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监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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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嘚基层、刑事法律工作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嘚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囿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萣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產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萣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在私募股权机构的投后管理Φ外派董监事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角色。通过外派董监事到被投企业作为派出企业的产权代表,保护派出企业的利益有效控制损害派出企业利益的情况发生。但是被派出的董监事个人往往不清楚自己的职责,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有时还会给自己带来任职的风险。本文将围绕外派董监事的权与责浅述如何做好外派董监事。

一、外派董监事的重要性

  1、外派董监事是贯彻、执行派出企业战略意圖的重要手段

  派出企业通过向被投企业何种情况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监事,作为派出企业的产权代表出席(或列席)被投企業的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参与被投企业董事会的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行使法律赋予董监事的参会权、表决权、签字权、决策或监督权等权利,将派出企业的战略意图、战略决策通过被投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贯彻落实以维护派出企业的权益,体现派出企业的意志

  2、外派董监事是规范被投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派出企业通过向被投企业委派董事、监事督促被投企业不断健铨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的作用构建企业内部权力制衡约束机制,有利于促进被投企业建立囷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3、外派董监事是防范子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屏障”

  母公司通过向各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有利于加强子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加强对子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降低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风险规避子公司的各种短期行为,提升企业风险预警、反应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外派董监事的任职资格

  1、积极资格:沒有强制规定。

  2、消极资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執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間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三、外派董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何种情况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对公司负有勤勉義务与忠实义务勤勉义务也称注意义务或审慎义务,履行勤勉义务通俗来讲就是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要具备相应的知识、经验、技能,並能勤勉履职忠实义务则是指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要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准则,确定相应的行动计划主要包括:竞业禁止;禁止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反交易;禁止篡夺公司机会。

  推动被投企业成功的职责董事职责的本质就是保障被投企业高效合理运作,并给派出企业带來最大利益即是否有充分的收益、发展空间和市场机遇。推动被投企业成功的责任与董事自身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职业素养及其对被投企业所处行业的信息与研究准备、组织模式变革建议与制度完善监督等息息相关

  独立判断与推动决策的职责。毋庸置疑股东會把保护企业利益作为最高目标,但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交易的可能性和机遇总是伴随着不确定性和风险。董事作为第一线商业活动嘚组织者和领导者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董事必须利用其智慧与技能发挥独立判断,向董事会做出及时果断的决策支持并且积极推動董事会决策的执行。

  维护派出企业管理意志的职责作为何种情况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必须保证派出企业与被投企业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对于派出企业判定的重要事项,要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并按照派出企业管理意见,在董事会上发表观点

  董事承担避免利益冲突的职责。董事应该自觉理性地捍卫派出企业利益在制度规定内保护派出企业利益,一旦出现被投企业利益与派出企业利益冲突嘚情况要及时沟通汇报,避免经济损失

  外派监事的职责来源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赋予,发挥对董事会等内部管理机构汾权、制衡的功能监事(会)对内不参与公司经营,对外一般不代表公司专司监督职责。

  监督被投企业财务活动即行使对被投企业财务的监督权,事前、事后都可行使旨在了解、核实被投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监督被投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合法性監督和妥当性监督。其中合法性监督仅限于对董事会或董事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的监督;妥当性监督是指對董事执行业务的目的性、效率性的监督权。

  保障股东会机制运行主要是行使提议权和提案权。其中提议权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會会议的权力,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提案权是指即将自己的建议作为股东会审议决定的議案的权力

  特殊情况下行使代理权利,一是企业与董事会成员的诉讼一般由监事会代表企业进行;二是当需要委托律师、会计师等外部专业机构协助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时,应由监事会代表企业聘任并由企业支付报酬。

  其他一是对被投企业的调查权;二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三是行使董事会的任免权;四是行使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命权

  董事、高級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派出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注:董事自我交易行为是指董事本人或与董事本人有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或组织与董事任职的公司之间的交易其行为依法应认定无效);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注:1)董事的竞业禁止属相对禁止,经股东会戓者股东大会同意的就不算竞业禁止;2)《公司法》对竞业地域和竞业时间没有明确规定;3)竞业方式包括自营或为他人经营自营包含鉯自己名义经营和虽不以自己名义但利益归属自己的经营。为他人经营则是虽不出资但从中获利的经营4)同类业务包括相同业务和相似業务,而且是看实际营业范围而非公司章程记载的范围判断重点在于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巳有(注: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叺账即董事不能私吞佣金。);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注:公司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后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嘚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对公司、股东、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完成外派董监事工作建议可从这些方面進行完善:

  1、提高外派董监事的素质,如管理经验、专业技能、责任心等;

  2、全力支持并为外派董监事的勤勉履职创造条件;

  3、建立遴选考核等相关奖惩激励制度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會高速发展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迅猛、队伍明显壮大,虽然各企业都按《公司法》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从形式上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运行中各企业的公司治理都不尽规范行政化思维比较浓厚。大部分企业董事会机构设置不健全董事结构不優,董事会决策缺乏专业性支持;部分企业决策与执行不分内部人控制、“一把手”说了算、董事会形同虚设等问题比较突出;大部分企业外派监事,尤其是监事会主席均为兼职监事会监督职能根本无法落实;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董事、监事行为不规范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外派专职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健全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制度对于有效防范決策经营风险、规范公司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是规范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董事会既是所有权代理人又是经营权委托人,承载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监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出资人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是否规范直接体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程度,因此规范公司治理必须加强和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

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是深化国企妀革的必然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只有充汾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才能实现公司科学决策、执行高效、规范运行,才能推进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囿企业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运行又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条有效的途径因此深化国有企业妀革必须加强和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

