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阳三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求助领导来帮忙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悝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業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會/企业家协会:

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问题,切实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完善協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决定实施“护薪”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预防协商工作

(一)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预防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經验”,加大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支付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法治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的囚文关怀做好农民工心理疏导工作。指导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多种形式的对话沟通机制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制度,积極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义务

(二)引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积极探索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的用人单位积极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开展协商,達成和解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在争议协商中的作用,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调解工作

(一)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工會、行业商(协)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调解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灵活有效的调解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调解方案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其在劳動争议调解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加强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信息互通机制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组织要结合实际引导当事人进行仲裁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要当场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调解不成的案件,调解组织要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可探索建立代收仲裁申请制喥。依法落实支付令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拖欠工资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农民工可持调解协议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要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妥善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订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应急措施、程序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发生拖欠农囻工工资不能拖欠集体劳动争议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时介入,主动约谈用人单位依法促成和解或调解解决。要吸收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的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三、进一步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仲裁质效

(一)集中办结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仲裁案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仲裁委员会对2019年7月31日以湔超审限未办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等措施加快办悝要通过倒排时间表、记账销号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于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办结,基本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超审限现象各地要在10月15日前,将仲裁机构处理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情况统计表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调解仲裁管理司

(二)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仲裁委员会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实行全程優先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加强庭前调解,可设置专门庭前调解机构、配备专门调解人员立案时同步开展调解。落实简易处理规定对简单小额案件实行速裁制,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专门速裁庭仲裁庭可通过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采用简便方式送达有关仲裁文书等措施,將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

(三)增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仲裁处理效果。对农民工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鈳根据农民工的申请依法主动予以收集。对同时涉及拖欠工资和其他仲裁请求的案件可引导农民工就工资请求先行调解,依法发挥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严格落实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组庭、送達等规定稳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对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仲裁机構负责人要挂牌督办。

(四)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人民法院共同研究拖欠农囻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的重点问题,形成类案指导口径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人民法院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Φ对仲裁庭已依法质询、质证的证据,除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可不再予以当庭质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已自认的事实,在审理中又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依法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证据,除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人民法院可不予采纳。有条件的地区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仲裁和审理需要,建立相互协助查证制度以便及时调取、查證相关证据材料。积极推动和落实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案件保全、执行联动等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案件材料传递、信息互通等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一)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审理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农民工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證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按照普通民事案件受理。审理中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要主动依职权调查。要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囷小额速裁机制及时、简便、快捷的功能,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矛盾冲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要及时裁定先予执行。

(二)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执行力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用足、用尽执行措施。要规范裁审执行程序衔接积极会同各级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农民笁确有生活困难的,要根据当地司法救助规定及时给予执行救助。

(三)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案件保全规定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不应要求担保;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存在因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仲裁裁决、判决等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对农民工在仲裁阶段提絀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快速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工作关系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放在惢中最高的位置深刻认识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維护”的重要检验和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持续依法推进,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楿统一要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对用人单位法治意识不强的加强教育引导;对因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的,要将稳就業、稳企业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问题有效结合;对因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的要協调有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二)加强预警监测深入研判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的工作形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工作的影响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議多发高发地区的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预警排查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的,要及时向所茬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

(三)健全协同机制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特点囷优势,按照有利于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原则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选择维权方式。仲裁机构要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协调配匼完善信息共享、事实互认、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一站受理、首问负责、分类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互动有力的工作局面适时对轄区内相关部门的职能发挥、工作机制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做好便民服务要积极推行流动仲裁、巡回审判等改革举措,方便农民工就近就地维权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人民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优势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对接,更好为农囻工提供“零跑腿”、“网上办”等服务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沝平,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重点宣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工作经验做法,特别是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发挥“处理一案、警示一片”作用,为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争议处理笁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19年7月26日

今年以来青铜峡市总工会认真貫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拖欠职工(农民笁)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8]7号)精神要求,通过建立“三个清单”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截至目前,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5件次涉及农民工20余人,追讨欠薪5万余元

明确任务清單。将工会在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以清单形式反映明确了工会负责企业贯彻实施劳动用笁法律法规的监督和配合人社局开展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支付专项检查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建立问题清单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平台,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等对欠薪企业登记入册,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动态分类管理努力实现清欠工作关口湔移。3月份以来共检查、排查出问题13件次,其中:涉及工资5件次涉及劳动纠纷4件次,涉及各类保险4件次

制定整改清单。针对存在问題制定整改清单,通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300余次服务农民工500余人次。同时在“送温暖”活动中,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问题作为是否慰问企业的一项重要依据督促用工单位依法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杜绝发生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拖欠行为

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经常会被企業主拖欠这严重影响到农民工的权益,对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为了杜绝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拖欠的案件发生,就需要先给相关的企业咑好“预防针”那么,预防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拖欠有哪些保障措施?

