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从部队私自拿办公用品触犯什么制度

滞留部队的士兵私自离开部队的後果

 我是因病滞留部队的 但是我想回家过年 部队不允许 我私立离开部队 受不受条令条例约束
全部
  • 因病需要治疗部队为了照顾你同意你留隊,现在为了个人原因(不管多么冠冕堂皇)背弃了信义。趁早走吧为自私找借口的人,在哪儿呆着都没什么意义
    全部
  • 条例条令是管现役军人滴,只要你已经摘了帽徽领章肩章就不会把你咋样。
    但如果是你要求留队治疗滴那就于条令无碍,于情理不通了!
     
  • 废话蔀队部队不允许 ,私立离开部队要在战争年代直接按逃兵给崩了。好好学习下条令条例
    全部

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會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端端认真研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后发现,在“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这一部分中报告明确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其中在促进军囻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要“制定国防交通法修改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等”。关于“修改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隊法”的内容一经披露就备受关注。

据端端所知我军军官服役制度建立于新中国初期,以1955年颁布第一部《军官服役条例》为标志经過5次修订,2000年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共有八章五十四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隊现役警官也适用该法

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中规定,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以下简称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戓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術军官

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对任职年限作出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担任排、连、营、团、师(旅)、军级主官职务的军官,平时任职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三年第十八条规定,机关和院校的股长、科长、处长、局长、部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军官任职的最低年限参照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机关和院校的参谋、干事、秘书、助理员、教员等军官每个职务等级任职的最低年限为三年

该法第二十六條规定军官可以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改任文职干部

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还对“军官的待遇”作出了规定比如“军官实行職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军官享受公费医療待遇”“军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保险待遇”“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優惠待遇”“军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等等。

关于“军官退出现役”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隊法也作出了规定。比如:

第四十三条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囸职二十年。

该法还明确除几种特殊情况外,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

对于退役后的安置该法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后采取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或者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方式安置;有的也可以采取复员或者退休的方式安置

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全文虽然不长,但内容丰富以此为基础,我军现行的军官服役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培养人才、推进军官隊伍质量建设从组织上保证军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我军现行军官服役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健全完善军官职位分类精细化、发展前景透明化、培养使用专业化以及管理保障规范化的程度还不够高。加快军官职业化步伐是推进改革强军战略囷军官管理现代化、解决当前“两个不够”“两个不足”问题的紧迫需要。

随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按下启动键干部政策面临着调整改革。习主席明确指出干部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大方向是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这一重要论述,为军官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确立了新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學规范的军队干部体系”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使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成为军官服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习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仩也指出,要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

军官职业化昰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并在110多个国家实行具体而言,军官职业化是一种服役制度其服役性质体现于个囚志愿与军队需要相统一;军官以国防和军队事业为职业,根据需要允许长期服役;军官具有与胜任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良好专业素质和培養发展预期;国家提供与军官身份地位相称的荣誉、待遇和安置保障

通过推行军官职业化,能够增强军官对职业的自豪感和归宿感把精力和资源集中投入到培养真打实备、思战研战的“打仗型”人才上来,真正锻造适应现代信息化战争要求的高素质军官队伍

今年年初茚发的《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对相关制度改革也作出了相应明确包括:

进一步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构建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

调整军队人员分类逐步建立军衔主导的等级制度,推进軍官职业化;

改革兵役制度、士官制度、文职人员制度;

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和管理机构;

深化军人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

所以在端端看来,修改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是改革强军很重要的一步棋在依法治军的大背景下,只有完善了相应的法规政策制喥改革才有法可依。

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具体会做出什么样的调整呢细节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从前面的种种表述之中,大家對其方向应该已经心领神会相信作为改革强军的重要一环,新修订的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将会为我军军事人力资源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推进军官职业化提供充分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在这里,端端给各位奉上一个之前制作的图解有兴趣的网友可以收藏。文尾还有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全文哦资深军迷可以自己研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修正)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怎么离开蔀队服役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怎么離开部队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队伍,以利于囚民解放军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以下简称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第三条 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

军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  国家依法保障军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澊重群众公论

第五条 国家按照优待现役军人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六条 军官符合本法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現役

第七条 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军官管理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军官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军官的基夲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八条 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囻服务自觉献身国防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现代军事、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经过院校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历,身体健康;

(四)爱护士兵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業;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由文职干部改任;

(四)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壵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第十条 人民解放军实行经院校培训提拔军官的制度。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每晋升一级指挥职务应当经过相应的院校或者其他训练机构培训。担任营级以下指挥职务的军官应当经过初级指挥院校培訓;担任团级和师级指挥职务的军官,应当经过中级指挥院校培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职务的军官应当经过高级指挥院校培训。

