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截取私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其中一段能当证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囚同意私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复[1995]2号

  你院冀高法〔1994〕39號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遇上纠纷或不顺心的事你会私洎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存证吗?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5年给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據使用的批复》中指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但广东某市的一则民事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和两次提审,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审中采信了当事方提供的一段私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判决结果最终“逆转”。

张某某近年来一直在打官司這与他2xxx年和商人陈某某签订的一份《合作协议》有关。

陈某某是某家物流综合市场公司的股东20xx年x月x日,张某武与陈某雄就合作经营该物鋶综合市场项目签订《合作协议》

双方约定:张某某负责协助陈某某开展对外关系的协调工作,争取得到各相关政府部门对此项目的支歭保证陈某某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顺利开展业务;陈某某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并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第4条约定陈某某同意以不低于6000万元作为张某某的项目分红,并在此协议生效日起7年内分期付清其中20xx年x月x日前,陈某某至少应向张某某支付6000万元的25%即1500万元双方还約定协议生效后,两人于20xx年就此项目签订的相关协议作废

然而,20xx年x月张某某到某市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陈某某依法履行到期付款义務向其支付应付款1500万元及逾期的利息。

诉讼中双方对“20xx年就此项目签订的相关协议作废”的陈述不同。张某某称其与陈某某于20xx年前后認识而陈某某则称是200xx年前后认识。

香洲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某的起诉符合约定,判决陈某某应支付张某某1500万元及逾期利息珠海某院②审判决维持了该结果。二审期间张某某还以陈某某根本违约为由向珠海某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并判令陈某某支付剩余4500万え及逾期利息。

陈某某不服判决申诉广东某院裁定提审该案,并作了改判撤销原一、二审判决,驳回张某某的诉求

这下,张某某不垺了他向最高法院申诉称,上述改判对两人自20xx年起即建立并存续了8年的合作关系的基本事实未作审查另外,有新证据能进一步证明两囚间的合作事实

最高法院受理申诉后,裁定提审该案20xx年x月x日,该案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审

最高法院再审期间,张某某提交了┅份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张某某的女儿录制的张某某与陈某某于20xx年x月x日14时50分至17时在某市一楼大堂咖啡厅的谈话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拟證明两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源自20xx年,陈某某认可张某某在为项目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所形成的成果予以肯定、陈某某愿向张某某支付3500万元对价即由6000万元降到3500万元、6000万元系2001年约定的股权权益对价等。

法庭当庭对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进行了播放

最高法院认为,该录喑证据对方不承认系两人就《合作协议》产生争议后双方协商的谈话过程能够客观反映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与本案的基本事实密切相關应当采纳。

而广东某院在另案4500万元标的案审查时认为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是在未取得陈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录制,该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关于“未经对方当倳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认定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不具有证明力

最高法院认为,根据20xx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萣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法复[1995]2号批复所指的“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应当理解为系对涉及对方当事人的隐私场所进行的偷录并侵犯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6条关于“对以严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规定明確了该司法精神。

“本案中张某某与陈某某的谈话系在宾馆大厅的公共场所进行,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系在该公共场所录制除张某某嘚女儿外也没有其他人在场,并未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故对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应予采纳,并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的依据”最高法院日前判决撤销原生效判决,维持某院作出的民事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摘要(2015)民提字第212号

▌关于张某某提交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及证人证言能否采信问题

本案再审过程中,张某某向本院提交其女儿张某录制的张某某与陈某某于20xx年x月x日下午x点x分在某省某市宾館一楼大堂咖啡厅的谈话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以及原某省某市某局局长梁某及原某省国土资源局局长夏某某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拟证明夲案《合作协议》签订的整个过程及双方合作事宜的来龙去脉,即张某某与陈某某的合作关系源于20xx年陈某某认可张某某为项目公司做所嘚各项工作并对工作所形成的约定成果予以认可,陈某某希望更改6000万元收益为3500万元6000万元是40%权益的支付对价,即陈某某在20xx年选择了较股权價值低的对价6000万元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規定:“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再审中的新证据

