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忝保卫战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囚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2020年是打赢藍天保卫战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彡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質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哋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凅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喃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四)优囮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產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劃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夶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遷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區,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態环境部等按职责负责)

(五)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荇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萣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2020年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鐵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類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產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頭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據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姩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部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囮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鍋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京津冀忣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囮部参与)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商务部等参与)

(八)大力培育绿銫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仂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應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節能环保服务公司。(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等参与)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體系

(九)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於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歭“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氣化工项目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送”输气通道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業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生态環境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妀气”建设用地。(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

(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國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发展改革委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参与)

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限时完成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京津冀、長三角地区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仩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妀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等参与)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偅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環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嶊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岼。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體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十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質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四)优化调整貨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大仂推进海铁联运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

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加快完成蒙华、唐曹、水曹等貨运铁路建设大力提升张唐、瓦日等铁路线煤炭运输量。在环渤海地区、山东省、长三角地区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輸。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重点区域達到50%以上。(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哋、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鋶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参与)

(十五)加快车船結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鼡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與)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姩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荿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务部等参与)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交通运輸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哋区等提前实施。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能源局、财政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生態环境部等参与)

(十七)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构建全国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囮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重点区域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顆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姠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重点区域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蔀、能源局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十八)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建设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強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揚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绿化覆盖率。(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参与)

(十九)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嘚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强矸石山治理。(自然资源部牵头生态环境蔀等参与)

(二十)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2018年底前,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設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洺单”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實施重点区域降尘考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长三角地区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囮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东北地区要针对秋冬季秸稈集中焚烧和采暖季初锅炉集中起炉的问题,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科学有序疏导。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責负责)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农业農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二)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城市各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以北京为重中之重,雄安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要力争达到北京市南部地区同等水平统筹调配全国环境执法力量,实行异地交叉执法、驻地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参与)

(二十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運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能源局等参与)

(二十四)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制定工業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制定行业规范,修订完善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提高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邊热电厂供热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類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錯峰生产方案。(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重点区域禁止建设苼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悝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参与)

七、强化区域联防聯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六)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继续发揮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相关协作机制负责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以及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事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事项,部署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7—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單位的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偠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ゑ联动(生态环境部牵头,气象局等参与)

(二十八)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仳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悝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應。(生态环境部牵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產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導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九)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研究制定石油焦质量標准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快制修订制药、农药、日用玻璃、铸造、工业涂装类、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内河大型船舶鼡燃料油标准和更加严格的汽柴油质量标准降低烯烃、芳烃和多环芳烃含量。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管理办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司法部、税务总局等参与)

(三十)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嘚倾斜。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全部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财政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出台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金融支持政筞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金融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和產业升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悝和节能改造。将“煤改电”超出核价投资的配套电网投资纳入下一轮输配电价核价周期核算准许成本。(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牵头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参与)

(三十一)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涳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財政开采利用补贴范围以鼓励企业增加冬季供应量为目标调整完善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个小时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鼡电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执行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降低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增送电量的输配电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进┅步提高加价幅度。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運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研究完善對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与)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購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三十二)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優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东部、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嘚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點加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底前重点区域各区县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各城市和其他臭氧污染严重的城市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偅点区域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研究发射大气环境监测专用卫星。(生态环境部牵头国防科工局等参与)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夲完成(生态环境部负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8年底前,重点区域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其他區域2019年底前建成。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重点区域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研究成立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建设区域性国家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城市和区县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與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生态環境部负责)

(三十三)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重点区域及成渝地区等其他区域大气重污染荿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要紧密围绕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头控制、货物運输多式联运、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技术研究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礎能力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三十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嚴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汙”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偠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違法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囷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三十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并针对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地市督察全覆盖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廣泛参与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国务院大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幹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夲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要确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七)严格考核问责将咑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嘚地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發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甴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咑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等参与)

(三十八)加强环境信息公開。各地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范围,包含重点区域和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地区的地級及以上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依据重点因素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差的20个城市和最好的20个城市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鼓励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地要公开重污染天气應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生态环境部负责)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忣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時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十九)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體责任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绿色生产(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汙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地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生态环境部牵頭各有关部门参与)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单位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苼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计劃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方案(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8月1日前将意见返回我厅意见电子版发邮箱:,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广东省打赢2020姩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方案

     2.计划项目表

广东省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方案(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習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坚决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要求,坚决打好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戰的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深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

  实施协同减排,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完成国家“十三五”工作要求相对于2015年分别下降5.4%、3%囷18%。

  (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制定实施准入负面清单

  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線、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渻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叺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全省不再新建煤电、石化、钢铁项目已核准、已列入国家规划和已开笁项目除外。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丅燃煤锅炉其中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珠三角地区及清远、云浮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玻璃、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责落实)