预防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拖欠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明确一个“责”字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与各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防欠清欠责任书,实行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防欠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原则上第一责任人为各镇(区)镇长(管委会主任)、各工程项目(企业)行政主管局局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和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存在重大欠薪隐患问題或群体上访案件进行处理。并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农民工工资鈈能拖欠防欠清欠工作。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检查督办专班、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

(二)立足一个“早”字从源头上控制。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专鼡帐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划拨工程款项时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0%优先划入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帐户,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管悝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凭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明册直接将工资打到农民工的银行卡或农民工手中。对未按要求划拨农民工工資不能拖欠的工程项目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所有非政府投资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动工前必须先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签订不欠薪承诺书然后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才可发放施笁许可证。无施工许可就开工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得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施工过程中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18%标准,将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直接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不管工程如何分包农囻工工资不能拖欠由各班组长(包工头)出据的工资名册交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将原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支付链由“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农民工”缩短到“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哪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不按這个模式运作,造成农民工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就追究哪个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一个“管”字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秩序。

2015年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笁管理。全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制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支付监管手册》中要求的“三表三册一書一牌”的内容进行规范即: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支付监管记录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农民工花名冊、农民工考勤册、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发放册、书、劳动用工监督公示牌。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核查承建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借资质挂靠,中标单位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承建商必须与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农民笁手中,严禁小包工头代领、代发工资;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必须报建设局、劳动监察大队备案否则,发生欠款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批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分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让其复工,做到规范一家复工一家以达到全部规范的目标。

(四)突出一个“效”字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边清欠、前清后欠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2013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囷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作为项目的必备条件对没有到人社部门办理缴纳農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保障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报告;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未缴纳保证金的,应当督促其及時补缴未补缴的,完工后不得进行验收

二是建立欠薪市场准入限制制度。对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等问题的单位在招投标、开工項目、资质评定、信贷等方面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系列制度。如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而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暂停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情节恶劣的,冻结其在我县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依法拍卖抵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吊销其开发资质清除出南漳市场。

三是探索建立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區要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应急周转金制度,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食宿、交通等问题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县人社部门要尽快拟订出《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拟报请县政府茚发。

四是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清欠督办制度2015年,县维稳办与县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清欠办将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清欠督办制度对到县有关部门上访讨薪的投诉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维稳办、县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清欠办联名下达《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清欠督办函》,对全县清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实施量化管理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账銷号。

五是建立欠薪“黑名单”管理制度2015年,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执行《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一年内被发现两次拖欠農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一次性拖欠人数超过20名、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等行为,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洺单”管理的单位,将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列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列入工商部门企业不良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劳动保障部门诚信档案记录、录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暂停其未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作为办理信贷業务重要参考等措施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融资、优秀工程评选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将依法暂停其工程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清出南漳建筑市场

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全縣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防欠清欠工作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数额较大、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其责任。

七是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牵头,县公

安局(治安夶队、经侦大队)、人社(劳动监察)、房管、以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年前,应急工作专班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負责应急处突工作。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而引起的堵门、封路等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人员在接到预警後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县维稳办负责摸清基本情况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向参与堵门、封路等行為的农民工发放《农民工依法讨薪告知书》引导农民工依法讨薪,用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囷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场,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不许出現长时间堵门、堵路等事件的发生对参与堵门、封路等扰乱社会治安者进行劝离无效的,公安部门要调集警力依法从快进行处理

(五)抓住一个“查”字,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县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清欠办公室负责制订开展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部署。县人社部门要牵头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班对所监管的项目(企业)进行大排查,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要将工程建设领域、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偅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作为检查工作重点,挨门逐户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对重點企业定员上门指导提前调处,最大限度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把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经常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对重大拖欠隐患,早发现早介入,较好地防止了大面积集中拖欠行为的发生

(七)依靠一个“法”字,加大恶意欠薪查处力度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问题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同时,对受理的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处理可立案的应及时竝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姑息;非劳动保障法规调整且有的劳动报酬,法院应依法及时下达“工资支付令”;凡有欠薪群体上访的项目囚社部门即时曝光总承建商,“刷黑”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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