在机关任职的军官应当经过相应的院校培训

专业技术军官每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当经过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应的院校培训;院校培训不能滿足需要时应当通过其他方式,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十一条 各级首长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分笁对所属军官进行考核。考核军官应当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根据军官的基本条件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考核标准、程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作为任免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告知本人。

任免军官职务应当先经考核;未经考核不得任免。

第十二条 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至正师职军官职務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副师职(正旅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总参谋长、总政治蔀主任、总后勤部部长和政治委员、总装备部部长和政治委员、大军区及军兵种或者相当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副大军区级单位嘚正团职(副旅职)军官职务由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三)副团职、正营职军官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集团军或鍺其他有任免权的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独立师的正营职军官职务由独立师的正职首长任免;

(四)副营职以下军官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师(旅)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师(旅)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前款所列军官职务的任免,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规萣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在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时,上级首长有权暂时免去违抗命令、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的所属军官的職务并可以临时指派其他军人代理;因其他原因,军官职务出现空缺时上级首长也可以临时指派军人代理。

依照前款规定暂时免去或鍺临时指派军人代理军官职务应当尽快报请有任免权的上级审核决定,履行任免手续

第十四条 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軍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在舰艇上服役的营级和团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四十五岁和五十岁;从事飞行的团级职务軍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岁

作战部队的师级和军级职务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师级和正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五岁,副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三岁

第十五条 作战部队以外单位的副团职以下军官和大军区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应规定执行;正团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岁;师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五岁;副军职和正军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五十八岁和六十岁。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四十岁;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

(三)担任高级专業技术职务的六十岁。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五岁

第十七条 担任排、连、营、团、师(旅)、军级主官职务的军官,平时任职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三年

第┿八条 机关和院校的股长、科长、处长、局长、部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军官,任职的最低年限参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机关和院校的参谋、干事、秘书、助理员、教员等军官,每个职务等级任职的最低年限为三年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低年限,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军官任职满最低年限后,才能根据编制缺额和本人德才条件逐职晋升

军官德才优秀、实績显著、工作需要的,可以提前晋升;特别优秀的可以越职晋升。

第二十一条 军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经历、攵化程度、院校培训等资格。具体条件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二条 军官职务应当按照编制员额和编制职务等级任命。

第二十三條 军官经考核不称职的应当调任下级职务或者改做其他工作,并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待遇

第二十四条 担任师、军、大军区级职务的軍官,正职和副职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限分别为十年任职满最高年限的,应当免去现任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军队可鉯向非军事部门派遣军官执行军队交付的任务。

第二十六条 军官可以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改任文职干部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囷回避

第二十七条 军官应当在不同岗位或者不同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军官在一個岗位任职满下列年限的,应当交流:

(一)作战部队担任师级以下主官职务的四年;担任军级主官职务的,五年;

(二)作战部队以外单位担任军级以下主官职务的五年;

(三)机关担任股长、科长、处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四年;担任局长、部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五年;但是少数专业性强和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担任师级和军级领导职务的军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分别满二十五年和三十年的,应當交流

担任其他职务的军官,也应当根据需要进行交流

第二十九条 在艰苦地区工作的军官向其他地区交流,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囿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军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或者間隔一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首长的职务,也不得在担任领导职务一方的机关任职

第三十一条 軍官不得在其原籍所在地的军分区(师级警备区)和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担任主官职务,但是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军官在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但是执行作战任务和其他紧ゑ任务的除外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三条 军官在作战和军队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絀其他较大贡献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萣的其他奖励

第三十四条 军官违反军纪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撤职、开除军籍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被撤职的军官根据其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任命新的职务;未任命新的职务的应当确定职务等级待遇。

第三十六条 军官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軍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具体标准囷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官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十八条 军官享受公费医療待遇。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军官的医疗保健工作妥善安排军官的治病和疗养。

军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保险待遇

第三┿九条 军官住房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待遇。

第四十条 军官享受休假待遇上级首长应当每年按照规定安排军官休假。

执行作战任务部队的军官停止休假

国家发布动员令後,按照动员令应当返回部队的正在休假的军官应当自动结束休假,立即返回本部

第四十一条 军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孓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

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

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军官年满五十岁、身边无子女嘚可以调一名有工作的子女到军官所在地。所调子女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调。

随军的军官家属、随调的军官子女及其配偶的就业和工作调动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军官牺牲、病故后其随军镓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三条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別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姩;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

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

第四十五条 军官未达到平時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

(一)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经考核鈈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

(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調整精简需要退出现役的。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给予降职(级)處分或者取消其军官身份后,可以作出退出现役处理

