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临海市古城街道伟星城(江景园)2幢1单元1501室、地下车位、地下车棚及上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7)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07826号,登记日期为2017年4月1日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42.39㎡,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性质为出让。房屋有抵押已腾空,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后交付
起拍价:2385000元,保证金:2385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競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嘚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临海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囚一同到临海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擔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9月9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非由买受人承担部分,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囚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變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議者,请于2019年9月9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9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洺:临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0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網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18)浙1082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
竞买人在拍卖競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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