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本拉登图片要露面?躲在暗处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为什么要告诉美国是他袭击美国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对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 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骇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时,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以后很长时间,他的痛苦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他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那年7月,我们赶到联考考场时,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但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的“雨季”有很深刻的象征意义,可以理解为人生处在苦闷、困惑、低潮或社会风气不正时期,这样下文所述人物的品行就象晴空中的丽日,具有非凡的指导意义。
B.文章最后部分写代数老师考试前蹲在泥地上给自己讲题,事隔十多年后,自己才明白过来,在大自然中听课比在教室中听课美妙得多。
C.对于在酷暑中亟待求助的贫困中年人,“我”虽然在事后无比痛苦自责,遗憾惋惜,但当时却也漠然地走开,说明我和其它穿着美丽皮鞋的行人没什么两样。
D.文中第三个人物形象没有什么鲜明的正面性格特征,有点游离作品的主旨,作者将他和其它三人放在同一序列,只是他们同样可以引起作者及读者的反省反思。
E.文章以“有些人”为题,既暗示“我”已经遗忘了或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更突出了人的名字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道德品质,思想精神。
2.文中说“我”遗忘了“这些人”,又说“清晰”地记得它,是否矛盾,为什么?这个句子放在开头有什么作用?(6分)
3.请简要分析文中“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一句在本段中的意义作用。(6分)
4.文章对四个人物的描写虽然笔墨不多,三言两语,但又各有侧重,各具特色。请你任选两个人物,简要分析描写人物的手法及人物的主要特点。(8分)

本题难度:一般 题型:解答题 | 来源:2013-山西省忻州市高二下期联考语文卷(A卷)

习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有些人张晓风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那天放学,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对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 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我立刻快乐得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能。”那个胖女人说。“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骇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她说“不敢”两字时,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以后很长时间,他的痛苦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他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那年7月,我们赶到联考考场时,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但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的“雨季”有很深刻的象征意义,可以理解为人生处在苦闷、困惑、低潮或社会风气不正时期,这样下文所述人物的品行就象晴空中的丽日,具有非凡的指导意义。 B.文章最后部分写代数老师考试前蹲在泥地上给自己讲题,事隔十多年后,自己才明白过来,在大自然中听课比在教室中听课美妙得多。 C.对于在酷暑中亟待求助的贫困中年人,“我”虽然在事后无比痛苦自责,遗憾惋惜,但当时却也漠然地走开,说明我和其它穿着美丽皮鞋的行人没什么两样。 D.文中第三个人物形象没有什么鲜明的正面性格特征,有点游离作品的主旨,作者将他和其它三人放在同一序列,只是他们同样可以引起作者及读者的反省反思。 E.文章以“有些人”为题,既暗示“我”已经遗忘了或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更突出了人的名字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道德品质,思想精神。2.文中说“我”遗忘了“这些人”,又说“清晰”地记得它,是否矛盾,为什么?这个句子放在开头有什么作用?(6分)3.请简要分析文中“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一句在本段中的意义作用。(6分)4.文章对四个人物的描写虽然笔墨不多,三言两语,但又各有侧重,各具特色。请你任选两个人物,简要分析描写人物的手法及人物的主要特点。(8分)...”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1.B项写代数老师给自己在泥地上讲题突出老师敬业爱生的 “君子谋道”精神;C“我”有深刻的自责与反省,并劝告人们要及时行善,与其它冷漠的富人是不同的;D没有“游离作品的主旨”,只是选材的角度不同
2.本题有两问,首先回答不矛盾,因为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为了通过对比更突出品行的重要性。第二问,要从内容和结构上来分析。从内容上,明确忘记的是什么,记住的是什么。从结构上点明其悬念作用。
3.答此题要明确两个词,美丽与衣衫槛褛者,美丽代表富人,而衣衫槛褛则代表穷人。不但要写其代表意,还要说明其所表达的意义。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说明富人们很冷漠。
4.本题实际也包含两问,一个是表现手法,即写出其是语言描写还是外貌描写或是动作描写。然后点明,通过这样的描写,作者想表现他们的什么品质,如语文老师的真挚谦逊和毫不吝惜,米店老板的诚信与敬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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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女人为什么叫生孩子那,原因是她们躺着屁股台高两个腿向上相外分开而小孩子是往上出的所以叫生小孩,如跪着撅着屁股和弯腰撅屁股,生的小孩是往下掉的,那叫下载,只有动物叫下载,人怎么能和动物一样那,所以女人就躺着生小孩了

以前看过一个视频,一个外国女的在家里站着把孩子生下来了,还是自己接住的。最近又看了一条国内新闻,一个女的在医院大厅站着把孩子生出来了,孩子连着脐带掉到了地下。这样看的话,似乎站立比躺着容易生孩子,但为什么从古至今都是平躺生的呢?为什么不改进呢,如果站立容易使小孩受伤,应该也可以斜立吧。。。

你以为生孩子是放屁吗?!“砰"的一下就完了!告诉你,生孩子在旧社会可是有“大命换小命!”之说!现在的医疗条件虽然提高了,可也有女人命丧产床。可以说,生孩子是做女人最难忘的痛苦一刻!也是不孝子女让母亲伤心的最大痛点!喝醉酒的男人都躺地上打滚,何况临盆女人。难受之极,所以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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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维小维生素

掐指一算,算上实习,我已经在三甲医院待了4年。

4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我对工作内容了如指掌。

医院有医院的好处,虽然没有节假日,虽然经常夜班,虽然有各种大小考试,虽然有各种严格却没有必要的制度,虽然在医院见惯生死会有强烈的厌世感或惜命感……

但是,它安稳啊。用我妈的话来说:“女孩子嘛,在医院,安稳,只要不出大差错,也不会有人辞退你,相当于铁饭碗。”

最好的地方在于,周围的人都是学医的,如果你跟医生关系好的话,都不用挂号,直接就能来个体格检查。

而且,每当完成抢救,我就会有很强烈的成就感。

《人间世》第一季,上海瑞金医院某医生表示,救死扶伤的使命感可能是,现在唯一支持他们坚持下去的动力。

可是某一天,我正在戴着手套,铺着今天的第8张病人床,一个念头闪过:“这不对啊。”

忍着受不了的腰痛,铺着我不喜欢的床,面对一眼望到头的未来——这数十年里,可能有无数的床等着我铺。那是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我还有什么梦想吗?

