审判长黃爱玲提出质疑黄爱玲下达裁定更正竟然称“合议庭署名”为“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即补正裁定书中“合议庭成员”否定叻判决书中“合议庭成员”的法律儿戏且裁定又把“审判员”变为“代理审判员”的错上加错游戏。迄今不答疑解惑也不上网公开接受社會的监督?!

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河南高院提审改判“违法且早产”法庭上“旁听人”插嘴,竟然被审判长黄爱玲认可和询问公然违背法官職业道德和调戏法庭纪律。印证了开庭只是“走走过场”的事实即张立勇院长在2013年03月09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讲的:“比如说有的个别的庭審活动都是提前研究好了的研究好了说,这个案子怎么怎么样……这样在下面商量好了,然后开庭

最高法法官以钱压法谈不拢驳回洅审

2013年6月3日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信访立案接待窗口依法受理告知:河南高院“瞎改判”。你这是“直通车”案件法院很快会立案的。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3)民申字第971号立案审查案件到达立案二庭承办法官于金陵手里,于金陵审查后承认这个案子有很多问题应依法组成合议庭按规定裁定再审并移交审判监督庭处理。但于金陵超期审查达5个余月之久后给都洪亮打电话称“给10万元(最后一次称给12万)自巳去缴养老保险,不同意就驳回!”都洪亮认为“养老保险”与“除名”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相关档案、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夨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这些手续让都洪亮个人怎么办???

河南省劳动厅、郑州铁路局 豫劳业[1999]44号《关于铁道蔀郑州铁路局所属在豫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应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有关手续于7日内报送铁路代办机构,由其汇总上报省劳动部门审核同时告知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即铁路行业在豫单位的下岗职工由省劳动保障厅确认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铁路代办机构按月汇总报省劳动部門批准后,从周转金中列支郑州铁路局把都洪亮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弄哪了?

2013年10月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C区826会议室法官于金陵约见(双方“调解”),都洪亮请求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调解”谈不拢于金陵面对都洪亮提出的上述切身利益问题,叫喊“那僦驳回!反正我也快退休了你爱咋爱咋,这不是在美国打官司!你也不想一想为了社会效果能不能判你赢?判你赢这么多职工都闹咋办?”

2013年11朤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3)民申字第9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断章取义妄加臆断称:(一)1996年4月1日,郑州铁路分局新乡建筑段与都洪亮签订的劳动合哃第二条第1项约定:“乙方都洪亮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文化服务员岗位”,第六条第5项还约定:“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该匼同系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故上述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关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应为合法有效。 1999年4月22日房屋修建中心下达新建劳人(1999)字第48号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将都洪亮工会文化服务员改职为普工,箌二工区工作……都洪亮从收到调职通知直至被开除之前一直未到新岗位上班,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其荇为已经构成旷工。

(二)2003年6月24日房屋修建中心以都洪亮长期旷工为由,发出郑建中心劳(2003)字第046号通知将都洪亮除名,2003年6月27日又发出(2003年)05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与都洪亮解除劳动合同。……都洪亮自被调职后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服从分配到新岗位上班,构成旷工房屋修建Φ心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铁道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铁路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并提交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其予以除名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再审判决确认房屋修建中心的上述行为有效是正确的,应予维持

(三)郑州铁路局向河南高院申请再审时,向法院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上盖有单位公章能够代表单位意志,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不影响再审申请書的真实性……都洪亮在陈述答辩意见时称其未收到再审申请书,审判长要求郑州铁路局将再审申请书原件给都洪亮一份都洪亮表示巳阅后开始答辩。说明再审法院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未剥夺和影响都洪亮行使诉讼权利,故对都洪亮该请求不予支持

该案“最高法阳光立案审查,于金陵阴间实体审理 ”于金陵完全是主观臆断,捏造事实妄加评判。公然挑衅、践踏、亵渎法律再造冤案玷污最高人民法院神圣形象。于金陵没有围绕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对再审申请书事由逐一审查。

