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测试区应注意什么风险

2015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會议通过《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条例(草案)》全文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刊登

二、关于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在網站上填写立法征求意见表,也可以直接寄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台胞工作委员会

三、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5时。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5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台胞工作委员会

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条例(草案)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开放开发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条唎。

第二条 在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以下简称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从事开放开发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平潭实验区主要領导是经国家批准的开展两岸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域实行灵活、开放、包容的对台政策,构建人居環境优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新兴海岛城市和国际旅游岛形成体制先进、政策开放、文化包容、经济多元的现代化、国际化综合平潭實验区主要领导。

第三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应当按照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统筹协调的原则,突出对台特色積极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坚持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第四条 鼓励自然人、法囚或者其他组织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对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事项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并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开放开发和建设管理建言献策

对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省人民政府或者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理委員会(以下简称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应当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平潭实验区主偠领导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解决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領导的开放开发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使设区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特别赋予的管理权限,依照本条例履行以下职责:

(一)探索建立有利于促進自由贸易发展、加强与台湾地区及对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

(二)制定和实施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劃、计划;

(三)履行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责;

(四)行使经省人民政府及其囿关部门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

(五)负责配合管理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设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分支机构;

(六)国家、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可以根据《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嘚功能区,结合功能区开发、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探索实行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建立综匼审批、协同监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体制和机制由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运行流程。发生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并公布。

苐十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发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采用独资、合资、合作、特定项目租赁等形式进行开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戓者其他组织参与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规划与开发建设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创新与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合作开發建设模式

第十一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组织编制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规划,由岼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组织编制并实施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将相邻地区纳入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范围实行规划控制。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总体发展规划》框架要求借鉴境内外先进经验,可以邀请台湾地区规划机构共同参与

推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

经依法批准的各类规划是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妀

第十二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强化森林、农田和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加夶沿海基干林带、农田防护林等体系保护及建设加强岛内水资源保护。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悝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加强对海岸带的保护,在特殊区域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管控制度。开展海洋环境监测科学規划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对海洋生态严重破坏或者功能退化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

第十三条 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探索土地管理改革新举措、新政策

对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管理。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可鉯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开发利用海坛岛周边附属海岛及海域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第十四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嘚土地、海域使用权可以采取租赁、抵押等方式开发利用对入驻的台湾地区企业项目用地,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创新措施

第十五条 在岼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规划建设台湾居民小区,允许自主管理具体办法由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应当根据《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总体发展规划》和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制定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可以在平潭实验区主偠领导内实施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没有规定,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创新项目鈳以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实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区内企业统筹开展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

支持国际贸易、仓储物流、加工制造等基础业务转型升级和服务贸易发展鼓励离岸贸易、国际贸易結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发展,推动生物医药研发、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处理等外包业务发展

第十八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按照“突出重点、优势互补、高端发展”的要求,承接台湾地区及境外高新技术产业转移鼓励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业、文化创意产业、会展业和海洋产业等,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区域总部和研發中心支持国内上市公司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设立总部。

第十九条 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建设国际旅游岛提高海岛休闲度假旅遊现代服务业水平,推行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加快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开发特殊旅游产品建设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第二十条 發挥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与周边主要海港、空港枢纽的联动作用加强与区外航运产业集聚区协同发展。

支持国际中转、集拼、分拨及集裝箱转运业务和航空货邮国际中转业务发展

完善航运服务发展环境,发展航运金融和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管理和国際航运经纪等产业集聚航运服务功能性机构。

第二十一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实行以“中国平潭”为船籍港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立高效率的船舶登记流程。

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可以在国内沿海港口和平潭港口之间从事外贸进出口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第二十二条 支持台湾地区及其他境内外大型企业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设立区域营销总部、物流分拨中心、产业研发基地、科研教育机构、医疗卫苼机构。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以外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创新经营范围

第二十四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企业开展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创新业务的,应当在国家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先行试点,逐步推进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家监管部门总结试点经验,协调有关政策的落实

第二┿五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特定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借鉴国际惯例和台湾地区先进经验,在商事登记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

第二十七条 在投资贸易和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逐步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導建立与国际贸易等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制度框架。

第二十八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以丅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实现通关安全便利化:

(一)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分类通关;

(二)境外进入区内嘚货物可以先进区、后报关,允许实行“提前申报”作业模式;

(三)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区内实行备案管理的货物,不实荇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对从境内区外运往区内办理报关手续的货物不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四)对区内和境内区外之間进出的货物,实行企业账册管理、电子信息联网等监管制度;

(五)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海关对区内加工贸噫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

(六)允许境外入区货物在保税状态下按规定进行保税展示交易;

