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面包店上班当时跟老板娘谈的工资,说每月3500在加200饭补每天上班8小时,月休3天但正式上班了 每天从早上7.30上班 到下午5点下班,这都有9个半小时了请问这应该给加班费吗?还有当初说好的签合同 也没跟我签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您好!我姓杨女士我上班伍天,后被辞退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一天上班跟老板说什么上班每晚加班,晚上到家熬夜工作很努力。计划做完了被辞退。理由说我不是成手没有给工资。按照他们意思工作这几天不是试用期自愿来的。8.30号开始上班到9月2号说9月1号开始计算薪酬,请您給些建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杨律师您好!谢谢您帮助
我想咨询问题:公司说9月1开始计算工资之前工作2
30',31号应付工资么?
我已經工作而且加班熬夜
按照公司口头说明,9月1计算工资30,31号不属于正式入职,劳动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么
杨律师你好,我会支付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