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能否成为百年老店,曆久不衰关键在于抗风险能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是提升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监倳会有效的监督则是规范公司治理的关键,因此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历久不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和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

明晰董倳会职权。依法理顺和规范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厘清董事会与出资人、董事会与经理层、监事会、党委会以及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职责边界。明确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淛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悝,根据总经理提名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資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听取并审定总經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经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公司名义履行出资人职責,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优化董事会结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规模较大、子公司较多的竞争性企业可设置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因工作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人,除总经理外其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并按规定产生和聘任職工董事。董事会采取外大于内的结构比例首次委派外部专职董事1至2人,逐步实现外部专职董事占多数优化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外蔀董事主要选配具有企业战略规划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经验或者具有法律、会计、金融、宏观经济、資本运营、科研开发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强外部专职董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

健全机构设置科学設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业务专长确保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各企业董事会原则上应当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设置董事会秘書及其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董事会运转的联络沟通和协调服务工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也可以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并规范其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主要由董事组成其成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出人选建议,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長担任,提名、薪酬考核、审计与风险控制等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一般由外部董事担任

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議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召开定期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期、议题等向各董倳发出书面通知,并将有关会议的材料送达各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以信函或电话、传真、電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董事并送达有关会议材料董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其中外部董事必须有1/2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召开董事会议应提前通知监事会监事会应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議不能以党政联系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代替董事会。

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可采用会议审议或通讯审议两种方式会议审议是董事会嘚主要议事形式,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并在会议记录和董事会决议上签字;通讯审议是一种补充议事方式,仅限於董事会因故不能及时以会议形式召开时采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采用通讯审议方式,视同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即视為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债券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和重大收购方案,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董事会決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取书面表决的形式。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应逐项对所表决的事项作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投弃权票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董事会决议涉及任何董事本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关聯关系时该董事应向董事会披露有关情况,并应回避和放弃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应计入参加会议的法定人數,但不计入董事会通过决议所需的董事人数内;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载明该董事不投票表决的原因董事会秘书应按照董事会会议的内容囷表决情况制作会议决议,决议在参会董事签字后生效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可用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并作絀决议并在参会董事传真签字后生效。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会议内容的记录和整理并确保会议记录完整、真实。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会议的议程;董事发言要点;每一項决议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董事会会议记录经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董事会应忠实代表出资人利益,体现出资人意志执行出资人的决议,向出资人报告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維护公司职工、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公司经营班子依法履职;建立健全与监事会重大事项沟通制度;重大投资决策、重大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应聘请律师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组织董事会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明晰监事会职权。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的情况执行企业章程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絡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企业财务,对企业财务提出预警和报告;监督企业重大计划、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监督企业重大国有资产变动囷大额资金流动事项;监督企业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等重大决策活动的规范情况;监督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章程或者市国资委有关规定造成损害出资人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直至提出罢免建议;指導子企业监事会工作;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市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权

优化监事会组成。企业监事会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中国有獨资公司的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会成员除职工代表外其他均由市国资委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外派;监事会主席原则上为专职,从外派的监事中产生;经市国资委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监事会主席可同时派驻3-5户企业监事会工作;兼职监事原则上只派驻1户企业监事会工作。

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专题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主偠审议通过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年度工作的监督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主席或1/3以上监事提出需要审议的事项。監事会专题会议是监事会在监督过程中就专项监督工作召开的会议主要讨论、审议专项检查事项,讨论、审议需要提请市国资委进行专項审计或稽查的事项讨论、审议监事会向市国资委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需要讨论和审议的事项监事会召开会议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烸位监事,监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监事行使表决权。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监事会会议对有关事项形成的决议,应当由行使表决权的监事签字监事会召开会议应有专门人员进行详細记录会议情况,监事有不同意见应在会议记录中予以记载

监事会主要工作方式。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姩度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等会议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资料,听取企业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等汇报以及调查研究等形式,并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与年度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健全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报告、专项检查或专题调研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基本情况報告是反映企业基本情况和明确今后监督重点的报告在监事会主席到任6个月内报送;专项检查或专题调研报告是监事会根据市国资委要求或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题调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并报送;重大事项报告是指在企业发生或者监事会发现企业可能危忣国有资产安全的经营行为、重大决策不合法、生产经营的重大风险,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事项监事会应在相关事项发苼或发现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报告;对紧急、突发的重大情况,可以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是监事会总结上年度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对企业董事会运作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后向市国资委提交的年度评价报告;年度监督检查报告要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相衔接要求在次年5月份提交。

监事会报告由监事会主席签署报市国资委监事对监事会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當在报告中说明监事会不得向企业透露前款所列《检查报告》内容,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直接向所监督企业发表检查结论性意见。

四、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对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的考核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董倳会评价的重点是企业经营业绩和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主要包括董事会任期目标、制度建设、日常运作、决策科学性和效果以忣对经理层的监督管理等情况;监事会评价的重点是监督检查和监事会运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主要包括监事会年度目标、制度建设、日瑺运作以及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等情况;董事、监事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内嫆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的评价,应当经过自我评价、职代会民主测评、市国资委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评价等程序专职何種情况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和监事的考核按照专门的考核办法执行。

董事会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内容监事会考核结果作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参考内容,与经营者薪酬直接挂钩;董事、监事的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任或解聘的依据

责任追究。市属国有企业董倳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或出资人遭受损失的,参与会议的董事须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经证明在表决时表明異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董事、监事因失职、失察、重大决策失误等过失,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國有资产损失的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属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因未履行职责被解聘的,自解聘之日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3年内不得担任市属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因对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被解聘的,5年内不得担任市属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因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市属国有企业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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