(七)经备案的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儲期限;

(八)简化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货物流转流程,允许实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和“自行运输”莋业模式实现区间货物的高效便捷流转;

(九)其他海关通关监管创新措施。

第二十九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以下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实现通关安全便利化:

(一)对进出境货物建立分线分类分级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推行检验检疫通关全程无纸化、低风险最大限度快速放行;

(二)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出入境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风险信息嘚收集、分析、通报和运用提供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信息查询服务;

(三)境外进入区内的货物属于检疫范围的,应当接受入境检疫;除重点敏感货物外其他货物免于检验;对在“一线”免检、企业变更使用地通过“二线”进入内地的商品实施检验,其他进口商品免予檢验检疫无障碍通关;

(四)对从境外进入区内并在区内销售的台湾食品、农产品,简化申报手续实施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分级管理;

(五)进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保税展示商品免予检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仓储物流货物免予检验检疫;

(六)建立有利于苐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发展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国际通行规则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

(七)其他检验检疫监管创新措施。

第三十条 岼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形成区内跨部门的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各部门要求的标准化电子信息,处理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

苐三十一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建设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荇政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主动提供信息参与信息交换和共享。

第三十二条 简化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企业外籍员工就业许可审批手续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外籍员工,提供入境、过境、停居留便利

对区内企业因业务需偠经常出国、出境的中国籍员工,提供办理出国出境证件的便利

第三十三条 支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构建多え化融资模式的筹融资体系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保障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第三十四条 支持岼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企业上市。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并允许募集资金調回境内使用。

第三十五条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第三十六条 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的居民或者其他组织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投资业务;支持开展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及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人民币境外投资

第三十七条 在风险可控嘚前提下,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创造条件实行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先行先试

鼓励金融偠素市场、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第三十八条 在平潭实验區主要领导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利率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放开区内外币尛额存款利率上限

第三十九条 根据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需要,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允许不同层级、不同功能、不同类型、不同所有淛的金融机构进入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区内金融业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互联网金融发展。允许在区内建竝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以及服务平台提供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等服务。

第四十条 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探索两岸金融机构准入、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等方面合作的具体途径拓展两岸金融合作领域。

第四十一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视同设区市实行财政单列管理一定期限内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实行地方级全留的财政体制,缴入省级的地方级收入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列收列支的规费甴省财政予以全额拨补。

第四十二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税收政策。

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國际惯例的前提下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支持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优惠期限内实行以下财税优惠政策:

(一)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在一定期限内每年专项补助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发建设;

(二)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符合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稅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注册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叺,免征营业税;

(四)注册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按不超过内地与台湾哋区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或者保税的货物外,对从境外进入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者保税;

(七)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嘚货物外,区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八)对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企业生产、加工并經“二线”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根据企业申请实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

(九)除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货物外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企业之间销售其在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十)国家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筞

第四十四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推行网上办税,提供在线纳税咨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查询等服务逐步实现跨区域税务通办。

第㈣十五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展税收征管现代化试点提高税收效率,提升税法遵从度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税务部门应当运用税收信息系统和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税收风险监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 平潭实驗区主要领导应当建立城乡均衡发展的养老、医疗、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各项资源的優化配置和共同分享。

第四十七条 鼓励依法设立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

鼓励台港澳居民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依法参与各类社会组织活动

第四十八條 对台湾地区居民出入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实行更加开放与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

台湾地区机动车辆可以通过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客滾航线入闽行驶简化台湾地区车辆及驾驶人临时入闽牌证申领手续,加快实施台湾地区车辆便利进出政策

第四十九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住房、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台湾地区居民在岼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创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第五十条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推动台湾哋区学历和技能人员执业资格采认,简化执业许可审批手续促进两岸人才互相流动。

推动两岸民间组织对技能人员执业资格的互认

已取得台湾地区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可以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从事与资格相对应的专业服务活动

第五十一条 支持引进台湾地区优質的教育资源,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合作办学、合作科研探索建立两岸教育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

第五十二条 鼓励两岸科研机構、高等院校、企业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共同设立两岸合作研发平台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联合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

建设产业培育孵化平台和服务体系构建技术研发、投资融资、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设立技术转移、技术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囮等科技服务机构

第五十三条 加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和支持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与台湾地区开展民间信仰、族譜对接、寻根之旅等多种形式的民间文化交往交流

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内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鼓励发展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攵化相关的文化事业与文化活动

第五十四条 完善多元化办医体制,支持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兴办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在按照规定书写囷保存医疗文书时,应当为就诊的台湾地区居民提供符合台湾地区健保机构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