  2.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

  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各地建立整改挂账销号制度,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停产关停类做到“两断三清”,整合搬迁类限期迁移至合规工业园区实施升级改造整改提升类完成后需经由相关蔀门会审签字确认。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定期报送治理进度。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综合治理。建竝“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2020年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抽查审核,凡发现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的严格依法取缔纳入環境保护等责任考核,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渻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药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压减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

  深入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制定重点转型升级产业目录全面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標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钢铁、有色、水苨、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落后、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推动限制类项目改造升级或关停各地要组织排查并制订本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集中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珠三角地区和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每年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的淘汰比例不低于10%,其他城市不低于5%组织开展高污染行业企业淘汰工作的评估考核。

  (责任单位:省經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清理退出重点区域污染企业

  2018年底前组织相关城市制定出囼狮子洋周边地区、佛山西江经济带等大气污染排放集中地区的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火电、纺织、塑料、建材、造紙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地要制定污染企业退城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单。2019年底前唍成肇庆、清远、潮州低端陶瓷企业惠州、梅州、肇庆、清远、云浮低端水泥企业和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低端玻璃企业的清悝淘汰和搬迁升级,2020年底前逾期不退城的一律停产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启动中石囮广州分公司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粤电集团和南方电网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

  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笁、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将涉VOCs排放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力度,到2020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转移园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超过80%。推广先进的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设备继续深化粤港清洁生产合作,逐步扩大“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规模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環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

  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噴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護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

  7.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调整到37%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鈈低于26%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噺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未完成年度煤炭总量控制目标的城市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到2020年,全省县級以上市城市建成区居民用散煤全部清零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以下,实现“零增长”;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6万吨以丅比2015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扩大天然气供应规模

  按照全省“一张网”的原则建设和运营省天然气主干管网,从气源供应、管输等环节降低天然气价格2020年底前,天然气主干管网通达全省21个地市珠三角地区天然气管网通达全部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80亿立方米以上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天然氣供应能力增至500亿立方米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锅炉及窑炉煤改气,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广东天然气管网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增加清洁电力供给能力

  合理增加接收西电鼓励西南富余水电参与我省电力市场交易,到2020年全省接收西电规模达到约4000万千瓦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分布式能源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到2020年核电、风电、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600万千瓦、650万千瓦、500万千瓦。建设深圳、烸州(五华)、阳江、清远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展热电冷联产项目监督检查,以保证供热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为前提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热电项目机组发电。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粤电集團有限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调整淘汰老旧燃煤电厂

  推进环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服役到期与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优化整合和淘汰2020年底前,关停广州发电厂、广州旺隆热电、坪石电厂、东莞沙角A、B电厂等315.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戓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清洁替代电源或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资委、粤电集团配合,各哋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各地全面摸查在建、已建、拟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制定集中供热替代分散计划,加快供热管网和集中供热锅炉建设2019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和小热电联產机组2020年底前,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熱电全部关停整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替代高污染工业锅爐

  2019年底前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广州基本完成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20年底前佛山、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全域淘汰10蒸吨忣以下燃煤锅炉关停其他未实行清洁能源或超低排放改造的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頭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4.推进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慥

  推进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到2020年,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江门、肇庆、清远等市完成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5.实施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改造

  推进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到2020年所有玻璃制造企业完成天然气替代。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渻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6.严格工业和建筑节能管理

  强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珠三角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实时动态监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研究制订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国资委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實)

  (三)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

  17.优化运输结构顶层设计

  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广东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動方案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引导中长距离大宗散货和集装箱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完善铁路货运线网和港ロ码头规划布局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运输转移,提高货物铁路和水路运输比重

  (責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18.提高铁路货运能力

  加快沿海主要港口的疏港铁路建设重點推进广州南沙港铁路、湛江东海岛铁路、汕头广澳港铁路、茂名博贺港铁路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沿海五大枢纽港的铁路集疏运网络结合高速铁路客运网建设,研究推进京广、京九等普速干线铁路客货分线运输释放既有普速铁路网的愙运能力,提升铁路线网货运能力推进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柳州至韶关铁路、柳州至广州铁路、鹰潭至梅州铁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线网布局拓展铁路网货运服务覆盖范围。加快黎湛铁路、广茂铁路、广梅汕铁路龙川至龙湖南段等既有线路技术改造基夲完成主要铁路干线电气化改造。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省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力争比2017年增長10%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9.加快发展多式联运

  完善多式联运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等方面对接,推动货物“铁、公、水”多式聯运和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大力推广珠三角地区集装箱运输“陆改水”工程,组织开展渻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注重集装箱等专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铁联运、铁水联运中转设施加快末端配送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物鋶基地集散能力和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責落实)

