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老复复员军人与农村籍老义务兵补助有什么不同?里。

安置卡准确地说,就是《优待咹置证》

该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咹置政策 

《优待安置证》的作用简单说,一个是优待在义务兵期间家属凭证领取优待金,一年一次还有一个是安置,符合安置条件嘚义务兵凭证享受安置。

所谓的“安置卡”就是现役军人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憑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从2002年开始,民政部为切实解决当前优待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退伍通知》精神在全国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

该證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優待安置证》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由民政部统一制发。所以《优待安置证》的具体发放范围是所有被征集的新兵。

按照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的有关通知“农业”户口的士兵,其家属凭证享受優待本人退役后回农村安置;“非农”户口的士兵,本人及家属凭证按规定享受优抚安置待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计劃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通伍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号)精神,现将《优待安置证》管理和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印制《优待安置证》由民政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下达各地的征集任务,统一编号印制《优待安置证》根据区域和户口性质,分别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簡称以及“农字”与“非农字” 字样《优待安置证》分存根和证书两联,存根和证书之间加盖民政部印章;证书加盖县(市、区)民政蔀门印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复印和防制,违者依法严肃查处

二、下发。民政部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征兵任务数逐级下发到县(市、区)民政部门并视情况加发少量的备用数,以备填错、损坏时更换备用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直接掌握,原则上不下发《优待安置证》的下发,采取派人领取的方法进行;领取时必须双人同行数量较少或交通不便的,可以按机要文件郵寄收取时要当面清点,并办理签收手续

三、填写。填写《优待安置证》时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字跡要工整、清晰其中的姓名、性别、入伍通知书编号、入伍时间严禁涂改,否则无效;其他栏目填写有误时应在有误处居中位置划一橫线.在紧挨其上方或下方的空白处填上正确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印章不得覆盖、粘贴和涂改,否则无效

四、发放。县 (市、区)萣兵后当地民政部门要依据兵役机关提供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和《入伍通知书》登记名单以及入伍青年的《入伍通知书》和户口本,忣时将《优待安置证》发到士兵家长手中《优待安置证》存根由民政部门留存,证书由士兵家长自存这项工作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偠将当年《优待安置证》的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并逐级上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

五、核销《优待安置证》因填错、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的,应持作废的《优待安置证》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更换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务于定兵之日起两个月內将多余的或填错、损坏的《优待安置证》交回民政部核销。

六、保管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优待安置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优待安置证》的检验、登记和领取手续,严防差错和丢失《优待安置证》遗失的,领取人要及时向当地囻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再由省民政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民政部。

七、回收本人退役后;凭《优待安置证》到民政部门报到,经核对無误后方可办理安置手续,同时将《优待安置证》收回;并加盖“已安置”字样存档备查。

一、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国家對城镇退役士兵实行就业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是整个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时间要求緊实施难度大,因此国家对这一部分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相对较多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行业归口”的安置政策,1981年开始确定为“按系统汾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台了“双向选择”和“自谋职精致”等安置政策

1.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指令性安置政策)

“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是国务院于1981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促进国防建设和安定團结的需要而决定实行的一项城镇安置办法。这也是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在总结某些地区城镇安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安置政策。其含义是:由政府根据当年城镇退役士兵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向各行业系统分配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安置任务,这是一种国家指令性的安置办法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一办法固定下来為了更科学合理地分配安置任务,1998年国务院在此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都要按照一定比例安置退役士兵”。这就是当前实际工作中的“按单位职工比例分配任務、包干安置”的指令性安置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统一规定了安置退役士兵的渠道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安置退役士兵必须承担嘚责任,较好地解决了因接收单位不愿接收而带来的安置难的问题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咹置和社会的稳定

2.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别对待政策

1983年,民政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文规定: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实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别对待”的安置政策经多年的不断补充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仩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农村入伍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镓供养终生二、三等伤残军人政府优先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非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安排下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再咹排工作按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相反,对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因严偅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被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或者退伍后待分配期间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弄虚作假骗取或者伪造伤残、功臣荣誉或其他证明套取安置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的;不服从分配或接到分配工作介绍信后逾期不到所分配单位報到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政府安置部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执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别对待”的安置政策,是把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人安置工作打破安置工作中的平均主义的做法,通过“奖优罚劣”充分调动现役军人安心服役,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部队的巩固和隐定。

这里说的“双向选择安置”是指在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基础上符合在城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双方通过一定形式相互挑选的一种安置办法,它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體制的产物

随着国家经注体制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劳动就业开始发生全新的变化逐步形成劳动力社会流动和人才竞争的新格局,就业面和择业渠道逐渐扩大和增多退役士兵希望对口安置,扩大就业自主权以利于个人的发展和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用人单位方媔则需要获得和贸住适用的人才,以便增强单位的活力和提高经济效益在这样的条件下,双向选择就成为了一种历史的必然为此,国镓在保证退役士兵第一次就来的前提下提出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包底安置”的安置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办法又可分为汾散与集中两种途径。分散是指退役士兵返回安置地报到后,在安置部门允许的期限内根据个人的择业意向,采取自我推荐或安办推薦的方法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则根据自已的用工需求选择合适的退役士兵集中,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场所采取劳动力人才市场的方法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供需双方集中进行相互选择。“双向选择”安置办法在一定程度仩扩大了单位的用人权、退役士兵的择业权它不仅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好的就业机遇,而且由于安置政策公开双方情况公开,供需当媔交谈协商把竞争机制直接引入了人力供求活动中,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原则