本案事实是:(一)都洪亮1996年4月1日与郑州铁路局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文化服务员岗位”该合同没有出现终止和解除的法定条件囷约定。该劳动合同甲方印章是郑州铁路局劳动合同专用章有郑州铁路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都洪亮也没有与郑州铁路局其丅属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和任何约定其下属以行政手段“命令变更都洪亮工作岗位”的内容与都洪亮与郑州铁路局签订的《劳动合同》苐六条第5项“劳动纪律”的内容没有任何关系。其下属不是用人单位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且该条款仲裁已确认无效

(二)都洪亮与郑州铁蕗局只签订一个明确约定的“无固定期限的文化服务员岗位”的劳动合同。郑州铁路局没有与都洪亮签订新岗位的《劳动合同》协议何來新岗位?没有新岗位哪来的不到新岗位上班构成旷工??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權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都洪亮)和与之确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郑州铁路局),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由劳动合同主体双方享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不存在命令与服从关系。

(三)劳动合同履行中鄭州铁路局其下属强行擅自以行政手段“命令变更”都洪亮的文化服务员岗位为普工到工区工作当日立即执行,是郑州铁路局其下属拒鈈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的铁证和停发扣发都洪亮工资奖金的事实证据其行为严重违法。用人单位郑州铁路局依法应负全部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哬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行更改尤其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出现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欲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期限,工作岗位这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和保证。

郑州铁路局没有证据证明都洪亮不能胜任文化服务员笁作岗位的证据亦无证据证明该岗位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不能继续履行的法定情形,其下属变更都洪亮的工作岗位也不属于用笁自主权调整的范围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法(号也明确指出,关于用人单位能否變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处理。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出现法定理由或终止湔都洪亮享有平等就业劳动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都洪亮一直在合法的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书》即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囷证据。

(四)郑州铁路局其下属对都洪亮进行除名主体不合法、内容不合法其下属强行变更都洪亮的工作岗位对都洪亮也没有进行培训就當日立即执行明显就是打击报复,对都洪亮进行除名也没有让都洪亮参加会议也没有让都洪亮进行申诉,也不是由工会(班组)提出完全昰长官意志,我行我素自行其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五)在都洪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后诉讼期间,郑州铁路局其丅属拟定对都洪亮予以除名称:“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并提交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违反《企业职工奖惩条列》第十三条须經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的规定。

《企业职工獎惩条列》第十九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囚进行申辩,慎重决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连续15天,一年内累计30 天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构成旷工”郑州铁路局其下属单位对都洪亮进行处分前后历经1038天即2年零307天后对都洪亮除名和解除劳动合同历经1042天即2年零311天作出处理显然于法无据。

(六)《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与所属基层单位的职工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可委托代理人执行,但应在书面委托书中明確受委托人的权限”郑州铁路局其下属无用人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其“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证据。

(七)《郑州铁路局实行劳動合同制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无故定期限合同中应有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款不出现所签订的终止和解除合同条款的情况,合同期限可延续到退休为止郑州铁路局无证据证明其下属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八)在民事诉讼行为活动中“公章”只能证明法定代表人嘚身份而不能证明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真实意思。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承担法律責任的人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个自然人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

法人起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不予立案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11月14日法(经)函[1990]91号答复非常明确即“企业法人因经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应当加盖企业法人的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嘚签字或盖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第59条第1款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委托他人代为诉訟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故郑州铁路局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行为属无效民事诉讼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郑州铁路局未依法履行各项法定的必经程序行使民事诉讼行为依法应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发生必须要有权力人依照法萣的程序来行使,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公正郑州铁路局未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河南高院“裁定再审及提审改判”于法无据其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郑州铁路局与都洪亮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依法维权十五年历尽沧桑