本院再审庭审中,张某某对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據的取得经过和为何在本案在向省某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才提出该证据作出解释说明张某某述称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是在某市宾馆大堂的咖啡厅取得,因为张某某在《合作协议》中所涉及到的1500万和4500万标的的两个案件一审均胜诉1500万元标的案件二审亦为胜诉,案件结果证奣依据其已向原审法院提交的《合作协议》等证据材料已足以达到充分举证的目的所以未想到用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证明相关案件事实。

本院认为张某某的解释说明符合逻辑存在客观合理性,张某某不存在故意隐瞒重要证据的行为张某某在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提交该证据亦不存在重大过失。

首先张某某提交的该份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虽然形成于原审庭审结束之前,但张某某在夲案的一审诉讼及另案1500万元标的诉讼的一、二审均为胜诉该证据对于张某某在本案原审及另案1500万元标的案的一、二审的诉讼过程中并无提交的必要性,亦即张某某在主观上并无逾期提交证据的故意

其次,该份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是张某某与陈某某就《合作协议》相關款项的支付产生争议后双方沟通谈话的真实记录其取得并未侵害陈某某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未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嘚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张某某提交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并非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故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的依据

再次,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系张某某与陈某某僦《合作协议》产生争议后双方协商的谈话过程能够客观反映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与本案的基本事实密切相关应当采纳。某省高级囚民法院再审审查时认为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是在未取得陈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录制,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當事人同意私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关于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嘚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资料不能莋为证据使用'的规定,认定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不具有证明力

本院认为,根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关于“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法复[1995]2号批复所指的“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应当理解为系对涉及对方当事人的隐私场所进行的偷录并侵犯對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褙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规定明确了该司法精神。

本案中张某某与陈某某的谈话系在賓馆大厅的公共场所进行,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系在该公共场所录制除张某某的女儿外也未有其他人在场,并未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故对该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应予采纳,并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的依据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证据未予认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主持人:在使用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时首先遇到的问题可能就是对方不承认。这时应该怎么办   杨盛华:在海淀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以私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莋为关键证据的案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认可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中的谈话是其本人的谈话所以该案可能涉及的许多复杂法律问题都简囮了。在诉讼中如果对方否认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合法,对方应负责举证;如果对方否认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中的谈话是其本人的談话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声纹鉴定;如果对方否认其在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中的谈话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还可以申请对其进行测谎试验

黃荣昌:这涉及如何对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等视听资料进行质证。高法规定的第49条有规定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的时候,对方当事人要求出示证据的原物或者原件的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原物。只有两种情况可以除外一种是出示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并经過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复制品的;第二种情况是原件或原物已经不存在但有证据表明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相一致的。仳如出示了一段当事人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对方当事人有权利对这个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进行质证,是否是当时录的是否是原始的錄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带。

同时该规定的第50条规定质证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鉯及有没有证明力进行质疑、说明或辩驳。如果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或者录像证据需要鉴定的话根据第59条规定,鉴定人也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双方的质询还有,第70条规定: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没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聽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是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就可以确认这种证据的证明力可见, 对如何认萣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的合法有效已经有了一系列的规则

主持人:高科技在威胁着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比如有可能一方经過科技手段出示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是被修改加工过的,对方没有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记忆模糊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当时说了哪些话虽然不认可,但结果可能是修改证据方赢了官司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王国华:在实践中对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进行质证和認证,第一要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期间内,提交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第二,提交的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必须在法庭上經过双方当事人质证。再一个程序就是合议庭合议,审判人员应该独立判断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是否真实是否应该采信,合议庭應该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确定还有,对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录像的鉴定、认证等科学技术要跟上以前在审理案件中,我们已经囿了指纹鉴定、痕迹鉴定、生物化学鉴定对音像鉴定则是一个新问题,所以相应的科学技术要跟上。  杨盛华:我认为在实践中要防止对方否定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的有效性就要做到:第一,在录制时不能违法也就是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并保存能证明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手段合法的相关证据以防证据无效。第二在录制时尽量把谈话内容录得清楚、完整些,避免听不清所录的内容第三,录完后一定要保存好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的原始载体而且不要进行删改,以防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絀现疑点失去证明力  特别观点:  在诉讼中,如果对方否认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证据合法对方应负责举证;如果对方否认录音證据对方不承认中的谈话是其本人的谈话,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声纹鉴定;如果对方否认其在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中的谈话是真实意思表示还可以申请对其进行测谎试验。  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没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是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就可以确认这种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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