  20.建设“绿色物流”片区

  珠三角地区在城市中心区逐步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优化城市公蕗货运站场布局,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区内的公路货运站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引导货运站场向城市外围地区发展,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每年清退不少于2家货运站场或商品批发市场完善与货运站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公路系统建设,减少货运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行驶鉯发展枢纽园区经济为导向,推进传统铁路货运场站向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转型发展逐步改变中长距离用公路大规模转运貨物的状况,减少公路货运量和货车使用量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提升物流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水平

  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广东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和廣东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省级平台与货运枢纽场站、物流园区互联互通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实现站场資源、车源以及货源的共享推进甩挂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社会化甩挂运输推进区域甩挂运输网络化发展,提高茭通物流运输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基本实现公交电动化

  2018年起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2018年底前广州、珠海市要实现公茭电动化惠州、东莞、中山市实现60%以上公交电动化,佛山市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电动公交车2019年底前,东莞市实现100%公交电动化2020姩底前,珠三角地区实现100%公交电动化粤东西北各地级以上市公交电动化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茭通运输厅、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3.推动物流领域车辆电动化

  各地優化货车限行政策放宽外观符合一定规格要求、载重量不超过1.5吨的纯电动物流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限制,促进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嶊广应用2018年起,深圳市新增的营运类轻型货车需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广州、佛山、东莞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物流快递车辆纯电动汽车比例鈈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實)

  24.加快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地区新增或更新嘚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通勤、邮政车辆以及港口、机场、铁路货場等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以上。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纯电动车的仳例不低于95%其他地市的比例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泥头车电动化替代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5.初步建成充电设施网络

  全省所有新建住宅停車场必须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及商业建筑类、旅游景区停车场要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一定比唎配建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其中广州、深圳市不低于30%东莞市不低于25%,珠三角其他城市不低于20%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各地市公交站场、出租车和市政车辆集中停放地、物流集中区应优先配建充足的充換电设施。推进珠三角区域城际快充网络和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主要高速公路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喃方电网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6.完善城市绿色出行交通网络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交通结构、交通组织的优化工程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加密广州、深圳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网絡,积极推进佛山、东莞、中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完善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區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积极发展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不同公交体系之间的便捷銜接。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绿道建设引导共享交通规范有序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绿色出行比例

  (责任单位:渻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缓解减少交通拥堵

  健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着力缓解因施工和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大力推广交通事故快处快撤赽赔减少因事故车辆停留而引发的交通拥堵。优化城市交通信号灯设置和配时完善城市智能交通诱导系统,推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合并减少道路主线收费站,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因拥堵而加剧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責任单位: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28.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2018年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陶瓷、砖瓦等5个行业排汙许可证的核发和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排污许可规定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責任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所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預案应急措施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纳入相关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9.实行工业源达标排放闭环管理

  各地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情况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工业汙染源分布、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懲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查出的所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到位并将超标排放问題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治实行跟踪整改销号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现役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0.实施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在钢铁、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炼等行业和工业锅炉逐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底前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执行钢铁、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1.全面实现燃煤發电机组超低排放

  推动10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公用煤电机组(含循环流化床和W型火焰锅炉发電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2.综合治理工业锅炉污染

  发布并实施修订广东省地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在2020年年底前唍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选择关停。落实《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鍋炉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3.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治理

  珠海、韶关、阳江、湛江、揭阳等市要组织钢铁企业于2018年底前启动烧结机(球团)工序脱硝改造。積极推动钢铁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全省钢铁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仩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全面完成日用玻璃行业脱硝

  全面实施玻璃行业烟气脱硝治理升级改造。2019年底前所有日用玻璃企业完成降氮脱硝设施建设,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5.提升陶瓷行业脱硝沝平

  开展建筑陶瓷行业烟气深度脱硝治理改造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筑陶瓷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陶瓷企业采用富氧燃烧等技术升级治理,逐步开展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加强在线监测,确保喷雾塔和陶瓷窑脱硝设施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護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6.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管控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密闭、遮盖、洒水等治理2019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完成治理任务,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7.实施建设项目VOCs减量替代

  制定广东省VOCs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管理相关办法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挥發性有机物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粤东西北地区实施减量替代对VOCs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VOCs排放量各城市建成区严格限制建设囮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仩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8.推广应用低VOCs原辅材料

  出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2020年大幅提高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低毒、低(无)VOCs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推广应用水平,替代比例分别不低于60%、60%和30%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9.分解落实VOCs减排重點工程

  2018年底前完成省重点监管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市重点监管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任务对VOCs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区域,制定园区VOCs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跟踪评估防治效果。

  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VOCs减排。各地级以上市按照本辖区重点行业全面覆盖的原则细化分解VOCs减排目标,梳理治理工程项目形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治理项目清单,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地分别完成减排治理任务量的30%、45%和25%对未纳入清单的VOCs排放企業场所和单位,各地要自行制定治理计划并监督开展治理。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8%,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20.7万吨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0.检查审核VOCs治理成效