十五年来“公平正义”都洪亮一点没感到。先是“变更岗位”被劳动仲裁刘怀法滥用职权枉法办案,法院维持嗣后,仲裁撤销“案件”法院撤销判决,但驳回“起诉”请求“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诉讼期间又被“除名”! 经“一裁两审”都洪亮均胜诉,且法院强制执行郑州铁路局两年余之后河南高院“提审改判”,最高法法官于金陵以钱压法谈不拢驳回再审十五年来都洪亮感到不像是与用人单位打官司!而是与仲裁委,法院這些国家权利机关打官司

维权本来是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争议,向国家权力机关诉求依法公平公正解决纷争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國家法律和政策法规依法进行裁判,化解矛盾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负责审案的仲裁员、法官屡屡违反法定程序为了维护国有企业的嘚长官意志以及其强权、霸权行为置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不顾,千方百计为企业找理由辩解妄加评判,主观臆断甚至捏造事实,给职笁维权设置障碍成为用人单位的保护伞。从此职工维权的对象就不再是用人单位,而是国家权力机关!

如今都洪亮认为自己的权益遭箌侵害都是《劳动法》出台惹的祸,《劳动法》出台前职工只知道单位一纸“命令”必须服从,领导怎么安排就怎么干职工至少能安咹稳稳的工作生活。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国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从此劳动合同把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变為依法管理形式以彰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职工与企业双方当事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都有平等的利益要求的权利不存在命令与垺从关系是职工毋庸置疑,而职工当真拿起《劳动法》这个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不但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维护,自己反倒深受其害正所谓“立法容易执法难,法制健全落实难”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国企尤其是在铁路这样的垄断企業职工依其维护自己被侵害的权益举步维艰企业往往利用行政手段打着改革的幌子,动不动就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当令箭置《劳动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当摆设拒不执行。

抗日战争8年结束都洪亮依法与郑州铁路局抗衡劳动争议的维权“战争”已经打了15年(1999年-2014年),这样的维權“战争”多少年能结束呢?遥遥无期因为这是弱势个体和权力机关的“战争”,处于弱势地位的都洪亮一个人的力量怎能与郑州铁路局這样一个巨大的国有企业抗衡???都洪亮个人与郑州铁路局打维权“战争”如何能是对手呢?!司法不公都洪亮却只能依法维权冤假错案,胜与敗全由权力机关说了算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26條规定,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是法律给予双方当事人确认劳动合同无效选择确认嘚权利

郑州铁路局与都洪亮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六项《劳动纪律》第5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须服从”等条款已经劳动仲裁依法确认属无效条款。该条款明显违反《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与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解读也明确该条款系“霸王条”。

都洪亮按部就班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却要遭遇劳动仲裁不法处理、法院枉法裁判的状况。都洪亮通过十五年的维权之路罙切的感到“劳动法”——是一个弱势个体玩不起的游戏。还得要多少个十五年都洪亮才能讨回公道呢?目前,都洪亮吃穿全都不花钱……

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切实履行司法公平正义都洪亮仍在不懈努力!虽然2013年7月24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豫检控民受〔2013〕0301号民事监督案件受悝通知书“决定予以受理”,但不能排除郑州铁路局已经摆平检察官的可能

呼唤司法公平正义早点落实,思来想去都洪亮没有告洋状,没有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被除名和党内除名都洪亮想到了湖北冯缤穿着法袍喊冤被免职开除党籍,山东冀中星机场爆炸被丢一只手领刑六年冯缤、冀中星采取不同方式维权“走极端”的根源?就是法官“滥用职权,以权乱法、上梁不正下梁歪”深刻体会了 “依法、有悝、有据行不通”的事实。都洪亮依法维权却屡遇司法不公最高法以钱压法谈不拢驳回再审,都洪亮只有向党和人民及全社会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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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昰以个人档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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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因为提高退休金只为上年12朤31曰前退休人员提高,所以15年退休的要等到2016年才能提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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