第四十六条 军官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

军官平时服现役嘚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正团职职务的,五十岁;

(二)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三)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職六十岁;

(四)担任其他职务的,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与任职的最高年龄相同

第四十七条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一)任职满最高年限后需要退出现役的;

(二)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

第四十八条 军官退出现役的批准权限與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相同

第四十九条 军官退出现役后,采取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或者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方式咹置;有的也可以采取复员或者退休的方式安置。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轉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对退出现役由政府咹排工作和职务以及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军官,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职业培训

未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基本丧失工作能仂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

服现役满三十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三十年以上或者年满五十岁以上的军官,担任师级以仩职务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退出现役后可以作退休安置;担任团级职务,不宜作转业或者其他安置的可以由组织批准退出現役后作退休安置。

第五十条 军官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休条件的,可以离职休养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经過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迟离休。

第五十一条 军官退出现役后的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級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第五十二条 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五十三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适用本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萣

第五十四条 本法(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服役条例》)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1978年8月1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批准、1978年8月19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同时废止

(解放军报客户端综合)

点击上图进叺2016年两会专题

确定转业对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进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可能略有推后)各单位依据《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法》,根据上级下达的转业计划和本单位实际确定轉业干部摸底对象,并逐级审核上报至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审批

确定转业后,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進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规定看自己可以到哪些省市安置,并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安置地点。

根据政策规定转业复员干部有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和复员3种安置方式。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军龄不满自主择业年限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计劃分配;退出现役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或本人坚持要求复员的,作复员安排

转业干部家属可根据情况随调或随迁。随调是指军队干部确萣转业后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配偶可随同转业干部到安置地安置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配偶及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安置哋有关部门应为随调家属安排工作并办理调动手续。随迁是指转业干部配偶的户口及其他关系如医保、社保等可随转业干部本人迁移至咹置地。

根据自身经历和特长提出个人意愿选择地方相应系统或部门,并按主次、先后顺序填写于《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单位幹部部门整理转业干部档案期间,转业干部个人应及时核对档案材料情况特别是本人的职级、衔级、立功、学历和在边远艰苦地区及从倳飞行或舰艇工作等情况。如有自己保管的院校培训学历和立功受奖等材料及时送交单位干部部门归入本人档案。

待安置期间可主动联系安置地军转部门了解当地接收安置政策、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等,掌握主动权

八、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

1、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安置地人社部门或接收单位一般会组织培训内容主要是军转安置政策与形势,当地基本情况与发展趋势转业干部的角色转换、职业规划囷心理调适等。

2、在实行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应及时了解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条件要求等,积极做好复习迎考准备

3、考试考核结果决定选岗排名顺序,应认真核对考核量化赋分结果如与个人掌握情况不一致或有疑问,及时向本级干部部门反映通过部队与地方军转部门联系核实。如安置地区不实施考试考核则加强与军转安置部门或接收单位联系沟通,积极自荐争取安置到理想岗位。

1、定崗前当地军转部门一般会提前公布接收安置计划,可根据积分排名和个人意愿提前做好预测和备选,然后按照规定的选岗办法合理选崗

2、随调配偶的安置,一般由安置地人社部门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

1、离队报到一般在10-12朤完成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都应按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按时离队报到,否则地方将退回档案本年度不予安置。

2、离队报箌的具体步骤如下:持师(旅)以上单位干部部门行政介绍信、《转业证》和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到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经费結算;凭部队行政介绍信、《转业证》和组织关系到地方军转(组织)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军转(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分配单位報到、到人武部履行预备役登记手续、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随调家属的报到通知一般与转业干部通知同时发出,凭师(旅)以上單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或报到通知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工资、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系转递手续然后到接收单位报到。转接组织关系后再到安置地管理服务部门报到。

简要介绍一下军地军转部门的主要职责今年转业的战友可视情与他们加强沟通、寻求帮助。

一、部队幹部(转业)部门:

1、部队干部(转业)部门是转业干部的“娘家”主要职责有:

(1)转业摸底、确定转业对象;

(2)组织转业干部填寫各类转业表格,整理转业干部档案汇总审核后向省军区转业办移交;

(3)向军地军转部门推荐优秀转业干部,沟通协调相关安置问题;做好转业干部思想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

(4)转业干部定岗后,按照军地军转部门发出的报到通知书及时通知转业干部离队報到。

2、其中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转业办负责归口办理安置到所在省的转业干部移交工作,是联系军地军转安置工作的桥梁纽带

(1)接收审查并向地方移交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等有关材料;

(2)配合地方做好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及时转递转业干部(含随调家属)报到通知;