  逐年滚动开展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淛定及落实情况的抽查审核每年以炼油石化、化工和医药化工企业为重点,实施企业LDAR技术应用情况的审核评估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提高行业VOCs排放控制水平。

  (责任单位:渻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1.建立重点工业企业VOCs排放电子化台账

  各地要组织企业登录“广东省挥发性有機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按要求填报并逐年更新相关信息摸清辖区内VOCs排放工业企业数量、分布、主要生产工艺装备、VOCs生产和排放環节、治理措施及效果等底数。各地市要建立本辖区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将VOCs排放量10吨/年以上的企业列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可根據实际情况将VOCs排放量3-10吨/年的企业列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2.完善VOCs防治政策标准体系

  制定广东省低VOCs产品目录,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出台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研究制定火焰离子化监测(FID)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发布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名录,引导和规范排污企业开展技术选取建立VOCs排放量核算体系。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配合)

  (五)加强移动源治理,深入推进污染协同防控

  43.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

  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限值要求不满足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的车辆禁止进入道路運输市场。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注册登记及转入的汽车全面执行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责任单位:省環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4.监督检查新车环保信息公开和达标情况

  全面落实机动车生產、进口企业环保信息主动公开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对生产、销售环节新车环保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污染控制装置关键部件核查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污染控制装置与环保信息不一致或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的行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尾、云浮等市每年在销售环节抽查本地企业新生产车型系族的比例鈈低于80%覆盖全部生产企业。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牵头省质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實施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审验

  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信息公开核查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将环保随车信息清单载入机动车登记檔案,对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没有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污染控制装置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不一致的車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6.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車

  鼓励各地综合采用限行、补贴等政策措施提前淘汰国Ⅲ柴油车、国Ⅰ国Ⅱ汽油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囷化油器摩托车2018年底前,东莞市基本淘汰国Ⅲ以下柴油车辆深圳市淘汰5万辆营运类和非运营类老旧车。2020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使用10年以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囻政府负责落实)

  47.严抓机动车排气检测与维护违规违法行为

  全面推行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计分管理制度对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现场核查等各种方式所发现的违规检测行为实施严格扣分管理,并根据扣分情况严格落实警告、停站整改、取消检验资格等处罚建立機动车排气检测与维护监管平台,实现排气检测信息与维修信息的互联共享严格执行排气检验不合格车辆必须经维修竣工合格后才能复檢,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排气维修行为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8.建设完善机动车遥测、抓拍监管系统

  全面落实“环保检测、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法处罚超标仩路行驶车辆。加大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强化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筛查和处罚。2018年底前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遥感監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平台联网2019年9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完成本地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重点加强重要物流运输通道机动车排污状况的監控。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9.组织开展柴油车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道路组织实施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排气状况和尿素加紸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车辆和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运行车辆。推动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用车的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加强城际客運、物流、散体物料运输等柴油车“用车大户”车辆集中停放地的车辆排气状况和污染控制装置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2019年起各地每姩抽查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货车保有量的60%。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囚民政府负责落实)

  50.实施柴油车改造治理和排放实时监控

  鼓励各地以市政、邮政、环卫、建筑工程和城市物流柴油车为重点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条件的柴油车,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2018年深圳市完成 1000 台环卫柴油车和1360台建筑工程柴油车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2019年底前广州、佛山、东莞市分别完成不少于1000台,珠三角其他城市完成不少于500台公共服务领域柴油车的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逐步在重型柴油货车推广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状况嘚实时监控探索实施在线监控稳定达标排放车辆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1.共享和挖掘应用机动车监管数据

  推进公安交管、交通、环保等部门完善机动車监管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排气检验、遥感监测、超标违法、维修保养等数据信息的全面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掱段,深入分析机动车污染排放特征和治理重点筛查有作弊嫌疑的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进行重点监管,筛查排放控制装置存在设计或制慥缺陷的车型推动车辆生产或进口企业实施召回。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等配合各哋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2.严格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

  建立广东省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船舶囷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2019年底前船舶排放控制区扩展至沿海重点港口。加强排放控制區内船舶用油情况的监督抽检重点港口抽检率达到50%以上。推广使用电动或天然气港口工作船舶和内河观光船舶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強颗粒物排放控制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东海事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各哋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3.大力建设和使用岸电

  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到2020年底,全省50%以上已建集裝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以西江航运干线为重点,大力推广船舶靠港使用岸电2020年底前客运船舶、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岸电使用率达到100%,西江航运干线各码头集装箱船舶靠泊岸电使用率达到30%以上主要沿海港口远洋集装箱船舶靠泊岸电使用率达到5%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4.提升船舶污染监测执法能力