我想起了汪峰。他常常问:告诉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妥妥的情怀专家。然而,这年代,情怀是给人耻笑的对象。情怀能当饭吃么?不能,只有钱可以。

《猎场》中郑秋冬曾经颓废地表示:“努力多年,终于,梦想化成了泡影。” 

论梦想的正确打开方式,郑秋冬这怕是最失败的方法。

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关系式,说的是梦想的高级玩法:

兴趣的玩法是:兴趣→能力;

工作的玩法是:已有能力→收益;

梦想的玩法是:兴趣→能力→收益;

我羡慕地看着,成功者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还赚得盆满钵满,妥妥的人生赢家。

他们永远是他们,而我,只有不敢直面的焦虑,还有如影随形的中年危机,以及生活的一地鸡毛。我们依然是自认为很失败的我们。

羡慕着别人的生活和梦想,却不敢成为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有被现实裹挟的恐惧,被压力支配的怯懦。唯独没有,为梦想中的生活击破围城的勇气。

这真切地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30岁了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还想继续每天花80%的时间做铺床这件事吗?当然不想,所以,我开始思考辞职的问题。

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一本书《去当你想当的任何人吧!》,头脑一下子清醒了——所有的问题,归根结底,我没有为我的恐惧腾出空间。

中国人比较喜欢循规蹈矩,既想一生平安走完上学、工作、养老三段式人生,又怕就这样走完了一点浪花都没有。

既恐惧变化,又恐惧一成不变,就是重若千斤的矛盾枷锁。这锁里面,严严实实,根本就没有一个恰当的思维空间,甚至,我们不愿意直面自己那些不堪一击的弱点。

我们始终想站在现有收割点之上,放不下任何变化里面虚弱而慌张的可能性。

看完这本书,我重新给自己找到了定位。我郑重地,向护长递交了辞职信。

作者伊丽莎白。吉尔伯特一针见血地说:

每个人体内都是一只能行走的藏宝箱。宇宙将奇珍异宝深埋在我们体内,然后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能否挖出这些宝藏。

你能,还是不能?只有你自己知道。

因为选择值不值,关键在于你对世界还有多大的好奇心。

知乎上有位网友提了一个问题:一个有十年工作经历的销售经理告诫说:职场需要熬。

职场真的需要“熬”吗?

有一个高赞的精辟回答:所以十年了,他也只是销售经理。

看到这个回答的时候,我想起一个叫杰克。吉尔伯特的诗人。

他是个美国人,年轻的时候是一个钢铁工人。本来,安安分分当一个钢铁工人,在美国匹兹堡这样一座工业城市,一定会有立足之地。

然而,偏偏他就像《中国诗词大会》里面夺冠的外卖小哥雷海为,偷偷在茫茫红尘中写着出尘脱俗的诗。

这写写诗自娱自乐也没关系,关键是,他红了!红得一塌糊涂!

他上台表演,还上《时尚》杂志,因为颜值太高了,人们形容他“英俊潇洒、热情性感、仪表堂堂、风流倜傥”,简直是知名帅哥汤姆·克鲁斯来了也要惭愧地反省一下。

本来,按照现在的流量原则,这时候他应该开微博,开公众号,接广告,拍杂志,出商演,能赚一点是一点。

但是,他真的不是一个流量小生,他是一个诗人。大诗人选择了,把屌丝逆袭的真人示范,写成了急流勇退的脚本。

在最红的时候,他选择了消失,一走20年,躲在希腊山顶的一个牧羊人小屋里任由世人把他遗忘。

垂暮之年,他回到了美国。待在一个小城市的大学里面担任助教。

在那个他的名声早已沉寂的时代,他终于说出当初选择的原因: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勇气,有勇气挖掘出这个世界的多彩。否则,他的人生注定是渺小的。

杰克的认知是这样的:出名之后的人生路线,人人皆知。名利加身,身不由己,出个门都被人偷拍,写诗和探索世界变成一种奢望……

我佩服这个诗人的远见。

关于是不是要改变,是不是要屈服于一成不变的路线——他用一生,给了我们选择的答案。

于小戈曾经说过一句,我特别欣赏:能力以内,我只要最好。不求最好,只求比昨天好。

所以,想要最好的,只有靠自己出手。难道还等国家给你分配吗?

如果你的人生是了日复一日的加班,领着永远像一潭死水的死工资;

你周围的人永远聊着同样的话题,不是隔壁家的狗发情了,就是自己家的小孩送不上幼儿园;

当你最不屑的人靠拍马屁上了位,而你只能瞥一眼表示生无可恋;

最关键的,当日复一日的工作再也没有办法满足你的好奇心……

我觉得是时候要反思一下,这是不是你能力以内的想要的最好。

“人这一辈子没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得精彩绝伦。” 

所以,请珍惜每一次可能是改变平庸的开始。

去当你想当的任何人,然后你会发现,快乐真的大于意义。有些事你如果现在不做,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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