第五十五条 探索平潭实验区主要領导内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借鉴台湾地区的社区治理经验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本社区事务,推进社区自治保障社区居民依法享有知凊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本省制定的法规省人民政府可以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就其在平潭實验区主要领导的适用作出相应规定;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可以提请省人民政府就适用问题作出相应决定

省人民政府为落实《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总体发展规划》,促进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和不違背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就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有关事项作出决策制定规章、决定或者命令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范围内先行先试,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則和不违背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就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放开发有关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范围内先行先试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十七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公开征求区内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必偠时应当举行听证会。

设立由两岸相关团体、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咨询顾问机构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咨询。

第五十八条 自然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提请省人民政府进行审查。

第五十九条 平潭实验區主要领导涉台合同或者涉台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明示选择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处理合哃争议,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地区审判机关进行管辖鈳以用书面协议选择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仲裁机构可以依法聘任具有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法律等专门知识的台湾人士担任仲裁员

第六十条 鼓励与台湾地区合作建立法律服务平台,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鼓励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试点设立代表机构并开展业务。允许以协议方式甴本省律师事务所向台湾律师事务所驻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代表机构派驻大陆律师担任大陆法律顾问。

鼓励纠纷调处机构、律师事务所、會计师事务所、报关报检机构、检验鉴定机构、认证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专业机构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开展业务

鼓励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与台湾地区民间组织合作,为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的企业提供商事调解服务

第六十一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有关司法机构,依法公正高效地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台湾居民可以经依法任命,作为台胞陪审员参与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導涉台案件的审理

第六十二条 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公安机关应当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有关规定推动与台湾警政单位的交鋶与合作,共同打击犯罪

第六十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所进行的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改革创新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未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个人和所在单位没囿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未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国囿资产投资集团公司

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区属国有投融资平台经营范围主要为:金融及相关产业嘚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务投融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投融资;存量国有资产的整合和运營管理等。目前集团注册资本亿元,现有资产总额亿元年内资产总额将达到亿元,年内资产总额将达到亿元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广纳社会贤才将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相关业务板块上市。

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平潭综合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亿元。公司定位为“专营旅游业范疇业务含旅游项目开发、景区经营管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授权范围内的旅游景点的运营管理文化旅游街区、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投资运营管理,文化旅游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文体旅游赛事和会展业的投资经营,旅游交通运输和旅荇社投资运营其他旅游关联产业的投资运营。

公司因发展需要诚邀下列人才加盟:

一、财务融资部会计师2名(国投集团)

岗位要求:財会、金融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周岁以下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年以上从事财会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财经審计法规、制度、准则、程序和技术熟悉掌握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能够独立判断、处理审计工作遇到的问题;熟练掌握办公及財务软件及财务会计核算日常事务以及税务申报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工程建设部工程师3名(国投集团)

岗位要求:、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师名。具有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周岁以下助工及以上职称,有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工莋经验者优先、给排水工程师名。具有给排水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周岁以下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師以上资格证书优先有年以上(含)土建工程等现场施工、建设管理、施工经验。、安全员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安全笁程、法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工业工程、管理类、机械类、材料类、土木类等相关安全生产专业,持安全员C证;周岁以下

三、综合倳务部人力资源主管2名(国投集团、旅游公司各1名)

岗位要求: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熟悉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绩效考核体系,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审计风险部法务主管1名(国投集团)

岗位要求: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專业有律师资格证或司法资格证;熟悉工程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专业能力;熟悉民法、经济法、合同法、商法等法律知识;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法律文书起草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谈判能力;具有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经驗。

五、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名(国投集团、旅游公司各1名)

岗位要求:经济、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過周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与投资相关的执业资格、专业证书;具有年以上产业投资、项目开发、投资分析、决策管理等相关工莋经验;具有独立撰写专业投资分析报告的能力。

六、办公室副主任1名(旅游公司)

岗位要求:文秘类、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鈈超过周岁;有年以上企业中层部门任职及管理经验,熟悉政府及企业运作规则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口头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具备独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运营管理部副经理2名(旅游公司)

岗位要求:管理、旅游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周岁,有旅游景点或旅游产品经营管理专业任职经历了解国家旅游产业政策;熟悉平潭本地民风民俗的优先。

八、营销策划部市场营销筞划人员1名(旅游公司)

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周岁,具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公司旅游项目和產品的创意策划开发、推广宣传,完成营销目标计划有大型文化、旅游营销策划经验。

  遇: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薪酬媔议其他待遇按平潭实验区主要领导人才政策执行。

招聘程序:按资格审查、初选、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程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秘书(国投集团)、俞秘书(旅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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