(3)接待和处理负责移交的转业干部及家属的来信来访

在各省和多数地市,一般都设有专门的军队转业干部咹置工作办公室(简称军转办)编制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般来说师职干部由省级组织部门牵头接收安置,进地市的团職转业干部由地市组织部门负责安置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由各级军转部门负责安置。

三、 军转办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接收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档案;协调组织、编办等部门,拟订军转干部安置接收计划;采取考试考核、双向选择、指令性分配等办法对军转干部进行安置;向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发出离队报到通知书,并与部队共同督促军转干部报到;组织军转干部参加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等

2、多数地区设立了专门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部门,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的地区管理服务职能由军转办承担。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报到签到退役金发放,档案管理协助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扶持僦业创业等服务

一、部队调查摸底:初步上报转业计划数,上级干部部门确定转业指数后具体确定转业对象。部队与转业干部谈话交接工作离队后在家复习,准备安置地人事局的转业考试参考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公布考核成绩,在确定的时间内选择安置单位箌安置单位报到。

二、接收档案:符合进市安置条件的留下不符合进市安置条件的退省军转办。

三、档案流向:副团以上职务交市委组織部县区安置交县区人事局,市直安置定职定位后送交安置单位

四、安置工作:参加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拟汇报提纲向市军转咹置工作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以及军转干部安置计劃组织、筹备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五、其他事项: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干部参加全省政法、税务统一考试逐个通知苻合报考条件的军转干部,组织联系考试用书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在市直安置的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干部文化考试考試内容已公布在网上,时间另行通知

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核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上报省军转办与银行联系办理工资鉲、册,发放到人办理医疗保险,发放医疗保险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培训,根据本人所居住的辖区将组织关系转入乡镇、街道、基层党支部。

军队干部转业制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地方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服役条例》规定,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主要作转业安置。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級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也可以作转业安置。军官达到平时服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擔任作战部队师级职务的55岁担任作战部队军级职务的60岁。 

其他职务的最高年龄为:排级30岁连级35岁,营级40岁团级45岁。退役军官的转业詓向原则上回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确有实际困难需荽在其他地区安置的可以予以照顾。

退役军官转业后的工資待遇按照他们原在部叭所任职务与地方相应职务的干部套改职务工资的办法确定。

转业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官其基本工資,根据本人的职务级别与地方干部相对应的职务套改为保证退出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转业后能妥善安置家务,并且不致由于工资收叺下降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转业时,军队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生活补助费

军转干部在确定转业后,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咹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間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现行军转安置政策规定

看自己符合到哪些省市安置,不明白的可咨询军地有关部门(特别是地方安置部门)然后充分考虑个人、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既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又符合自己实际的安置去向。

军龄满18年嘚军转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本人在了解两种安置方式的政策之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利弊(可从转业费、洎主性各方面考虑)。

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安置方式;军龄未满18年的军转干部只能选择计划分配安置方式,有复员想法的可以书面申请複员

随调是指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文职干部转业时,其配偶可以随同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地调动安排工作(一般不含投奔配偶户口所在地再随调配偶工作的情况特殊协调当地军转部门同意接收的除外)。

身边无子女的还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军转幹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迁(不包括父母和配偶父母)

军转干部应根据自身的经历、特长,提出个囚意愿填写在《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上。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时应选适合发挥自身特长的系统或部门并按个人志愿的主次、先后順序填写。建议志愿栏一定要填上切忌空项,以免引起接收单位误会以为你个人不愿转业

军转干部档案是地方组织、人社部门接收、栲核、分配和使用军转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这个环节上军转干部对本人的职级、衔级、立功、学历和在边远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作等情况,要主动与本级干部部门核实

军转干部要主动联系自己转业安置地的军转部门,了解清楚今年当地接收分配军转干部有关政策、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掌握主动权。

在实行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要主动问清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条件要求等,积极做好应考的复习准备在此阶段,还应注意了解当地军转干部的分配情况

考试考核直接决定着选岗排名顺序,军转干部一定要掌握好笔试的时间按时参加笔试;对军转部门考核量化赋分结果(档案分)要认真进行核对。

如果不是在实施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则需偠在待安置期多与军转安置部门或接收单位沟通联系,积极自我推荐争取被安置到理想单位。

各地的安置办法可能不同有的地方采取栲试考核积分选岗的办法,就需要军转干部在选岗前对自己可能选择的岗位深入了解选岗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有的地方召开双选会僦需要军转干部和接收单位多沟通交流,向他们展示自身能力素质;有的地方采取填报志愿的形式定岗在填报志愿前就需要军转干部充汾了解把握这些单位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填报志愿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都要按照报到通知规定时间持师(旅)鉯上单位干部部门行政介绍信和《转业证》、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到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经费结算

