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5月14号2月1号入职的,到2019年2月15号享受休息四天年假,然后我5月份办理离职,说扣我

我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現在工作一个月后想要辞职公司主管不批 说是必须要求我要做满三个月而且新入职三个月内不批离职 这种情况我如果离职的话不保证工资能如数发给我甚至是不予发工资 但是我确实是不想在这个公司上班了 这个规定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呢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能离职呢?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入职时签订了,但是现在工作一个月后想要主管不批  说是必须要求我要做滿三个月而且新入职三个月内不批离职  这种情况我如果离职的话不保证工资能如数发给我甚至是不予发工资  但是我确实是不想在这个公司仩班了  请问这个规定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呢合同上签订了三个月不离职但若要离职的话是否违反合同规定要扣工资呢?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還能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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