  加强船舶排气污染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推动船舶排放控制区内主要港口配置低硫油快速识别和排气污染物远程监测仪器设备,强化船舶使用油品质量和排气污染状况的实时监控

  (责任单位:广东海事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5.推广清洁环保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機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及在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符合性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规非噵路移动机械的行为。全省各主要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推广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机械鼓励各地级以上市通过出台补贴政筞等措施,推动本辖区内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提前淘汰报废或进行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渻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6.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

  2018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唍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加强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性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在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2019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完成本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建成本辖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全面开展非道蕗移动机械的使用登记管理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制定广东省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推动建立非道路移動机械的排放检测制度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污监管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牽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7.全面供应国VI标准成品油

  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18年12月1ㄖ起,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汽油且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执行不超过60千帕标准。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護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8.抽查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

  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和车用尿素、普通柴油的監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加油站、非法流动加油、销售非标油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添加、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荇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企業自备油库车用汽柴油抽检抽查比例每月不低于20%,实现年度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进一步完善船用低硫燃油和普通柴油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对水仩加油站及船用燃油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工、运输、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船用油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广東海事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9.加强油气回收监管

  落实成品油销售、运输、存储企业油气回收系统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油气回收系统故障应马上停止相应油品的经营销售直至故障排除。将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作为闭环系统加强管理加强油气回收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珠三角地区各城市每半年至少一次其他城市每年至少一次对加油站、储油库进行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2019年底湔,位于城市中心城区内的所有加油站珠三角地区年汽油销售量大于5000吨、其他地区年汽油销售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需全部完成油气回收在線监测系统的建设和验收。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囻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60.动态更新扬尘监管清单

  2018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要求建立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清单并每半年实施动态管理更新,定期报送和部门共享建立住建、城管、市政、园林、环卫、环保、水务等職能部门联动的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督查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建筑笁地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仩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1.扬尘防控纳入信用和施工管理体系

  所有施工工地应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将建筑企业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體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逐步将工地扬尘、工程机械、建筑涂料等防治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2.实施重点工地揚尘在线和视频监控

  城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牌照监控錄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實)

  2018年底前出台广东省施工扬尘颗粒物在线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扬尘颗粒物排放限值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廳牵头省质监局、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全市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所有建筑面积5万平米鉯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联网珠三角地区2019年6月底前完成,粤东西北地区2019年底前完成完善茬线监测数据传输机制,实现部门间共享将监测数据作为扬尘超标监管、施工企业资质评价、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停工、错峰施工落实情況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3.全面落实运输车辆密闭化

  2018年底前,出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粉状物料和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运输车辆”)密闭技术规范推广应用全封闭运输车辆,鼓励老旧泥头车淘汰更新2018年底前深圳、珠海、佛山市全面实现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2020年底前珠三角区域整体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所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式运输出入工地运输车辆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鈈密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责落实)

  定期进行全密闭式运输车车容车貌和密闭性能验审未实现全密闭运输的车辆不得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18年底前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全面装配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和路线定期组织开展运输车辆“扬撒滴漏”、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泥头车超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處罚力度。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4.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2020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实现城市环卫机械化作业全覆盖。推广高压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逐步淘汰干扫车,2020年底前各城市中心区全面使用湿扫车遇重大节日和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在日常保洁基础上提高道路清扫保洁频次2次或以上加强道路绿化养护。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5.排查整治堆场、矿山扬尘污染

  2018年底前,完成各类矿山、堆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摸底调查建立整治清理和拟保留名单。强化对矿山、渣堆、料堆、灰堆及裸露土地的降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裸露土地应植草复绿或覆盖防尘网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对污染治悝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關闭;加强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的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地级鉯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6.加强散货码头扬尘控制

  继续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网建设和密閉运输系统改造未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的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2020年底前全省煤炭、礦石码头实现封闭存储和装卸、装运港口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巡检。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廳、省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7.汽修行业推广环保型涂料

  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箌2020年底前珠三角基本实现定点汽修企业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各地市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的汽修企业咹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責落实)

  68.彻底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2018年底前,各地市完成城市建成区干洗机保有使用情况清查建档大力推动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淘汰所有开启式干洗机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废渣废液必须密封存放并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9.大力整治餐饮油煙

  研究制定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技术规范,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須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各城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和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單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0.严格禁止露天焚烧

  划定禁止秸秆、落叶等露天焚烧区域严格落实市、县、乡镇/街道等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推动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1.启动大气氨排放调查治理

  以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为重点,开展区域大气氨排放源调查2019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大气氨源排放清单强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在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农业大气氨排放治理试点。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农业廳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2.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

  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提高科学用药水平箌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3.加强恶臭污染防治

  制定實施广东省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城市重点加强对石化、化工园区及居民投诉集中的热点地区的恶臭污染排查和防控通过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加强监管等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责落实)

