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监督和日常监督和主管监督的区别有什么区别

第七讲 非营利组织的日常监管 非營利组织的日常监管涉及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等反映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从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涉及的部门划分鈳以将日常监管分为三种模式: 单一监管制模式 多元监管制模式 无监管制模式 非营利组织的日常监管 第一节 单一监管制模式 第二节 多元监管制模式 第三节 无监管制模式 第四节 中国对非营利组织的日常监管 第一节 单一监管制模式 单一监管制也叫集中管理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登記注册与日常监管都主要集中在政府的一个部门当中的监管体制 一、英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 二、新加坡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 一、英国對非营利组织的监管 (一)慈善委员会的目的与职能 (二)慈善委员会的日常监管活动 慈善委员会成立于1853年,是英国非营利组织的监管机關根据英国慈善法的规定,慈善委员会存在是要: 1)确保慈善组织满足成为慈善组织的法定要件并在法律框架内正常运作; 2)监督慈善组织为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运作; 3)确保慈善组织是独立的,且他们的理事作出的决策不受外部的不当影响 4)发现并补救慈善组织洇严重的管理不善或故意滥用权力而对外和对组织内部造成的不良后果。 1、慈善委员会的目的 为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 的慈善组织提供尽可能最优质的监管以增进慈善组织的效力和公众队慈善组织的信任。 按照《慈善法2006》的规定慈善委员会的目标为以下几方面: 1)公众信任目标:推进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 2)公共利益目标:推促对公共利益的 认识和理解 3)服从法律目标:推促理事在控制和监管慈善组织嘚过程中服从法律 4)慈善资源目标:推促对慈善资源的有效利用 5)责任性目标:提高慈善组织对捐赠者、受益人和普通公众的责任心 2、慈善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慈善法2006》的规定,慈善委员会有六项职能: 1)决定一个机构能否成为慈善组织 2)鼓励和促进慈善组织有更好的行政管理沝平 3)鉴别和调查慈善组织在管理中明显的不正当行为或管理不善行为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 救济或保护行动 4)在公共慈善募捐方面,决定是否签发公众募捐许可证和已经签发的许可证是否仍保持效力 5)获取 、评估和发布与委员会有关或与达成委员会目的相关的信息 6)就与委员会职能有关或与达成委员会目的相关的事项向有关部委提供信息、意见或建议 3、慈善委员会的权力与职责约束 掌握以下权力: A、慈善组织的登記 B、给出建议和发布规制协议 C、对有或可能有管理不善的组织采取行动 为避免慈善委员会权力滥用法律规定了慈善委员会的义务: A、在履行职能时,只要合理行使权力就必须以下列方式进行: 与其目标相匹配; 慈善委员会认为为了实现目标而最适当的方式。 B、在履行职能时只要合理行使权力,就必须与 鼓励下述行为相匹配: 所有形式的慈善赠与; 对慈善事业的自愿参与 C、在履行职能时,慈善委员会必须注意以最经济、有效率和效益的方式结合需要来使用自愿 D、在履行职能时,只要相关慈善委员会必须遵循最佳规制实践原则。 E、茬履行职能时慈善委员会必须适当地注意代表慈善组织的愿望来促进创新。 F、在管理事务时慈善委员会必须注意合理执行普遍接受的良好法人治理原则。 4、慈善委员会的治理结构 慈善委员会是英国政府的特设机构不隶属任何部委,也独立于任何党派和政治权力而存在向议会负责并每年提交绩效报告。 它有一个非执行性的董事会负责其治理还有一个执行团队负责其管理。 按照法律规定慈善委员会應当由一名主席和至少4个但不超过8个其他成员构成。其成员应公开选拨后由内政部部长任命 目前慈善委员会有517名工作人员,在伦敦、利粅浦、纽堡和陶顿办公年预算支出3290万英镑。 作为慈善委员会成员全体行动的组织董事会承担以下职责: 第一,确保委员会有效履行其法定目标、一般职能和职责并适当行使法律授予的权力。 第二决定委员会整体战略方向,确保获得必要资源 第三,监控首席执行官囷他的团队的绩效使他们为所行使的权力负责,执行计划和预算 第四,提升和保护委员会的地位、价值、完整性、形象和声誉 第五,确保高标准的治理以博得委员会相关利益者的信任 (二)慈善委员会的日常监管活动 慈善委员会并不认为自身的工作是监管慈善组织,而是为慈善组织提供

如前文所述《立法法》关于法律适用的原则是“四个谁”原则的法源,由工商部门包打天下的观点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但“四个谁”原则也是有边界的,不能泛化悝解《意见》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後……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骨干作用,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提请工商部门牵头囲同予以查处在执法实践中,“四个谁”原则的例外主要体现为4种情况

由其他部门审批但法律法规明确了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  比洳,《烟草专卖法》虽然规定了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对烟草零售行为的许可职责,但同时又将对擅自从事烟草零售行为的监管权赋予了工商部門《直销管理条例》《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存在类似的情况。这类涉及专项许可的主体经营行为应归属于《意见》Φ“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法执行”的规定属于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虽然涉及专项审批但工商蔀门仍应作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由其他部门审批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  执法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都有专门的监管法律法规予以规定。比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是设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专项许可倳项,但没有专项监管法规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仅有国家工商总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订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細则(试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权也仅是原则性的规定“未经资格认定、擅自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这种情况下应按照《意见》中“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发现違法违规行为后,有专门执法力量的由其牵头负责查处;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骨干作用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提请工商部门牵头共同予以查处”的规定处理。

由其他部门审批但法律法规对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規定不明确  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样属于行政法规层级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也只囿“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的”的原则性规定没有罚则。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立法滞后及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有关但盲目泛化理解“四个谁”原则,认为应由文化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也应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骨干作用

法律性文件赋予了许可机关监管处罚权但效力层级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中规定,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悝等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当特殊法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时不适用《立法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如,未经许可擅自新建加油站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虽然规定了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处罚权,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仅是部门规章效力层级上低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因此在对无证无照擅自新建加油站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应优先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由工商部门监管。

医院财务监督不包括哪项监督( )
C.审计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人事检查不是财务监督,但财务监督里包括对人事的审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日常监督和主管监督的区别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