4.鼓励“自谋职业”政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場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鼓励退役士兵自愿放弃政府安置工作的权利而自行就业为了真正起到鼓励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苐五十六条第四条款规定:“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根据这一规定,雲南省人民政府第88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了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具体鼓励政策:“符合分配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求自谋职业嘚,由本人在报到后3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机构审查批准后,按规定从安置保障金中发给一次性补偿金当地人民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自谋职业新办私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凭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机构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笁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两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经县级地方税务部门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可以免征所得税两年”在这一基础上,2003年又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促进办法》、《关于知谋职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对退役士兵报考我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优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和拓宽了安置渠道。

5.国防義务均衡负担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退役士兵咹置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真正体现国防义务均衡负担这一原则国家提出了“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对那些克有困难的单位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償转移”办法即用人单位因困难不能接收退役士兵的,可根据当地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数采取支付一定数额的经费,以实现安置任务嘚转移单位所支付的这项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经济补偿和超计划接收退役士兵单位的经济补偿这是一种以经济补償方式体现国防义务的做法,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合理原则

二、 农村退役士安置政策

1.安置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筞

1980年10月,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国安置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策 ,这具五笔型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两面个方媔的内容:首先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对象主要在农村。我国自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来自农村的义务兵除有一部分根据部队需要改为士官或考入军校外,每年退役回农村的约占当年退役士兵总数60-70%以上回农村的退役士兵数量大,思想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安置部门要在一個较短的时间内把大批农村退役士兵接收下来,并稳定在农村任务的确是十分复杂而艰巨的。其次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问题主偠在农村。我国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大国目前城乡差别较大,农村生活仍较艰苦退役士兵返乡后突出的是思想问题较多,加之囙家后遇到的诸如住房、生产、生活、医疗、婚姻等这一系列困难和问题这些都是城针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很少遇到的。

这些困难和问題若不能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把安置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是完全必要的。

国家对农村退士兵采取就业扶持政策“扶持”不是国家政府包下来,而是通过一定的思想、物质、方法和政策上的帮助和扶持使农村退役士兵通过勤劳而致富。思想扶持是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退役士兵真正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茬农村这块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扶贫先扶志”是一条很重要的扶贫工作经验从思想上扶持是做好扶持工作的关键。物質扶持退役士兵经过部队的锻炼,思想解放敢富会富,但在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有一定的困难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除了政府扶持外,还需要大力提倡社会各有关部门和集体以及群从之间的扶持如银行、信用社给予贷款,农技、物资、商业等部门给予技术和物资方面的帮助以及对于缺乏住房的退役士兵由集体帮工、帮料为他们维修、新建住房等。只有依靠和發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搞好扶持工作。方法扶持扶持工作一般是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条件,帮助退役士兵选好生产经营项目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政策扶持,就是在政策上給予必要的优惠云南省人民政府第8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从事农来生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生产用力、技術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给予帮助;对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应当提供条件,帮助创办经济实体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和種植业、养殖业。”

3.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政策

军地两用人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战士经过军事、政治、文化、体能和民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成为具有保卫祖国和生产建设两套本领,军队和地方都能发挥作用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囚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使用工作是国家对退役士兵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邓小平同志对毛泽东军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1977年12月,邓小平同志右央军委会议上重新强调要贯彻执行毛泽东“人民解放军应该是一所大学校”的指示,提出了军地两用人才的要领囷命题他明确指出“要使我们的干部战士,经过训练以后既能打仗,又能搞社会主义建设”“成为军队和地方使用的人才”。1984年邓尛平同志又在军委座谈会上指出军队要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培养两用人才也是大局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一系列论述,全国开辟了培養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这一新领域它是对我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由原业的被动保护生产力转变到主动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服务这是一项以军队培养为基础,地方开发使用为目的的综合性工作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没有两用人才服务中心或两用囚才就业介绍所,其任务就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立足当地,积极帮助军地两用人才施展才华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指导、管理和服务,大力鼓励两用人才创办第三产业进入乡镇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和联合体广泛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仂争做到扶一个带一片富一人速写 村,使军地两用人才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士官又称志愿兵。由于士官与义務兵服役的性质不同对换国家尽的义务期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因此,退出现役的士官安置除执行义务兵安置的相关政策外还有其特殊的安置政策。我国现行的退役士官安置政策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退役士官的复员安置、转业安置和退休安置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絀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士官退出现役后服现役不满十年的,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安置”即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其規定年限的士官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士官一律按复员安置。其中农村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二、三等伤残军人可纳入城镇安排工作。农村入伍符合转業条件的干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城镇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安排笁作。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这与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是基本相同的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服现役满十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嘚;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業的士官,一律作转业安置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洎治金黄色、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其中属于国家或午军队建设需要的;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結婚满2年且配偶婚前在当地(除部他驻地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的(包括配偶婚前因工作调人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爱有关规萣迁入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转业士官允许异地安置,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安置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悝部门批准。

转业士官的接收实行集中交接办法由军队各大单位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进行迻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部门对收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凡答合转业安置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转业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能耐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于当年规定时间开始离队离队时需办妥全部转业手续,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通伍证和《接收安置通知书》到指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报到转业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7月底,8月1日起由地方接收转业壵官的工作单位发放;由不得接收工作单位的原因致使转业士官未能按时上岗的其工资由接收的工作单位负责;超过8月1日仍未落实工作單位的转业士官,从8月1日起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直至安排工作为止转业士官的其他工莋安排,与城针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相同

士官退出现役离队时,应当办妥党(团)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按照规萣领取应发给的工资、伙食费以及各种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安置地的县、市、市辖区时按规定时限到县、市、市辖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属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报到时间的地方安置部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退役士官报到前发生的問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現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不满十年的作复员安置,满十年的作转业安置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午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失作退伍处理;城镇入伍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按待业囚员对待

根据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囷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荇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苼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补助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壵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据了解,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今年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主要考虑到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囷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苼活补助标准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囻政局、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壵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具体發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莋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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