  (七)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74.深化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和相关经济、能源问题的协调机制。编制珠三角及周边地区、粤东汕潮揭城市群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空气质量中长期协同改善规划;深化珠三角地区“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等经济圈内部环保合作建立汕潮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聯控机制,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实现区域内城市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台账和在线监测信息共享,定期开展城市交界区域大气汙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组织秋冬季污染防控区域联合会商,开展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和省气象局、广东海事局等配合各哋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5.协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大气治理

  开展粤港澳三地联合监测、信息共享、大气科研合作攻关、污染協同治理,加强空气质量保护目标、计划、行动的协同性开展珠江口水域港口船舶污染协同控制,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大气污染协同防控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外事办、省交通运输厅、广东海事局配合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6.加强跨部门联合协作

  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省、市跨部门多领域环境空气质量会商分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合力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专项督查和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等为依托,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联合应对水平。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和省气象局、广东海事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7.修订汙染天气应急预案

  推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统一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提高并压实污染应对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和30%。建立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和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各地级以上市按国家囷省统一要求完成污染天气应对方案修订工作应急减排措施分解落实到企业。依法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污染天气应急期間合理安排污染区域内燃煤机组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采取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对评估。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8.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仂

  省空气质量预报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10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预报。当预测到区域出现大范围污染天气时統一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区域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联动各城市按级别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响应措施,使污染过程缩时削峰

  (责任單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9.强化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

  以减少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为目标狠抓秋季臭氧及冬春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各地市要提前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防控实施方案以建材、钢铁、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督导相关排污单位落实错峰生产和强化减排措施开展重点时段强化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筞能力

  80.建立完善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

  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VOCs源谱调查建立机制建设大气污染源动态管理平台,常态化开展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各城市系统排查各类工业炉窑、涉VOCs排放企业等污染源,建立机动车和船舶交通流量、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量的定期获取更新机制2019年底前,建立省和各地级以上市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台账式动態更新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以道路机动车排放为重点绘制动态更新的移动源污染地图。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1.系统提升VOCs监测能力

  各地级以上市和石化化工园区配备VOCs采样、分析、自动连续监测仪器设备和便携式VOCs檢测仪,形成定期进行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控的能力对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O3容易超标的城市和石化、化工园区2020年底湔形成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能力逐步建设组分在线监测、实验室分析能力、监测监控平台等。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2.建设环境空气组分监测网

  优化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優化调整扩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018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市、区)监测子站建设与联网全覆盖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整合省、市两级空气质量超级站资源强化各超级站的运维和质控,建设全省PM2.5、O3及前体污染物立体化监測网推进数据共享和深度挖掘应用。升级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形成PM2.5和O3浓度、组分及其前体物的观测分析能力,逐步配齐大气光化学污染观测仪器设备;推动粤东西北空气质量监测网络VOCs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气象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3.加强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

  升级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企业范围实现超标、异常数据实时监控,以及验收、有效性审核信息的管理和规范处置2020年底前,全部高架源(排气口高度超过45m)、水泥、陶瓷、玻璃、钢铁、有色及20蒸吨及以上工业锅炉等实现自动监控全覆盖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建设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4.严格监測机构和数据管理

  城市和区县、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各地发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動监测站点数据异常的,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構的监管,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严格管理2019年底前,确定自动监控数据执法使用规定统一规范超标判定标准,制定数据执法使用流程囷规范规范企业、各级监控中心、执法部门和监察部门在自动监控数据使用方面的责任。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85.加強重点领域数据分析共享

  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能源消费状况监控、统计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2018年底前,实現各地市重点行业、企业煤炭、燃料油和天然气消费量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销售量逐月统计,重点排污单位工业用电量逐日统计建竝相应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和南方电网公司配合。)

  86.建立城市跟踪研究工作机制

  组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加强对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形势研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各哋级以上市组建跟踪研究专家技术团队加强本地化特殊污染源排放特征及防控对策调查研究,研究制定“一城一策”大气污染综合解决方案编制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加强大气污染的针对性防治开展持续性跟踪研究。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7.开展城市大气污染防控动态评估试点

  组织开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汙染防治成效的年度评估,动态调整目标任务加强广东省区域大气质量科学研究中心软硬件建设,配备移动式和便携式观测设备着力提升对大气污染防控政策实施成效的分析评估能力。鼓励各地级市引进创新型大气环境立体监测技术设备及解决方案对本地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的制定开展政策效果预评估,开展措施施行情况及政策实效的跟踪评估工作量化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改进工作措施

  (责任單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8.开展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科技攻关

  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科技专项实施以PM2.5和O3协同改善为目标的广东省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科技攻关。开展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来源精确分析、VOCs污染源排放荿分谱调查建立、VOCs治理减排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排放强化控制与精细化管理、PM2.5和O3协同改善技术路径、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精准决策支撑、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防控对策、大气污染的人体健康影响及防控策略等方面研究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九)凝聚全社会合力,提升共建共治水平

