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8日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气象预警受热带低压影响我县出现了中箌大雨的天气。根据统计8月17日20时至18日07时, 降雨量25~49.9毫米的有4个站10~24.9毫米的有11个站,0~9.9毫米的有11个站最大降雨出现在寨安乡,为31.9毫米 |
宁国土资告字〔2018〕7号
寨安乡板祝、浦邱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人民政府根据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及建设项目用地嘚需要拟征收板祝村委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0.2669公顷、浦邱村委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0.4068公顷作为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2018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我局根据国家征收土地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三条第十四款、国土资源部《关于印發〈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第三条第九款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所征收的土地拟作为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2018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商服用地。
详见征地地块的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涉及寨安乡板祝村委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0.2669公顷、浦邱村委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0.406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標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拟补偿标准
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崇政发〔2016〕18号)的数據为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如下表:
分区域统补偿标准﹙元/亩﹚ |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依据《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人民政府關于调整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7〕5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2月8日至2月22日)内持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到实地配合征地工作组指界确認地类、丈量土地、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实地指界确认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请互相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ㄖ起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构)筑物,否则不予补偿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各局局長名单县人民法院(2018)桂1422执12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18)桂1422执12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周福宁位于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城中镇明祥住宅一区015号的房地产,经法院依法裁定归杨宏健所得因无法收回周福宁宁国用(2009)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宁房权证城中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机构对周福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城中镇明祥住宅一区015号 |
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城中镇明祥住宅一区015号 |
公告单位:宁明各局局长名单县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