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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以东一带
区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高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以东一带区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程序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现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切实按照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規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沿江路以东一带区域的规划建设。
二、要根据区域的发展变化情况体现规划片区新的功能定位,科学引导高明区沿江路以东一带区域的空间布局、三旧改造、产业提升以及综合交通的发展
三、该区域的规划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