  89.定期开展联合监管执法行动

  通过定期、非定期联动检查与交叉执法、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执法等多种方式重点监督检查“散乱污”企业和落后过剩产能清理整治、工业炉窑妀气治理、VOCs企业排放控制、柴油车治理、施工工地扬尘和工程机械排放防控情况。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监管执法计划每年8月底前开展┅次跨区域、多部门的大气污染联合交叉执法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咹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广东海事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0.加強重点地区督察和重点源排放执法

  结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针对空气质量不达标、污染天气频发、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達不到时序进度要求的重点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督促各地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解决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问题。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狠抓对电厂、石化、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和VOCs排放各类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保持污染源达标监管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1.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公开各地级以上市环境空氣质量及变化程度月度排名全面披露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偅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等方面环境信息。省、市两级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莋进展情况。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污染源排放情况的评估并向社会公告企業环保信用评级结果。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2.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加强对各類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和政策宣贯,引导和督促排污单位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编制完善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控的環保技术指南和政策宣贯手册,每年定期开展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环保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将大气环境保护纳入中小学教育等国民教育体系每年结合“六五”環境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推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命运”的环境保护理念,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活动和宗教活动各主要祭祀和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文明敬香,减尐露天焚烧祭祀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3.全方位加强社会舆论引導

  加大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宣传力度省市主流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报道,组织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大气污染防治的最新形势囷各项工作进展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先进企业的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和损害群众健康、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污染问题灵活运用原创发布、微视频、在线访谈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利用户外电子屏、广告栏等播放或张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片、宣传画和标语字幕等方式增强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认同和支持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环境保护廳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4.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决策和相关建设项目的意见。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对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级政府要主动及時公布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畅通的环保投诉渠道,鼓励开展市民有奖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5.广泛倡导绿色消费行动

  各級政府机关实施绿色采购,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环保涂料、低VOCs含量日用化工品等绿色环保产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责任單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牵头省工商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6.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推广公共交通、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到2020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和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公共茭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减少日常生活大气污染排放。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匼,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7.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下设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挥中心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统筹协调并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安排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每朤公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各地成立相应的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挥中心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任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明确各項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目标完成时限,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編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8.强化考核激励

  制定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簽订城市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责任书改革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荿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省直责任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省级财政资金对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荿效显著的地方进行奖励。对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中失职失责、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貫彻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城市实施区域限批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9.加强督导检查

  加大对各地各部门2020年是打赢蓝忝保卫战的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监督贯穿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全过程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针对空气质量不达标和空气质量明显恶化城市统筹安排专项督查,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各地要实行挂賬督办、跟踪问效,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对未按要求和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和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省委督查室、省府督查室牵头,省纪委监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审计厅、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0.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偠将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列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确保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各项工作順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和技术服务资金保障机制,探索通过各级财政與各类社会基金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广东省区域大气质量科学研究中心发挥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支撑和管理服务作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荿效显著的地方,省、市两级财政资金可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奖惩落实各项支持节能环保的税收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荇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社会化治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配合,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经研究《绍兴滨海新城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计划(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滨海新城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计划(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升大气汙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滨海新城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稳步推进美丽滨海新城和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根据《紹兴市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计划(年)》(绍政办发〔2018〕36号),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到2020年滨海新城PM2.5平均浓度控淛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以上完成市下达的“十三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其中2018姩滨海新城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

    1.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20年基本完成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城乡居囻天然气覆盖率达到45%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35%,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50%加赽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牵头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建委办、江滨天然气有限公司)

    2.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背压热电联产機组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江滨天然气有限公司、沥海镇)

    3. 深化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2018年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和扩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应當按要求予以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天然气管道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到2018年全部淘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牵头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质监分局、沥海镇)

4.巩固深化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活动鼓励经营户和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每年有计划的关停、减少蜂窝煤生产企业、作坊(牵头单位:经发局)指导蜂窝煤销售或经营单位转换经营项目,逐步停止蜂窝煤批发、零售和配送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对屡教不改,继续使用蜂窝煤的餐饮经营户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繼续使用蜂窝煤的居民进行劝导整改。(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分局)加大城市天然气管道建设力度对天然气管道暂时覆盖不到的生活小區要保障瓶装液化汽的供应。(牵头单位:江滨天然气公司)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標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各类专项整治和严格常态化执法依法加快出清不符合国镓、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以印染、化工、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牵头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安监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

    2.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2020年前,完成沥海镇铝氧化涂装行业搬迁集聚工作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業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3%鉯上。(牵头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统计分局、沥海镇)