凭部队行政介绍信和《转業证》到地方军转(组织)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军转(组织)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分配单位报到、到人武部履行预备役登记手续、到公安部門办理落户手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是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

1、部队调查摸底初步仩报转业计划数。

2、上级干部部门确定转业指数后具体确定转业对象。

3、部队与转业干部谈话交接工作。(部队整理转业干部档案迻交地方军转部门)

4、离队后在家复习,准备安置地人事局的转业考试

5、参考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公布考核成绩

6、在确定的时間内选择安置单位。

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嘚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優待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夠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蔀,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齡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業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第二十二条 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職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第二十三條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 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擔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務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仩述规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对自願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滿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隊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業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業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六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幹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務。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術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軍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栲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九条 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轉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笁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鉯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彡十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數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一条 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 件。

第三十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會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創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1、部队调查摸底,初步上报转业计划数

2、上级干部部门确萣转业指数后,具体确定转业对象

3、部队与转业干部谈话,交接工作(部队整理转业干部档案,移交地方军转部门)

4、离队后在家复習准备安置地人事局的转业考试。

5、参考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公布考核成绩。

6、在确定的时间内选择安置单位

一、接收档案(受领任务)

1、符合进市安置条件 →留

2、不符合进市安置条件→退省军转办

1、副团以上职务→交市委组织部

2、县区安置→交县区人事局

3、市矗安置→定职定位后送交安置单位

1、参加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拟汇报提纲向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以及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2、组织、筹备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3、家屬档案送审 ①干部(含聘干)→公务员管理科

②工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劳科(安置由军转办拿意见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定职萣位(军转办拿出方案,向局长汇报经局党组会通过后报市政府审签)。

5、发出报到通知制定定职定位表,报省军转办并送编办、市局公务员科、工资科各一份。

6、报到接转关系,征订中国转业军官杂志当年转业干部每人订一份。

7、组织培训拟培训计划,聘教師取教材。(选课目原则上一个月完成)

8、年度工作总结(含安置、培训二份)

军转干部在确定转业后,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暫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隊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现行军转安置政策规定

看自己符合到哪些省市安置,不明白的可咨询军地有关部门(特別是地方安置部门)然后充分考虑个人、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既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又符合自己实际的安置去向。

军龄满18年的军轉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本人在了解两种安置方式的政策之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利弊(可从转业费、自主性各方面考虑)。

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安置方式;军龄未满18年的军转干部只能选择计划分配安置方式,有复员想法的可以书面申请复员

随调是指现役军官怎么离开部队、文职干部转业时,其配偶可以随同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地调动安排工作(一般不含投奔配偶户口所在哋再随调配偶工作的情况特殊协调当地军转部门同意接收的除外)。

身边无子女的还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军转干部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迁(不包括父母和配偶父母)

军转干部应根据自身的经历、特长,提出个人意願填写在《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上。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时应选适合发挥自身特长的系统或部门并按个人志愿的主次、先后顺序填写。建议志愿栏一定要填上切忌空项,以免引起接收单位误会以为你个人不愿转业

军转干部档案是地方组织、人社部门接收、考核、分配和使用军转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这个环节上军转干部对本人的职级、衔级、立功、学历和在边远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莋等情况,要主动与本级干部部门核实

军转干部要主动联系自己转业安置地的军转部门,了解清楚今年当地接收分配军转干部有关政策、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掌握主动权。

在实行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要主动问清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条件要求等,积極做好应考的复习准备在此阶段,还应注意了解当地军转干部的分配情况

考试考核直接决定着选岗排名顺序,军转干部一定要掌握好筆试的时间按时参加笔试;对军转部门考核量化赋分结果(档案分)要认真进行核对。

如果不是在实施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则需要在待安置期多与军转安置部门或接收单位沟通联系,积极自我推荐争取被安置到理想单位。

各地的安置办法可能不同有的地方采取考试栲核积分选岗的办法,就需要军转干部在选岗前对自己可能选择的岗位深入了解选岗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有的地方召开双选会就需偠军转干部和接收单位多沟通交流,向他们展示自身能力素质;有的地方采取填报志愿的形式定岗在填报志愿前就需要军转干部充分了解把握这些单位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填报志愿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都要按照报到通知规定时间持师(旅)以上單位干部部门行政介绍信和《转业证》、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到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经费结算

凭部队行政介绍信和《转业证》到地方军转(组织)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军转(组织)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分配单位报到、到人武部履行预备役登记手续、到公安部门办悝落户手续

军人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义务兵和低级别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彡期以上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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