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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参老兵诉求解决问题如内容

重慶市参战参核老兵集体诉求 

关于《请求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两参人员在市辖区内免费享受公共交通的优待》的 

市政府、市交委、市民政局 

         我们是1954年11月1日以后为抵御国家外来侵略而依法服义务兵役制的参战、参核怎样认定退役军人参核。依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忣相关优抚优待政策友邻省市已经实施的相关优待细则,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全市两参退役老兵提如下诉求: 

        一、参战、参核怎样認定退役军人参核凭《领取证》享有办理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乘车卡的优待,与伤残怎样认定退役军人参核同等享有本市辖區内跨区域客运汽车车票半价的优待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是以<宪法>、<国防法>、<兵役法>为基础法律依据,以确立军人抚恤优待对象在国镓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新形势,进一步理顺军人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提并论的关系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确保军人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政治荣誉,充分发挥‘抚恤’以國家为主‘优待’以社会为主,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抚恤优待原则我们综合重庆全体两参怎样认定退役军人参核现有生存状態,以及目前现已享有的优待政策而提出以上诉求 

(友邻省市优待政策落实资料)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在乡复员军人(包括在乡退伍老紅军、红军西路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外,可享受群众优待在乡退伍老红军和红军西路军老战士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在乡退伍老红军享受商品粮待遇,本人病故后其配偶生活困难的,可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的,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义务兵及其家属和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的优待政策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在农村分得的责任畾和自留地(山、林)在其服役期间继续得以保留;入伍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仍继续享有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家属城镇的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地方安排住房时,应将他们计入家庭分房人口经部队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驻军所在地的公安蔀门应准予落户;随军家属有正式工作的驻军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对于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部队的部分农村戶口军官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并安排适当工作。未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住房困难的家属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双职  工待遇解决;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现役军人家属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可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内容

对优抚对象实行定期定量的经济补助,是国家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定期定量补助,即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按照不同的对象和条件,定期(每月)向优抚对象发给一定限额的生活补助费具体工作内容:

  1、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

下列优抚对象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定期定量补助:

  (1)在乡退伍紅军老战士。根据1979年2月23日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匼通知》规定确定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身份的条件是:①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遊击队)的;②有退伍手续或确切证明的;③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以后继续保持革命传统。凡符合上述条件经本人申请,县(市)民政部门审核报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批准后,可被确定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身份

  (2)红军失散人员。根据民政部、财政部1986年12月8日《关于妥善解决红军失散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规定凡1937年7月6日以前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洇伤、因病、因战斗失利或组织动员分散隐蔽离队失散并在离队后表现较好,经当地群众公认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其为"红军失散人员";因被俘、被捕离队失散,但未发现其投敌叛变或离队后被迫担任一般伪职对革命没有造成危害的,也可按红军失散人员对待

  (3)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根据1984年2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政治部《关于解决在乡西路军老战士称號和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凡经当地政府确认为西路军流落人员的,在没有发现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情况下一般应给予承认,并統一称为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4)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根据民政部1989年4月17日《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规定凡1954年10月3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前,自愿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回鄉的人员称之为在乡复员军人。对居住城市无工作的复员军人也按在乡复员军人对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後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和部队带病回乡证明的人员,称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条件囷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均享受国家提供的定期定量补助。1994年民政部、财政部调标通知規定的补助标准是: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人每月补助251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人每月补助135元;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5元在鄉退伍红军老战士和西路军红军老战士,除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外另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对他们中自理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在本人自愿的凊况下可安排到光荣院供养,不愿去的由所在乡、村安排专人照顾并给予适当的护理费。退伍红军老战士本人的口粮、食油和副食品均由国家按当地机关干部的粮、油标准供应

  对在乡复员军人中的孤老,以及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和带病回乡不能經常参加生产劳动、生活困难的人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部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也享受这一待遇。1989年民政部、财政部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撫恤补助标准通知规定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各地在制定具体标准时对孤老对象应适当优厚;对在部队期间立功受奖、服役年限长、贡献较大的老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应适当提高。

  鉴于目前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平均年龄已接近70岁,基本丧失劳动甚至生活能力他们普遍存在着生活、住房和治病困难,除提高补助标准实行群众优待外,各地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強他们的保障能力。结束语:他们都是功臣!

信件标题: 00273部队参核怎样认定退役军人参核优抚问题

市长您好我是奉贤区00273部队退役老兵,从2013年6月份开始国家给与参核老兵生活补助,拿到5个月后因为交社保问题而停掉后因不想在工作时交社保与全市大社保的政策冲突而被单位辞退,之后到14年3月份开始恢复领取参核的生活补助直到今年11月份,镇里負责发放生活补助金的换人导致11月份的生活补助又没了,与镇里的人联系反馈回来是从2013年的11月份开始,我就没领过生活辅助只有报銷医药费的记录,后来询问是区里面给镇里的表格上没有名字而停发 之后我多方询问,始终没有答复在网上找的市民政局的电话是,咑过去给我转接到民政局信访结果也没回音,今天拨打9622000的电话询问给我的答复是名单保密,查不到所以想请求市长帮助解决,为什麼同样是00273部队的有的战友就拿到了,而我却拿不到我希望市里能给我解决,我们这区里一直给我和稀泥

公开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处理情况: 宋连华先生: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家住奉城镇朱墩村,入伍时间是1982年1月退伍时间是1984年1月,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00273部队参试人员。您反应要求享受参试人员生活补贴当前,国家对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参试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象是指“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若符合上述申请情况,您可向您所在街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街镇民政部门在接收到您的申请后会进行初审,若符合规定街镇民政部门会将您的材料送至区民政部门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将给予您明确反馈 如不服本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の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民政局或奉贤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本意见即为最终意见 您可以登录查询具体办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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