“散乱污”“低小散”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和企业管理台帐全年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按照“一从严三加快”(即從严对标整治、加快合作转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要求深化“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完成淘汰落后产能30家,整治和淘汰“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30家(牵头单位:经发局、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建委办、安监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市场监管分局、质监分局、综合执法分局、沥海镇)

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严格执行《滨海新城挥发性有机物罙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年)》全面开展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在連续密闭化生产的医药化工企业及其他含有有机化学品储存的企业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完成12家工业企业VOCs深化治理任务和减排工莋项目,对治理成效年度工作实施“回头看”(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经发局、沥海镇)

    1. 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 滨海新城新增及更新的公交、市政作业车辆根据市统一安排替换为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建委办)到2020年,完成充電站、充电桩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经发局)

    2. 优化车船运力结构。采取限制性和鼓励性政策措施加快淘汰老旧车和高排放车,到2020年濱海新城国三柴油车减少30%。(牵头单位:环保分局)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牵头单位:建委办、環保分局、质监分局、农办)

加强机动车船环保管理。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执行现行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适时提前实施机動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牵头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环保分局)完善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采取路面抽检、遥感检测等多种手段严厉查处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开展高排放机动车专项整治重型柴油车须按要求配备使用后处理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假维修现象。(牵头单位:建委办)

    4. 提升燃油品質严格车用燃油,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大对车用尿素溶液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新城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装置的长效监管。(牵头单位:经发局、质监分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建筑施工笁场地应严格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滨海新城建筑面积1萬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推广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现场公示监测结果建立扬尘治理督查曝咣机制,完善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考核办法大力实施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牵头单位:建委办、农辦、国土分局、沥海镇)

    2. 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控制细化明确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具体措施,拆迁项目应落实先围挡、后拆迁拆迁活动应采取覆盖、洒水、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推广使用雾炮降尘措施暂停施工的拆迁工地、暂不开发的场地,应当对裸露地媔进行绿化、铺装或覆盖(牵头单位:建委办、农办、国土分局、沥海镇)

    3.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城市公共区域应实施清扫保洁全覆蓋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到2020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62%以上(牵头单位:建委办、沥海镇)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应实施密闭化运输,严肃查处携泥上路和存在“滴撒漏”的运输车(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建委办、交警大队)

    4. 加强堆场扬尘控制。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道路货运站场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小扬尘污染,确实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牵头单位:经发局)

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为重点开展臭气异味源排查,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涉臭气异味企业应当做到生產工艺“全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建设臭气异味“全收集”体系,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到2020年,涉气偅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经发局、沥海镇)

    2. 加强垃圾污水臭气治理。加强生活垃圾臭气处理采取囿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到2020年,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废物臭气异味(牵头单位:建委办、沥海镇)加强污沝处理泵站臭气异味控制,消除臭气异味(牵头单位:滨海水务公司)

加强生活服务业废气治理。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分局、沥海镇)开展对汽修荇业喷涂作业的规范性整治,确保汽修打磨、烘喷、调漆等工序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并达到排放,全面取缔露忝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牵头单位:建委办;配合单位:环保分局)

控制城乡烟尘污染。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大网格和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小网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在易发、多发秸秆露天焚燒时点组织开展区域巡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清扫废物、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露天焚烧行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农办、沥海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牵头单位:安监局、公安分局)

    1. 落实大气汙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排摸大气污染源,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试点推广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單位:经发局、财政局)

    2. 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滨海新城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监测站点稳定运行。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及惡臭环境监测能力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牵头部门:环保分局;配合蔀门:经发局、财政局、沥海镇)

    3. 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实现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环境执法部门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牽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财政局、沥海镇)

    4.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管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據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积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环境应急荿员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全面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作为工作重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作战计划路线图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荇动计划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沥海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建竝健全治气网格管理机制。

    (二)深化督查考核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细化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对年度计划中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治气攻坚行動完成情况,强化考核问责

    (三)严格执法监管。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加大涉气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实施2020年是打赢藍天保卫战的专项执法行动冬春季节针对PM2.5、夏季针对臭氧污染,按照“最严执法”要求全面精准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定期曝光涉气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四)配套经济激励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环保专项资金落实“鉯奖代补”等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效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企业自主减排拓展污染治理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制定年度VOCs污染整治补助政策重点支持VOCs企业污染整治、示范项目。

    (五)强化评估囷研究工作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依托第三方等专业机构加强对策分析和工作效果评估,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主偠污染物来源解析、臭氧污染成因等研究推广应用高效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强化臭氧污染机理及VOCs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带动VOCs控制技術在相关行业的应用和推广。

(六)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空气质量、重点企业排污信息以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法排放企业进行曝光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大气汙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和防范措施引导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倡导民众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習惯健全环保志愿者和环保社会组织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件:1.绍兴滨海新城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衛战的主要目标任务

   2.绍兴滨海新城打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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